❶ 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与其宗教之间的关系
是的﹐雅利安人为了统治﹐因此他们在其婆罗门教中参入了大梵天王口创造了“婆罗门”、臂创造了“刹帝利”、腿创造了“吠舍”、脚创造了“首陀罗”之说。婆罗门主管宗教祭祀,属特权贵族阶层。他们垄断了宗教和文化等方面的权力,而且其中一些人参与政权。刹帝利是军事行政贵族集团。吠舍是雅利安人的一般平民,主要从事农、牧、工商,吠舍中有富人,也有穷人,他们在政治上无特权。
首陀罗是婆罗门教中贱民,他们原来是印度的土着﹐在雅利安人统治了印度之后﹐打压为最贱的种性﹐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参加宗教仪式,不得与其他种性通婚﹐否则就是被处死﹗首陀罗这一等级的人橘配斗主要从事农、牧、卖丛鱼、猎及各种低溅的职业。
对于触犯了婆罗门种性的规则﹐首陀罗的惩罚极度的不平等。仅以侮辱罪而言,婆罗门侮辱首陀罗只罚款了事,但首陀罗辱骂雅利安人要割掉舌头。在宗教生活方面,首陀罗无权参加宗教生活,偷听者往其耳中灌熔化的锡或蜡,偷诵吠陀经的要割舌头,偷记吠陀经的要将其身体劈为两半。
这种不平等直至佛陀的出现才打破﹐佛陀极圆磨度的反对种性不平等制度。佛陀认为人人的佛性皆是平等的﹐皆可成佛。
❷ 为什么说佛教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印度的种姓制度
太冲击了,种姓制改镇枣度的根本,就是不平等,佛教是顶尖之学,超前之学,佛教的根本,就是平等。阿弥陀经,本意就是平等大道。佛于五浊恶世,很难说这种平等之意。后来的印度常搞的无遮法会,就是指平等的,无限制的辩论。不会看任何人的面子,而隐藏真理。只认真理不认人。一切真理的起始都在平等开始。也以平等结束。大力宣扬佛教,必灭种姓之说。所以,后来核拆,所有统治者,都会把佛教离世化,迷信化旅搜,而不会宣扬一切平等之说。
❸ 印度的种姓制度至今还存在,说明了什么,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根深蒂固,一时难以改变。
印度社会一直存在从高到低的四大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大种姓的地位与所从事职业紧密挂钩。如第一等级是婆罗门,主要为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主持宗教仪式的特权;第二等级是刹帝利,主要是军事和行政贵族,拥有征收赋税的特权;第三等级是吠舍,为雅利安人中的自由平民,从事农、牧、渔等行当,以布施和纳税的方式供养前两个等级;第四等级是首陀罗,其绝大多数为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从事渔猎、重体力劳动或其他低贱的劳动。除四大种姓外,还有“不可接触者”,即被排除在四大种姓之外,没有资格跻身种姓的贱民。
种姓不仅是一种等级森严的制度安排,也是以婆罗门为中心,划分出诸多基于职业的排他性内婚制群体。所谓内婚制,即一个种姓内的人们只能在该种姓内部通婚,与种姓外的人通婚则犯了大忌,很多情况下会受到极严厉的惩罚。虽然某些情况下也会有一些变通,如高种姓男士可以娶低种姓女士为妻。但是,高种姓女士是绝不可以嫁给低种姓男士的,如果这样做,后果将极严重,整个家族会觉得蒙受奇耻大辱,会与之断绝一切往来。
但印度社会最严重的歧视并非发生在高种姓与低种姓之间,而发生在有种姓者与无种姓者即贱民之间。传统上,贱民干最累最脏的活,如搬运货物、打扫厕所、清除垃圾、处理尸体等,所以较高种姓的人们与他们是隔离居住的。比方说,贱民被禁止进入神庙,也不得从村庄的公用水井里汲水,甚至他们的影子也被禁止触碰有种姓者;一个高种姓者如果不巧遇到一个贱民,就得举行避邪的净化仪式。从前,贱民到茶馆饮茶,必须自带饮具;若把谷物等东西搬运到高种姓者家里,其所经过的地方便被污染了,高种姓者会在地上洒水,举行仪式净化之,而仿佛与贱民接触时间长得多的谷物本身却根本不会受到污染似的。
❹ 古印度的种姓制度
印度社会的阶级制度。十六世纪时,葡萄牙人观察到在印度社会中,存在着一种因血统等因素而形成的特异制度,乃名之为caste(有血统、家世之义)。然而印度自古以来则称此制度为瓦尔纳(varn!a)。瓦尔纳,原为‘颜色’之义,当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之时,以肤色显示支配者雅利安人与被征服者原住民之区别,因此此语另有身分、阶级之引申义,其后被使用为‘种姓’之义。此外,亦有使用ja^t或za^t以称此制度者;此系从印度古代文献所使用之jati^(出生之义)衍生而来,亦适合译为种姓或种姓制度。
古代印度在后期吠陀时代(西元前1000年左右至西元前600年左右),四姓制度已告成立。所谓四姓,即∶(1)婆罗门∶指祭司、僧侣阶级,可为他人执行祭仪、教授《吠陀》圣典、接受布施。(2)刹帝利∶指王族及武士阶级。其职责在于保护人民。(3)吠舍∶指从事农业、畜牧、商业的庶民阶级。(4)首陀罗∶指奴隶阶级。即被前三阶级所征服的原住民,以服务前三种姓为义务。
此四姓之中,婆罗门之地位最为尊贵,首陀罗则是最下等的阶级。《梨俱吠陀》中的〈原人赞歌〉即以为婆罗门系从创造者(大梵)之口所生,刹帝利由其两腕出生,吠舍由其两眼出生,首陀罗则从其两足出生。又,在四姓之中,前三种姓被称为再生族,属于此族之男子于十岁前后行入门式,具有作为雅利安社会之一员而参加吠陀祭仪的资格。相对的,首陀罗不能行入门式,因此被称为一生族(ekaja),在宗教上、社会上、经济上较诸再生族有种种差别之不平等待遇。此外,另有一种‘不可触贱民’,为四姓之外的混杂种姓,被视为野蛮人而倍受歧视。
后世,四姓中的吠舍与首陀罗,由于职业的关系而有所变化,吠舍唯指商人阶级,首陀罗则指从事农业、畜牧、手工业等生产工作的一般大众。随着此种变化,首陀罗之阶级差别渐趋于缓和,而不可触贱民之差别则渐被强化。另外,由于职业分化、种族差异、社会生活复杂化、宗教宗派相异等因素的影响,阶级制度渐趋复杂,而分出更多阶级,遂形成今日形形色色之多种阶级的社会现象。
种姓制度的内部构造,略述如下∶
(1)结婚∶有关种姓的结婚规制相当多样,原则上以同一种姓者为配偶系其义务(内婚),但是不可与种姓内特定集团之成员结婚(外婚)。此外,另有上阶级之男性与下阶级之女性结婚的情形,此称顺生(anuloma)婚,可被接受。但应避免与顺生相反的逆生(pratilo-ma)婚。又,身为印度教徒的父亲,促使儿子与家世相当之异性结婚,是宗教义务之一,因而印度社会广行幼儿结婚之风习。此中,内婚制乃种姓制度中最坚固的部份,即使今日之阶级制度已逐渐崩溃,然而,社会地位不同之种姓,彼此成婚的情形仍然甚为少见。
(2)饮食∶对印度教徒而言,饮食也是一种礼仪。依规定,不可食用不净的食物,上阶级者禁食由阶级低者所调理的食物,而且不同阶级者不可共食。然而有关饮食之规定,依地方之不同而有异,未必皆严守此一原则。就食物种类而言,高阶级者禁忌较多。中、下阶级一般吃山羊、鸟、鱼等物,有部份不可触民阶级不能食用牛肉。近年,有关饮食的规制全面放宽,尤其都市地区更为明显。
(3)职业∶各阶级都有其固有的职业,且职业世袭。因此,各阶级之名称与职业有关系者甚多。但阶级与职业的联系并非绝对固定。实际上,属于同一种姓者从事不同职业的情形亦颇常见。近代,由于传统的经济关系崩溃,种姓阶级与职业的联系渐形松散;今日,印度宪法(1950年公布)在原则上保障职业自由。然而,印度人虽脱离种姓固有的职业,但对于其出身种姓之归属意识仍然甚为强烈。
(4)自治机能∶为保证种姓制度的持续不墬,凡遇有违反上述结婚、饮食、职业等特有习惯者,则由长老会议或成员集会决定,而施以各种制裁。制裁的方法或为罚金,或采用驱逐出阶级的方式。驱逐有暂时与永久两种。暂时者可藉赎罪行为或净化仪式(沐浴等)恢复原阶级;永久放逐者,大多沦落为卑贱的下层阶级。
在古来的印度社会中,这种具排他性的阶级是由经济、社会的相互依存关系结合而成的。通常一个村落由十至三十种阶级构成。各个阶级集中居住,最好的土地由上层阶级居住,村落的边缘地区为不可触民之居住区。各村落内,职业关系颇为分明,偶而或与其他村落互换物品,但实际上是一自给自足性甚强的村落。又,各阶级间亦有上下关系,在礼仪上以婆罗门为最上位,不可触贱民为最下位。但政治、经济方面的阶层差别与由礼仪所定的上下关系有异,例如婆罗门未必是村落内之最富裕者。
支持种姓制度的思想,主要为净、不净思想,以及业、轮回思想。此略述如下∶
(1)净、不净思想∶此种思想在印度教中非常盛行,印度之种姓制度即以净、不净的观点评价各阶级的职业与习惯。其中,最清净的婆罗门为最高阶级,而最不清净的不可触贱民阶级则为最下阶级。
(2)业、轮回思想∶印度教徒相信,灵魂受前世的行为所缚,以各种样相轮回。在此种业、轮回思想之下,印度教徒相信人之所以系属于不同的阶级,系前世行为的结果。因此必须专心于其所属阶级的职业,以求来世的幸福。如此彻底的宿命观对于阶级社会的维持有很大的作用。
在雅利安人的社会体制之下,种姓制度的各种习惯从古代持续到现代,并全面性地支配印度人的生活。甚至于在印度文化及印度教所影响的国家中,如印尼的巴里岛、回教国家巴基斯坦,或佛教国家锡兰,也都有种姓制度存在。
不过,佛教虽然是在印度产生的宗教,但对种姓制度是排斥的。佛教提倡平等主义,佛陀否认种姓的绝对性,尊重人类主体的实践,认为人人皆可出家修行,并组成僧团以实现此一平等思想。此外,近世印度教中毗湿奴派中之罗摩奴阇派的修行者罗摩难陀,也否定种姓制度,而倡说人类平等。其后,致力于印度教改革的喀比尔、那那克等人,对种姓制度也都持反对态度。
在现在的种姓制度中,古代印度的四姓差别,正逐渐地消失。在四姓之中,唯有婆罗门阶级内保存本来的特性,刹帝利唯在拉遮普族中仍存其名,吠舍亦只在巴涅(Banya^,商人阶级)之中留有其名。加上1848年的英国解放奴隶政策,也使相当于奴隶阶级的首陀罗渐形消失。在南印度及孟加拉地方,首陀罗的地位仅次于婆罗门,而形成银行员、律师、医师等知识阶层。
其后,印度独立,所发布的宪法(1950年公布)也规定人皆平等,又因工业发展、社会政策实施,乃使阶级现象在表面上更为锐减。
然而,有关结婚等问题,种姓制度仍然根深蒂固地支配着印度人,农村也仍有阶级的束缚。尤其被称为‘不可触贱民’者所受的虐待,更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甘地尝称彼等为神之子,意欲除去他们与一般人的差别待遇。而他们也曾发起解放运动,但前途似仍坎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