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东印度公司是英国的吗
在欧洲历史上,一共有过多个被简称为东印度公司的企业,他们是英国、法国、荷兰等继葡萄牙和西班牙殖民扩张后,17世纪新兴的殖民国家为了处理在殖民地地区的一些事物而成立的机构。 分别是英国东印度公司(1600)(不列颠东印度公司), 荷兰东印度公司(1602), 丹麦东印度公司(1616), 葡萄牙东印度公司(1628),法国东印度公司(1664)(French East India Company) 和瑞典东印度公司(1731)。
16世纪末17世纪初,先后有葡、英、荷、丹、法等国在东半球的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亚等地成立东印度公司。至于为什么都取名“东印度公司”,这和哥伦布错把美洲当作印度并以讹传讹有关。1492年,哥伦布航行到达今天中美洲的西印度群岛,错把它当作印度,把当地土人当作印度人(今天仍把美洲原住民称为印第安人,在英文里与印度人是同一个单词)。以后人们发现错了(哥伦布本人至死不承认自己错了),但仍然将错就错,把真正的印度(甚至印度尼西亚等一些东南亚国家)叫做“东印度”,把美洲加勒比海的岛屿叫做“西印度”,上述这些殖民公司的名称就由此而来。
荷、英、法为什么都在东半球设立东印度公司,这是因为17——18世纪,这三国是世界上主要的殖民国家(还有西班牙,不过它主要在西半球扩张),它们在东半球的争夺尤其激烈,争相成立东印度公司是它们之间争夺的重要表现和手段。最后,英国取得胜利,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最有名。
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展和逐步完成,自由竞争、自由贸易已成为新兴工业资产阶级的强烈要求,这种特权公司已不适应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要求,18世纪中期,先后被各国政府解散。
东印度公司位于英国总部的大楼
英国东印度公司创立于1600年,最初的正式全名是“伦敦商人在东印度贸易的公司”(The Company of Merchants of London Trading into the East Indies)。它是由一群有创业心和有影响力的商人所组成。这些商人在1600年12月31日获得了英国皇家给予他们的对东印度的15年的贸易专利特许。公司共有125个持股人,资金为7.2万英镑。1613年,英国在印度西部的苏特拉设立贸易站,不久,又在印度东南部的马德拉斯建立商馆。1698年,东印度公司向印度莫卧儿政府买下了位于孟加拉湾恒河口岸的加尔各答。加尔各答村庄虽小,作用却非常大,其周围盛产大米、黄麻,河流纵横交错,平原一望无边。东印度公司在这里设立了贸易总部,把印度的粮食和工业原料,源源不断地运回英国,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语: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VOC)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其原名意为“联合东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标帜以V串连O和C(上方的A为荷兰阿姆斯特丹的缩写,代表该船只或设备是阿姆斯特丹所派出,若为密德堡市派出者则加注M字,依此类推。)在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将近两百年间,总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约有100万人次的欧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前往亚洲地区。平均每个海外据点有二万五千名员工,一万两千名船员。
❷ 东印度公司的侵略范围只限于印度吗
当然不是.
影响
东印度公司的总部在伦敦Leadenhall Street。它主要创造了英属印度。1717年莫卧尔帝国皇帝下令免除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的关税,这给该公司对印度贸易一巨大优势。1757年罗伯特·克莱夫爵士在普拉西战役中的决定性胜利使东印度公司成为了一个经济和军事力量。1760年除少数海岸贸易点外,法国被逐出印度。 东印度公司对从英国到印度的路途也有兴趣。早在1620年该公司就称对南非的桌山有拥有权。后来它占领和统治了圣赫勒拿岛。东印度公司在香港和新加坡被英国占领后,参与了建设,它雇佣威廉·基德对付海盗,在印度引入和种植茶。公司历史上其它值得注意的事件有它将拿破仑关押在圣赫勒拿岛上,伊莱修·耶尔靠东印度公司发财。其产品在英国美洲殖民地导致了波士顿茶叶事件。 东印度公司的公司旗由圣乔治十字和横杠组成,有可能是美国国旗的榜样。对历史上两面旗帜的比较说明这个论点有一定的道理。东印度公司的旗帜是1600年代设计的,美国国旗是1777年设计的。 东印度公司的船坞为圣彼得堡提供了一个原型,其管理机构的一些成分一直延用到印度的官僚机构,而其公司组织则是早期股份公司的一个成功的典范。该公司对孟加拉地区的财政要求使得当地政府面临1770年的饥荒束手无策,这次饥荒在1770年到1773年间导致上百万人死亡。 创建年代
东印度公司的全名是“伦敦与东印度贸易的商人的管理和公司”。它是由一群有创业心和有影响的商人组织的。这些商人获得了英国皇家给予他们的对东印度的50年的贸易专利特许。公司共有125个持股人,资金为7.2万英镑。但一开始东印度公司对荷兰对香料贸易的威胁非常小,因此起初它也未能在东印度建立一个持久的据点。1608年公司的船到达苏拉特并在那里建立了一个贸易点。此后两年中,东印度公司得以在孟加拉湾赛葵的默吉利伯德讷姆建立了它的第一个工厂。由于公司在印度登陆后报告说获得了很高的利润,英王詹姆士一世向其它公司颁发了补充许可证。1609年詹姆士一世延长了东印度公司的特许,并将其期限定为无限期,除非公司连续三年没有盈利,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特权将被取消。
在印度立足
英国商人经常在印度洋与荷兰和葡萄牙竞争者发生武装冲突。1612年东印度公司战胜葡萄牙人,使他们获得莫卧尔帝国皇帝贾汗吉尔的青睐。英国人认识到在远洋作战的胜败是暂时的,因此他们决定在印度本土建立受双方政府支持的立足点。他们要求英王采取外交措施来达到这个目的。1615年,英王詹姆斯一世派托马斯·诺爵士拜访贾汗吉尔,贾汗吉尔是印度亚大陆70%的领域的统治者。这次外交拜访的目的在于在苏拉特和其它地区授予东印度公司独一无二的定居和建立工厂的权利。作为交换,公司愿意向贾汗吉尔提供欧洲市场上的货物和珍品。这次旅程非常成功,贾汗吉尔通过诺向詹姆斯一世回信道: 作为对你的王家的恩爱我向所有我统治的王国和海港下令接受任何英国商人作为我的朋友。他们可以在任何他们愿意的地方居住,他们享受无限制的自由。不论他们到达哪个海港,葡萄牙或其他人不准打扰他们。不论他们在哪个城市定居,我下令给所有我的总督和长官给予他们任何可以给予的、他们所需要的自由。他们可以任意买卖和向他们的国家运输。
为了加固我们之间的热爱和友情,我希望陛下下令您的商人用他们的船运来各种珍品和适合我的皇宫的商品,以及您有机会给我传递您的王家信件,以让我欢欣您的健康和事业发展。愿我们的友谊永恒。
扩张
在这样明显的保护下东印度公司很快就超过了在果阿和孟买建有基地的葡萄牙人。在苏拉特、金奈(1639年)、孟买(1668年)和加尔各答它建立了大本营。到1647年为止它在印度已经建立了23个工厂(即基地),有90个雇员。其中大的基地有位于孟加拉的威廉堡、在金奈的圣乔治堡和孟买城堡。1634年莫卧尔皇帝将他对英国商人的优待扩展到孟加拉地区(1717年甚至完全赦免了孟加拉地区的关税)。东印度公司的主要贸易货物是棉花、丝绸、靛青、硝酸钠和茶。同时东印度公司不断对荷兰人通过马六甲海峡对香料贸易的垄断挑战。1711年,东印度公司在中国广东建立了一个贸易点来使用银换取茶叶。1657年奥利弗·克伦威尔更新了1609年的特许证并对公司的股份分配进行了小的调整。英国王室重建后公司的地位更加提高。1670年查理二世发布了五个法律授予东印度公司自主占领地盘、铸造钱币、指令要塞和军队、结盟和宣战、签订和平条约和在被占据地区队民事和刑事诉讼进行审判的权利。东印度公司的敌人包括商业竞争者、敌对国家和国内的敌对势力,因此它需要更多的保护权利。从事军事行动的权利因此对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1680年代公司很快就建立了一支自己的武装力量,其主要人员来于对当地居民的征募。到1689年为止东印度公司可以说是印度的一个“国家”,它自主地控制着孟加拉、金奈和孟买的统治,拥有可怕的和有威胁性的军事力量。 贸易垄断
许多公司的职员发财回到英国后建立了自己的不动产、企业和获得了政治权利。在英国议会中公司建立了一支自己的说客队伍。但一些原来与东印度公司协助的有野心的商人也对公司施加压力,他们希望能够在印度建立自己的私人公司。在这些压力下,1694年议会通过了一个非管制法令。这个法令允许任何英国公司与印度贸易,除非议会通过法令禁止该贸易。这样英国议会实际上取消了施行了约100年的特许证。1698年议会通过法律建立了一个平行的“东印度公司”(官方名字为“英国与东印度贸易公司”)这个公司拥有国家保障的200百万英镑的资金。但旧公司强大的分股人很快就购买了31.5万英镑的新公司的股份,这样他们就在新公司中占多数了。两个公司在英国和在印度抗争了一段时间,都想获得贸易的主宰地位。但很快就看得出老公司实际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竞争。最后两个公司于1702年合并,同时参加合并的还有政府的一些机构和两个其它公司。这个新公司向政府出借了320万英镑,作为交换获得了此后三年的独一特权。这个合并公司的全名为“英国与东印度贸易商人的联合公司”。 此后几十年中议会和东印度公司之间不断争战,公司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永久性的设施,而议会则不放过任何机会来占用公司的财富而同时不使它获得更大的自主权。1712年虽然公司还清了它的债,另一个法律重申了公司的地位。1720年英国15%的进口来自印度,几乎所有进口通过东印度公司。公司通过其说客它再次保证了其影响,1730年公司的许可证被延长到1766年。 此时英国和法国成为了大敌。两国之间常常为控制殖民地而发生小战争。1742年,由于政府惧怕战争会导致的财政困难同意将东印度公司的特许证的期限延长到1783年,代价是公司向政府再贷款100万英镑。最后小冲突真的导致了战争。从1754年到1763年在七年战争中英国的主要注意力集中在加固其在欧洲和北美洲的领地。战争也波及到印度。公司军队与法军在那里爆发冲突。与此同时英国通过工业革命超过了它的欧洲竞争者。由于战时军队和经济的补给需要与印度的贸易大增,同时英国获得原材料的能力和生产方式的效率也提高了。其结果是英国人的生活水平提高。这个富强导致的生产和需求又提高了它对远洋贸易的需要。东印度公司成为英国世界市场的唯一主宰,它在政府决定获得了不可挑战的影响力。 威廉·派恩在他1808年的书《伦敦的微观世界》中写道: 1801年3月1日,东印度公司欠债5,393,989英镑,拥有动产15,404,736英镑,其销售从1793年2月从4,988,300英镑提高到今天7,602,041英镑。
殖民垄断
七年战争的结果是法军战败,这挫折了法国的帝国愿望,也削弱了法国境内工业革命的影响。公司总督罗伯特·克莱夫在印度获得了一次出奇的胜利,战败了那里的法军,重占圣乔治堡。在1763年的巴黎条约中法国在印度的势力仅限于本地治里、马希、雅南等几个没有武装的贸易点。虽然这些小贸易点在此后两百年中保留在法国手中,但法国对印度土地的愿望被打破了,对东印度公司来说这消灭了它的一个大的经济对手。相反的,东印度公司此时拥有一支有纪律、有经验的军队,它得以从其在金奈的基地出发不受任何其它殖民强国的影响保障其从孟加拉到加尔各答的利益。
当地反抗
但是当地统治者依然反抗东印度公司的统治。1757年克莱夫在普拉西战役中击败了法国支持的最后一支反抗力量。这次胜利却使得英国与莫卧尔帝国之间的关系变坏了。在奥郎泽布皇帝被废黜后,莫卧尔帝国已经处于分裂过程中。在与公司作战败绩后,莫卧尔皇帝放弃了对孟加拉、比哈尔邦和奥里萨邦的统治。克莱夫由此成为第一位英国在孟加拉的总督。传奇的迈索尔国王提普苏丹也为英军提供了一些烦恼。他是法国的同盟者,在四次英国-迈索尔战争中,他继续反抗东印度公司的统治。1799年英军占领迈索尔,提普苏丹被杀。此后公司继续逐渐削弱当地的反抗势力,占据了孟买及其附近地区。在这些战争中,阿瑟·韦尔斯利,后来的第一任威灵顿公爵,初露锋芒,这是他通向半岛战争和滑铁卢战役的道路的起点。这样英国占据了整个南印度、东印度和西印度。最后的阻力是北部德里、奥德、拉杰普塔纳和旁遮普的王公。公司通过施加压力、挑拨离间、提供可疑的保护等手段有效地防止了这些公国联合抗英。从1757年到1857年印度民族起义东印度公司不断加固其统治,它变得越来越象一个国家,而不象一个贸易企业了。
经济困难
虽然公司在征服反抗国家方面越来越大胆和野心勃勃,但公司无法管理占据地盘的巨大耗资也越来越明了。1770年的孟加拉大饥荒(当地六分之一的居民饿死)在英国本土也敲响了警钟。由于劳动效率的降低英国在孟加拉占领地区的军备和管理支付不断增加,失去控制。同时在工业革命后时期欧洲的贸易也萧条。英国缠入美国革命,而法国也濒于爆发革命。公司绝望的总裁们向议会呼吁提供经济资助。1773年议会通过了茶叶法令。这个法令给予东印度公司在与美洲贸易时更大的自主权。公司的垄断行为导致了波士顿茶叶事件。这是导致美国独立战争的一个重要事件。
管理法令
1773年东印度公司法令
通过这个法令英国议会对公司的管理和经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它明确地建立了议会对公司的主权和最终控制权力。此法令承认公司的政治职责并明确规定“公司获得的主权是为王家,而不是为公司自己获得的主权”。 虽然东印度公司在议会里的说客和公司股东的强烈反对这个法令还是通过了。它引入了实质性的政府控制,将公司统治的地区形式上纳入王家管理下,但王家将其主权以四万英镑的租金租给公司两年。在这个条件下孟加拉的管理人华伦·黑斯廷斯升级为总督,对整个英属印度拥有管理权。它规定虽然黑斯廷斯是公司理事会任命的,但今后这个职务要由王家指令的四人委员会来任命。黑斯廷斯被授命宣战和签署和平条约的权利。英国司法人员被派往印度施行英国法律。总督和四人委员会拥有所有立法权。由此黑斯廷斯实际上成为英国的第一位印度总督。公司允许继续维持其实际上的贸易垄断地位,代价是上述的两年的交款和每年向英国出口至少若干货物的义务。管理机构的费用也由公司支付。这些一开始公司希望获得的条件后来成为一个非常大的每年的经济负担。公司的经济状况继续不断下降。
1784年东印度公司法令
这个法令有两个重要内容:
公司与英国政府之间的关系。法令明确区分公司的政治任务与它的商业活动。法令明确规定公司的政治活动服从英国政府命令。为了达到这个任务,法令就印度事务建立了一个控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财政大臣、一名副部长和四名由国王任命的枢密大臣。法令规定该副部长为委员会主席。
英属印度的内部管理。这个法令为英国在印度的中央官僚管理机构奠定了基础,这个官僚机构将在20世纪初在乔治·内森尼尔·柯曾的总督时期达到其顶峰。
这个法令的颁布是因为当时人们认识到政府控制与公司权力之间的关系不明确,有解释的余地。政府也感到它有义务回复被占领地区的当地人应该获得更好的待遇的人道呼吁。公司过去的股东埃德蒙·伯克在1783年就认识到这些情况应该被处理而提议了一个法令,但伯克的法令被公司的说客反对掉了,他们指责伯克法令中指令委员会的建议有利于伯克自己的亲信。
1786年法令
这个法令扩大了总督的权力,它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总督可以不顾委员会多数意见而自己负责做出决定,同时它还规定总督和军队最高指挥官可以由同一个人担任。 这个法令确定了王家与公司之间的停火线。从此公司成为王家的一个规则服从机构,它自己有比较大的自由和责任,以获得稳定的扩张和巩固。公司与王家达成了互相信任后它继续通过威胁和引诱来扩大其地盘。到19世纪中它的统治地包括印度大多数地区、缅甸、新加坡和香港。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受它的统治。
1813年特许法令
东印度公司的侵略政策使得它几乎控制了整个印度,印度的王公都成为公司的附属。但战争的费用使得公司的经济濒临崩溃。公司不得不向议会乞求帮助。1813年的法令是在这个情况下颁布的,其中包括:
确认公司占领的印度地盘的主权是英国国王。
公司特许证被延长20年,但是
除茶叶贸易与与中国的贸易外公司对印度贸易的垄断被剥夺。
公司必须将其贸易与地区帐务区分开来。
印度对传教士开放。
1833年特许法令
这个法令的背景是英国的工业革命和随之产生的对市场的追逐,以及对经济政策的放松。 法令内容:
免除公司的经济义务
将公司的政治和管理权威再次延长20年
检查委员会获得全部控制公司的权力和权威
加强中央集权制,给予总督管理和控制所有民间和军事事务的权力和权威
建立了一个立法机构
任何公司内关于印度事务的职务在授职时任何人不因其宗教、出生地、来源或肤色而受歧视。
此时英国继续不断扩大其势力范围。1845年它买下了丹麦殖民地特兰奎巴。东印度公司将其影响扩张到中国、菲律宾和爪哇岛。通过向中国贩卖在印度收割的鸦片它解决了与中国茶叶贸易的逆差问题。中国试图禁止贩卖鸦片的努力导致了第一次鸦片战争。
1853年特许法令
这个法令规定英属印度保留在公司的管理下,直到议会另作决定。
结束
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行政管理成为英国劳务制度的原型。1813年公司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后公司渐渐脱离了贸易业务。1857年印度民族起义后公司将它的管理事务也交付给了英国政府,印度成为英国的一个直辖殖民地。1860年代中公司在印度的所有财产交付政府。公司仅帮助政府从事茶叶贸易(尤其是与圣赫勒拿岛)。东印度公司股息救赎法令生效后公司于1874年1月1日解散。《泰晤士报》评论说:“在人类历史上它完成了任何一个公司从未肩负过的和在今后的历史中可能也不会肩负的任务。”
❸ 英国(东印度公司)最初征服印度时用了多少名军队
英国东印度公司创立于1600年。1613年,英国在印度西部的苏拉特设立贸易站,不久又在印度东南部的马德拉斯建立商馆。1698年,东印度公司向印度莫卧儿政府买下了位于孟加拉湾恒河口岸的加尔各答。东印度公司在马德拉斯、加尔各答和另外一个城市孟买设立了三个管区,各设一名省督管辖,把这些地方变成了进一步侵占印度其他地区的根据地。
东印度公司训练雇佣 军,表面上是印度封建王公所拥有,但这些封建王公因受到东印度公司的“保护”,实际上是为英国人服务的。它由欧洲军官指挥,对英国占领印度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这支雇佣 军,英国就不可能征服印度。1757年6月23日发生的普拉西战 役,英军的胜利标志着印度开始逐渐成为英国的殖民地。此战当中,英军的指挥官是克莱武,他手下的军队只有900名英兵,还有2000名印度雇佣兵。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英国殖民印度期间,印度雇佣军逐渐体现出不同的地域和民族色彩。比如有:廓尔喀骑兵、旁遮普骑兵、锡克骑兵、孟加拉轻骑兵、孟加拉步兵等。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疯狂进行殖 民 掠夺,除了抢 劫孟加拉国库外,1799年攻 陷迈索尔首府时又抢 劫了价值1500万英镑的王室珍宝。
❹ 历史上的东印度公司是荷兰的还是英国的
英国东印度公司创立于1600年,最初的正式全名是“伦敦商人在东印度贸易的公司”。它是由一群有创业心和有影响力的商人所组成。这些商人在1600年12月31日获得了英国皇家给予他们的对东印度的15年的贸易专利特许。
公司共有125个持股人,资金为7.2万英镑。1613年,英国在印度西部的苏特拉设立贸易站,不久,又在印度东南部的马德拉斯建立商馆。1698年,东印度公司向印度莫卧儿政府买下了位于孟加拉湾恒河口岸的加尔各答。
加尔各答村庄虽小,作用却非常大,其周围盛产大米、黄麻,河流纵横交错。平原一望无边。东印度公司在这里设立了贸易总部,把印度的粮食和工业原料,源源不断地运回英国,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
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协助统治和军事职能。东印度公司是从自己政府那里获得贸易独占权而且拥有军队(包括舰队),在殖民地建立政府机构,对殖民地进行残暴的政治统治、经济掠夺以至于贩卖奴隶、毒品的军政经合一的殖民机构。
它们产生和存在于16世纪末到19世纪上半期,对各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起了重要作用。
东印度公司最初的旗帜由圣乔治十字和横杠组成,这有可能是美国国旗的榜样。对历史上两面旗帜的比较说明这个论点有一定的道理。东印度公司的旗帜是1600年代设计的,美国国旗是1777年设计的。
东印度公司的船坞为圣彼得堡提供了一个原型,其管理机构的一些成分一直延用到印度的官僚机构,而其公司组织则是早期股份公司的一个成功的典范。该公司对孟加拉地区的财政要求使得当地政府面临1770年的饥荒束手无策,这次饥荒在1770年到1773年间导致上百万人死亡。
❺ 荷兰和英国创办的东西印度公司都在印度吗
从1595年4月至1602年间,荷兰陆续成立了14家以东印度贸易为重点的公司,为了避免过度的商业竞争,这14家公司于是合并,成为一家联合公司,也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当时的国家议会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具有贸易垄断权。
荷兰东印度公司由位于阿姆斯特丹、泽兰省的密德堡市、恩克华生市(Enkhuizen)、德夫特市(Delft)、荷恩市(Hoorn)、鹿特丹市(Rotterdam)六处的办公室所组成,其董事会由七十多人组成,但真正握有实权的只有十七人,被称为十七绅士(Heren XVII),分别是阿姆斯特丹八人、泽兰省4人,其他地区各一人。
至于英国的那个是负责印度贸易的,在印度有很多贸易点,最后作为英国殖民印度的代理。
不过两家公司在印尼 中国等地 也都有贸易点
荷兰的1799年就解散了 英国的到1860年才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