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古印度的种姓制度分为哪四个等级各由哪些人组成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一张根据《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绘的瓦尔那等级: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至于贱民,则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
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受人敬重的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与耆那教创始人大雄,或许都反对任何形式的种姓结构。许多虔诚派运动时期的圣人如拿那克、卡比尔、采坦耶、赛古鲁奈安涅希瓦、阿克那斯、罗摩奴阇与杜卡拉姆拒绝接受所有以种姓为基础的歧视并接受所有来自种姓的教派。许多印度教改革者如辨喜与实谛·赛·巴巴相信印度教无种姓制度容身之地。
15世纪圣人罗摩难陀也接受所有种姓成为他的信徒,这其中包括贱民。上述的圣人大都赞同中世纪时反对种姓精神的虔诚派运动。难陀那,一位低种姓的的印度教祭司,也拒绝接受种姓精神并接受达立特。一些其他的印度教运动同样欢迎低种姓成为他们的信徒,这些最早是成为虔诚派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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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印度的种姓制度分哪四个等级
印度的种姓制度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
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
波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
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❸ 印度种姓制度的四个等级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主要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第三等级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在古印度种姓中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属于统治阶级,在印度各个种姓互不通婚,也就是说属于婆罗门就只能和婆罗门的种姓结婚。
如果和别的种姓通婚生下的子女就会被看成贱民,这种跨种姓通婚的最不受待见的,并且还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
这就是印度的种姓制度,当然和中国古时候的君主制度其实也相差无几。只是形式不一样而已,所以还是生活在现在的社会主义制度才是最大的幸福。
❹ 印度种姓到底有多少个
在印度的种姓制度中,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被印度人称为“瓦尔那(Varna)”,另一类是被印度人称为“迦提(Jati)”,这两者为早期的葡萄牙人混称为卡斯塔(Casta),以后为英国人、法国人称为“卡斯提(Caste)”,也就是中文的“种姓”。现在有不少学者将瓦尔那视同卡斯提(种姓),而将迦提视为亚种姓。“瓦尔那(Varna)”一般区分为四种(加贱民阶级则为五种):祭司与知识分子的“婆罗门(Brahmin)”、武士与王族的“刹帝利(Kshatriya)”、从事商业、手工业的“吠舍(Vaishya)”、担任工匠与奴隶的“首陀罗(Shudra 或 Sudra)”以及被视为不可接触者的贱民阶级。“迦提(Jati)”则为各瓦尔那中又在分化出来的亚种姓,在婆罗门阶级中,有若干个迦提,每个阶级也均有若干的不同的迦提。迦提可以是职业团体、地域团体,同时也是社会地位的表征。迦提的地位是会变化的,是可以有所上升与下降的,而且也会有所增减的。印度近代启蒙学家罗姆‧摩罕‧罗易曾创“梵社”倡导四民平等,然而,后来梵社也成为了一个迦提,从此来看,迦提是可以增加的。在印度人而言,瓦尔纳、迦提有时是可以完全混同的,因此若论印度种姓制度究竟有多少种姓,可能有上千种。
❺ 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分几级
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
地位是最高的。
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
切权力。
波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
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
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各个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不同种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
是贱民,或叫不可接触者,贱民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最受鄙视。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婆罗门僧侣宣扬,把人分为四个种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经地义
的。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波罗门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
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
脚制成了首陀罗。婆罗门僧侣还宣扬:凡是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人,来世才能升为较高种
姓,否则,即降为较低种姓。因此,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奴隶来说,应该逆来顺受,放弃斗
争,遵守奴隶主阶级制定的“达磨”,即所谓的“法”,以免加重来生的灾难。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奴隶主阶级还制定了许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相
传,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儿子,为了确定人间各种人在社会上的应有次序,确定婆罗门和其他
种姓的义务,便制定了这部法典。其实,这只不过是奴隶主用来欺骗劳动人民的谎言。
摩奴法典首先确认婆罗门是人世间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
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
夺取首陀罗的一切。
为了镇压低级种姓吠舍、首陀罗的反抗,摩奴法典还规定了许多残酷的刑罚。比如,低
级种姓的人如果用身体的某一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就必须将那一部分肢体斩断。比
如,动手的要斩断手,动脚的要斩断脚。
四个等级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规定,刹帝利辱骂了婆罗门,要罚款1
00帕那(银钱单位)。如果是吠舍骂了,就要罚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罗骂
了,就要用滚烫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罗门侮辱刹帝利,只罚款50帕
那;侮辱吠舍,罚款25帕那;侮辱首陀罗罚款12帕那。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
陀罗,仅用牲畜抵偿,或者简单地净一次身就行了。
《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
在呆在同一个房间里,不能同桌吃饭,不能同饮一口井里的水。不同种姓的人严格禁止通
婚,以便使种姓的划分永久化。
每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机构,处理有关种姓内部的事务,并监督本种姓的人严格遵守摩奴
法典及传统习惯。倘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
被开除出种姓的人也成为贱民。贱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与婆罗门接触,只能从事被认
为是最低贱的职业,如抬死尸,清除粪便等。走在路上,贱民要佩带特殊的标记,口中要不
断发出特殊的声音,或敲击某种器物,以提示高级种姓的人及时躲避。婆罗门如果接触了贱
民,则认为是一件倒霉的事,回去之后要举行净身仪式。
总的说来,印度的种姓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阶级制度。但是,由于鲜明的阶级关系被掩盖
在等级的划分之中,因此它容易模糊阶级界限,在劳动人民之间制造隔阂和对立,不利于他
们团结对敌。此外,种姓制度实行职业世袭,把生产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从而阻碍了
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种姓制度的存在,是造成印度社会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度
自古代至近代,经历了几种社会形态,但是种姓制度一直延续下来,成为历代剥削阶级的统
治工具。种姓制度经过长期演变,越来越复杂,在四个种姓之外,又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亚种
姓。今天,在印度仍然保留着种姓制度的残迹,受压迫受剥削最深的贱民达几千万人
❻ 印度种姓把人分为4个等级,为何很少人冒充高种姓
原人之口,生婆罗门;彼之双臂,长刹帝利;彼之双腿,产生吠舍;彼之双足,出首陀罗。——《梨俱吠陀》这就是印度种姓最早的起源,可怕的就是这个早在公元1000年前所制定的制度,却成为了印度控制人民的主要的制度,而这种种姓制度为很多印度人民的生活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印度妇女
而且印度要求种姓之间不可以通婚,所以种姓之间根本就不可能在样貌上有着明显的变化,这就是为什么印度能够一直保持非常顽固的种姓制度。
【参考资料】《摩奴法典》、《梨俱吠陀》《印度种姓》
❼ 印度的种姓制度,曾在哪些国家普遍存在共有多少个等级
种姓制度曾经在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存在。种姓制度分为四个等级,四个等级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❽ 印度各个种姓、贱民占人口比例各自是多少
百分之八十二为印度教徒,其余为其他种姓,贱民占百分之二十。
印度,人们第一印象就是种姓制度,随着现代化的发展,种姓制也在发生变化,种姓制对现代印度人的生产生活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古老的种姓简介:
印度教把人分为四个不同等级,从高到低分别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梨俱吠陀》中写道,众神分割普鲁沙时,婆罗门是他的嘴,可以传达神意;刹帝利是他的手臂,代表军队,要手执武器。
吠舍是他的腿,他们从事商业,奔波劳苦,需要迈动双腿;首陀罗是他的脚,只能处在社会底层,从事繁重的劳动。除了四大种姓,还有不可接触者,又称贱民,他们被排除在社会之外,只能做些扫厕所、处理动物尸体之类的工作。
种姓制度有三千多年历史,经历了阿拉伯人、突厥人、波斯人、英国人的统治和殖民,经受了伊斯兰教、佛教、西方人权思想的碰撞冲突,仍旧主宰着印度的主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