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样成立工会成立工会需要什么,需要什么手续
一、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及工会筹备组成员的请示报告在报告中,应说明以下内容:
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成立日期、性质、职工人数、地址、注册资本、流动资本、生产经营项目、党政领导人的配备、及其主管单位等情况。
2、群众对于组建工会的意愿,要召开本单位职工参加的讨论组建工会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3、组建工会应征求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组建工会的意见。党政领导应依法给予支持。
4、由3-5人组成工会筹备组,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在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前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
二、成立筹建工会领导小组:
筹建组成员3-7人,组长由单位党政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及工人代表组成。筹建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筹建组的成立及成员名单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工会呈报批准。
三、发展会员,做好填表登记工作:
对职工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开展组建工会的宣传发动工作,号召职工积极申请加入工会。对原有会员凭会员证或工会组织介绍信进行登记。未入会的职工填写好会员入会。
申请表,由筹备组审批,组长做审批意见。同时做好组织工作,一般应按照生产(行政部门)班组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小组长,张榜公布会员名单。
四、做好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筹备组按照拟设委员人数,提出名单,征求广大会员意见,征得企业领导同意,呈上级工会组织批准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要比应选人数多1-2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等额产生。
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
召开大会前应拟好会议议程,起草好会议报告。会议议程:
1、筹备组作筹备工作报告;
2、介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基本情况;
3、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一般设正式委员名额3-11名。根据本单位实际可设主席、副主席(女副主席兼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宣教文体委员、生产委员、劳动保护委员、生活福利委员、女工委员、工会财务委员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结果与候选人名单不一致的,应以选举结果为准。
当选人的票数超过有选举权的应到会人数的过半有效。工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的委员会产生后,召开第一次工会委员会议,进行分工和研究工作。
六、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及比例:
1、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般应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
2、代表条件: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一定的先进性,代表中生产骨干、积极分子、妇女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七、召开工会基层组织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的比例规定为:
1、会员在100人以下者,召开会员大会;
2、会员在100人至200人者代表为40至50人;
3、会员在200人至500人者代表为50至70人;
4、会员在1000人以上者,代表为100至150人。
八、做好上报审批手续:
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委员,包括正、副主席和经审委员会委员、主任必须请示上级工会批准。请示必须写明筹建情况;应参加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人数;实际出席人数;选举产生委员、正、副主席、主任的得票数;专兼职工会干部的年龄、文化程度及拟享受的职务待遇等情况。
九、刻印公章:
待上级工会对工会委员会批准后,持批复复印件及刻制公章的申请书(一式三份)按隶属关系到所在区、县或市总工会组织部办理刻章手续,到当地公安局刻制公章。
注:需向上级工会提供的材料:
1、《关于建立工会筹备组的函》;
2、《申请建立工会组织的报告》;
3、《关于申请召开首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4、《关于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补充:
①一般情况下,提供材料盖公司章后向所属社区工会联合会上报;
②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中有基层员工;
③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是工会委员会成员,但不能是工会主席和财务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是普通会员。
⑵ 如何成立公会成立公会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去黑河谷 (353:413)或者凯旋之都(352:410)的“公会管理员”,与其对话,选择创建公会。如果玩家没有加入任何阵营,那么在工会创建时需要选择创建“神域公会”或者“修罗公会”。(当玩家选择公会类型并创建成功以后,该玩家会自动加入与公会相同阵营)。
⑶ 建立基层工会组织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组建工会组织的筹备组。
2、向上级工会写关于申请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
3、登记和发展工会会员。
4、划分工会小组或工会分会。
5、选举产生工会小组长或分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
6、以工会小组或分会为单位选举会员代表(指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提名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或小组成员)、主任、副主任(或组长、副组长)人选。
7、召开会员在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将上级工会审查同意的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或经审小组成员)提交大会通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或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
8、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地方工会审批。
9、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的选举结果进行批复。
(3)印度如何组建工会扩展阅读:
大会主要任务、会议议程: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上级工会有关精神为指导,总结××工会第×次代表(会员)大会以来的工作,确定、布置今后五年(三年)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工会第×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动员职工为实现单位提出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工作。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审议和通过××工会第×届委员会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工会第×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⑷ 如何成立工会
建立3至5人的工会筹备组,设筹备组组长1名;工会筹备组向上级工会提出建会申请,等待审批;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建会后,工会筹备组依法在本单位发展会员,开展工会成立前的筹备工作;工会筹备组组织职工填写上级工会统一印制的《人会申请表》;由工会筹备组批准后登记会员名册并张榜公布名单;向会员发放工会会员证;成立工会小组,按照生产车间、班组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组长;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工会成立大会的会员代表;推荐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企事业单位召开工会第一次代表
怎样成立工会
一、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及工会筹备组成员的请示报告
在报告中,应说明以下内容:
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性质、职工人数、地址、注册资本、流动资本、生产经营项目、党政领导人的配备、及其主管单位等情况。
2、群众对于组建工会的意愿,要召开本单位职工参加的讨论组建工会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3、组建工会应征求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组建工会的意见。党政领导应依法给予支持。
4、由3-5人组成工会筹备组,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在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前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
筹备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
二、发展工会会员,建立工会小组
1、在发展工会会员时,要注意广泛宣传工会组织的性质、作用、任务以及会员的权利、义务,使新会员对工会组织有个初步认识。在此基础上,发给职工填写《中国工会会员申请表》,经审批后成为中国工会会员,以及接转工会会员组织关系。
2、在会员发展后,可根据单位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工会小组或车间、部门分会组织,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
三、选举工会代表和组织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
1、印发《关于召开工会代表大会的通知》(内容大致包括:业经党委和上级工会同意,开会时间、大会任务、规模及代表的构成、条件和分配原则、新一届"两委"的组成、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以及本届工会任期时间等),并附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做好选举工会代表工作。工会代表要求在各车间(科室)班组工会小组中分别推选产生,产生的代表人数占会员的比例,各单位应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分别选择5%至25%,人数少的单位比例大些,人数多的单位比例少些。
3、审查代表选举程序和代表资格,工会"两委"委员的候选人应推选为代表。
4、协商产生工会"两委"委员候选人。
25人以下的基层工会,设主席或组织委员1人;200人以下,设委员3-7人;201人至1000人的,设委员7-15人;1001人至5000人的,设委员15-21人;5001至10000人的,设委员21-29人;10000人以上的,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候选人数应大于实际当选人数5%以上,以便进行差额选举;经审会设委员3至5人。"两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要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为单位提名,由工
⑸ 如何组建工会,是否企业必须组建工会,企业职工是否当然是工会会员
一、工会组建的筹备阶段
1、建立工会筹备组。工会筹备组成员一般由企(事)业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同人事部门,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一般可有3—5人组成,设筹备组组长1名,由企(事)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组员2—4名,上报所属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经同意后,即可进行工会成立前的筹备工作。
2、发展新会员和原会员重新登记。企(事)业单位员工,凡承认《中国工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经企(事)业工会筹备组批准,即可成为工会会员。(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并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会员证”。)原会员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工会会员证重新登记。
3、成立工会小组。企(事)业按照生产(行政)班组(部门)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组长。
二、 选举会员代表,推荐工会候选人阶段
1、产生工会会员代表。企(事)业单位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会员数的30%,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人。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直接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应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2、酝酿、讨论并推荐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会候选人名单的产生,一般要经过推荐提名、酝酿讨论、初步确定、组织考擦、正式确定这几个阶段。要按照工会干部的条件(按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在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工作,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受到职工群众信赖的人员中选定。)认真选配好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主席的人选。工会候选人名单应事先征得上级工会同意,已组建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要征得同级党组织的同意,然后再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企(事)业党组织负责人可以兼任工会主席,企(事)业行政主要领导不宜兼任工会主席(一般可考虑中层以上干部担任)。
企(事)业单位召开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报告及企业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大会召开半个月前上报所属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三、 选举成立工会阶段(填报表三)
1、企(事)业单位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掌握在3—7人,会员人数特别多的企业酌情予以增加,会员在25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名额,一般由3人组成,会员人数少的单位设1名经审员(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兼任经审员)。
选举办法:工会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可实行等额选举,差额率为10%以上。选举方式: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有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工会可设工会专职干部1人(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委员分工可设:组织、宣传、法律、文体、生产(劳动保护)、生活女工(财务)等。
2、工会代表大会和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①筹备工作报告;②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③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④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⑤组织大会选举;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⑥当选委员代表发言;⑦企业党组织或行政领导讲话;⑧上级工会领导讲话;
3、向所属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上报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的请示,并附选票样张及选举结果。
⑹ 如何建立企业工会
一\应向上级单位的工会组织提出建立工会的申请,如企业没有上级单位,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地方工会提出建立工会的申请.二\,要在上级单位工会或地方工会的指导下,成立工会筹备小组,制定筹建工会的计划.三\要在员工中宣传<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使大家对工会性质\任务和会员的权利义务有初步认识.四\每个希望入会的职工,填写入会申请书,报到工会筹备组.五\由工会筹备组提出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征求会员意见.六\单位会员人数较多的,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人数较少的,可直接召开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七\由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开会,选举工会主席;当选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举主任.并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应注意的地方:工会委员会选举应是差额选举,差额是10%;会员代表大会或者会员大会实到会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有效;选举的同意票数应达到应到代表的一半以上,才是有效当选.
⑺ 组建工会的流程
第一部分法律依据
组建工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八条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七条合营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第十四条合作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十三条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六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个人独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十、 《国务院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十四)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要保障职工依法参加和组建工会的权利。企业工会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必须为工会正常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依法拨付工会经费,不得干预工会事务。
十一、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第三条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给予支持。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职工户籍、就业期限、就业形式等为由,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段,阻挠和限制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不得对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
第九条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组建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开业或者成立半年尚未组建工会的,上级工会应当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
第六十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处理: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阻挠、限制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对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实施打击报复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阻挠上级工会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的。
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进行平等协商的。
十二、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关于正确理解和执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给北京市总工会来函的答复
1. “上级工会”是指尚未组建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所在地的各级地方总工会及产业工会。
2. “派员”是指上级工会派出专职工会工作者或者聘用的工会工作者。
3. “帮助和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组建工会”的方式包括与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约见商谈,取得其对职工组建工会的理解与支持;在与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协商确定的时间内进入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口头、书面等各种形式向职工宣传建会的意义和入会的方式。
4. “阻挠”是指以各种方式阻止、限制上级工会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组建工会,其中包括拒绝与上级工会就建会问题约见商谈;阻止、限制上级工会派员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对上级工会派出的人员进行威胁、殴打、谩骂、侮辱等。
⑻ 如何组建工会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应当向上级的工会提出申请,也就是地方总工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这表明上级工会有责任也有义务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维护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权利。
⑼ 怎样成立工会组织
一、成立工会流程图:
成立筹备小组 → 开展宣传工作 → 发展会员 → 选举会员代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组织 → 选举结果报批
二、成立工会说明:
1、建立筹备小组:筹备小组大约5-7人。分设为组长、副组长、成员若干名,并报市、区总工会备案建档。
2、开展宣传工作:由筹备小组编制及印刷宣传资料分发全体员工,宣传内容包括工会法,劳动法,会员资格,工会作用,如何加入工会,成立工会的意义和作用。
3、发展会员:印刷规范的假如工会申请表格,发展和吸收正式会员。
4、选会员代表: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出会员总数的不少于15%的会员为工会代表。
5、成立大会并选举工会组织:召开公司全体会员大会,在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公司工会组织。
6、选举结果报批: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⑽ 如何建立工会
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凡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