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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华侨在中国有什么福利

发布时间:2023-02-08 10:04:40

1. 双重国籍的中国政策

中国政府处理双重国籍问题的基本原则是:
①坚持一人一个国籍,不承认双重国籍;
②尊重当事人本人的意愿;
③选择了中国国籍的华侨,应当遵守所在国的法律、风俗习惯,同当地人民友好相处,不参加当地的政治活动,但他们的正当权益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1909年,清朝政府颁布中国第一部国籍法《大清国籍条例》后,中国一直奉行血统原则:不管出生在哪里,只要是中国人的后裔,就是中国人。如在东南亚当地出生的中国人的后裔,就自然拥有了双重国籍。
在1955年印尼万隆会议上,中国就和印尼签订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取消华侨的“双重国籍”身份,让他们必须选择一种国籍。
1980年9月10日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也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我国的国籍法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1)中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在中国的;(3)有其它正当理由。
我国的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1)外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在外国的;(3)有其它正当理由。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2003年由陈铎、叶佩英等12名全国政协委员曾提出《关于撤销“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规定的建议》。
2004年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172号
案由:关于撤消“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规定的建议案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公安部研究办理内容:1980年颁布的《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据知,自建国以来,我国也是不承认中国公民双重国籍身份的,此举在过去冷战及阶级斗争时期,对维护国家尊严、外交事务、侨务、国家安全等方面起过一些作用。随着我国不断对外开放,在国外学习、生活、工作的中国人越来越多。新移民同老移民华侨们同样碰到难题。为了在居住国能较好地生存(考驾照、买车、纳税、上保险、上学、就业等等),这些华人新移民不得已只好选择居住国的身份甚至入籍。因我《国籍法》规定,“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于是不少华人只好心照不宣地保留两个国籍,有了双重身份,驻外使领馆一般也只是睁一眼闭一眼地对待这些华人。绝大多数这类华人心在祖国、情在祖国、根在祖国。
2004年12月28日下午在广州举行的留交会留学人员代表座谈会上,国家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透露,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海外人才,中国正在考虑效仿印度,为海外人才实行“双重国籍”的优惠政策。
2005年民建中央在两会上建议:应修改《国籍法》,对应承认双重国籍。同时提出,若立即修改《国籍法》有难度,可效仿港澳地区,弹性处理华人国籍问题,“如借鉴针对港澳台同胞的《回乡证》制度,给外籍华人颁发《外籍华人回乡证》,也可参照香港的做法,向加入外国国籍的居民颁发《中国公民(海外)护照》作为返乡‘旅行证件’”。
2010年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市侨联主席朱世增在全国政协大会上建议,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乃是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广大海外华人积极参加我国的经济建设、从法律上保护全世界华人华侨根本利益的有效手段。在今时今日的中国,修改《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刻不容缓。
2011年3月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专职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建议,在双重国籍还未出台背景下,为吸引并留住高层次人才,应建立特殊人才护照制度,以人才护照替代大部分国籍政策的职能。
2011年3月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委员的提案—关于设立“海外公民证”和“海外华裔卡”,吸引华人华侨人才的建议的提案
2011年6月29日,央视引述中国人保部副部长王晓初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双重国籍”。最现实的做法是进一步完善永久居留制度(即中国“绿卡”),为已取得外籍的留学归国人才提供便利。
2012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华东师范大学博导叶建农提出,“双重国籍”越来越多地成为没人管的“潜规则”现象。他建议针对“双重国籍”,中国要么使之合法化,要么就要认真监管,按照《国籍法》严格堵死这种现象,“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叶委员说,他个人觉得双重国籍没什么不好,“或许我还赞成”。
2013年4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对普通公众而言,这原本是个关注度不会太高的法律案,然而,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的公开发言,经媒体报道后,却引起了公众极大关注。
“双重国籍”现象正式进入了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视野。最近几年,随着新一波新富阶层移民潮的兴起,以及频频曝出的“裸官”及贪官外逃事件,社会各界对“双重国籍”现象的关注愈发强烈。然而,在如何看待及治理双重国籍上,民间、学术界乃至不同政府部门之间一直存在着分歧。
“双重国籍”潜规则
我国1980年实施的《国籍法》明确规定,我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通过跨国婚姻等其他方式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但现实远非如此简单。
双重国籍的优势是,可以“两头占好处”:既能享受欧美国家优渥的社会福利,又能在国内投资时得到特殊照顾,且不必承担来回奔波办签证以及购房、就业、医保、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限制。这对于新一波海外移民潮的主力军—中国新富阶层更是如此,他们多是投资移民,但主要生意仍在国内,对他们来说,能同时保留中国国籍显得更有必要。
因此,最近几年,加入外国籍的华人为了能同时保留中国户口,不少人刻意隐瞒其已加入外国国籍的事实,有的甚至采用改名、第三国(地区)过境等“暗箱操作”的手法。这也导致了当下的乱象:明明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却有大量的持有双重国籍的人存在。 事实上,“双重国籍”还成为一些贪腐官员“暗渡陈仓”、试图逃避打击的另一手段。然而,多起逃亡境外的贪官,不少是借助他国的护照出逃的。《人民日报》曾刊发中央纪委研究室原副局级检查员、监察部监察专员邵景均执笔的文章称,一些违纪违法官员“有的甚至通过各种关系,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双重国籍”,这也是我国在反腐斗争中需要注意的新特点和新趋势。因此,国内不少民众呼吁严格管控“双重国籍”。
然而,欧美华人则在不断呼吁中国政府默认或者承认双重国籍。每逢中国国家领导人出访欧美,或者全国“两会”召开时,这些海外华人就会借助各种管道陈情、呼吁此事。他们认为,当前全球化时代,各国对高端人才的竞争十分激烈。但由于受国籍限制,他们不能自由方便地回到中国来,在签证、定居、人才回流后的家庭安排、子女读书、创办公司等方面仍很烦琐。若承认双重国籍,可吸引这批高端的海外人才和资金、技术进入,缓解中国因人才流失而带来的损失。
据2010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显示,中国正在成为世界上最大移民输出国,时下约有4500万华人散居世界各地,流失的精英数量居世界首位。而招商银行等机构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资产超过千万元的富裕人群中,近60%的人已经完成投资移民或有相关考虑。可以说,时下,中国正面临着资金和精英人才的双重流失。
一些学者因此主张,为了应对高端人才流失的严峻形势,中国亟需修改《国籍法》。他们认为,虽然从主观意愿来看,“单一国籍制”或许能阻止人才和财富的外流。但如果一个人具备了移民欧美的条件和主观意愿,那么,即使剥夺本国国籍,他也会选择移民。
对于外界担心的“双重国籍有助于贪官外逃”,中国欧美同学会一位副会长对《南风窗》记者说,这种现象的确可能存在,但预防“贪官外逃”主要还是要靠其他措施,譬如,加快官员财产公开步伐、严管官员护照、立法规定“拥有双重国籍不得担任国家公务员”等,而不是因噎废食,据此全盘否定双重国籍。
“疏堵并用”仍是权宜之策
双重国籍可能带来的制度风险也很明显。首先,是司法管辖权的争议。譬如,一个中国公民若具有双重国籍,一旦他在中国犯罪后,可能会逃往另一国籍国,向对方国家提出外交保护要求,或者该国主张“本国国民不引渡”,这就给中国司法机关的管辖带来了难题。其次,由于双重国籍涉及两个国籍国的政策协调,因此它还有可能招致外交纷争。
“允许双重国籍,确实会给海外华人回国投资、探亲等活动带来方便。但修改国家法律,关键还是要从国家利益高度去考虑,不能仅仅为了照顾一个群体的方便和利益就放弃了已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立法原则。”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戴瑞君博士对《南风窗》记者表示,她认为在当前若承认双重国籍“利小弊大”。
此外,对当前阶层分化剧烈、贫富对立意识严重的中国来说,若开放双重国籍政策,实际上是赋予一小部分群体超国民待遇,使其成为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这只会加剧国内大部分民众的“被剥离感”和不平等感。而且,在当前城乡二元结构仍存在,国民尚未完全实现迁徙自由,国内城市新移民在户籍、子女入学、就业等问题仍没有得到公平对待和根本解决的情况下,贸然启动对海外华人的双重国籍,或将招致国内民众的意见反弹。
因此,对于是否要放开双重国籍的问题,政府一直持低调、慎重的策略,从未在这一议题上有所松口,最近几年,相关部门也开始收紧和清理事实上已存在的双重国籍。只是这项动作悄然低调启动,并未加以大张旗鼓宣传,不为外界所知而已。
自北京奥运会后,中国驻外领事馆开始加大对双重国籍清理的力度。加拿大华人证实,凡是在2007年以后新入加拿大国籍的华人,到中国驻加领事馆申请赴华签证时,必须携带原有的中国护照,由签证官当面注销该护照。这就杜绝了一部分入了外籍却仍持有中国护照的情况。
这种新动向从当下审议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上也能看到迹象。鉴于目前我国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是由公安、外交等不同部门分别建立的,由于各自为政、信息难以共享,这给隐瞒双重国籍留下了操作空间。因此,这部法律草案已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此外,这部法律还规定,中国人和外国人在出入境时,边防警察将可采集、存储、比对他们的指纹信息,这也意味着,今后,一个人同时拥有中外护照的情况将会被轻易揭穿。
除了严厉管控和清理双重国籍之外,中国也在采用更灵活的策略来消除单一国籍制带来的不利影响。譬如,在海外人才引进上,中国在2004年就仿照美国,推出了中国“绿卡”(永久居留权)制度。这年4月,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称,将进一步扩大中国“绿卡”的签发范围,研究扩大外国人免签证入境和多次往返签证政策适用范围。这也被视为中国在严堵之外采取的“疏通”策略。
此外,在《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第二次审议时,应全国人大部分常委及欧美同学会等多方强烈建议,在普通类别签证中专门新增了一类“人才签证”,以之为变通之策。目前来看,政府严管“双重国籍”的思路在短时间内不会做出重大调整,但是“双重国籍”仍是未来的政策选项之一。正如知名移民法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刘国福说的,当今世界是一个日益开放的时代,移民正在成为一种世界潮流。

2. 努内的两个女儿为什么不能入中国国籍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南亚的红色革命引发的纠纷。众所周知,东南亚华裔华侨不论从数量还是经济实力,原较土着强盛,引起嫉妒在所难免。但华侨下南洋历史悠久,排华现象虽有,但20世纪后半期尤其严重,与政治因素的关联更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在东南亚推进革命运动,新中国建立后,东南亚上百万的共产党人举着新中国国旗举行盛大庆祝活动,引发当地人的反感和政府忌惮,此乃非常不当之策。我们都知道客随主便的礼貌之道,在别人的客厅举行自己的晚会且置主人于不顾,遭人排斥理所当然。 在新政权不稳固、冷战局势严重之际,与邻国关系发生如此不快,当然需要设法解决。1955年万隆会议后,作为互不干涉内政政策的一部分,中国政府首先与印尼签订协约,规定印尼华侨在中国和印尼之间只能选择一个国籍。因为东南亚华侨家业多已扎根当地,很多人逼迫放弃了中国国籍。此项原则逐渐被扩大到与别的国家的华侨之间。1980年全国人大以法律形式将其确立,乃现行国籍法

3. 印尼华侨可以回国定居吗

可以的。因为你是华侨人员,没有把国籍证迁入那里,所以说你还是中国国籍,回到中国了还是可以定居的。

4. 中国对归国华侨有什么政策

新中国的华侨政策 第一节 新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侨政策的变化 (1949一1965年) 新中国政府逐步建立与健全各级侨务机 构和华侨组织,侨务政策的基本方针主 要是配合各个历史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 任务,并根据华侨的特点制订各种方针 政策。由于种种原因,侨务的中心始终 以国内侨务工作为主。在国外侨务方面 ,中国政府对华侨的政策受制并服从于 外交政策,根据外交方针的变化调整华 侨政策,以便服务于外交政策。
一、1949-1954年:华侨应在政治上认同、经 济上协助建设新中国 新中国政府基本继承了国民政府对华侨的权 新中国政府基本继承了国民政府对华侨的权 利与义务,即: 利与义务,即:以血统主义为原则,所有海 外中国人都是中国的国民,都应首先对中国 政府尽义务。中国政府则对华侨负有保护责 任。 国民党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利用用华侨的力量 ,被逐出大陆后,对华侨倚重更甚。因此, 争取华侨的支持不但是动员华侨的政治、经 济力量支援祖国革命、建设和反击美国对新 中国的军事、外交的敌对行为,而且是直接 打击国民党政权核以生存的基础之一。 这一阶段对华侨的政策首先是号召和教育海 外侨胞团结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周围,组成海 外统一战线,反对美国对中国的外交、军事 封锁,打击国民党势力。 其次,保护与促进华侨以侨汇为中心的与中 国的经济关系,动员华侨协助祖国建设。除 侨汇之外,由于抗美援朝和国内经济恢复的 需要,中国政府还以各种渠道号召华侨购买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司徒美堂) 再次,明确海外同胞的侨民性质,规定侨报 、侨教的中心任务是宣传爱国主义和培养爱 国华侨后代。 华侨在政治上认同新中国,行动上配合中 国政府的各种号召,进一步激起当地政府 的恐慌,迫害华侨的事件并不因新中国的 诞生而减少,反而在“反共”的籍口下愈 演愈烈。在1949一1954年,华侨被迫害及 演愈烈。在1949一1954年,华侨被迫害及 驱回者,以马来亚华侨为最,泰国、日本 也均不断有华侨被驱回。 保护国外侨民应是各国政府外交政策的主 要组成部分之一。对新中国政府寄于厚望 的海外华侨处境维艰,对政府的保护翘首 以盼。当时的国内外环境使中国政府对海 外华侨的保护难以奏效。
1、中国政府与侨居国政府的关系有待改善。在朝 鲜战场上,美、英、法、荷军队等都是志愿军的 对手,这些敌视中国的国家或是华侨主要侨居国 的前宗主国,或对华侨侨居国有相当的影响力( 的前宗主国,或对华侨侨居国有相当的影响力(如 美国对泰国、印尼、日本,英国对印度) 美国对泰国、印尼、日本,英国对印度),因此, 主要华侨侨居国,如马来亚殖民当局、泰国、菲 律宾、日本、南越、南朝鲜等国的政府对新中国 的态度都不友善。
2、缺乏必要的外交途径。1950年初以来,中央人 、缺乏必要的外交途径。1950年初以来,中央人 民政府几次对泰、菲等国政府和马来亚殖民当局 的排华暴行提出严重抗议和警告。对没有外交关 系的国家,照会和抗议甚至难以呈达。 3、缺乏必要的经济、军事实力。 二、1954-1959年 二、1954-1959年:华侨应归化于当地 1954年以后,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侨的政策 1954年以后,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侨的政策 发生巨大变化,从号召华侨在政治上认同 、经济上协助新中国转变为鼓励华侨加入 当地国籍,文化上认同于当地,政治上效 忠于当地政府(加入当地国籍者) 忠于当地政府(加入当地国籍者)或不介入 当地政治活动(保持中国国籍者) 当地政治活动(保持中国国籍者)。这一政 策的变化发端于1954年中国与印度总理的 策的变化发端于1954年中国与印度总理的 互访,其实质是鼓励华侨归化于当地,从 根本上解决华侨间题。 对华侨政策的转变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 对华侨政策的转变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 l、外交政策的需要。1954年以后,以苏联为首的 、外交政策的需要。1954年以后,以苏联为首的 社会主义阵营与帝国主义阵营的对抗相对缓和, 国际和平中立主义有所发展。中国要进行的几个 大规模五年建设计划,也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 境。中国政府力图在外交上反击美国及其盟国对 中国的孤立与封锁,建立反美国际统一战线。改 变在国际社会中的孤立状况。这一突破口是促进 与亚非国家、特别是我国的近邻东南亚各国的友 好关系。 2、外交护侨有待努力。 对如何促进华侨归化于当地,中国政府采 取如下措施: (1)鼓励华侨加入当地国籍。 在某些东南亚国家政府的领导层看来,居 住在东南亚的华侨的双重国籍问题成为与 中国发展关系的第一个障碍,他们不能容 忍华侨的双重效忠。而中国政府要改善和 发展与这些国家的关系,解决双重国籍问 题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 (2)华文报刊和教育要转向,面向当地。 (2)华文报刊和教育要转向,面向当地。 华文教育和华文报刊向来是维护华侨在政治,文化 和心理上认同于中国的最重要纽带,“没有侨教就 和心理上认同于中国的最重要纽带,“没有侨教就 没有华侨”。只要华校仍是侨民性质的学校,华文 报刊仍是侨民报纸,则鼓励华侨归化于当地的政策 难以奏效。而且侨校和侨报向来被当地政府视为华 侨的中坚与思想库,很多迫害华侨的事件都是针对华文报纸和华校。特别是泰国和菲律宾等敌视新中 国的政府,常以“宣传共产主义”的罪名封闭侨报 和华校。 中侨委在鼓励华侨维护、坚持与兴办华文教育的基 础上,更明确提出,国外华侨学校应教育华侨子女 熟悉当地语言、文字、历史和地理,仅保留一定时 数的华文课程。 (3)教育华侨防止民族主义和大华侨主义、遵守当 地法令。 中国政府鼓励华侨归化当地,希望华侨在选择国 籍与文化认同上面向当地。但由于东南亚华侨强 烈的民族自豪感,很多人既不愿选择当地国籍, 如南越、缅甸及部分印尼华侨,也不愿学习当地 语言、文化,特别是第一代华侨。 劝导华侨克服“大国主义”、“大华侨主义”, 不但是消除华侨归化当地的主要心理障碍所需, 且具有维护中国与侨居国政府关系的重大意义。 中国政府多次强调,华侨要在政治上遵守当地国 法律法令,不参加当地政治活动;在社会关系上 ,尊重所在国的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 学习当地语言是归化当地的首要条件,华侨 教育、报刊的转向既有利于华侨在当地生存 ,也减少与当地人民文化、心理上的距离, 有助于华侨融化于当地。但是,侨居国政府 对华文教育和报刊的限制和取缔、强迫华人 同化于当地的政策却剥夺了华人做为一个当 地民族来保留自己文化的权利。 号召华侨遵守当地国法律法令则对华侨的艰 难处境帮助不大,因为当地国对华侨、华人 的排斥与迫害绝大多数是以政府颁布法律法 令来进行的。 三、1959-1965年,以撤侨为中心的三好政 策 1954年后,中国政府鼓励华侨归化于当地 ,尽可能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当地国籍,占 世界华侨华人总数90%以上的东南亚华侨华 人问题的实质不是国籍问题,也不是如何 与当地人相处的问题,而是原住民族排斥 、迫害华侨华人的问题。特别是当地民族 独立以后,民族主义情绪膨胀,对华侨华 人的排斥比之殖民政权有增无减。 1958年底,为了全面解决华侨问题,中国政 府提出了“三好”政策,即:华侨自愿加入侨 居国国籍,很好;华侨自愿保留中国国籍,同 样好;华侨愿意回国参加祖国建设的,也好。 从1959到1965年,归国难侨以印尼、印度华 侨为主,总数不超过11-12万人。然而,中国 政府的撤侨行动却有力地向华侨的侨居国政 府表明,中国政府无意利用华侨华人在当地 搞颠复活动。而生命力极其旺盛的华侨华人 依靠自身力量,绝大多数都能以各种方式在 当地生根发展。 1949-65年,中国政府对海外侨胞的政策呈现出明 显的阶段性调整和变化,这是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所 决定的。1949-54年,为了对抗美国在经济、军事 上对新中国的封锁和台湾当局对华侨的控制,中国 政府强调海外同胞的侨民性质,动员华侨在政治上 效忠新中国政府,在经济上协助助建设祖国。1954 年以后,中国政府积极发展与亚非民族主义国家的 友好关系,而华侨成为中国与东南亚民族国家发展 友好关系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中国政府对华侨的 政策也随之改变,鼓励侨胞归化于当地。由于侨居 国政府对华侨华人的排斥政策和华侨本身的因素, 华侨在入籍和政治、文化上认同于当地遇到很大降 碍,鼓励华侨归化于当地的政策并未收到预期效果 。从1959年初开始,中国政府着重对海外华侨宣传 “三好”政策,其重点是撤回全部不愿归化于当地 的华侨华人,以便从根本上解决华侨间题。 中国政府对归侨、 第二节 中国政府对归侨、侨眷政策的演变 (1949一 (1949一1966) 建国初,归侨和侨眷约一千多万到二千万 人。国内侨务向来是侨务工作的中心。国 内侨务工作原则基本上是配合同时期党和 国家和中心任务,针对归侨、侨眷的特点 制定具体方针政策。因此,国内侨务政策 的变化取决于不同历史时期党和政府中心 工作的变化。1966年以前,国内侨务政策 主导方面是正确的,但也受到各种错误思 潮的干扰。 一、确立华侨归侨参政地位,保障归侨、侨 眷生活的安定(1949-1954年) 对华侨、归侨、侨眷政治地位的认识,最能 从根本上体现党对华侨的政治态度。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立后,党中央就十分重视华侨、 归侨的参政作用,保障华侨、归侨在国内的 政治地位。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政 治协商会议中,就有华侨、归侨委员陈嘉庚 、司徒美堂、戴子良、蚁美厚、庄明理、黄 振东、陈其瑗等任常务委员,陈嘉庚也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委员。各地侨务机构干部 大多数由归侨、侨眷担任。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第一章第一节第23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直辖市、 少数民族、军队和华侨选出的代表组成”, 在法律上保证了华侨参政地位。1954年,第 一届全国人大在北京召开,在1141名代表中 ,华侨、归侨代表有30名。确立华侨、归侨 的政治地位不但提高了两千万归侨、侨眷对 新中国政权的认识,而且直接促进海外华侨 对祖国的向心力。 1949-1953年,国内侨务政策服务于党和政 府的恢复国民经济、稳定社会生活、坚决完 成一系列社会改革工作这一总方针。 1950年全国主要侨乡解放后,如何恢复和保 障侨汇供应、维护归侨和侨眷的生活、组织 归侨和侨眷参加土改,是国内侨务的首要工 作。这不仅关系到侨乡社会的安定,而且对 侨胞的争取生存斗争将是一个极大鼓舞。 1949-1954年,党和政府对归侨、侨眷的政策 取得较大成就,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得数千万 华侨、归侨、侨眷由衷的拥护,稳定了侨区 社会生活,保障了归侨、侨眷的基本福利。 但党的侨务政策在某些地方执行时有所偏差 ,造成一定失误。首先是土改偏差。据广东 省估计,640万侨眷中有5%被划为地主,其中 有1/4是错划的,有一半在财产处理上有过火 的地方。此外,把贫农、雇农划为中农,把 小商划为资本家等可能达到侨眷人口的l/5。 其次,在沟通侨汇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对私 营批局、水客管理保护不周,对黑市取缔不 力,少数地区出现贫雇农向侨眷逼追侨汇现 象,追侨汇追到国外,影响华侨汇款回乡的 积极性。以上“左”的做法造成的失误,虽 然在1954年以后基本得到纠正,但这种“左 ”的倾向并没有从根本上铲除,到1958年以 后又死恢复燃,严重干扰了党的侨务方针、 政策。 二、动员归侨、侨眷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 设,适当照顾归侨和侨眷 (1954一1958年) 土改结束后,国内侨务工作中心即转入配合 党和国家全力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和 三大改造运动中,侨务政策的基本方针是动 员归侨和侨眷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并 根据归侨和侨眷的特点给予适当照顾,侨务 部门处理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时,有三个基本 原则,即“服从外交斗争,服从争取侨汇, 服从国内阶级斗争和中心工作”。 动员归侨、侨眷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 工作主要分三个方面: 1.积极参加农村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为了动员他们积极参加农村社会主义革命和 建设,首先要做好团结他们的工作,而纠正 土改遗留问题是当务之急。 在1953年开始蓬勃发展的农村合作化运动中 ,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动员侨眷参加互助组、 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投入集体生产劳动。 2.对华侨在国内的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 改造。 各地区在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 基本上能考虑到华侨工商业的特点采取慎重 稳妥的措施:在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时,凡查 明产权系华侨所有的,一律承认其股权,产 权不明者也要努力查清;华侨股份估价要向华 侨股东交代清楚并履行股权登记手续;华侨、 侨眷以信用、借贷形式将侨汇存放在私营企 业的款项应由债务人或企业负责清偿;解放后 华侨、侨眷投入私营企业股金,在实行全行 业公私合营后,年息可比国内一般合营企业 年息略为提高。 3.辅导归国侨生升学。 为了解决侨生的特殊困难,政府在北京、 厦门和广州设立侨生中等补习学校,并于 1954年统一在广州设立华侨学生接待站。 此外,侨区各地的华侨中学也接受了大量 归国侨生和侨眷子女。 为了增加侨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1957 年5月,在广东政协第一届三次全会上,许 多归侨委员提出建议,在广州筹办一所华 侨大学。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暨南大 学在广州复建,以后逐步发展成为主要招 收海内外侨生的文理科综合性大学。 1954-1958年,我国国内的侨务政策仍是服 务于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这个党和国 家的中心任务。在对私改造和合作化运动 中普遍存在的“左”倾冒进思潮不可避免 地渗入国内侨务政策中,但这一时期的侨 务政策较为务实,能较多地注意到归侨、 侨眷的特殊性,采取较灵活的具体措施, 在各方面给予归侨、侨眷一定程度的照顾 ,侨务政策执行时偏差较小,受到海外华 侨、国内归侨、侨眷的普遍拥护,是文革 以前国内侨务工作的最佳时期。 这一时期国内侨务政策的正确制定与执行虽然主要 取决于国内大气候,但也与这一时期政府对华侨、 归侨和侨眷较为重视分不开。 第一,中国政府希望华侨能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 较大的作用,其中心是争取侨汇,而争取侨汇的前 提是必须做好国内华侨、侨眷的工作。 第二,做好国内归侨、侨眷工作直接关系到对国外 华侨的工作效果。华侨被台湾国民党政府认为是支 柱之一。争取华侨对新中国政府的向心力,能直接 打击国民党政府生存的基础之一。此外,党和政府 期望华侨作为友好使者,能成为新中国政府打开外 交局面、与东南亚国家建立友好关系的桥梁。而国 外侨务工作的进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的侨务 工作。 三、一视同仁,适当照顾、加强改造 (1958-1966年) 1958年到1966年,国内侨务工作的任务 是:“一切为了加速社会主义建设、继 续调动侨眷、归侨、归国侨生的积极因 素”。调动积极因素的主要手段是必须 加强对侨眷、归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在这一时期,对归侨、侨眷的政策主要 有两个方针,一是“一视同仁,适当照 顾”,二是“从同出发,以同化异”。 这一时期,国内侨务工作主要有两项,一是接待和 安置归侨。解放以后,归侨与难侨不断回国。(广 东省到1958年已安置归侨25万人,福建到1959年安置了7万 多人。1960年初,印尼政府突然大量驱赶华侨,当年2月, 国务院发布指示,福建,广东各口岸和侨区县、市先后成立 接待、安置归侨委员会。1960-1961年,福建共安置印尼难 侨31000多名,广东安置难侨54000人。1964-1966年,闽粤 两省又陆续安置缅甸、印尼、印度难侨近2万人。) 与以前安置归侨主要以“按籍安插,主要面向农村 ,对有技能者量才录用”的原则不同,这一时期归 侨、难侨大多被突然成批驱赶,很多华侨是数代侨 生,已无原籍可循,造成国内安置的困难。因此, 国家提出“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方针,全面给 予妥善安置。(1960年以后,政府在广东、福建、广西、 云南新建和扩建了30个国营华侨农场,这些农场都处在气候 温和地带,有良好的自然条件,适宜种植热带和亚热带作物 ,便于归侨发挥特长。大多数归侨多在农场安家落户,他们 的生活、住宿、子女入学等间题得到安排.部分归侨安置在 厂矿学校或资助回乡) 二是继续加强对归侨、侨眷的社会主义 改造和教育。加强对归侨、侨眷的社会 主义教育是“从同出发,以同化异”的 具体实施。首先是劳动观念的教育,要 求每个侨眷、归侨都应该尽自己的能力 从事劳动,努力提高生产技能,成为自 食其力的劳动者。 其次是培养集体观念。 第三是破除迷信和勤俭持家。 l958-1966年,国内侨务工作尽管取得很大成绩,但也严 重受到“左”倾思潮的干扰。 第一,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导向中,把强调照顾 归侨、侨眷的工作方法问题作为资产阶级侨务路线加以批 判,认为这是要把华侨“挂上社会主义列车还是挂上资本 主义列车”的严重的两条路线斗争。 第二,从中央到地方某些侨务干部忽视归侨、侨眷的特殊 性,强调“以同化异”,不承认由于国内外的联系与华侨 不断回国,这种特殊性在相当长的时期仍然存在,仍需发 挥党的统战工作的作用。因此,错误地批判一些侨务部门 在贯彻执行政策时是“片面照顾”,甚至把一些为归侨、 侨眷谋利益的侨联组织称为“促退会”加以批判。 第三,一些部门搞阶级斗争扩大化,伤害了一部分归侨、 侨眷。反右斗争时,各级侨联一批人受到冲击,在“社教 ”“四清”运动中,一些侨户被重新戴上地主帽子,有些 归侨被错划为资产阶级。 1978年以来中国政府对华侨 第三节 1978年以来中国政府对华侨 华人态度和政策的变化 一、近30年海外华人社会的变化与特点 (一)数量的增加与分布状况的变化。 从整体上看来,相对于老一辈的华人移民,华人新移民的 教育水平较高,来自大陆的新移民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 是教育程度较低的,包括那些以与家人团聚而移民海外者 。他们中的大多数是来自类似广东江门地区及珠江三角洲 其他农村地区以及大多数的非法中国移民,主要来自福建 福州地区和浙江南部;另一部分是前往发达国家的大陆留 学生、学者,以及他们的家属,他们在大陆就受过良好教 育。华人新移民的另一个显着的特点是他们的经济实力。 (二)近30年来华侨华人的经济力量迅速成长。60年代至 90年代是华人经济力量急剧扩张的时代。亚洲四小龙中国 和东盟创造的东亚经济腾飞也可视为全球华人经济奇迹的 表现。 (三)华侨华人与中国的联系空前密切。 华人新移民数量的剧增、台湾的大规模海外投资、东 南亚华人经济实力的扩张以及发达国家的华人专门人 才数量的不断增长等等因素,使海外华人社会经济和 政治结构、认同及与中国的关系等方面发生巨大的变 化。由于华语的复兴、东南亚华商经济网络扩张和华 人社团国际化的发展,东南亚华人同化于当地社会的 进程比以前减缓了。 在发达国家,华人已不满足于在科技领域的成功和经 济地位的逐步提高,他们也开始致力于追求政治目标 ,试图团结起来以表达他们的共同政治诉求。在发达 国家的华人通过强调他们共同的种族及语言基础,组 织自己的种族与文化团体,在此基础上形成一股华人 的政治力量。 所有这些海外华人社会的巨大变化、中国大陆实行的 以经济工作为中心的改革开放国策,成为中国政府对 华侨华人政策的出发点。 二、中国政府对华侨华人看法的变化 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以阶级斗争为纲,经 济发展不断为政治斗争所干扰。当60-70年代 东亚经济飞速发展时,中国大陆正进行四清 和文化大革命。华侨华人绝大多数生活在资 本主义国家里,按照阶级斗争的观点,他们 中的很多人也不属于劳动阶级,因此华侨华 人向来被视为是典型的资产阶级或准资产阶 级群体,他们在国内的眷属自然是应被进行 社会主义改造的对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 有海外关系者意味着可能与境外敌对势力发 生联系的复杂可疑的人,海外关系成为人们 避之唯恐不及的污名。华侨华人及其眷属自 然更被视为有海外关系者的代表所受的打击 和排斥自在预料之中。 1978年以后,经济发展第一次成为中国共产 党和中国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央政府和地方 政府开始关注几乎被忽视近30年的海外华侨 华人群体,注意到海外华人华侨的变化和经 济实力的增长,意识到他们在中国社会经济 发展中可能扮演的重要角色。 中央政府对华侨华人在中国经济建设中起重 要作用的认识体现在中央领导在1984年召开 的全国省级侨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随着海 外华资与中国经济合作的扩大,华侨华人越 来越被视为中国大陆经济大发展的独特机遇 。 三、1978年以来的侨务政策 三、1978年以来的侨务政策 随着中国政府对华侨华人地位重视程度的不断提 高和1978年以后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 高和1978年以后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 工作,中国侨务政策的目标是配合党和政府的中 心任务,其总方针是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发扬 心任务,其总方针是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发扬 爱国爱乡的传统;鼓励华侨自愿加入当地国籍, 为促进所在国经济繁荣以及祖国和所在国的合作 与交流发挥作用;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适当照顾其特点,发挥其海外联系的优势,为祖 国建设作贡献。在侨务工作的实践中,其工作重 心越来越注重于推动华侨华人与中国的经济和科 技合作。 1978年以后,中国侨务工作重心在不同时期 1978年以后,中国侨务工作重心在不同时期 有所侧重,大体上以1984年全国省自治区直 有所侧重,大体上以1984年全国省自治区直 辖市侨办主任会议为前后阶段。1978年国务 辖市侨办主任会议为前后阶段。1978年国务 院侨办成立后到1984年是侨务政策和侨务工 院侨办成立后到1984年是侨务政策和侨务工 作的调整时期,又是初步奠定新时期侨务工 作基本组织方针和工作重点的时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侨务政策, 纠正文革期间的冤、假、错案,解决历史遗 留问题是这一时期侨务工作的重点。1984年 留问题是这一时期侨务工作的重点。1984年 以后,配合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策, 推动华侨华人与中国的经济、科技合作则是 新时期侨务工作的重心。 为了保护华侨华人权益,促进他们对中国的 了解,中国政府首先是在华侨华人较多的地 区派遣侨务领事,指导华侨华人遵守当地法 律,促进华侨华人之间的团结,介绍我国经 贸发展情况。我国政府在双边、多边条约中 ,多次对公民的经商、侨居、等权益作出规 定,这是保护侨民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可根 据国际法或国际惯例来保护华侨在国外的正 当利益。 中国政府关心与支持外籍华人在当地长期生 存和发展,组织华侨华人进行职业、语言、 技能培训,发展文化事业;在海外建立中资 机构,为华侨、华裔提供特别服务,政府各 部门也为华侨华人同我国的经贸、科技、文 化等领域的合作提供方便给予必要的支持。 在引进华侨华人资金与人才中,法律配套 工作也相应建立。与引进华侨华人资本、 开拓对外经济联系密切相关的是对国内归 侨侨眷的工作。党和政府在有关涉侨部门 的推动下,对归侨侨眷的利益予以前所未 有的重视,其标志就是《 有的重视,其标志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中国政府机构还经常直接组织在中国的各 种针对海外华人的招商活动,1993-1996年 种针对海外华人的招商活动,1993-1996年 间中国侨务机构接待了大约150万海外华侨 间中国侨务机构接待了大约150万海外华侨 华人,他们来中国大都出于商务目的。中 国各级政府和国营企业还派大量的代表团 到海外华端口去招商引资。 联络海外华人一个重要的非官方渠道是通 过社团组织。为推动海外华侨华人的全球 性联系和扩展海外华人社团网络,中国官 方也乐于协助以同乡和同宗为基础的全球 性华侨华人社团组织建立,这类社团的领 导成员通常包括世界上最有名的华裔百万 富翁和一些大陆当地的重要人物。

5. 印尼华侨为什么不回国

上世纪50-60年代曾经有回国热潮,但是大部分归侨们过得怎么样我们都知道,很多归侨有迫不得已返回印尼或去了香港。
66年后,回国潮就没了。
就目前的情况,绝大部分印尼华裔已加入印尼籍,跟中国的联系也非常有限了。而且他们的产业或工作都在印尼,也难抛下。
再有就是坦白的说,印尼华裔现在在印尼生活的也不错,没传闻中的那么悲惨;普通中国人的生也不强,没描述的那么好,所以他们当然不会回国了。

6. 你是印尼的华侨吗

三楼的兄弟,你经过那段日子吗?
你知道什么关于印尼华侨吗?如果你不懂我很感谢你不说话。
你知道印尼政治界情况吗?我估计你不知道,甚至我估计你对印尼是什么国家也不知道。
对,我们是印尼籍,对没错我们和中国政府没有任何关系。
你知道四川大地震像我们这样跟中国政府毫无关系的华侨捐了多少钱吗?
你知道我们华侨都时时刻刻惦记着我们这个居然遗忘我们的祖国吗???
98年,中国政府确实没有表态,表态的是台湾政府,和香港同胞!
但是我们到现在还是只承认中国而不是台湾。
这样的心情请问你有吗????
我们被打,被抢,但是我们从来没有要求任何国家保护我们,我们可以自己保护自己,我们只有3%,他们97%,但是我们反抗了。
他们有军队帮助,我们只是拿菜刀,但是我们干了!你够胆吗????
对于不知道我们华侨生活苦难的事实我觉得还是不要乱发言,华侨虽然不拿着中国护照,但是华侨还是华侨,我们经过了世世代代的外国生活,但是我们不忘本!我们比有些中国人还爱中国,这不是因为我们看见中国强大了,但是因为我们知道“炎黄子孙不忘本”
我们可以没人没国家承认,但是我们还是华侨!
不要口口声声说华侨什么,你知道今天中国的经济成绩里面华侨有多少贡献吗?
我是华侨!我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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