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印度是主权独立国家吗
印度是半奴隶制半封建国家,还没上升到划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阶段。
⑵ 印度属于什么制度国家
联邦共和制。
印度共和国(印地语:भारत गणराज्य,英语:The Republic of India,India),简称“印度”,位于南亚,是南亚次大陆最大的国家。东北部同孟加拉国、尼泊尔、不丹和中国接壤,东部与缅甸为邻,东南与斯里兰卡隔海相望,西北与巴基斯坦交界。
东临孟加拉湾,西濒阿拉伯海,海岸线长5560公里。也是一个由100多个民族构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主体民族为印度斯坦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6.3%。
古印度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公元前2500年诞生了印度河文明。
前1500年左右,中亚的雅利安人进入南亚次大陆,征服当地古印度人,建立了一些奴隶制小国,并确立种姓制度,吠陀教开始发展为婆罗门教。公元前4世纪,孔雀王朝统一印度,开始推行佛教,并向外传播。
约前188年,孔雀帝国灭亡后群雄割据、外族入侵,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兴起。1600年英国侵入莫卧儿帝国,建立东印度公司,1757年以后逐步沦为英国殖民地。1947年6月,英国颁布《蒙巴顿方案》,实行印巴分治。
同年8月15日成立印度自治领。1950年1月26日宣布成立共和国,同时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印度是世界第二人口大国,也是金砖国家之一,印度经济产业多元化,涵盖农业、手工艺、纺织以至服务业。
近年来服务业增长迅速,已成为全球软件、金融等服务业最重要出口国。全球最大的非专利药出口国,侨汇世界第一。
⑶ 主权国家的世界主权国家列表
世界上共有195个主权国家,包括193个联合国会员国,2个联合国观察员国(巴勒斯坦,梵蒂冈)。
(科索沃的独立尚未得到多数国家的承认,也未加入联合国,因此不计) 亚洲(48个国家)
东亚(5):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古、朝鲜、韩国、日本
东南亚(11):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东帝汶
南亚(7):尼泊尔、不丹、孟加拉国、印度(包括锡金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
中亚(5):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
西亚(20):阿富汗、伊拉克、伊朗、叙利亚、约旦、黎巴嫩、以色列、沙特阿拉伯、巴林、卡塔尔、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阿曼、也门、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耳其、塞浦路斯 欧洲(44个国家)
北欧(5):芬兰、瑞典、挪威、冰岛、丹麦
东欧(7):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白俄罗斯、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
中欧(8):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奥地利、瑞士、列支敦士登
西欧(6):英国、爱尔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
东南欧(10):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希腊、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波黑)
西南欧(8):意大利、梵蒂冈、圣马力诺、马耳他、西班牙、葡萄牙、安道尔、摩纳哥 非洲(54个国家)
北非(5):埃及、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
东非(12):苏丹、南苏丹、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索马里、吉布提、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塞舌尔
中非(8):乍得、中非、喀麦隆、赤道几内亚、加蓬、刚果共和国(刚果(布))、刚果民主共和国(刚果(金))、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西非(16):毛里塔尼亚、塞内加尔、冈比亚、马里、布基纳法索、几内亚、几内亚比绍、佛得角、塞拉利昂、利比里亚、科特迪瓦、加纳、多哥、贝宁、尼日尔爾尔、尼日尔爾利亚
南非(13):赞比亚、安哥拉、津巴布韦、马拉维、莫桑比克、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斯威士兰、莱索托、马达加斯加、科摩罗、毛里求斯 大洋洲(14个国家)
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密克罗尼西亚、马绍尔群岛、帕劳、瑙鲁、基里巴斯、图瓦卢、萨摩亚、斐济群岛、汤加 北美洲(23个国家)
北美(3):加拿大、美国、墨西哥
中美洲(7):危地马拉、伯利兹、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
加勒比海地区(13):巴哈马、古巴、牙买加、海地、多米尼加共和国、安提瓜和巴布达、圣基茨和尼维斯、多米尼加国、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巴巴多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南美洲(12个国家)
北部(5):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苏里南
中西部(3):厄瓜多爾尔尔、秘鲁、玻利维亚
东部(1):巴西
南部(4):智利、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
⑷ 印度实行的是什么政治制度国家性质呢
印度是一个资本主义联邦制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但其职责是象征性的,实权由总理掌握。印度为所谓的联邦制国家,是主权的、世俗的民主共和国。采取英国式的议会民主制。公民不分种族、性别、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点,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的统帅,由联邦议会及邦议会组成选举团选出,每届任期五年。总统依照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的建议行使职权。
⑸ 可以这样说吗,世界上真正拥有完整主权的国家只有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四个英国算半个,毕竟有时候
也不能这么说!
美国和印度实际上也不能算是完整主权国家,他们都是英联邦的成员,也就是说,英国女王实际上也算是他们国家的女王,是名义上的最高元首。英联邦的成员有四五十个,大都是英国的原殖民地,包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
从国际法上说,主权独立的国家也不能包括有军事同盟的国家,因为如果你加入了军事同盟,就有可能被动卷入盟国与第三国的军事冲突,你不能完全决定你的军事战略和军事部署。比如北约国家几乎都要受到美国的制约,欧洲国家要受到美国的军事保护,所以就要忍受人家在政治上的傲慢和强横,要当人家的仆从。
印度虽然不结盟,但是印度的工业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它连最普通的轻武器都要进口,据说因为没有钱,它的弹药只够用十几天,打起仗来它还是要依靠外国的军事贸易或军事援助,如果没有人管他,他连一个月都支撑不了。所以国家主权不只是法理上的,还有事实上的,如果一个国家对外依存太严重,就难以有独立处理的能力,腰杆就挺不直。
中国是世界工厂,一般都认为中国对外依存度很高,但是事实上中国外贸额只占中国整体经济的百分之二十,中国是世界上唯一拥有国际标准下的所有工业门类,中国的自给能力在世界上无人能比,这是中国从法理到事实上主权完全独立,可以不受人敲诈的底气。美国可以生产高科技的武器和芯片,但是它连一支铅笔都生产不出来,很多贴美国牌子的产品都是中国生产的,美国找中国打贸易战,它显然是找错了对手。
⑹ 印度首都叫什么
新德里
新德里(英语:New Delhi),印度共和国的首都,也是全国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印度北方最大的商业中心。根据联合国2014年发布的《世界城市化前景报告》,人口为2500万,位居世界第二,超过人口2100万的孟买,成为印度人口最多的城市。主要产业为IT、电信、餐饮住宿服务、金融、媒体和旅游业。
首都简介:
首都,又称国都、都城、京城,是对一个国家的政治中心和中央政府所在地的称呼。政治和经济活动的中心城市,各类国家级机关集中驻扎地,国家主权的象征城市。有的国家不只有一个首都,也有的国家为了谋求发展而进行迁都。中国历朝历代的首都也在不断变化。
⑺ 印度被哪个国家统治过
英国。
时间1600--1775
英国在印度的早期殖民掠夺(1600~1757) 中世纪末西方国家热慕印度的富庶,千方百计想到印度发财致富。发现好望角(1488)和绕过好望角直达印度西岸卡里卡特(1498)的都是葡萄牙人。他们收购印度的香料 (胡椒、生姜、肉桂、豆蔻)在西方销售,获得厚利。但葡萄牙国弱民贫,只能占领印度海口,不能深入内地,不能成为殖民主义强国。继之而起的是荷兰。荷兰商人垄断了香料贸易,抬高了产地收购价格,降低了西方的销售价格。1600年12月31日,英国为了同荷兰商人竞争而成立了英国东印度公司。英荷两国商人剑拔弩张,武装冲突一触即发。到了1623年,英荷才达成默契:荷兰垄断东印度群岛,英国垄断印度次大陆。
英国东印度公司在1609年续领特许状时,取得了5项特权:掠地铸币、筑城养兵、缔结盟约、宣战媾和、审理刑事民事案件。80年后,1689年孟加拉、马德拉斯、孟买3 个管区形成。1651年东印度公司被允许在胡格利通商(见彩图孟加拉胡格利港-葡、法、英殖民者先后在此建立商站)。1698年买下3个村子的包税权,实际上等于买下3个村子的领土,其中的一个村子就是加尔各答。后来,东印度公司的中心就从西海岸转移到孟加拉。在这个时期内东印度公司的活动主要是为建立政权准备条件。其中清除法国势力和培植亲英势力是主要因素。加尔各答原是偏僻荒村,从18世纪初起,商业开始繁荣。当地商人和钱商都大发横财,出现了一股强大的亲英势力。这股势力的存在为英国取得孟加拉政权创造了条件。普拉西战役(1757)开创了英国统治印度的时期。1765年东印度公司取得孟加拉、比哈尔、奥里萨的收税权,主宰了孟加拉。公司直接掌握了财政和军权,间接掌握了行政权。印籍人员负责办理事务,但无实权。史书称之为“双层统治”。当时,统治者是一伙强盗,人民深受痛苦。从 1772年起情况有所改变,但“双层统治”的格局却持续很久。过去,东印度公司要从英国拨款来印度购买货物运往国外销售。自从1765年以来,他们就用孟加拉的税收购买印度货物,运销国外,牟取厚利。但英国政府每年迫使东印度公司向政府交付40万英镑。当时英国殖民势力霸占市场,盛行强制买卖,生产者往往被迫按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自己的产品,因此英国大量收购印度货物并没有刺激印度的工业生产。
18世纪下半期,英国工业革命迅猛发展。英国工业资本家不遗余力地迫使东印度公司增加英国工业品的出口。他们认为东印度公司垄断贸易是英国工业发展的障碍。从1793年起,英国工业资本家对东印度公司及其商业特权发动猛烈攻击。 自从东印度公司成立以来,英国新贵族海陆军军官为帝国扩张领土立下了□马功劳,新贵族资本家在东印度公司的名义下积聚了大量财富并且集中了巨大权力。自从工业资本取得优势以来,新贵族在东印度公司的权力和财富就逐步被转移到代表英国资产阶级总体的英政府手中。1773年,英国议会通过《东印度公司管理法》。其目的是使政府管理东印度公司在伦敦和印度的事务,使政府取得对英属印度的政治指导权。1784年英国议会又通过《改善东印度公司和不列颠领地行政法》(即《印度法》),使政府享有政策上的管理权。
英国工业革命开始后,工业资本家力图控制印度,以使英工业品畅销印度各地。所以,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也是英国在印度扩张领土最突出的时期。在55年内(1763~ 1818)英国在印度直接进行过30次兼并土地的战争。在52 年内(1766~1818)英国与印度地方政权签定过23次割地条约。它在50年内(1765~1815)解决了欧洲其他国家在印度绝大多数的据点。 最有成效的兼并方法是同土邦缔结“补贴金联盟条约”。这是利用盟国的经费供养英国军队。它把精兵驻扎在盟国要地,控制它的防务和外交。巨额的“补贴金”往往超过土邦的承受能力,迫使土邦财政破产,割地抵债。 1798年英国同海德拉巴签定第一个“补贴金联盟条约”,土邦解散原有的法国人训练的军队,每年出24万多英镑给英国人并由后者训练6个营的军队,要英国保证它不受马拉特势力的侵扰。
1818年6月,马拉特势力覆灭。拉贾斯坦、中印度、卡提阿瓦半岛的一些首脑都承认了英国的主权。除旁遮普和信德外,英国已经控制整个印度,印度成了英属印度帝国。1818年后,殖民统治基本上处于巩固政权时期,但是也还有过两起兼并高潮。第一批被兼并的是信德(1843) 和旁遮普(1849)。英俄两霸的角逐遍及亚洲。19世纪的战争大多是为了侵略殖民地或是争夺殖民地。英国惯于利用印度的人力财力对邻国进行战争。除前一时期侵略尼泊尔战争(1814~1816)外,其他重要战争如两次侵略缅甸战争(见英缅战争)、第一次侵略阿富□战争(见阿富□抗英战争)以及侵华鸦片战争(1840)都发生在这个时期。经过对锡克教徒两次战争(1845~1846,1848~ 1849)占据了旁遮普以后,英国殖民地疆域就达到了防范沙俄南下的天然界线。
另一批被兼并的土邦是贝拉尔(1853)和奥德(1856)。它们的被兼并,与英国的纺织工业有关系。贝拉尔是理想的原棉供应地,奥德是理想的英国棉织品的销售市场。 19世纪30、40年代印度大兴铁路,50年代电报畅通。英国自信实力已经强大,可以不再依靠旧势力的协助,用自己的力量单独地统治印度。在这个时期英国用“绝嗣丧权原则”兼并的土邦有萨塔拉(1848)、那格浦尔(1853) 和詹西(1854)。
最后阶段的兼并引起了 1857 年的印度民族大起义。这次大起义后,英国正式结束了名存实亡的莫卧儿王朝,也结束了东印度公司。1858年颁布的英国女王诏书开辟了一个新的统治方式。
英国政府直接统治印度(1858~1947) 1858年后,英国政府直接统治印度。行政制度不断强化。《帝国立法参事会的法案》规定,印度由英王通过印度事务大臣进行管理。印度事务大臣接管了原属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及印度事务管理局的全部职权。印度事务大臣是内阁成员,对议会负责。有一个顾问性质的印度委员会协助印度事务大臣管理印度。印度委员会的人员不超过15人,不少于10人,任期7年,由印度事务大臣任命,其中至少有 9人曾在印度任职(或居住)10年。
⑻ 哪个主权国家会容忍印度越界行为
8月2日,中国外交部在官网刊登《印度边防部队在中印边界锡金段越界进入中国领土的事实和中国的立场》文件。文件事实清晰,有理有据有节。
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所说,印方此次挑起事端的目的是明确的,那就是以所谓“安全关切”为借口,打着所谓“保护不丹”的幌子,越过已划定边界,进入毫无争议的中国洞朗地区,通过制造洞朗地区争议,阻止并牵制中不两个主权国家的边界谈判进程。
在洞朗对峙事件问题上,印度的行为,是基于错误的历史认知,错乱的逻辑认定,盲目的道义自信。印度是失据者,站不住脚;印度是理亏者,强词夺理;印度是失道者,难免寡助。
洞朗对峙事件发生后,尽管印方赖在中方领土上不走,中方仍致力于谋求和平解决,但中方决不会在领土主权问题上做任何妥协,印度要使洞朗地区对峙长期化也只是幻想。
正如王毅外长所说,解决这个问题也很简单,那就是,印军老老实实地退出去。中国有一句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洞朗对峙事件和平解决的前提条件是印方越界部队无条件撤回。
印度就属于跳梁小丑,敬酒不吃吃罚酒就没有现在好看了。
⑼ 为什么印度是“印度共和国”而它却是资本主义制度
1950年1月26日生效的宪法规定印度为联邦制国家,是主权的、社会主义的、世俗的民主共和国。印度采取英国式的议会民主制。公民不分种族、性别、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点,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的统帅,由联邦议会及邦议会组成“选举团”选出,每届任期五年。总统依照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的建议行使职权。议会由联邦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组成。联邦院共244席,议员由各邦及中央直辖区立法院议员选举产生,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1/3。联邦院每年召开四次会议。宪法规定副总统为法定的联邦院议长。人民院为国家主要立法机构,其主要职能为:制定法律和修改宪法;控制和调整联邦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对联邦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并有权弹劾总统。人民院共545席,其中543名议员通过选举产生,另外2名议员由总统直接任命,每五年举行一次大选。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权力机关,有权解释宪法、审理中央政府与各邦之间的争议问题等。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委任。总检察长由总统任命,其主要职责是就执法事项向政府提供咨询和建议,完成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检察权,对宪法和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各邦设有高等法院,县设有县法院。
印度是一个资本主义联邦制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但其职责印度加尔各答麦丹广场是象征性的,实权由总理掌握。国家的总统及副总统任期5年,由一个特设的选举机构间接选举产生。印度副总统在总统无法行使权力时接任总统,并不能自动接任总统。行政权力由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即印度的内阁)行使。议会多数党向总统提名总理人选,由总统任命总理。然后再由总理向总统提名副总理及其他内阁成员。印度国务院设国务卿一名、国务委员若干名。不设副国务卿。
⑽ 印度的政体是什么
印度政体
印度的国家政体为联邦共和制。宪法称印度是“主权的、社会主义的、世俗的民主共和国”。印度的国家机构由议会、总统、政府、司法机构组成。
议会实行两院制,由联邦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组成。人民院中占有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出任政府总理。
印度政治结构
政治结构
印度主权独立的、社会主义的、政教分离的民主共和国印度联邦 28个邦和7个中央直辖区政府体制 基于全体成年人均有选举权的议会民主立法机关 国会,由总统及两院组成,两院分别是联邦院和人民院行政机关 由总统、副总统及由总理领导的部长会议组成司法机关 独立于行政机关。
政治体制
印度是一个联邦,是一个主权独立的、政教分离的、具有议会制政府的民主共和国。印度的政体是由宪法的条文所规定的。该宪法在1949年11月26日由制宪会议正式通过,并于1950年1月26日生效。总统是法定的联邦行政首长。实际的行政权力则赋予一个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宪法规定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向总统提供协助和建议,总统则行使其职权,按照提供的建议采取行动。部长会议集体向人民院负责。在各邦,作为总统代表的总督是行政首长,但实际的行政权力则赋予领导邦部长会议的首席部长。邦的部长会议集体向该邦民选的立法会议负责。宪法规定了国会和邦的立法机构之间如何分享立法权,而其余的权力则归属于国会。修订宪法的权力也属于国会。联邦的行政机构由总统、副总统和部长会议组成,部长会议在总理的领导下向总统提供协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