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印度女兵的自杀率,为什么高居不下呢
印度女兵的自杀率之所以那么高是因为她们的地位太低,退役之后没有养老金,生活都是个问题,年纪大了又嫁不出去,会遭到人们指指点点,遭受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所以才有那么多女兵自杀。
无论是生活的压力还是精神的摧残,都导致了女兵们长期处于很高压的状态,她们很苦,但是没有人理解她们。没有得到适合的解决办法和舒缓方式,日渐失落消沉,因而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② 印度人生活习俗怎样
印度人的习俗禁忌
(1)在印度,当众吹口哨乃是失礼之举。在印度南部的一些地方,人们惯于以摇头表示同意。这种做法,与众大不相同。以左手接触别人,或摸别人的头,也是不允许的。
(2)印度人忌讳白色,忌讳弯月图形,忌讳送人百合花。“1”“3”“7”三个数字,均被他们视为不吉利。
(3)同印度人交谈时,对宗教与民族矛盾,印巴冲突,核武器,两性关系等问题,千万不要主动涉及。
③ 在印度这个村子里,一妻多夫很常见,他们是怎样生活的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不断以来我们都晓得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神奇事情。随着旅游业的大火,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走出国门去旅游,在旅游的过程中,不只放松了本人的心情,还见识到了不同国度的习俗文化,由于历史文化的不同,所以在很多国度就会呈现很多有趣的事情,比方印度这个国度,印度给人的觉得不断是神秘奇葩的。
原来当地人也是早有准备。假如女子怀孕了,那么兄弟几个都是孩子的爸爸。大家不会计较终究孩子是谁的,反正都是一家人,调和相处就好。生下来的孩子,一家人都会当成是本人的亲生孩子,如此调和相处,还真的是世间少有。
由此可见,印度目前仍然存在着许多社会问题,想要从基本上处理,或许还需求很长一段时间。对此大家有何见地呢?
④ 印度招聘的为什么都是男性,没有女性
在封建时代,很多国家都盛行男尊女卑的传统。男人的地位高于女性,并非是我国古代特有的,在我国的邻国印度那里同样能找得到。不但如此,印度男尊女卑的程度还远远胜过中国。即便是到了今天,这种观念依旧没什么根本性的改变,以至于在印度对一个人最恶毒的诅咒就是:“但愿你生个女儿”,那么在印度,女性的地位为什么始终都这么低呢?
历史原因。对于熟悉印度历史的人来说,想要完整的将印度历史理顺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因为印度的历史实在是太混乱了。在历史上,印度曾经被很多国家和民族入侵并征服,比如波斯人,月氏人,蒙古人,白匈奴人,突厥人,阿富汗人等等。
所以印度女人社会地位低下,在社会上很难找到工作,而且印度女性也不允许在外边抛头露面,因此印度招聘没有女性。
⑤ 要伺候丈夫原配,每天还要顶着太阳取水,印度二婚的女人有多可怜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习俗和生活习惯,这些风俗习惯都是一个国家在数百年乃至千年的发展过程中演化出来的,与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息息相关。
像是美国就注重文化的多元性,崇尚自由和开放。而中国因为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总是以礼为先,注重宣扬各种传统文化美德。
印度的水妻和中国古代的小妾基本上没有任何区别,但中国古代的妾室起码不用每天去给丈夫取水。照目前印度的发展速度来看,这一系列的陈规陋习也不知道哪年才能完全被取缔。
⑥ 印度经济不发达,人口又多,为什么印度政府还在鼓励多生孩子
迄今为止,印度的人口已经超过13亿。而且据估计,用不了多久,最多五年时间,印度的人口就会超越我国,成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在印度重男轻女观念极其严重,他们认为男孩肩负着传宗接代的重任,父母死后必须要由儿子点燃火葬的柴堆,这样父母的灵魂才会升天,在这样的观念下,家家户户都会发了疯的生育直到生到男孩为止。
印度和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人口大国。两个国家的人口加起来,一度占到世界人口的一半以上。人口基数大,再加上印度传统的生育观念,导致印度的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近些年印度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过多的人口显然也拖慢了印度的发展速度。因此近些年,印度也开始想办法抑制人口的增长,也相继出台过一些限制人口的政策,不过以现在的形势来看,并没有什么效果。
⑦ 为什么印度女子监狱特别少
监狱里,白天有狱警巡逻,男犯人并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但是一到晚上,就会担心受怕,狱警关灯,整个监狱漆黑一片,还时不时的会传来女犯人的惨叫声。一个女犯人的在监狱里待了两年,好不容易熬出头,安全的出狱,但是每每想到那两年的经历,她都会从梦中惊醒。印度,一个神奇的国度,遍布大街小巷的露天厕所,随处可见的垃圾堆,众多的贫民窟,以及变味的恒河水,都是我们印象里的印度。同时,印度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国民总经济排名靠前,拥有发达的航天和互联网行业,有钱人众多,但是,穷到吃不起饭的人也很多。总的来说,印度就是一个一面天堂,一面地狱的国家。而对于大部分印度女性来说,印度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地狱”。在那里,女性地位低下,没有一点话语权,就连日常的上厕所,还要几个女性结伴同行才能让人有安全感。
对于印度监狱男女混住的情况,你怎么看?
⑧ 印度女性地位为什么这么低
印度女性在未出生时,她的悲惨命运早已注定。对于印度人来说,儿子就是金钱。如果第一胎生了女儿,如果家庭条件还可以,她就有希望活下来,第二胎还是女孩的话,活下来的机会就减小了;如果第三胎还是女孩的话,她几乎没有希望活下来了,只能指望神明保佑吧。
印度人认为生女孩最倒霉,女婴一生下来,个别父母就将其勒死,或将其淹死于水中,甚至烧盆开水,将女婴活活溺死于开水中,这样做在他们看来很正常,女孩子嘛,又不值钱。
对于小婴儿来说,投胎到印度做女人绝对是最差的选择。
印度自古就重男轻女,男人结婚必须要女方足够的嫁妆,随着经济的发展,嫁妆也水涨船高,婚礼也越来越高档。这些费用都是女方承担的,所以穷人家的女孩很难嫁出去,一般家庭最怕养女儿了。而儿子则不同了,养大后,结婚不用出一分钱,还平白无故拿女方高额的嫁妆。
因此,印度人一旦家里生了一个女儿,就要为女儿筹集一大笔钱,若添了一个儿子,那就是多了一个发财机会。这种重男轻女的习俗影响了印度人的生育观。生不出儿子誓不罢休,这也是印度人口猛增的原因之一。没有钱的人家是嫁不出去女儿的。所以女孩子生下来就被看做是一种负债,而且几乎没有任何地位。
每年都有很多适婚女性因为嫁妆达不到男方的要求而遭到伤害。有时女方先嫁过去,因为家境变化付不出彩礼了,男方有时就会杀妻。更可恶的是,在印度,计划好的杀妻一般都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女方也因为没给嫁妆不去告男方。所以印度家暴现象非常常见。
一般来说,嫁妆的多少决定了女性婚后能否有点地位,会不会被男人毒打。
印度男人他们还可以随时休掉自己的妻子。他们很有艳福,一个人能娶三四个老婆。印度男人在娶老婆的时候,不仅能够得到一大笔财产,同时也得到了一个奴隶。以前的印度也会发生男人把自己的老婆放火烧死,或者杀死,以便能够不断再娶老婆,再得财产的事情。而女人则要在男人死去的时候陪葬。这个习俗甚至十年前还发生在印度的一些偏远地方。
除了繁重的嫁妆,印度女性还肩负着多多生儿子的任务,印度女性一般十八九就结婚了,过多的生育早就将她们摧残,到三十岁左右,她们早已没有了年轻女人的模样,臃肿的身材,黯淡的脸色,彻底沦为男人的奴隶。
印度女孩如同早早开放的花朵,绽放出最绚丽的色彩,随后又早早地凋谢,令人痛惜不已!
更可恨的是,女方虽然配送那么多的嫁妆,印度男人在婚后也是可以不工作的,很多繁重的工作交给女性去干,他们负责收钱喝茶享乐;甚至有的男人出租自己的妻子赚钱,而妻子根本没办法反抗,只有服从丈夫的一切安排。
工地的工作大部分都是女性在做,印度女人不但负责出钱把自己嫁出去,还得当个生育机器,必须生出儿子,不生孩子的时候,还要去工作养活男人及孩子们。
相对比我国而言,中国女性的地位就高的多,虽然某些地方还有大男子主义,但基本做到了男女平等,女性有选择的权利,不用依附男人,更不用去养活男人。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但透过表面,我们看到印度社会,对于女性的残害,真的是触目惊心,令人愤慨,在现代文明社会,还存在如此严重的不平等现象,印度真的很差劲
⑨ 印度人的风俗习惯
印度人有4大传统仪式,分别是出生、葬礼、婚姻和普迦仪式。
⑩ 印度的种姓制度和寡妇焚身殉夫
印度的四种结婚方式为梵式、天神式、仙人式、生主式,都是神圣幸福的结婚方式,通过这四种结婚方式所生的儿子,在有关吠陀的知识上出类拔萃、长命百岁,而由买卖、自主结合、强行绑架和偷盗所结成的另外四中婚姻,则被指责,其生出的儿子,定是凶残的、虚伪的、仇视吠陀和圣法的。那罗陀认为:女子出嫁,应由下列人负责:一、父亲;二、兄长,但要有父亲的授权;三、祖父、四、舅父、五、有能力的母亲;七、如母亲无能力,由其远亲承担。印度婚礼奢华、讲究。出嫁妆、送彩礼、设宴会、接待来客和迎亲队伍等等如同盛大庙会一样,张灯结彩,锣鼓喧天,他们认为花费越大,越光荣体面。
在古代印度的吠陀时期,寡妇是可以改嫁的,没有什么限制和规定。往后,寡妇改嫁逐渐减少,尤其到了公元2世纪以后,寡妇改嫁就开始遭到反对了。大约到公元10世纪以后,情况进一步恶化,尤其到了11世纪,制度的严峻几乎达到了顶峰,寡妇不许改嫁,即使幼年寡妇也不许改嫁。
古代印度的后宫制度自印度文明期(指公元前3000年左右在印度河流域发展的上古文明)就存在了,特别是在丘比塔王朝,一般后宫约有230名宠妾,国王后宫则超过几百人。国王后宫的婢妾大多是大臣的妻妾或是各地方的美女,她们要在后宫待一个月以侍候国王。
印度的初夜权制度:印度孟加拉的土着民族,处女非奉侍了兼祭司的酋长后,不得结婚。而记录中古代的印度王于新婚的三天内不得与新王妃接触,这三天要交给最高的僧侣和王妃共寝。
印度还有一些落后的部落地区,其婚姻关系更为复杂。有些部落盛行一妻多夫制,一个姑娘嫁给某家的兄长,同时也是其他兄弟的妻子。梅加拉亚邦迦洛族盛行舅表兄妹结婚,一个男子可以与姊妹俩同时结婚,在岳父死后还可以娶丈母娘。在喜马拉雅山区印巴停火线附近,有一处被遗忘的雅利安人部落,他们盛行一妻多夫制,处于母系社会的发展阶段。在印度史诗《摩词婆罗多》中也有坚战五兄弟共同娶了黑公主为妻的故事。
[《摩奴法典》]
《摩奴法典》是印度古代的圣典,印度教法中的最有权威的一部法典。该法典在婚姻家庭方面有以下的规定。1、实现种姓内婚制。不同等级种姓间不得通婚,但允许上等种姓男子娶下等种姓女子为妻。这也叫“顺婚”。逆婚之所生子女要降为最低种姓。此法典还规定,种姓从高到低的顺序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种,根据教义不允许最高种姓娶首陀罗之女。2、一夫一妻制只对下级种姓而言,对于最高种姓可以多妻。例如,婆罗门可以有四个妻子、刹帝利可以有三个妻子、吠舍可以有两个妻子、首陀罗只能有一个妻子。3、丈夫在家庭中享有特权。印度教认为子女无德只有欲,所以女子必须服从男子。在家中的地位相当于奴隶。无财产可言。对丈夫“从一而终”,甚至有“焚身殉夫”的称为“苏蒂”的习俗。4、主张童婚法典规定结婚年龄为8岁。为此,在印度,幼夫夭折和幼妻为寡夫的现象也是常见。5、有关遗产和继承方面,因种姓的不同而有区分。例如,婆罗门妇女之子可得4份、刹帝利妇女之子可以得3份、吠舍妇女之子可以得2份、首陀罗妇女之子只能得1份。而且规定,种姓妇女所生之诸子中,长子优先。
《法典》规定:“妇女幼时处在父亲的监护下,青春期处在丈夫的监护下,老年时处在儿子的保护下”,并强调“妇女绝不应任意行动”。双方家长有意向性目标后,首先要由占星师算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看两人是否相克,能否恩爱、白头偕老。如果两人八字相符,就开始谈嫁妆,然后定婚姻。
关于离婚,《摩奴法典》规定:“不妊之妻可在第八年休弃,只生女儿者可以在第十一年被代替。”
在《法典》中,抢夺婚是合法的。印度的抢夺婚曾见于雅利安民族,根据《摩奴法典》,缔结婚约可有八种合法方式,其中一种为“罗刹式”即“杀伤其亲族,摧毁其房屋,将哭喊着的少女从其家强行抢走”,这其实就是后来的一种抢夺婚。根据规定,只有“刹帝利”即种姓武士,才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另一方式“阿修罗”指的就是买卖婚姻。摩奴曾承认“吠舍”和“首陀罗”这两个较低的种姓实行买卖婚姻,但他本人是禁止的。他说:“姑娘的父亲若有知识就不应该接受财物,即使很少;因贪而接受财礼的人就成为‘买奴隶的人’”但是,“仙人式“的结婚方式中,新郎为娶妻向新娘的父亲赠送一头或两头牛的做法却被摩奴及其他法经作者视为合法。他们明确否认这是财礼,但其实这是买卖婚姻的残存方式。
[伊斯兰教对印度婚姻的影响](这段是不是换到后面,即置放入中世纪欧洲阶段?)
大约在八世纪前后,伊斯兰教传入印度后,那以后逐渐对印度的文化和人民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影响。因为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两者的教义不同,所追求的不同,所以两个宗教之间的关系一度紧张。当穆斯林统治者利用处于统治者的优势地位并强迫印度教徒改信伊斯兰教时,印度教徒把此作法看成是对本教的侵犯和对社会的压迫,为此,在印度教社会中,婆罗门为保持所谓血统的纯洁和神圣,对婚姻等规定更加严格,从各种方面限制女子的活动范围了。因此,在这个时期,一方面种姓的狭隘性加重了,另一方面妇女们的社会地位进一步下降。由于种姓的发展和“守旧性”和“狭隘性”的加重,使低级种姓的人越半越多地改信伊斯兰教。但是,这种狭隘性产生了另一个作用:促使格比尔、纳那克等人对宗教和社会进行了改革,以缓和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之间的紧张气氛。
伊斯兰教传入印度后,对种姓制度和婚姻制度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印度教徒为了防止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严格种姓制度,婆罗门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不遗余力,但其他一些种姓的抵制,尤其是迦耶斯特、柯帝利种姓以及刹帝利接受了穆斯林统治者的保护。因此,这些种姓的社会地位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其地位仅次于婆罗门。有些刹帝利种姓的人还在穆斯林统治机构中作事、当官,甚至与穆斯林通婚。婆罗门处于伊斯兰教的力量担忧,为了保持种姓制度和种种仪式的完整性,努力限制种姓成员同穆斯林发生联系。婆罗门的严格规定使低级种姓的人深受其害,、摆脱困境许多人改信伊斯兰教,促成了印度教种姓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穆斯林为了达到长期统治印度的目的,加强同印度女子联姻,甚至想同印度教寡妇结婚,遭到了印度教徒的强烈反对。为此印度教徒对婚姻给予了更多的限制:第一,实行童婚。降低女孩的结婚年龄,婚龄下降到8—9岁。第二,在高级和中级种姓中戴面罩的习俗流行起来,尤其避免同穆斯林发生联系,这样,就杜绝了与穆斯林结婚的可能性。第三,对寡妇再婚作了严格规定,大力宣传寡妇为夫殉葬。并把这种做法视为最大的贞节和最高的美德,施以宗教和道德色彩,致使殉葬制蔓延开来。
[印度教下的婚姻陋习]
男尊女卑,古今中外,不乏其例。但印度教却把它淋漓尽致地发挥到了及至。这方面的典范就是印度的嫁妆和殉葬习俗。
殉葬制度又称“萨蒂”,大约最早是从王公逝世时妃嫔殉葬之风发展而来,进而扩大到上流阶层,以后普及于一般妇女。,印度教时代在上层和拉其普特人中,寡妇殉葬的风俗非常盛行,死者若有数妻,则正妻与死夫一起殉葬,其余妻子要单独自焚。此外,为丈夫殉葬有两种形式:一种叫同丈夫一起殉葬,即妻子与死夫尸体一起火化;一种叫模仿殉葬,即妻子与故去丈夫的遗物一起火化。假如丈夫死时,妻子有孕在身,则等她分娩后再同丈夫的遗物殉葬。如丈夫死在异国他乡,他忠诚的妻子闻讯后先用丈夫的鞋接触一下自己的胸口,然后跳入火中自焚。若不殉葬,则被人认为是失去贞节的人。
如果没有勇气殉夫,她的脸上和衣饰上就要加上寡妇的标志,并要比丈夫在世时更加小心地回避任何男性。男子见到了寡妇也要回避,因为寡妇是“不祥之物”,人们甚至认为是妻子的不吉利才造成丈夫的死亡。印度教教义规定,女子一旦和丈夫结合,就是永远的结合,即使丈夫已经死去,也永远不能和他分离,一个女人一生只能结婚一次,寡妇守节至死才能上天。寡妇因为打上不吉祥的烙印,就成为婆家做牛做马的奴仆,在社会上也不再享有一般已婚妇女的各种权利和待遇,她们无权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宗教活动,不能参加婚礼、祝寿等一切喜庆大事,甚至不许修饰仪容,有的寡妇还要把头发剃光。根据印度教的习俗,寡妇还要献身于苦行与节欲的生活;在孟加拉邦,寡妇被禁止吃鱼肉;在安得拉邦,寡妇要吃长斋。
即使生活21世纪,我们依然对当代印度的婚姻倍感神秘,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曾经出现在公元之前史上的的种姓制度、嫁妆规则、一夫多妻、童婚、殉葬,种种陋习居然一路传承到了现代,并且于愈演愈烈。
翻开印度报纸,嫁妆案触目惊心,特别是在北方邦,75%的婚姻问题与嫁妆直接相关。几乎天天都有相关悲剧的报道,有些人命案甚至发生在高学历高职位人群当中。据统计,每年约有9000名印度妇女因为嫁妆达不到婆家要求而丧命,2000年新德里平均每12小时就有一名女子因为嫁妆问题而被活活烧死。女方家长倾家荡产筹集嫁妆,年轻男子明码标价:从20万到1000万卢比(120万卢比相当于2。5万美元)不等,实物包括手提电脑、手机、家庭影院、数码摄像机、微波炉、纯平数码电视、全套珠宝首饰、欧洲蜜月旅行、中型汽车和、一套房子等等,而且价格还呈不断上升趋势。有印度学者甚至认为嫁妆成了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收入再分配调节手段,大量的金钱从女方家长那儿流到了男方的家庭和亲戚手中。
印度在1757年后沦为英国的殖民地,后来开始推行了英国的法律。1831年废止了殉葬制。到1947年独立后,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全国并不统一。各教依据教规行使。1954年颁布了特别婚姻条例,规定同宗教的人或不同宗教的人通婚,以民事登记婚形式或按照条例认可的宗教仪式举行婚礼。1955年,颁布了印度教婚姻,废止种姓家庭制度;1961年颁布《反嫁妆法案》;1978年颁布了禁止童婚补充条例。但现实生活中,法律是很难改变习俗的。例如,有一媒体报道了在1983年5月17日,印度就有1万名儿童的举行了集体结婚;1993年的《印度斯坦时报》还刊登了比哈尔邦一个60多岁的部落酋长先后娶几十个妻子的故事,其中最年轻的一个妻子只有18岁;2006年5月的英国《泰晤士报》报道了当月发生的印度寡妇殉葬事件。这些情况似乎都说明了在婚姻方面,印度仍旧延续着古代的制度,与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不曾并轨。
[印度历史]
目前已知的印度河流域最早的文明是出现在公元前2300-前1750年的哈拉巴文明。后来雅利安人从南俄草原经中亚进入印度河流域,开始了印度的吠陀时代。在公元前1400-前900年是早期吠陀时代,即“梨俱吠陀”;公元前900-前600年是后期吠陀时代——“沙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闼婆吠陀”。
公元前600-前400年进入了印度的列国时代,亦称早期佛教时代,印度文明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东移到恒河流域,佛经之所谓16国。之后,印度经历了摩揭陀在恒河流域的霸权时期。马其顿东征入侵印度河流域之后,印度在公元前324-前187年开创了孔雀王朝时期,着名的阿育王当政期间改奉佛教。在一世纪初,大月氏人的贵霜部落立国,是为贵霜王朝。公元1-5世纪之间的贵霜王朝建都于富楼沙(今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成为当时与东汉、罗马、安息并立于世的四大帝国。
[印度的宗教与种姓制度下的婚姻]
印度从古至今最大的特点就是生活的各个领域受到宗教的制约。约公元前7世纪左右,婆罗门教萌生于早期吠陀时代,并成为国教;公元前6世纪前后,佛教产生并迅速发展;6世纪后,在婆罗门教和佛教的基础上,印度教逐渐形成,并延续至今。
种姓制度最早产生于雅利安人,早期吠陀时代种姓以肤色为差异确定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种不同等级的种姓;后期吠陀时代种姓差异进一步加剧,并产生了诸多亚种姓(阇提)与贱民的区别。
婆罗门即僧侣和后期有资格学习婆罗门教义的种姓成员,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祭祀和文化教育,;刹帝利即武士等,为第二种姓,地位仅次于婆罗门,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平民,为第三种姓,经营商业贸易;第四种姓为首陀罗,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及各种体力劳动和手工业等。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姓又派生出许多副种姓。据说这些副种姓全国有3000多种,各种姓都有自己的道德法规和风俗习惯,婆罗门的副种姓中社会地位最高的是库林婆罗门。
除以上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排除在种姓之外的人,所谓“不可接触的贱民”,又名“哈里真”。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好像被排斥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之外,他们的工作是扫地、打扫厕所、处理动物尸体等。在农村,他们只能居住在村外或某一指定区域,不能和其他种姓的人使用同一口井,无权进庙拜神。
不同种姓有不同的地位和权利,其中婆罗门的权利最大,社会地位最高;首陀罗的地位最低,备受歧视,无权上学读书,没有资格进庙敬神,甚至有些地方的首陀罗不配让高级种姓的人看见自己的面孔。在古代,老远发现有婆罗门种姓的人过来,首陀罗就得赶紧躲在路旁,等着婆罗门过去自己再迈步,不然就要挨打,甚至会被活活打死。在有些地方,首陀罗连身体的影子都不能落在婆罗门种姓的人的身上,否则就会被认为是玷污了高级种姓人的身体而遭到痛打,婆罗门种姓的人回家后要赶快洗澡,以去晦气。
种姓制度对婚姻制度有很大影响,很多婚姻规定十分严格。在古代印度,只许在同种姓内部通婚,同种姓的各副种姓之间可以互相通婚,但是不能和副种姓以外的人通婚。一般允许“顺婚”,即高级种姓的男子可以取低级种姓的女子,但禁止“逆婚”,即较低种姓的男子不能取高种姓的女子,否则高级种姓的人会被开除出种姓之外。
由于“顺婚”的存在,许多低种姓的女子都想“攀高枝”,嫁个高种姓的男子,于是在社会上出现了你争我夺、高价购买新郎的风气,高种姓的男子立在高高的台阶上“俯视”低种姓的女子,索要高额嫁妆,这种婚姻一开始就建立在男女不平等的基础上,而且具有金钱买卖的性质,女方不得不出高额嫁妆以满足男方的需求。一些贪婪的男家,婚后还向女方索取嫁妆与钱财,有的人因得不到满足,竟将儿媳妇活活烧死。
种姓制度几乎成了古代印度社会制度的同义词,它决定了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男人和女人、丈夫和妻子的婚姻关系。
[吠陀时代的婚姻]
古代印度的文化中有尊重妇女的一面,例如神话传说中有不少女神,史书上也记载着几位备受尊崇的女王,但是思想的主流仍是歧视妇女,也存在着一夫多妻制。在吠陀时代,从《梨俱吠陀》等经书籍的很多记载中可以了解到一夫多妻可能只限于王公贵族,而一夫一妻则被认为是普通的、自然的婚姻形式,《梨俱吠陀》中的赞美诗歌颂的是双马童的成双成对,并对夫妻恩爱做了赞美,阿帕斯坦巴曾经认为:如果做妻子的愿意履行其宗教职责,且生有男孩,那么,丈夫就不应再娶。《摩奴法典》箴言“相互忠贞,白头到老”,所以《梨俱吠陀》时代可能是从一夫多妻到一夫一妻的过度,至少有这方面的偏向。
原配之妻应与丈夫同一种姓,其地位高于其他妻子,其所生的长子地位亦高于其他弟兄。在宗教仪式中,她坐在她坐在丈夫身边,即使无子,也不影响她的地位,丈夫去世后,她可以领养一子。直到今天,尽管印度教不限制一夫多妻,但除非原配不能生养儿子,或患有不治之症,大多数种姓都反对其成员实行一多,男子要想再娶,须得到种姓中的潘查耶特(五人长老会)的同意。佛教也有类似规定,妾在丈夫死后,也以得到丈夫兄弟的赡养。
对于婆罗门来说,原则上只能结一次婚,除非没有子嗣。在婚姻中,娶妻一方总是要高于嫁女一方,娶妻的村庄从来不反过把女子嫁给把女儿嫁给他们的村庄。不论什么时代,最昂贵的婚姻形式为:将女儿嫁给一个婆罗门,还要伴以礼仪性的交付。妇女第一次结婚叫初婚,,男子第一次结婚并有了孩子,叫做主婚,如果再进行其他结合,则叫做副婚。在王族种姓中,一夫多妻相当普遍,尤其是姐妹共嫁一人的情形屡有发生。
直至19世纪初期,这种陋习还很流行。以孟加拉邦为例,可以看出问题的严重。1817年英国人开始统治孟加拉邦时,当时平均每天有两名寡妇殉夫自焚。又据统计,1819年全邦竟有839名寡妇殉夫,仅加尔各答就有544人。
印度自古流行嫁妆习俗,其历史沿革与印度社会的另一陋习—童婚有密切联系。一方面,印度教提倡童婚,认为女子来月经前可以结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古代印度战乱连连,为避免女儿在战争中遭遇不测,人们往往在女孩未成年时早早将她嫁出,这样她就是别人家的人,娘家父母的担子就算是卸下了。因而,8、9岁到14、15岁就结婚的女孩大有人在,嫁妆于是成为婆家将她们养大成人的资金。可见,嫁妆的出现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
除了种姓“顺婚”的原因外,妇女地位低下,是嫁妆问题存在另一个根源。在印度,咒骂男人的话是“但愿你生个女儿”,因为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了。大多数印度女人婚后不工作,只在家操持家务,带孩子,没有经济独立性。嫁妆陋习还与妇女的法律现状相关。由于女性受到歧视,没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女孩不可能向她的兄弟一样继承父母的遗产。因此,在她出嫁的时候,家里往往要给一笔丰厚的嫁妆,从而迫使她丧失继承权。虽然印度早在1956年就通过了关于妇女有继承权的法案,但在残酷的现实使法律几乎成为一纸空文。德里大学一位经济学教授说,只要妇女没有财产所有权,在继承权方面与男子不平等,她们的地位就不会改变。
嫁妆陋习还与妇女的法律现状相关。由于女性受到歧视,没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女孩不可能向她的兄弟一样继承父母的遗产。因此,在她出嫁的时候,家里往往要给一笔丰厚的嫁妆,从而迫使她丧失继承权。虽然印度早在1956年就通过了关于妇女有继承权的法案,但在残酷的现实使法律几乎成为一纸空文。德里大学一位经济学教授说,只要妇女没有财产所有权,在继承权方面与男子不平等,她们的地位就不会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公元3-4世纪婆罗门教士Vatsyayana,被认为是一位终生禁欲的苦行僧,写出了印度最色情的作品之一《爱经》。作者在书中叙述了怎样求婚,怎样保持良好的婚姻生活,怎样保持忠贞;他赞赏由爱情缔结的婚姻,他在书中告诉女人,怎样才能满足丈夫正常的、全部的性要求,从而使性爱升华,同时男子也应该尽自己所能使女方快乐。
或许这能从另一个角度上说明在为什么在印度一边是大量的文艺作品在歌颂爱情,一边传统习俗在压迫婚姻?同样的表现是:长期起来,作为印度历史与文化上各不相同却又相辅相成的三个方面:部落组织、穆斯林世界、印度教世界能够长期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