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汇什么时候能开网,印尼雅加达外汇
印尼实行相对自由的外汇管理制度。印尼盾可自由兑换,资本可自由转移。印尼货币实行自由浮动汇率政策,印尼银行采取一揽子货币汇率定价法,根据印尼主要贸易伙伴的货币汇率的特别提款权的汇率变化来确定印尼盾的对外比价,每日公布其汇率。2020年10月,印尼央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就本地货币结算的合作达成了谅解备忘录。2021年7月,印尼央行宣布已完成了与中国进行本地货币结算交易的操作技术要求。
本文将重点介绍印尼外汇管理政策和合规安排。
一、基本情况
(1)外汇管理部门:印尼银行是印尼的中央银行,负责执行汇率政策,对外汇储备进行管理。
(2)主要法规:《监管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交易流量法》(1999 年)以及《印尼盾与外汇交易限制法》(2005 年)。
(3)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法定货币为印尼盾,印尼盾不可在境外使用或划转,除部分特定项目外印尼境内不允许外汇结算;印尼实行浮动汇率制,货币政策框架为通货膨胀目标制,汇率由外汇市场的供求决定,但当达到特定通胀目标时,为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印尼银行可通过提供流动性进行干预。
二、外汇管理政策
(1)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货物贸易:出口方面,不得向联合国实施贸易禁运的国家出口,出口商须获得贸易部颁发的贸易许可证,矿产、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出口须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进口方面,印尼对进口融资需求不设上下限,进口付汇可根据进口商与出口商协议自由选择结算方式,但进口付汇需与进口交易单据相符,印尼限制涉及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的资金支付。
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无限制。
(2)资本和金融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直接投资:负面投资清单中部分行业的外商投资受限,如外商不可投资港口机场等国内基础设施项目。在农业、通讯业、仓储物流业、金融业、采矿业、教育业、健康业,外商最大持股比例从 30%到 95%不等。外商投资公司可全额持股不在负面投资清单内的行业,但须在商业经营开始后 15 年内将部分股份通过定向增发或间接通过国内资本市场出售给印尼公民或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可自由汇出利润或转让资本,但不得将从税收减免中获得的投资收益汇出印尼。
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外国投资者在印尼资本市场购买本国企业发行的股票不受限制。国外企业可以通过托管银行在印尼发行“印尼信托凭证”。养老基金不得投资境外股票或债券,集合投资计划共同基金在国外投资规模不能超过其净资产的 15%。受印尼金融监管局监管的发行人须履行披露义务。境内非居民不得在一级市场购买专门为零售投资者和个人发行的国债;境内非居民个人购买的集体投资证券不能超过基金份额的 1%。借入外债的非银行机构必须通过境内银行对冲 25%的离岸净负债,且必须满足一定的信用评级标准。
非居民购买或出售超过 100 万美元以上的衍生产品须仅未在印尼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居民可在境外购买或出售衍生产品。
信贷业务:除离岸银团贷款、信用卡和境内使用的个人贷款外,境内银行和非银行机构不得向非居民发放贷款。仅满足境外银行提供的反担保以及 100%的现金存款保证金条件时,银行才可向非居民企业提供担保和保证。
(3)个人外汇管理政策
个人经常项目:出境者可自由携带等值 1 亿印尼盾的本币现钞出境,超出限额须由印尼银行批准,且须向海关申报。入境者可自由携带等值 1 亿印尼盾的本币现钞入境,超出限额须向海关申报,出入境者可自由携带等值 1亿印尼盾的外币现钞和硬币出入境,超出限额须向海关申报。
个人资本项目:限制较少,除居民个人不得在印尼国内购买或出售房产外,其他资本交易均可进行。
(4)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政策
银行业:一年以上的银行境外借款须得到印尼银行批准;银行短期外债日余额需占资本的 30%以下。经印尼银行批准后,银行可在本地外汇交易市场贷款,但须遵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获得印尼银行外汇交易许可的银行可购买本地发行的外币债券。银行境外投资只能限于金融机构或从事金融服务的机构,且不得超出一定范围,如租赁、风险投资、证券承销等;非居民银行机构在合资银行中最高持股比例99%,且须提供原籍国货币当局的信誉建议。银行客户向境外外币转账累计超过等值 10万美元的,需要向银行提交证明材料。2015 年 9 月,印尼银行将远期外汇交易门槛金额由 100 万美元升至 500 万美元;2015 年底,为应对美联储加息,印尼银行将即期外汇交易门槛金额由每月 10 万美元降至 2.5 万美元,并扩大允许交易的种类。
保险业和基金业:2017 年 7 月 1 日起,保险及再保险公司对所有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不得超过其总投资额的 40%,对单一债券的投资比例限制由 15%提升至 20%,对单一共同基金的投资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 10%,对所有共同基金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 20%。
货币兑换机构:非银行类货币兑换机构有权通过购买和出售外币及购买旅行支票进行汇兑活动,但不得进行资金转移或汇款。
三、外汇合规
根据关于银行和国内方之间对印尼盾的外汇交易条例(“PBI 18/2016”),印尼公民或实体(不包括银行)可以在没有基础交易的情况下以印尼盾购买外币,最高金额为 (a) 即期交易 25,000 美元,(b) 标准衍生品交易 100,000 美元,(c) 远期交易5,000,000 美元,以及 (d) 期权交易1,000,000 美元。任何超过相关门槛的外币兑印尼盾的购买必须由基础交易支持,并且可以购买的最大外汇金额等于基础交易的价值。 一般而言,购买或出售外币的一方需要向进行兑换的银行提交以下文件:
(1)基础协议的副本;
(2)税务登记号;
(3)购买或出售(如相关)外币的一方盖章并签署的声明:
(a)确认标的协议是真实有效的文件,标的交易用于购买外币兑印尼盾的用途不得超过标的交易在印尼银行系统中的面值,并列明使用目的和外币使用日期;
(b)仅当标的交易即期交易为25,000美元(或等值)以上,普通衍生交易为100,000美元(或等值)以上时,列出总需求、使用目的和使用外币的日期;
(c)仅当远期交易的标的交易为 5,000,000 美元(或等值)以上,期权交易为 1,000,000 美元(或等值)以上时,列出资金来源、销售额和获得时间外币。
印尼银行第 18/20/PBI/2016 号关于非银行外汇业务活动的规定
该条例旨在为非银行外汇业务活动的实施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预计这一改进将能够增加良好的治理,促进非银行外汇行业更健康、更高效的发展。
改进内容包括:
(1)业务活动范围;
(2)基础交易;
(3)许可证程序和要求;
(4)客户保护措施;
(5)边境地区的外币买卖和与酒店的合作。
主要规制内容:
(1)可能由货币兑换商进行的业务活动范围;
(2)货币兑换商必须履行的许可证要求;
(3)印尼银行有权限制许可证授予和评估许可证;
(4)货币兑换商确定外国纸币的汇率;
(5)对货币兑换商管理层和股东候选人的要求;
(6)客户保护的应用;
(7)与其他方合作提供外币销售服务;
(8)允许在边境地区买卖外币的其他方;
(9)货币兑换商有义务在其名下开设银行账户。
外汇经营活动包括买卖外币和购买旅行支票机制下的兑换。此外,货币兑换商还可以进行其他与外汇有关的业务活动,但须符合印尼银行的规定。
非银行外汇实施的标的交易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每个货币兑换商的客户每月必须有一定基础交易,才能购买超过一定门槛的外国纸币。
(2)每个客户每月的门槛是指印尼银行关于银行与国内各方之间进行外币兑印尼盾交易的规定,以及印尼银行关于银行与境外方之间进行外币兑印尼盾交易的规定。
(3)交易中必须提交的文件,其基础交易是强制性的,是购买外币的正当文件和证明文件。
(4)如果客户由另一方代表,货币兑换商必须确保客户已提交基础交易的正当文件、购买外国纸币的证明文件和授权书,并且必须管理这些正当和证明文件。
四、交易货币
2011 年 6 月 28 日,2011 年第 7 号货币法(《货币法》)在印尼生效。《货币法》要求各方使用印尼盾作为印尼所有交易的支付和结算货币。它被广泛起草以涵盖印尼的所有交易。但是,它提供了如下豁免清单:
(1)与国家预算有关的交易;
(2)外国给予的赠款;
(3)国际贸易交易;
(4)以外币计价的银行存款;
(5)国际金融交易。
“国际贸易交易”和“国际金融交易”这两个术语在货币法或其实施条例中没有定义。但是,指导说明将货币法的运作限制为现金交易。根据财政部长 2011 年的声明,现金交易仅限于使用纸币和硬币进行的交易。
原则上,现金交易只能使用印尼盾作为货币进行。但《货币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事先书面约定的,可以使用外币。
(1)离岸借贷
一般来说,印尼公司可以从离岸贷款人那里借钱,无论是外币还是印尼盾。自 2000 年以来,印尼公司的离岸借款通常不需要任何印尼政府机构的事先批准。然而,印尼居民必须向印尼银行报告他们的离岸贷款义务,无论是以外币还是印尼盾计价。印尼银行还要求以外币计价且满足某些标准的离岸贷款资金存入印尼外汇银行的账户,并且借款人向印尼银行报告离岸贷款的提取情况。
(2)在岸借款
大多数主要的印尼银行(包括在印尼经营的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可能以印尼盾或外币提供信贷服务。然而,印尼银行被禁止向非居民提供信贷便利,除非贷款是为非居民个人使用(例如个人信用卡和贷款)。
本文内容来自兰鲸跨境团队编写的《印尼投资指南》白皮书,我们针对投资者在印尼投资的全部流程以及其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分析、介绍以及解答,欢迎联系我们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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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谁知道债券市场是怎样发展起来的各国债券市场规模如何
债券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债券市场的主要部分是公债或政府债券,而且,各国的债券市场几乎无一例外都是从发行政府债券开始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公共信用制度,即国债制度,在中世纪的热那亚和威尼斯就已产生,到工场手工业时期流行于整个欧洲。”
中世纪欧洲的政府债券市场仅具有雏形。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都不很发达,17世纪下半期,荷兰联省共和国公开发行了一批政府债券,井在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上市。后来,欧洲其他国家也纷纷将本国政府债券投放到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上市,使得阿姆斯特丹很快成了欧洲最主要的债券市场。
到18世纪中后期,英国和法国凭借其资本主义生产和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取代荷兰成为新的世界经济和金融中心。欧洲公债市场的重心向伦敦和巴黎转移,英国和法国的债券市场逐渐发展了起来。
在美国,早在独立战争期间,政府就发行了各种临时债券和中朗债券,以支付巨大的战争经费开支,1770年,费城成立了美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费城证券交易所,其中已有债券交易。独立战争胜利后,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开始着手重建国家财政,特别是解决联邦政府发行的纸币——“大陆市”的急剧贬值问题,1790年,美国政府按面值赎回“大陆市”,同时发行了新的“公共债券\以筹集赎买资金。此后,国债交易日渐发达。
19世纪以后,资本主义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工商企业需要筹集大量资金以支持其长期发展,企业债券开始诞生:同“屯国家机构也日益庞大,政府开支膨胀,政府债券规模进一步扩人。在这种情况下,债券中场开始制匿化、组织化和规模化。l肌之年3 月,英国证券交易所开设了世界上第·家大型的专业化债券交易中心。美国在1817年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后,债券的发行与交易也逐渐地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欧美各国债券市场迅速发展的同时,亚洲一些国家的债券市场也在酝酿、形成和发展。日本在明冶维新初期就开始发行债券、后来在修建大贩铁路则,首次发行厂公司债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亚、新加坡、韩国等其他国家的债券市场也在19世纪末和刀世纪初先后形成。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国债券中场发展十分迅猛,成为与股票中场相并列的资本市场两大支往。债券品种日新月异,层出不穷,如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保证债券、国库券、其他政府部门债券、普通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抵押债券、金融债券、境外债券、外国债券、欧洲债券等。债券的期限结构更加多样化,出现了各种短期、中期、汪期债券。
同时,各国债券市场规模空前扩大。在发行中场方向,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出版的《金融中场趋势》统计.1996年当年,美国联邦政府债券、金融机构债券、国内公司债券、外国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2 644亿美元.与美国当年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为17%;法国债券发行总额为4 752 亿法郎,与GDP的比率为6.1 %;英国债券发行总额为386亿英镑,与GDP的比率为5.4%。
在市场交易额方面,据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的资料统计, 1996年,法国债券交易额达到了115 723.96亿美元,与法国GDP的比率为752.8%;德国为21 727.29亿美元,与GDP的比率为91.8%;英国为16 218.70亿美元,与GDP的比率为146.2%;美国为58588.5亿美元,与GDP的比率为78.9%。
㈢ 宏发转债什么时候上市
宏发转债于2021年11月23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发转债”,债券代码“110082”。
宏发股份发行了可转债,债券简称就是宏发发债,代码是110082,宏发发债的申购时间是2021年10月28日,申购代码是733885,原股东配售码是704885。
一、基本信息:
宏发转债,申购代码733885,交易代码110082。
整体评价:类钻石级,转股价值100.37元,按当前情况预计每签可以盈利250元。
信息:AA,6年期,转股折价率0.4%,每张持有到期本息为117.1元(税后本息为113.68元)。发行规模20亿元,每股配售2.685元,最低373股确保可配售一签,股权登记日为10月27日。
基本面:2021年半年报显示,继电器占营收的87.87%,毛利率为36.68%;电气产品占营业收入的7.84%,毛利率为21.11%。
二、宏发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哪些?
1、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目前,发行人主要产品涵盖了继电器、低压电器、高低压成套设备等多个类别,应用于家用电器、智能家居、汽车工业、智能电网、工业控制、新能源等多个领域。如果出现宏观经济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下游行业的景气度或下游市场需求,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境外市场是发行人收入的重要来源,进口国的贸易保护政策将对发行人境外销售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为 26.72 亿元、28.73 亿元、 29.54 亿元和 17.65 亿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0.31%、41.92%、39.17%和 37.08%。同时,公司相关产品的下游行业亦会受到国际贸易摩擦的影响。
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美国政府先后发布三批关税加征清单,分三批针对中国出口美国的价值 340 亿美元、160 亿美元和 2,000 亿美元的商品加征 25%的关税,继电器类产品也被列入加税清单。虽然目前公司直接销售至美国的产品占比较少,对公司影响较小,但是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或出现我国与其他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摩擦,在贸易政策、关税等方面对我国设置壁垒,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盈利水平和市场开拓产生不利影响。
3、境外经营风险
为了顺应全球一体化的趋势,开拓境外市场,公司在美国、德国、意大利、南非、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立了销售公司,负责开展在北美、欧洲、非洲和亚洲地区的销售业务,并在印尼设立印尼宏发主要生产电力继电器产品。由于各个经济体在政治、法律和市场环境中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境外的投资存在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随着境外业务的拓展,未来公司将可能设立更多的境外子公司从事继电器生产、销售业务,从而有可能面临更多的境外经营风险。
4、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继电器业务的销售网络、生产经验、技术水平、人力资源等方面已经进行了较为完善的布局,并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但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为了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通过收购、增资、技改等方式超预期的扩大产能或提高其竞争力,而发行人不能维持和扩大优势并持续创新以应对市场竞争,发行人现有的竞争优势存在被削弱的风险。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宏发转债.jpg
继电器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银、漆包线、工程塑料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 36.88%、36.68%、37.16%和 42.15%。自 2020 年 3 月以来,发行人原材料铜的价格呈现上升趋势,由 36,470 元/吨增长到 76,980 元/吨。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铜平均价达到 68,335 元/吨,较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涨 17.93%。
6、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继电器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发行人与主要客户销售定价均系市场竞争、商务谈判的结果。报告期内,发行人面临一定的行业竞争压力及客户降价压力。尽管发行人通过采取提高自动化程度、增加研发投入、改进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规模化效应等应对措施,降低了产品成本,保持了相对稳定的毛利率水平,但未来随着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以及客户降价压力不断增加,发行人产品价格存在下降的风险,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