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国东印度公司是如何成立的
伴随着新航路的开辟,随之而来的就是西方的殖民侵略。十六世纪, 正是英国开始大规模资本原始积累的时期, 英国商人在国家的保护下纷纷向海外发展, 成立了许多享有特许专利权的垄断贸易公司。1588年英国在海上击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 清除了海外发展的巨大障碍, 为英国的海外殖民活动创造了一个新的发展机会。
1600年,英国女王伊丽沙白批准伦敦富商的请求,允许组织“ 伦敦督办及商人东印度公司” , 这就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历史的开始。 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时, 英王给予特许:1.禁止其他公司与该公司在东印度地区竞争;2.每次航行可以带去三万英镑的黄金和白银, 同时带去的英国商品免征出口税;3.特许证有效期为十五年, 到时可以申请延长。
这种特许公司从国王那里领取特许证.获得贸易垄断特权。特许证的性质相当于公司的组织章程,也可以看作是原始的公司立法.或公司立法的变通形式,上面盖有国玺,规定公司的性质、特权和权力。商人取得特许证,就使公司获得法人资格。英国东印度公司不仅是一家特许公司,还是一家股份公司。该公司从创建到1617年的17年间,入股人数由原来的100人上升到954人,全部股金从原来的68373英镑猛增到162万英镑,到1708年资本总额是创建时的5O倍。当时股份可以转让,对入股者不施加身份限制,公司资本具有永久性。对于这类公司,当时英国还没有一般性法律规定,实际上特许证就起到了公司立法的作用。在特许主义时期,英国公司立法的最大建树在于詹姆士一世期间(1566年6月19日~1625年3月27日)对公司独立法人地位的确立。
对印度殖民贸易的巨大利益, 促使被排斥在东印度公司之外的英国商人在1689年于伦敦成立了一个新的英商东印度公司, 并与原来的英国东印度公司进行竞争。因为竞争影响了英国政府的财政收入, 所以在1702年由国会主持把新旧两个公司加以合并, 命名为“ 英商在印度贸易联合公司” , 习惯仍叫英国东印度公司。从此, 开始了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印度进行更大规模殖民侵略的新时期。英国东印度公司从印度掠夺到的巨大财富, 源源不断地流回英国, 有力地加速了英国的工业革命, 同时也给英国东印度公司造成了致命的危机。
十八世纪下半叶, 工业革命在英国迅速展开。随着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 对原料供应和商品销售市场的需要, 越来越迫切。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垄断,成了英国工业资产阶级变印度为原料供应地和商品销售市场的严重障碍, 英国工业资产阶级对东印度公司日益不满。同时, 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残暴掠夺, 特别是对盂加拉的破坏性掠夺, 使当地经济濒于破产, 严重影响了公司股东们的收入, 也引起伦敦百万富翁们对公司的强烈不满。于是, 关于对印度如何管理的问题成了英国国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
1784年, 在工业资产阶级的推动下, 英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旨在削弱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经济、政治垄断地位的“ 印度法案” , 具体内容如下:1.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行政和军事事务由英国政府接管,公司只管理贸易业务;2.英国国会设立一个由英王任命的六人监察委员会, 负责对印度事务的监督和指导。这个法案虽然削弱了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权力, 但是并没有满足英国工业资产阶级开放印度贸易的要求,直到1813年的印度法案, 完全取消了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印度贸易的垄断权, 使印度变成了英国工业产品自由竞争的广阔场所。
在这期期间,英国公司法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资本原则——授权资本制。这一制度后被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纳。授权资本制最初的含义是公司股份的发行基于政府授权,在特许主义时期,一些特许公司根据授权成立,以发行股票吸收资本,其中东印度公司最为典型。英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表明,公司设立时资本总额虽记载于章程,但并不要求发起人全部认足,只认足并缴付资本总额中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未认足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随时发行新股募集.不需要作登记变动。
东印度公司在英国对印度进行殖民侵略和疯狂掠夺的“ 事业” 中, 起了巨大的作用。到英国工业资本主义全盛发展的十九世纪五十年代, 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在印度民族起义的打击下, 终于结束了它那长达两个半世纪的罪恶历史。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的存在与发展,促进了英国公司立法的进步,使英国形成了公司法人制、发行股票、授权资本制等典型公司制度!
2. 东印度公司是英国成立的吗
有还几个
东印度公司是一个多义词,请在下列义项上选择浏览
▪英国东印度公司
▪荷兰东印度公司
▪瑞典东印度公司
▪丹麦东印度公司
东印度公司,全称“可敬的东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 H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是一个股份公司。
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
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协助统治和军事职能。
3. 以前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为什么会批准东印度公司的成立
因为她爱喝茶,所以批准东印度公司成立来给她钟茶。
4. 东印度公司是不是英国女王批准成立的呢
答:东印度公司事实应该是英国女王批准成立的。
5. 英国东印度公司是不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批准成立的呢
是的。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作"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助理政府和军事作用。
6. 到底是谁成立了“东印度公司”
在欧洲历史上一共有过多个被简称为东印度公司的企业,它们分别是:
荷兰东印度公司
丹麦东印度公司
法国东印度公司
瑞典东印度公司
神圣罗马帝国东印度公司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者称为英国东印度公司)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成立于1602年
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
7. 17世纪的东印度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为什么又由荷兰成立,又由英国成立
一、英国东印度公司
东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英 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EH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是一个股份公司。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可敬的东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于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协助统治和军事职能。
东印度公司训练雇佣军,表面上是印度封建王公所拥有,但这些封建王公因受到东印度公司的“保护”,实际上是为英国人服务的。它由欧洲军官指挥,对英国占领印度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这支雇佣军,英国就不可能征服印度。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疯狂进行殖民掠夺,除了上述抢劫孟加拉国库外,1799年,攻陷迈索尔首府时,又抢劫了价值1500万英镑的王室珍宝。英国通过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另一种掠夺手段是垄断鸦片、食盐和烟草贸易。其中,鸦片收入约占公司总收入的七分之一。强迫孟加拉农民种植鸦片,再走私运到中国销售,从中牟取暴利。
在18世纪,中国对鸦片的需求十分之高,而在1773年,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取得了鸦片贸易的独占权。但由于东印度公司的船只被禁止运送鸦片到中国,所以在孟加拉地区生产的鸦片要先在加尔各答出售,再在那里运到中国。尽管中国政府一直禁止鸦片入口,又在1799年重申禁烟,但公司仍从孟加拉透过贸易商和中介走私鸦片到中国广州等地,平均每年更高达900吨。鸦片源源不绝的输入中国,使中英贸易形成了庞大的逆差,尽管中国输出茶叶、丝绸和瓷器,仍未能阻止白银大量流出的问题。在1838年,当时鸦片输入中国的数量高达1400吨,中国不得不对走私者处以死刑,并派出钦差大臣林则徐监督禁烟。禁烟与日后的销烟引发了1840年鸦片战争,最终使中国租借香港岛予英国。
从18世纪60年代起,东印度公司开始走下坡路,1813年,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贸易垄断权被取消,同年,英政府又取消了它对中国的贸易垄断权。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特权被取消后,来广州十三行贸易的英国商人从原来统一由东印度公司组织而变为散商,英国政府特派官员与中国政府交涉商务事宜,使原来商人与商人之间的交涉一变而成为政府间的交涉,由此而埋下了中英两国冲突导火线的种子。种种权力被取消后,东印度公司走向了破产的道路。1858年,东印度公司用尽毕生精力为英国聚敛到足够的财富之后,被一脚踢开,东印度公司被英国政府正式取消,英国政府开始直接统治印度至1947年。
二、荷兰东印度公司
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语: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VOC)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其原名意为“联合东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标帜以V串连O和C(上方的A为荷兰阿姆斯特丹的缩写,代表该船只或设备是阿姆斯特丹所派出,若为密德堡市派出者则加注M字,依此类推。)在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将近两百年间,总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约有100万人次的欧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前往亚洲地区。平均每个海外据点有二万五千名员工,一万两千名船员。
荷兰当时的国家议会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非洲南端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具有贸易垄断权。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622年在澎湖建立城堡作为贸易据点,但当时澎湖为中国明朝政府季节性驻防的汛地,经交涉失败后,中国派遣由俞咨皋率领的军队包围荷兰人的城堡,迫使得荷兰人于1624年转而到当时未有实质政府统治的福尔摩沙岛(今台湾岛)大员(今台南市安平区)设立据点,占领台湾的期间由1624年,至1662年被明郑延平王郑成功打败为止,称之台湾荷兰统治时期。当年的建筑如热兰遮城、普罗民遮城等仍留至今,唯多已倾圯。
占领台湾的目的是为对中国、日本、朝鲜半岛与东南亚商业据点的枢钮,并垄断马尼拉(西班牙殖民地)与中国间的贸易。主要的输出贸易内容包括砂糖、鹿皮、鹿肉、鹿角、藤、米,转运贸易内容包括荷兰的金属、药材,巴达维亚的香料、胡椒、琥珀、麻布、棉花、鸦片、锡、铅,中国的丝织品、陶器、黄金、蚕丝。
以鹿皮为例,在1634年到1638年短短四年之间,由台湾输出到日本的张数由十一万张成长到十五万张。到了1658年,台湾砂糖的输出量已经足够供应日本与波斯的需要,并增加巴达维亚为输出对象。
荷兰东印度公司亚洲约有35个据点,日本据点的获利为38.8%排名第一,第二名即是获利25.6%的台湾,但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这些地方的获利主要是配送给荷兰的股东,而非用回馈当地人或用于当地的建设。
当时在台湾经营贸易的国家除了荷兰,尚有日本人,鉴于日本人的商业竞争,荷兰台湾长官遂对日本商人课征十分之一的关税,引起双方不满,甚至发生滨田弥兵卫事件,1628年两方终止贸易,经过荷兰方面道歉,又交出得罪日本人的彼得•奴易兹(Pieter Nuyts)到日本监禁,1632年才又恢复贸易,但日本在不久之后进入日本锁国时代。除此之外,因为荷日两方政府对于其所有领地都有司法权执行的权力,为此两方也发生过冲突。
郑成功收复台湾发生在公元1661年。明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中国台湾。清初,郑成功下决心赶走侵略军。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三月,郑成功亲率2.5万名将士,分乘几百艘战船,浩浩荡荡从金门出发。康熙元年初,侵略军头目被迫到郑成功大营,在投降书上签了字。至此,郑成功从荷兰侵略者手里收复了沦陷38年的我国神圣领土台湾。
荷兰东印度公司解散的主要原因在十八世纪时,荷兰与英国之间的战争不断,两国在1780年-1784年间的战争,由于国内对于亚洲货品的需求量大减,导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经济出现危机,终于在1799年12月31日宣布解散。公司遗址为现今阿姆斯特丹大学。
8. 请问英国东印度公司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特许批准成立的吗
东印度公司成立1600年12月31日,当天英格兰女王伊莉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
9. 东印度公司是不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批准成立的呢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英语: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缩写:EIC,通称英国东印度公司,又称“可敬的东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缩写:HEIC,别名“约翰公司”(John Company),是一个股份公司。公元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它于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长达两个世纪。
10. 英国东印度公司是不是英国女王批准成立的呢
是的!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作“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