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印度的女王和中国的皇帝是一个意思吗
有本质的区别,显然按照传统观念,皇帝头衔远高于国王。
根据《1800爱尔兰联合法案》第一条,维多利亚女王即位后的头衔是“蒙上帝恩典,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信仰的守卫者”,
根据《1858年印度规管法案》,英属东印度公司被撤销,印度政府由英属东印度公司信托管理,移转到以女王名义的英国政府管理。根据该管治的变化,上议院俗职和灵职议裤旅芹员和下议院建议女王应采用合适的头衔。后由英国枢密院建议镇握,英国胡毕两院批准的成文法确定,创设“印度女皇”头衔。(这里有说法理依据是根据印度继承自莫卧儿帝国的皇帝头衔,有说是自创的,无论哪种说法,维多利亚的女皇头衔来自印度,她是个印度皇帝)
其实法理不法理的根本无所谓,重要的是,当时英国作为世界第一强国,殖民地横亘世界上每一个时区,随便伪造个法理依据一样加冕皇帝头衔,在二战结束后,英国国力和对世界的统治力大不如前,亚非拉国家民族主义运动风起云涌,印度独立之后,英国君主默不作声灰溜溜地自己去掉了皇帝头衔。
⑵ 古印度对国王的称呼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印度没有可靠的历史资料。我们可能已经习惯了几千年来对本民族不间断的文字记载,但事实上除中国以外,你很难找到其他地区像样的历史记录。关于印度历史最可靠的文字来自《大唐西域记》,此外就是二十五史中的西域部分以及佛经一些纪录。
其次,印度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地理概念。可能我们习惯了大一统的中央政权,而印度大一统的时代是被英国殖民时期。
第三,印度的历史就是一部被外来民族轮番征服的历史。比如1950年以前印度国王,就是英国女王。
因此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古印度有很多国王,但没有谁能称得上古印度国王。
可以参考的国王:
波斯王朝的大流士一世,
孔雀王朝的阿育王(印度人),
贵霜王朝的迦腻色迦,
笈多王朝的超日王(最后一个印度政权),
德里苏丹的卡尔吉王,
莫卧儿王朝的阿克巴。
⑶ 印度总共有几个王朝
共经历了五个王朝。分别是:孔雀王朝、笈多王朝、伽色尼王朝、德里苏丹王朝、莫卧尔王朝。
1、孔雀王朝
孔雀王朝 (Mauryan Dynasty)(约公元前324年-约前187年)是古印度摩揭陀国着名的奴隶制王朝,因其创建者旃陀罗笈多出身于一个饲养孔雀的家族而得名。
月护王赶走了希腊人在旁遮普的残余力量,逐渐征服北印度的大部分地区。月护王在位后期击退了塞琉古帝国的入侵,并获得对阿富汗的统治权。公元前3世纪阿育王统治时期疆域广阔,政权强大,佛教兴盛并开始向外传播。
阿育王死后,他的儿子据地独立,原来在帝国内处于半独立状态的安度罗也在南部宣布独立。孔雀王朝在恒河流域继续维持统治约50年。
约公元前187年,孔雀王朝末王被大臣普沙密多罗·巽伽所杀,孔雀帝国正式结束,该王朝是第一个基本统一印度的政权。
2、笈多王朝
笈多王朝(Gupta Dynasty,约320年~约540年)是中世纪统一印度的第一个封建王朝。疆域包括印度北部、中部及西部部分地区。首都为华氏城(今巴特那)。
公元4世纪初,北印度小国林立,摩揭陀国王旃陀罗笈多一世据华氏城建立笈多王朝。沙摩陀罗笈多采取武力征服政策,统一了北印度。此外,海陆并进南下征服奥里萨、德干高原东部。旃陀罗笈多二世(超日王)时期北印度尽入笈多王朝版图,笈多王朝至此达到鼎盛时期。
佛陀笈多以后(约500年)发生经济危机。嚈哒托拉马纳和米西拉库拉卷土重来,吞并笈多王朝大部分领土,严重破坏北印度政治经济文化,促使其瓦解为许多封建小国,北印度再度处于政治分裂局面,笈多王朝灭亡。
笈多王朝是中世纪印度的黄金时代笈多王朝时期,大乘佛教盛行,印度教兴起。信仰毗湿奴、湿婆和梵天等三大主神的三大教派广泛流行。
笈多诸王虽都信奉印度教,但为缓和民族及教派之间的矛盾,采取宗教兼容政策,放任各派宗教自由发展。大乘佛教中心那烂陀寺,成为印度中世纪前期的宗教和学术文化中心。
笈多时期农业生产有了相当的发展。手工业的进步表现在炼铁、棉纺织业和造船上。对外贸易比较活跃。另外,在梵文文学、绘画、雕刻、建筑艺术等方面取得显着成就。
3、伽色尼王朝(Ghaznavid Dynasty,a1-Ghaznawiyun,962~1186)是由中亚突厥人建立,统治中亚南部、伊朗高原东部、阿富汗、印度河流域等地伊斯兰王朝,又称“哥疾宁王朝”,“伽兹尼王朝”。
极盛时期为中亚帝国,占据着伊朗大部,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部分地区,阿富汗,巴基斯坦与印度北部。
中亚萨曼王朝的突厥族奴隶(专指宫廷近侍奴隶和禁卫军奴隶)出身的将领阿勒普特勤占领加兹尼,其子萨布克蒂金建立加兹尼王朝。其因首都在伽色尼(又译鹤悉那、哥疾宁、加兹尼,今阿富汗东南部的加兹尼)而得名。但名义上仍承认萨曼王朝的宗主权,直至999年。
伽色尼王朝仿效萨曼王朝的各项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由中央垂直管理各个地方。不过地方封疆大吏手握军政大权,对中央威权构成威胁,同时一些边远、偏僻地区由各个藩属、附属国、游牧部落头人等代理统治。
4、德里苏丹王朝
12世纪时,阿富汗的古尔王朝(1152-1206年)从1175年开始不断入侵印度。1206年,古尔王朝的苏丹穆罕默德遇刺身死,其国家分裂。
而统治印度的总督(穆罕默德的一位部将,名叫顾特布-乌德-丁·艾贝克)以德里为中心独立为苏丹,故称德里苏丹国家,北印度从此开始了德里苏丹王朝。
5、莫卧儿帝国
莫卧儿帝国(波斯语:شاهان گورکانی Shāhān-e Gūrkānī;乌尔都语:مغلیہ سلطنت;英文:Mughal Empire,1526年-1857年),是突厥化的蒙古人帖木儿的后裔巴布尔在印度建立的封建专制王朝。
在帝国的全盛时期,领土几乎囊括整个南亚次大陆以及阿富汗等地。莫卧儿帝国上层建筑是穆斯林,而基础则是印度教,波斯语是宫廷、公众事务、外交、文学和上流社会的语言。
帖木儿帝国崩溃后,其皇室后裔巴布尔率军入侵南亚次大陆建立莫卧儿帝国,帝国在其子胡马雍时期曾一度衰落,后在第三代皇帝阿克巴时期进入全盛时期,这一时期莫卧儿帝国内部实行文化融合和宗教宽容政策,但这一政策在第四代皇帝贾汗吉尔时期因叛乱而被抛弃。
到了第五代皇帝沙贾汗时,莫卧儿帝国空前强大,但由于沙贾汗大兴土木和赋税繁重而发生内部纠纷,1657年沙贾汗被其子奥朗则布推翻。奥朗则布时期的莫卧儿帝国领土达到最庞大的时候,但沙贾汗时期遗留下来的一系列问题导致莫卧儿帝国衰落。
莫卧儿帝国衰落后,大英帝国、法兰西殖民帝国、荷兰殖民帝国和葡萄牙殖民帝国等殖民帝国在印度争夺殖民地,最终英国胜利,使莫卧儿皇帝成为傀儡。1858年,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被授予印度女皇称号,成立英属印度,莫卧儿王朝灭亡。
⑷ 古印度的古印度历史
(公元前600~公元800)古代印度的历史特征在于瓦尔纳制的确立及其向种姓制度的转化,部落社会的同化及其向国家的转化,授地制的兴起及其向封建制的转化,佛教由盛而衰,以及新婆罗门教的兴起及其向印度教的转化。
佛陀时期
(前6~前2世纪) 从吠陀时代末期(前600)到摩揭陀国孔雀王朝的400多年的佛陀时期,是继印度河文化城市繁荣之后的第二次城市繁荣时期。在这时期里,释迦牟尼创立了佛教,大雄创立了耆那教。据佛教文献记载,公元前6世纪初,印度有16个国家。其中主要的有摩揭陀、迦尸、只萨罗、跋只、俱卢、般遮罗和犍陀罗等。在这个时期的大国里,瓦尔纳的等级制取代了部落制。国君和武士成为刹帝利,祭司和教师成为婆罗门,农户和纳税者成为吠舍,服务于以上3个等级的劳动者则成为首陀罗。
孔雀王朝时期
(前322~前185) 摩揭陀王国孔雀王朝的奠基人是与佛陀同时的频毗婆罗。在孔雀王朝中,唯有国王有权拥有常备军和接受贡奉。国王权力标志着刹帝利对婆罗门长期斗争的胜利,但婆罗门在孔雀王朝仍然拥有大权。在阿育王统治期间,印度古代奴隶制君主专制的集权统治达到顶峰。为了扩大他的王国,阿育王征战了11年,但战争的血腥与残酷使他悔悟了。后来阿育王皈依了佛教,并在佛教和平教义的基础上建立了新法。阿育王在国内修筑道路,扩大灌溉工程,发展国家的经济,使国家繁荣和兴盛起来。 (公元前200~公元200) 孔雀王朝灭亡以后,西北印度不断有外族入侵。先是中亚的巴克特里亚——希腊人在公元前2世纪初入侵印度次大陆的西北部。接着又有安息人、塞种人、大月氏人的入侵。其中最重要的是贵霜帝国在印度的统治。在丘就却建国后,国势日强,侵入印度,灭大夏在印度的残部。在阎膏珍、迦腻色伽统治时期,继续入侵印度,从印度西部到恒河流域中部均归入贵霜帝国的版图。在迦腻色伽的支持与庇护下,大乘佛教在印度兴起。小乘佛教流行于锡兰、缅甸等地。
萨塔瓦哈纳时期
(公元前100~公元200)萨塔瓦哈纳王国300年的历史使德干文化与北方文化互相结合。那里的国王最早把土地授予婆罗门,并且对部落地区实行军事统治。 (公元前200~公元750)
在南印度几乎每个国家都有几个藩属,每个藩属都有自己的军队、自己的行政系统和收税机关。最南部分国家的历史,从l世纪开始。古代南印度分为两个历史时期:第一时期是公元前200~公元300年;第二时期是300~750年。
⑸ 印度的国王,官吏,王子,公主,商人,手工业者分别属于佛教的哪个等级
雅利安人在进入古代印度后,逐渐产生不同等级,形成严格的等级制度,史称“种姓制度”。1、第一等级是婆罗门瓦尔那。他们是主管宗教祭祀的氏族贵族集团,传授吠陀,解释法律,也时常直接参与政事。
2、第二等级刹帝利(国王、武士、官吏)把持国家军事行政大权.
3、第三等级吠舍(农民、牧民、手工业者、商人)向国家纳税,向神庙上供,供养第一、第二等级。
4、第四等级是首陀罗瓦尔那。主要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和一些丧失公社成员身份的雅利安人,没有任何政治权利,也不能参加宗教活动。
总结:
祭祀、贵族是第一等级婆罗门;
国王、武士、官吏属于第二等级刹帝利;
农民、牧民、手工业者、商人属于第三等级吠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