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难以改变的印度种姓制度是什么
在印度,从古代就一直流传着一种非常严格的种姓制度,等级差别也非常明显。假如两个属于不同种族的人结了婚,那么这对夫妇以及后代将会被逐出原种姓,改成其他的姓,成为杂种种姓。杂种种姓的人被称为肮脏的不可接触的人,其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他们的地位比首陀罗还要低。
由于不可接触种姓的出现,印度原本就不平等的社会更加不平等了。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种姓制只是保证了婆罗门的尊严和特权,而且是以牺牲别的种姓的利益来做到这一点的,地位越低的种姓受的损害越大。而且从社会结构看,印度社会中婆罗门在数量上并不占优势,那些人数众多的低等种姓为什么不反抗这种对他们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制度呢?更令人迷惑不解的是,他们好像还存在这样的心理,认为他们自己的地位还是令人羡慕的,还不是最糟的,时常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去做违规的事情而落到更让人不可接触的地步。
对于这个问题,许多学者也做了大量的研究,但似乎没有找到一个令人十分信服的结论。从历史上看,由于没有出现统一的国家,印度在这一时期不存在强大的王权,但同时印度又不存在强大的平民阶层,或者说是不存在一个利益一致的平民阶层,这样就只有由第三个阶层——既不属于当权阶层,又不属于被统辖阶层的婆罗门,借助宗教和神明的力量,高踞众人之上。
但实际上,印度在很早就出现了阶级分化,奴隶这个词在吠陀经典中就已得到应用,但是种姓制的血缘特色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阶级特征。它所严格规定的婚姻规则使血缘纽带得到维系,而关于职业的限定又有效地防止了阶级分化的加剧。因此在古代印度人民中,普遍存在的是种姓意识而不是阶级意识。即便是不可接触的杂种人群,由于他们身上仍然流淌着原种姓的血液,所以他们仍然脱离不了这个体系,这样,印度种姓制度实际上就扩展了。
种姓制度的扩展造成了各个集团的隔离,从而大大冲淡了隐蔽在隔离后的阶级剥削和压迫。比如首陀罗在4大种姓划分开时,他们的地位类似于奴隶,然而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又有许多新的种姓处于比他们还低得多的位置,这就大大降低了首陀罗种姓对自己地位的不满。从这个意义上说,古代印度的阶级意识和矛盾始终处于一种低水平的发展阶段。
另外,印度次大陆优越的自然环境条件也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由于印度气候温暖,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人们不用花费太多的努力就能保证基本的生活。加上宗教对于追求物质享受的蔑视,那些位于社会上层的婆罗门甚至刹帝利都把精神的追求放在第一位,人与自然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一种和谐。印度民族精神中最有代表性的平和、宽容以及忍耐的特点也使种姓间的矛盾和冲突得到缓和。
还有,由于受到宗教思想的影响,人们即便存在不满的情绪,各种姓成员更习惯从自身修行的角度从内部去寻找原因和解决不满的途径,而不像其他一些国家的奴隶和农民,把对现实的不满集中到帝王的暴政和制度的不平等上,用各种手段去加以改变。印度人们这样做的结果不但不会触动种姓制度的根基,相反使之更加完善和巩固。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婆罗门集团至高无上的地位也难免会受到冲击,婆罗门教的神圣地位也会动摇,不过种姓制并没有从根本上被推翻,而只是进入了低潮而已。
⑵ 印度种姓制度的由来
种姓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是被征服之后、征服者为了便于管理而创造出来的,征服印度之后,为了让被征服者安于现状不再造反,征服者把印度人分了等级。
征服者当然是最高一级,被征服者当然是最低一级,为了让被征服者接受这种划分,征服者有意识地毁灭被征服者的文化,并创造一种让种姓制度合理的文化。
几百年之后,被征服者淡忘了自己的文化,接受了征服者强加的文化,种姓制度因而形成。印度独立之后,虽然从法律上废除了种姓文化,但仅仅是个形式而已,种姓制度依然附着在旧有文化上顽强生存着,影响着印度的方方面面。
(2)印度什么叫不可触种姓扩展阅读
自从政府1950年从法律意义上废除了种姓制度,种姓的影响力开始慢慢下降。然而种姓依然时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特别是不那么发达的地区和农村地区。
2014年时,曾有一份调查27%的印度人事实上仍然过着“不可接触者”的生活,而每3个人中,就有一个承认自己拒绝“不可接触者”进入自己的厨房或使用自己的餐具。种姓依然决定社会认同和个人认同,人与社会的关系,有时候仅仅取决于一个小小的姓氏。
幸运的是,几十年的发展,社会还是在不断进步。政府一直有给低种姓的人提供政府工作和教育的配额。
而且随着城市化,在城市里出现了一些不同种姓杂居的现象,跨种姓的婚姻也越来越常见。甚至在1997年到2002年间,“不可接触者”K. R. Narayanan成为了印度总统,想必激励了无数为废除种姓影响而奋斗的人们。
种姓的枷锁一直制约着当代印度的发展,大多数印度人依然需要为摆脱种姓而努力。进展虽然缓慢,却也给人信心——意识已经觉醒,观念可以改变。
不知道是否有一天,种姓真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只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南亚次大陆,希望那里的人们不用再负重前行。这一次,呼唤的不是爱与自由,而是平等与尊严。
⑶ 印度种姓制度究竟是什么
印度种姓制度来源于印度教,至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种姓制度将印度人由上到下分成四个等级,分别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此外,还有一个位列种姓之外的庞大群体叫“达利特”,也就是所谓的贱民。从表面来看,种姓制度好像与阶级有关,比如婆罗门、刹帝利是上层阶级,吠舍、首陀罗是中下层阶级。可事实上,种姓与阶级却不能完全划等号。
斯利尼瓦斯教授的这一观点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同,但也有一些印度专家认为,种姓的核心其实就在于“洁净”与“不净”的宗教观念。许多人称“达利特”为贱民,可达利特的真正定义是“不可接触者”。如果仅仅是身份低贱,那么从事低贱职业应该没什么问题,可达利特被高种姓认为是无比肮脏、严禁接触的人。假设一个婆罗门出身的人身陷绝境,如果有一个乞丐对他施救,那他应该心怀感激。可如果对方是一个有正当职业的达利特,那么这个婆罗门就该宁死也要拒绝施救,否则他就会被达利特所污染,自己也会成为达利特。
进入现代社会后,印度早已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废除种姓制度。然而留在人们心中的种姓观念却至今仍难以彻底改变。
参考文献:《种姓与印度教社会》
⑷ 印度的种姓制度是怎么一回事
种姓制度以婆罗门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
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系、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
一般认为,种姓制度是公元前600年左右,随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创立的社会制度。原本的种姓制度并非要划分阶级及人的高低贵贱,而是要确保本身雅利安人的执政权和保持各种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数。
然而随着马木留克、蒙兀尔等外来伊斯兰教征服者统治印度,种姓制度为了政权需要经历过许多调整,并且在英属印度时期为符合殖民者需要,被固定、僵化,成为阶级森严的阶序体系。
⑸ 在古印度什么人被称为“不可接触者”
以分工不同为特征的社会集团,还不能称为种姓制度,至多是它的萌芽状态。待到雅利安人南下征服了许多当地居民,并把他们沦为奴隶之后,被征服者构成了第四部分人,被蔑称为“首陀罗”,处于社会的最底层。随着社会的变迁,奴隶的地位也有些变化,有的成了自由民,耕种少量土地,但依然被认为是下等人、贱民。他们的身体乃至影子不准碰到上等人,所以又叫“不可接触者”。
⑹ 印度种姓制度是怎么回事
种姓制度是印度比较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它将印度社会的人分为四个等级和一个等级之外的人群。
婆罗门,第一等级,主要是僧侣贵族,垄断宗教特权。
刹帝利,第二等级,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古代时垄断政治特权;
吠舍,第三等级,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主要经商和务农以及打猎。种姓制度发展到后期,大量穷困破产的吠舍沦为首陀罗。
首陀罗,第四等级,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一开始是作为前三个等级的战俘、奴仆存在的。
贱民,除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所谓“不可接受的贱民”,又称“达利特”。他们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
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都属于雅利安人,原本游牧在东南欧和中亚,自公元前1500年左右入侵印度,是征服者。这三个等级属于一个集团,内部可以相互通婚。从印度的历史来看,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属于合力压迫首陀罗和贱民的。婆罗门、刹帝利属于贵族,吠舍则属于自由民和“正式国民”。而首陀罗最初属于奴隶和仆从部落,后来基本囊括农民渔民和低贱劳动者,贱民则连首陀罗也不如。所以说,印度的种姓制度严格来说是前三等压制后面的首陀罗和贱民。
尽管自印度独立以后,废除了种姓制度,印度宪法明文规定不准阶级歧视,但是种姓制度对今天的印度社会特别是印度农村仍然保留着巨大的影响。种姓层级最高的婆罗门不及人口的4%,却占有七成的司法权及接近半数的国会席次。就算在天灾时,贱民亦饱受歧视,得不到最基本的援助。如在2008年8月,印度比哈尔邦的阿拉里亚发生水灾,然而由于阿拉里亚为贱民的集中地,灾民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任何协助,令大量灾民死于水灾当中。
⑺ 关于古印度种姓制度中的首陀罗和不可接触的贱民的详细介绍
印度种姓制度有四个等级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第五种姓,称为不可接触者阶层,又称贱民或达利特,他们多从事最低贱的职业。贱民在印度不算人民,不入四大种姓之列。在印度早已废除种姓制度的情况下,种姓制度思想的残留依然影响着印度人比如不敢对高种姓开枪。
(7)印度什么叫不可触种姓扩展阅读:
种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1]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其中以印度最为严重。又称贱籍制度(印地语:हिन्दू वर्ण व्यवस्था,英语:Caste system in India,或作印度卡斯特体系)。
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
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制、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最初是随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创立的社会制度。
原本的种姓制度并非要划分阶级及人的高低贵贱,而是要确保本身雅利安人的执政权和保持各种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数。
然而随着马木留克、蒙兀尔等外来伊斯兰教征服者统治印度,种姓制度为了政权需要经历过许多调整,并且在英属印度时期为符合殖民者需要,被固定、僵化,成为阶级森严的阶序体系。由于该体系中的不平等与近代西方兴起的民主制度与人权思想大相径庭。
因此常被批评为反现代化的落后制度,甚至被视为妨碍印度社会进步的毒瘤。1947年印度脱离殖民体系独立后,种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废除,各种种姓分类与歧视被视为非法,然而在实际社会运作与生活上,其仍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