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去印尼支教的生活条件如何
你好,支教一般情况下生活条件都是比较贫困滴,地区都是比较贫穷和偏远的地区,你可以网上看看印度尼西亚地区的是生活水平条件,或者看看有没有相关组织有过去那边的支教经历,网络 CTA中华支教 ,很多支教方面的信息。。支教都是相对艰苦的,支教需要一些基本的条件:首先需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基础,既然是去支教的,就是给那些山区孩子带去知识的,不能误人子弟;要有健康 身体,无重大疾病和不良疾病史等;要服从组织和学校的安排;要遵守当地的民族风俗;其次在支教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例如蚊虫叮咬、孤独寂寞、语言障碍、不公不平等问题,需要我们不退缩、不情绪化、不抱怨、坚持完成支教的。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去支教哦,支教前最好准备充足啦,带些常备在身边的,还要注意和当地老师的沟通的哦,个人意见哈,仅供参考。
⑵ 有没有人知道印尼泗水小学面试过了被推荐去印尼支教的,有印尼支教经验的朋友给点建议 万分感谢!
应该是泗水的某个小学吧,知道具体名字吗?印尼原名?
似水还是个好去处,是个大城市,比起支教到印尼偏远乡村好多了。
如果要是向支教一年就回来,就找机会去个地方玩吧,如果还想在那里发展,就扩展一下人脉,多认识一些人,会有帮助的。一般是国立学校,校领导不会太重视中文,学生也不会太努力学,所以很多事不要太计较、太认真。
⑶ 大学生上学阶段去支教课程多少有规定吗
根据目前的政策,没有规定支教课程的具体数量,这个只要你完成就行了。
所以只要你去完成这个任务,说明在职校这个上面,你已经完成了,他们是分时间段的,只要你去了那边就可以,去那边只需要开个证明,这样就算圆满了。
⑷ 三支一扶支教待遇怎么样一天上几节课其他老师会不会很苛刻
待遇大家都一样啊,上课课时,看学校的安排,和其他老师是保持一致的,不会太苛刻,老师们也都还不错。放轻松点,没关系,我们都是大学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你一定行。
⑸ 国家规定小学教师每周带多少节课
国家教育部规定教师每周工作量:
1、小学教师每周工作量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
2、初中教师每周工作量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体育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美术、计算机周课时不少于18节。
3、普通高中教师每周工作量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0节。
《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构建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在准入招聘和考核评价中强化师德考查。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教师国家荣誉制度,加快形成继承我国优秀传统、符合时代精神的尊师重教文化,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意见同时要求,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⑹ 研究生一个星期上几天课
研究生一星期10节课左右,2天课。
在中国,研究生主要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通过高等院校举办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来进行招生,学制最少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在2017年以前主要是指在职研究生。
在职读研指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攻读硕士方式有两种:
1,双证非全日制研究生:为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统招学历),效力等同全日制研究生。
2,传统在职研究生(单证):有学位、无学历。
2017年起,研究生分两种:双证学历教育统招研究生(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及传统单证在职研究生。其中单证在职学位研究生包括: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现已取消)、同等学力申硕,传统在职研究生只有学位,没有研究生学历(获得研究生学历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教育部官网指出,传统在职研究生(单证)不属于学历教育。
2014年公布的《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对在职研究生做出改革,并入到研究生统考。中国政府网转发的《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有关工作答记者问》第4条明确指出:“相关工作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同于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只有学位证,没有毕业证。2017年之后非全日制研究生诞生,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既有毕业证,也有学位证,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统招统分计划。
原有单证在职研究生取消,非全日制双证研究生设立。非全日制研究生列入国家统考,和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划线,同样的毕业要求,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学历类型同为普通高等教育,非全日制仅指学习方式,非学历类型。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研究生
⑺ 莎车县支教学校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表如下所示:
1、七点四十五到七点五十五是课前准备;
2、八点至八点二十是早操;
3、第一节课是八点二十至九点,课间餐为二十分钟;
4、第二节课是九点二十至十点,眼保健操五分钟;
5、第三节课是十点十五至十点五十五,休息十分钟;
6、第四节课为十一点五分至十一点四十五,放学吃午餐;
7、第五节课是下午两点半至三点十分;
8、第六节课为下午三点二十五至四点五分,放学回家。
⑻ 谁知道教师每周应该上多少节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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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01-09-07 11:17:52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
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
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
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第五章
考 核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
待 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针。
第三十条 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教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第七章
奖 励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二) 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三) 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十一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 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所属院 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外籍教师的聘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法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⑼ 我在暑假6月份要去印尼首都雅加达支教 父母很担心那边的安全问题 大家能不能给点意见
我去过那里,在那里也碰到许多华人在那里支教,一般情况下是安全的,在那里生活要注意一些其他的东西,如出门打的,一定要打蓝鸟的(blue bird),只有那种才是正规的,平时尽量不要到处乱走,一般没事。
印尼是热带国家,一年四季都是夏天,温度都在30度左右,雨季天天都会下几个小时的雨,然后就是很大的太阳,要注意防晒,尽量穿长袖(如衬衫)和长裤(防蚊子咬),那里的气候比较潮湿,蚊子比较毒,带一些涂的东西是必要的,我上次去带的那种白虎的清凉油不错。
印尼那边大部分是穆斯林,不吃猪肉,别在他们面前吃猪肉,那里的人吃饭用手抓,要自备勺子或筷子。
印尼的海关很黑,会向中国人要钱,你去打工,可能是工作签证,可以呆一年的那种,问题可能不大。回国出关的时候,如果你带了很多燕窝,记住要分开装,一个箱子装一盒,放在一起会被索要很多钱。折合人民币一盒三四十。分开装比较容易过关,我上次带了两三斤,分开装,轻松过关。
其实那里的经济也不发达,当地人非常的懒,而且不守时,和当地人做事不好做,出门在外,自己小心,我去过四次了,再也不想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