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印度种族等级制度是什么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主要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第三等级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在古印度种姓中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属于统治阶级,在印度各个种姓互不通婚,也就是说属于婆罗门就只能和婆罗门的种姓结婚。
如果和别的种姓通婚生下的子女就会被看成贱民,这种跨种姓通婚的最不受待见的,并且还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
印度种姓制度的互补性
互补性主要与婆罗门有关,其基础建立在于满足婆罗门对洁净的需求以及由此产生的不洁。作为种姓制度的核心,婆罗门必须保持高度的洁净,才能维持其神圣的地位,因此随着历史发展,婆罗门创造出许多规定与礼仪维系自身的洁净。
然而执行这些仪式与规定时如果没有他人协助,多少会沾染不洁而处于不可触碰的状态,因此衍伸出各种处理不洁事务的种姓,这些不洁的种姓之存在也保障了婆罗门的洁净。换言之,洁净与污秽,婆罗门与贱民,这两者彼此互补,缺一不可。
2. 古印度四大等级
追根溯源,种姓最初是根据人们的肤色和从事的职业来区分的,肤色较白皙的是上等雅利安人,是高种姓;肤色黝黑的一般是下等人或达罗毗荼人,属于低种姓。祭司、僧侣阶层是婆罗门,国王和武士阶层是刹帝利,商人、手工业者阶层是吠舍,农民以及为上述3个阶层服务的劳动者是首陀罗,从事与粪便、尸体等不洁之物打交道工作的是达利特。
然而,这是几千年前的情况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革,劳动分工愈发细致,人民的迁徙更加频繁,种姓间的通婚也逐渐增多,又产生了成千上万的亚种姓,比如放牧的种姓,酿酒的种姓、榨油的种姓等等。
如今,仅仅靠印度人的肤色或职业来判断其种姓,并不靠谱。举个例子,印度现任总理莫迪在印度人中算是肤色比较白的,而且贵为国家元首,怎么也得是婆罗门或刹帝利阶层吧?莫迪出身于古吉拉特邦的“甘琦”亚种姓,绝对的低种姓弱势群体。
古代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它和中国、埃及、巴比伦并列为东方的四大古国。勤劳、勇敢的印度人民,曾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人类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几千年来,印度社会的发展一直比较迟缓。这与印度存在着一个的森严的等级制度一种姓制度有着一定的关系。
印度的名称起源于印度河。中国汉代史籍译作“身毒”或“天竺”,直到唐代才改译为“印度。
自20世纪20年代起,在印度河谷先后发现几个古代城市遗址,着名的有哈拉巴和摩享佐·达罗,因此统称为哈拉巴文化。哈拉巴文化存在年限约为公元前三千年代中叶至前二千年代中叶。历史学家一般都认为,哈拉巴文化的创造者,就是印度的原始居民达罗毗荼人。。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属于印欧语系的许多部落,从中亚细亚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陆续涌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带,征服了当地的大部分达罗毗荼人。入侵者是白种人,自称“雅利安”,意为高贵者,以区别于皮肤黝黑的达罗毗荼人。经过几个世纪的武力扩张,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个北印度。
3. 古代印度种姓制度分为哪四个等级对各个等级有哪些规定
雅利安人在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森严的等级制度,即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称“瓦尔那”,意为颜色、品质。社会全体成员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等级。等级不同,权利、义务也不同。
第一等级是婆罗门,是祭司贵族,掌握神权,地位最高。
第二等级是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包括国王、武士和官吏,掌握政权与军权。以上两个高级等级占有大量生产资料,靠剥削为生,构成统治阶级。
第三等级是吠舍,包括农业、手工业者和商人,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第四等级是首陀罗,是指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居民,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第三、四等级构成被统治阶级。各个等级职业世袭,互不通婚,界线森严,贵贱分明,甚至不能共食、共住。久而久之,下层等级愈演愈繁,出现贱民,即所谓不可接触者,他们最受鄙视。首陀罗和贱民被压在印度社会最底层,受到统治阶级的折磨、压制和剥削。
4. 列举古印度严格的等级制度的名称及各个等级的名称
种姓制度是印度传统社会的显着特色,其根源始自古代社会的“瓦尔那”制度。按照印度教的说法,人们的精神、道德、知识和能力生则虚来有别,故而分属不同的社会集团,这种身份终生不纳磨变,而且世代遗传。
“瓦尔那”制度将人按高下分为婆罗门、刹地利、吠舍和首陀罗四种。他们分别为精通宗教经典、执掌宗教事务的僧侣;掌握政权和兵权的王室贵族和武士;广大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被视为不洁的专服孙茄燃贱役的人。此外,还有地位更为低下、被称为“不可接触者”的贱民。
5. 印度古代的等级制度有什么传说
古代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它和中国、埃及、巴比伦并列为东方的四大古国。
勤劳、勇敢的印度人民,曾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人类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几
千年来,印度社会的发展一直比较迟缓。这与印度存在着一个的森严的等级制度一种姓制度
有着一定的关系。
印度的名称起源于印度河。中国汉代史籍译作“身毒”或“天竺”,直到唐代才改译为
“印度。
自20世纪20年代起,在印度河谷先后发现几个古代城市遗址,着名的有哈拉巴和摩
享佐.达罗,因此统称为哈拉巴文化。哈拉巴文化存在年限约为公元前三千年代中叶至前二
千年代中叶。历史学家一般都认为,哈拉巴文化的创造者,就是印度的原始居民达罗毗荼
人。。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属于印欧语系的许多部落,从中亚细亚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
陆续涌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带,征服了当地的大部分达罗毗荼人。入侵者是白种人,自
称”雅利安”,意为高贵者,以区别于皮肤黝黑的达罗毗荼人。经过几个世纪的武力扩张,
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个北印度。
雅利安人早先过着原始的游牧生活。入侵印度后,雅利安人吸收了达罗毗荼人的先进文
化,由游牧转为定居的农业生活,并逐渐向奴隶社会过渡。
由于雅利安人对达罗毗荼人的征服和奴役,以及雅利安人内部贫富分化的结果,在雅利
安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森严的等级制度,这就是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
叫“瓦尔那”,就是颜色或品质的意思。因此种姓制度又叫瓦尔那制度。
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
地位是最高的。
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
切权力。
波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
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
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各个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不同种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
是贱民,或叫不可接触者,贱民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最受鄙视。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婆罗门僧侣宣扬,把人分为四个种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经地义
的。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波罗门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
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
脚制成了首陀罗。婆罗门僧侣还宣扬:凡是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人,来世才能升为较高种
姓,否则,即降为较低种姓。因此,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奴隶来说,应该逆来顺受,放弃斗
争,遵守奴隶主阶级制定的“达磨”,即所谓的“法”,以免加重来生的灾难。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奴隶主阶级还制定了许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相
传,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儿子,为了确定人间各种人在社会上的应有次序,确定婆罗门和其他
种姓的义务,便制定了这部法典。其实,这只不过是奴隶主用来欺骗劳动人民的谎言。
摩奴法典首先确认婆罗门是人世间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
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
夺取首陀罗的一切。
为了镇压低级种姓吠舍、首陀罗的反抗,摩奴法典还规定了许多残酷的刑罚。比如,低
级种姓的人如果用身体的某一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就必须将那一部分肢体斩断。比
如,动手的要斩断手,动脚的要斩断脚。
四个等级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规定,刹帝利辱骂了婆罗门,要罚款1
00帕那(银钱单位)。如果是吠舍骂了,就要罚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罗骂
了,就要用滚烫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罗门侮辱刹帝利,只罚款50帕
那;侮辱吠舍,罚款25帕那;侮辱首陀罗罚款12帕那。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
陀罗,仅用牲畜抵偿,或者简单地净一次身就行了。
《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
在呆在同一个房间里,不能同桌吃饭,不能同饮一口井里的水。不同种姓的人严格禁止通
婚,以便使种姓的划分永久化。
每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机构,处理有关种姓内部的事务,并监督本种姓的人严格遵守摩奴
法典及传统习惯。倘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
被开除出种姓的人也成为贱民。贱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与婆罗门接触,只能从事被认
为是最低贱的职业,如抬死尸,清除粪便等。走在路上,贱民要佩带特殊的标记,口中要不
断发出特殊的声音,或敲击某种器物,以提示高级种姓的人及时躲避。婆罗门如果接触了贱
民,则认为是一件倒霉的事,回去之后要举行净身仪式。
总的说来,印度的种姓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阶级制度。但是,由于鲜明的阶级关系被掩盖
在等级的划分之中,因此它容易模糊阶级界限,在劳动人民之间制造隔阂和对立,不利于他
们团结对敌。此外,种姓制度实行职业世袭,把生产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从而阻碍了
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种姓制度的存在,是造成印度社会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度
自古代至近代,经历了几种社会形态,但是种姓制度一直延续下来,成为历代剥削阶级的统
治工具。种姓制度经过长期演变,越来越复杂,在四个种姓之外,又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亚种
姓。今天,在印度仍然保留着种姓制度的残迹,受压迫受剥削最深的贱民达几千万人。
6. 印度的等级制度的根源是什么
种姓制度是中国古代文献中对印度的一种复杂的等级制度(包括瓦尔那制度以及后来从中衍生出的阇提制度)的泛称,玄奘曾将它翻译成族姓制度。在西方,人们通常把它称为喀斯特制度。约公元前1500年代,说印欧语的游牧的“雅利安”(意思是“高贵的人”)进入印度河流域,与黑皮肤、低鼻梁的当地人不断发生战争。雅利安人称当地人为“达萨”(或“达休”),前者不断取得胜利,占据了印度河上中游和恒河上游;后者或者退到南方,或者沦为奴隶和被奴役者。到约公元前900年~公元前600年间,种姓制度正式形成。最初,雅利安人自称为“雅利安瓦尔那”(雅利安含有“高贵”“富有”的意思,瓦尔那含有“颜色”“品质”的意思),而称当地原居民为“达萨瓦尔纳”(达萨含有“雄者”“男人”的意思)。随着雅利安人内部的分化, 逐渐发生了平民和氏族贵族的区别。平民成为“吠舍”,是氏族成员的意思;而贵族称为“罗阇尼亚”,意思是“灼热发光”,引申为显贵的首领的意思;从事祭祀的氏族贵族称为“婆罗门”,意思是“梵天所生”。从雅利安人与当地居民的一分为二,到雅利安人部落中平民与氏族贵族的一分为二,和贵族内部的军事贵族与祭司贵族的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四个瓦尔那的胚胎。再到后来,四瓦尔那制度正式形成,婆罗门教的典籍规定了各个瓦尔那的地位以及不同瓦尔那的成员的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个瓦尔那是婆罗门。主要掌握宗教祭祀,充任不同层级的祭司。其中一些人也参与政治,享有很大的政治权力。
第二个瓦尔那是刹帝利(“力”“权力”的意思)。它是从“罗阇尼亚”发展而来的。刹帝利的基本职业是充当武士。国王一般仍属于刹帝利瓦尔那,但刹帝利瓦尔那并不限于王和王族。刹帝利是掌握军事和政治大权的等级。
第三个瓦尔那是吠舍。主要从事农业、牧业和商业,其中也有人富有起来,成为高利贷者。吠舍是平民,没有政治上的特权,必须以布施(捐赠)和纳税的形式供养完全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婆罗门和刹帝利。不过吠舍还是雅利安人氏族部落公社的成员,他们可以参加公社的宗教仪礼,和婆罗门、刹帝利同样属于“再生族”。
第四个瓦尔那是首陀罗。首陀罗瓦尔那的前身是达萨瓦尔那,但有所不同。他们不在雅利安人公社以内,他们的大部是非雅利安人,但也有一些由于各种原因而失去公社成员身份的雅利安人。他们不能参加宗教仪礼,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宗教生命),因而属于“非再生族”。首陀罗从事各种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有人沦为雇工,还有人沦为奴隶,是地位低下而受苦的人。
瓦尔那制度形成以后,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都由其家庭出身来决定,各个瓦尔那的人都世代从事规定的职业,不能任意改变。各个瓦尔那之间原则上禁止通婚。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较高瓦尔那的男子娶较低瓦尔那的女子为妾是被允许的,但是严格禁止较高瓦尔那的女子下嫁较低瓦尔那的男子。
7. 印度等级制度
印度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印度种姓制度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具体简介: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8. 印度的种族等级制度
印度种姓制度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第三等级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拓展资料:
印度种姓制度是以印度为主的南亚各国印度教居民中存在的一种彼此严格区分的社会等级或集团制度。梵语为瓦尔纳,意为色、种、质。中国古代的汉译佛经或旅印高僧的着作中,称为种姓或族姓。依葡萄牙语音译为卡斯塔,世界上则多用卡斯特一词。现在已逐渐废除。但在一些民族中依然存在。
9. 古印度有四种种性制度,分别是什么
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种姓。
第一种姓婆罗门,是掌握祭祀文教的僧侣阶级、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报道农时季节、垄断文化,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
其次是刹帝利,他们是掌握军政的武士阶级,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中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
吠舍,他们是商人、手工业者,也有从事农耕的农民阶级,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最下层的种姓是首陀罗,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包括农人、牧人、仆役和奴隶,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9)印度古代的等级制度有哪些传说扩展阅读:
政治上,种姓制度造成印度人民彼此仇视,缺少团结;社会等级分明,四分五裂。当外敌入侵破坏家园时,印度人民因种姓制度相互仇视,不能团结一致反抗外敌。
所以印度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一部经常被外族征服的屈辱史。当印度摆脱殖民统治走向独立时,种姓制度又将人们严格地划分为十分鲜明的等级,造成选举过程中难以化解的矛盾。
经济上,种姓制度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在种族制度的影响下,社会分为不同的集团。人们都只是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造成社会的分裂与不和。
种姓制度还造成人们确信与生俱来的宿命,每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从事的职业都是前生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