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伊朗的投金法是什么意思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鼓励和保护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
《鼓励和保护外国投资法》第一条解释的所有术语和词组的定义,在本实施细则中不变。
本实施细则中采用的其他术语和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实施细则:《鼓励和保护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
接受资本经济部门:经《投资法》允许为使用外资而新成立的或现有的伊朗公司。
非国营部分:私营部分、合作社,非国营的公共机构。
中心:组织中负责执行《投资法》第七条的外国投资中心。
国家官方金融网:(中央银行和国营、非国营的银行网络金融体系,获中央银行许可经营本币和外汇业务的非银行信贷机构。
审计机关:按照1372年通过的《使用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法》,组织从伊朗正式会计师协会成员中选定的审计机构。
第二章 接受的方式和规定(标准)
第二条
根据《鼓励和保护外国投资法》,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境内被接受的外国投资享受法律的优惠和保护,依照接受外资一般条件和外国投资者的书面申请而接受的这类投资,本《实施细则》将在后面的条款中予以说明。
第三条
根据《投资法》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下列方式接受外国投资,并依据财经部制定颁布的《鼓励和保护外国投资法》确定并公布外国投资的形式和可提供的优惠。
1. 外国直接投资;
2. 合同条款中明确的以“建设、经营、转让”、“回购”、“国民参与”等方式的外国投资。
上述投资方式在投资和法律保护等方面具有下列共同优惠和特殊优惠:
1. 共同优惠
a. 外国投资者享受国内投资者同等待遇。
b. 外国现金资本和非现金资本的进入完全根据投资许可,无需其他许可。
c. 任何方面的外国投资没有金额方面的限制。
d. 外国资本在被执行国有化和没收所有权时,将获得赔偿,外国投资者具有索赔权。
e. 允许外资本金、利润及派生的利益按照投资许可的规定以外汇形式或商品方式转移。
f. 保证外资使用单位生产的商品出口自由。如果一旦出口被禁止,则生产的商品在国内销售,收入以外汇方式通过国家官方金融系统汇出国外。
2. 特殊优惠
a. 外国直接投资
a-1.允许在所有获许可的私人经营的方面投资。
a-2.对外国投资不设百分比的限制。
b.合同条款范围的投资
b-1.新法或政府决策导致财务合同的执行被禁止和中止所造成的投资损失由政府保证赔偿,但最多不超过到期的分期应付款额。
b-2.以“建设、经营、转让”和“国民参与”方式实施的外国投资项目生产的商品和服务由合同政府部门方负责收购。
第四条
要求在国内投资和享受《投资法》优惠和保护的伊朗籍法人和自然人,必须提供其在国外经营贸易和经济业务的证明。
第五条
以前在伊朗投资但未享受《投资法》保护的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为其已投资资本办理有关手续,享受《投资法》的保护。投资许可签发后,投资者可享受《投资法》的所有优惠,包括投资利润的汇出。这种投资被视为已实施投资,参照接受外国资本一般条例。
第六条
通过购买现有经济部门股份、增加其资本或二者兼有的外国投资,在办理了接受投资的手续后享受本法的优惠。如果该投资产生了增值,增值部分将被视为是对现有经济部门进行了新投资、实现了管理水平的提高、发展了出口和达到了技术改造目标的结果。
第七条
委员会在对每一项外国投资申请进行评估和签发许可时,按以下程序来审定本法第二条第四款中规定的比例。
1. 在投资申请表中应填写申请项目的详细情况,包括:商品和服务的种类和产量、项目的工期、投产时间、销售国内或出口国外的预测。
2. 权威机关在签发许可时,在有关部门和行业中专门对提供国内市场商品和服务进行正式统计,并交财经部经济事务局。根据委员会的决定,上述经济事务局在每年第一季度末向组织提交统计。
3. 各经济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附表进行分析。
4. 委员会根据本条第1、2、3款内容、参照国内市场商品和服务价值、遵循取消对由外国投资生产的出口商品和服务的限制来确定在各部门和行业的投资量。一旦投资项目被批准,签发投资许可。
第八条
根据合同双方达成的协议,可以在合同期内逐步转让或在合同结束时一次性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建设、经营、转让”所有权。
第九条
只有获得委员会同意后,才可将外国投资者所有权转让给保障投资项目财产的企业。
第十条
投资项目的商品和生产性服务如果被一个政府部门垄断购买,或投资项目的商品和生产性服务被以补贴价格提供市场,该政府部门应保证在法规范围内根据有关合同确定的价格和数量购买商品和生产性服务。
第三章 接受体系
第十一条
组织在法律范围内履行其接受和保护外国投资的职责时,负责引导、鼓励在国内外的外国投资,介绍有关投资的法律和投资机会,对投资项目进行调研,开展与有关国际组织和企业间的合作,举办各种会议,建立和协调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整理和提供有关外国投资的资料。
第十二条
委员会负责所有投资申请的审批,包括外资的接受、入境和使用,资本和利润的出境。
第十三条
召集委员会会议和表决
《投资法》第六条规定的四名副主席为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会会议必须有至少三名常务委员参加时才能举行,决议必须有至少三票同意才能有效。其他有投票权的有关部门的副部长应委员会主席之邀参加会议,决议必须获相对多数票通过才有效。
第十四条
投资者应向组织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的材料。组织在对投资申请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征求有关部的意见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投资申请提交委员会并附上专家的意见。有关部在接到征求意见函后,在十天内不表示意见,则视为同意投资申请。
一旦同意投资者的申请,就签发经财经部长签字的投资许可。
备注:投资许可内容包括:投资者详细情况、投资种类和方式、利润的汇出及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 外国投资服务中心
第十五条
组织为了简化和加速外国投资者办理投资有关的法律手续,成立了外国投资服务中心。中心下设各有关机构的代表以便利外国投资申请人办理所需各部的手续。中心代表的推荐程序及其职责如下:
1. 代表的推荐
财经部(国家税务局、海关)、外交部、商业部、劳动部、矿产金属部、农业圣战部、中央银行、工业所有制和公司注册总局、环保组织和由财经部指定的其他执行部门向组织推荐一名有本单位最高领导签字同意的全权代表。上述代表都是组织的工作人员,他们根据外国投资者申请投资的金额及投资者需造访的部门,在接到组织的通知后到中心等候,在自己被授权范围内给造访者以解答。
2. 中心的职责
a. 向外国投资者介绍情况和提供必要的咨询
b. 在发布公司成立通告、获取环保组织许可、接通水电、煤气、电话许可、矿山勘探开采许可等方面给予投资者必要的协调。
c. 为外国投资人员签发签证、居住证、工作证给予必要的协助。
d. 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出入境预先登记、解决海关和税务问题方面给予必要的协助。
e. 在外国投资申请者和有关实施部门之间进行必要的协调。
f. 在外国投资者履约过程中给予关注。
3. 有关执行部门的职责
a. 有关部门推荐的代表是该部门为外国投资者办理一切服务性、实质性事务的执行者。
b. 有关执行部门在执行《投资法》和本《实施细则》中为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将代表的任务、职责、权力告知该部所有下属单位,同时,以某种方式检查本部门与外国投资有关事务的执行情况,以便于代表在中心的工作。
c. 当被推荐代表缺席时,有关执行部门应采取措施以保证本部门工作的连续性。
第五章 外资的入境、评估和注册
第十六条
有关现金外资和非现金外资的入境、评估和注册的手续如下:
一、现金外资
1. 涉及《投资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准备一次性或分数次入境的兑换成里亚尔的现金外资,换汇当天,其银行换汇证明由组织以外国投资者名义注册并受《投资法》的保护。换汇后的里亚尔进入接受外资经济部门帐户或投资项目帐户。
2. 涉及《投资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一次性或分数次入境的不兑换成里亚尔的现金外资进入接受外资经济部门帐户或投资项目帐户后,该外汇在入帐当天就以外国投资者名义注册并受《投资法》的保护。上述外汇在组织的监督下并经组织同意后用于与外国投资有关项目的国外采购和订货。
备注:国家官方金融系统应将与外国投资有关的外汇汇款详细情况,如汇款人姓名、汇款金额、外汇种类、到款日期、兑换日期、接受外资经济部门的名称等直接报告组织。如果外汇已兑换成里亚尔,将里亚尔的数额通知组织。
二、非现金外资
《投资法》第一条第二、三、四款所述的非现金外资入境、评估、注册手续如下:
1.上述第二、三款所述内容的非现金外资(包括机械、设备、仪器、零配件、散装件、原材料、添加材料、辅助材料)在组织宣布同意后,商业部应协助其入境,并办理统计订货的登记,向海关申报评估和清关入境货物。入境货物的海关评估被视为最终评估。
对投资者的申报,在入境许可证中应注明:加上运费、保险费的外国投资金额自入关之日起受《投资法》的保护,如果海关评估的价格与委员会通过的价目表有出入,海关评估价格作为外资注册的依据。
备注一:商业部和组织应在本《实施细则》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准备好本条款所需的非现金外资货物预订表格。
备注二:伊朗海关在评估外国投资的二手机械、设备时,应注明二手价格。
备注三:如果入境的非现金外资有缺陷、损坏、无法使用或者与委员会通过的目录规格不相符,应将情况上报委员会,未被委员会接受的入境货物将从入境资本中扣除。
2.组织在对《投资法》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外资(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品牌、商标、专业化服务)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应将技术服务合同履约内容报告委员会,在委员会制定并经财经部长批准的规定范围内将已确认的款项作为外资由委员会注册并加以保护。
第六章 资本及其利润离境的规定
第十七条
根据《投资法》,所有有关资本及派生利润离境的申请,必须以伊朗官方审计协会下属审计部门的报告为依据,经审计部门确认的款项在扣除了所有合理亏损后可离境。
第十八条
与《投资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有关的投资资本本金、利息、及派生利润可以外汇方式或按外国投资者要求以出口获许商品方式汇出国外。与《投资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关的投资资本可以出口产品或提供外资接受经济部门服务或出口其他获许商品方式汇出国外。委员会根据审计部门最终报告,签发有关项目资本本金、利息及派生利润离境许可。
备注:与《投资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关的投资,如果最终不能出口,按委员会意见保证其所需外汇离境,外汇由银行系统保证。
第十九条
如果投资许可集中于《投资法》第十七条第二、第三款,上述许可被视为出口许可。接受投资部门可以把自己的出口外汇汇入国内、外银行的一个安全帐户,并根据投资许可确定的使用范围直接从帐户提取外汇支付给外国投资者。任何种类的外汇结余均可以提取并符合国家外汇规定。接受投资经济部门在提供出口证明和支付有关款项后,应向组织写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条
根据政府现行或将要实行的规定,在委员会确定的可使用范围内,外国投资出口所得外汇的使用不受任何出口规定和外汇规定的限制,包括返还向国内出口所获外汇。
第二十一条
如果因政府的法规限制使得投资接受部门无法出口自己的产品,那么,只要政府继续执行限制出口规定,允许上述经济部门将自己的产品销往国内市场。为保证其外汇,可从银行系统购买或通过出口获许商品途径得到所需外汇并汇出境外。
第二十二条
经委员会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可以从银行系统购买本法规定的外汇并汇出境外。为此,中央银行应向银行系统拨付所需外汇。
第二十三条
自办理完有关部门手续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外国投资者不打算将可汇出款项汇出国外,经委员会同意后,涉及本法的上述款项仍可汇出。
第二十四条
如果外国投资者同意,并获委员会批准,可将本法第13、14、15条可汇出外汇的全部或部分,作为投资的增加部分拨给原投资部门。
第二十五条
政府在遵守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第138条的前提下,授权投资最高委员会成员部长确定本法第十七条备注二可接受的优惠的种类和范围,委员会有权在投资许可中规定投资最高委员会可接受的权限内确定因有关财务合同被禁止或中止执行所引起的损失数量,最多不超过到期的分期应付款额。
第二十六条
如果外国投资者把在伊朗的投资进行投保,并按保单要求支付非商业性风险投保金,那么保险公司取代投资者而承担风险赔偿损失。这种取代不算投资,除非执行本法第四条和第十条。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自投资许可宣布之日起,外国投资者应在投资项目规定的期限内,把部分资金汇入伊朗,以表示自己投资该项目的决心。如果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将资金汇入伊朗或没有令人信服的要求延期汇款的理由,该投资许可将被宣布作废。
第二十八条
外国投资者如在名称、法定方式、国籍及超过30%所有权等方面有变更应通知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
因外国投资而成立的伊朗公司,允许其以公司名义拥有土地,但必须与组织批准的投资项目相称。
第三十条
外交部、内务部、劳动部、警备部队等有关执行部门应按照组织的要求在签发签证、居留证、营业执照等方面为外国投资者、外国经理、外国专家以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提供便利。外交部应根据下列情况发放入境签证:
一、经组织批准,外交部可以通知伊朗驻外使领馆每次为每个人发放三年长期签证或三个月入境居住签证。
二、被推荐者入境后可前往外交部领事司并出示组织的确认件,办理一年居留的延期手续。
第三十一条
组织应按商业惯例在被允许发布的范围内发布与本法第二十一条有关的新闻。委员会负责对可发布新闻进行审核。
第三十二条
组织和委员会为执行《投资法》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可根据需要使用伊朗正式会计师协会下属审计部门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部门的专项、专业服务和咨询服务。
第三十三条
以前经内阁批准的有关外国投资的所有条款如有与本《实施细则》相悖的,在本《实施细则》执行之日起作废。
❷ 我有个男朋友是伊朗人,他想和我一起投资在义乌开公司,往他的国家发货.我要出70万,有没有一个好办法,没风险
风险极大,如果两人确实感情很好,男方理应出钱,利用楼主当地人的优势,共同合作。
现在这样做法,楼主收款的主动权完全不在自己手里,也没法约束对方。危险!
❸ 外派去伊朗安全吗请知情人士告知,万分感谢!
外派去伊朗安全吗?请知情人士告知,万分感谢!
中国人在伊朗享受礼遇,当地公司为中国雇员租房配车工资翻倍,从未发生过针对华商的暴力活动。核心设施多数是由中方承建,当地百姓对待中国人就像自家人一样亲切。留学生学费住宿费全免,副总统承诺对中国记者大开方便之门。伊朗核问题使得全世界的目光都集中到了这个中东石油大国身上,对伊朗国内的动荡或安全局势,人们不禁添了几分担忧。那么,目前伊朗国内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当地华人华侨目前的安全状况到底怎么样?他们的生活、工作、学习是否因伊朗核问题而受到影响?
据中国驻伊朗大使馆介绍,中国人在伊朗概况如下:总人数约有三四千人,留学生有150人左右,大部分来自国内一些老少边穷地区,包括青海、新疆、云南、甘肃,共涉及15个省市。个体经商者有数十人,一般都经营服装、鞋帽等生意。其他人主要在中国公司、中资企业和伊朗的公司任职。中资公司有四五十家左右,业务范围涵盖通讯、电信、公路、铁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汽车、石油开采等重要领域。
在伊朗工作的中国侨胞及我驻伊朗使馆官员表示,伊朗国内的局势非常稳定,老百姓和平常一样正常地工作、生活,并没有出现西方媒体所报道的“人心惶惶、动荡不安”的局面。在伊朗,周四、周五是休息时间,其他时间是工作时间。伊朗民众非常随和,特别是对中国人,就像对待自家人一样亲切。由于两国相似的历史文化渊源和长期友好的传统关系,伊朗人总是对中国人特别友好,中国人在伊朗办事,总是能得到“一路开绿灯”的礼遇。
尽管核问题这段时间一直颇受关注,但伊朗老百姓的生活并没有因此发生任何变化,也没有出现任何“紧张、不安全”的因素和局面。中资企业的经营与运作也没有受到什么影响。留学环境方面,国内学生赴伊朗留学,不需要参加入学考试,只要高中毕业,就可以到伊朗上学。中国留学生在伊朗学习,生活、安全等方面都优于国内。比如学生的住房由学校提供,还可以带家属一起生活,子女入托、上学的费用全免,同时爱人也可以接受同等的教育。大部分中国学生可以免费就读。
伊朗的新闻报道环境并不像西方媒体所说那样“紧张”,女性记者也不会遇到传说中的种种不便,而是和男记者一样,可以自由出入各种新闻场合。由于中伊之间长期以来保持着友好的传统关系,伊朗政府对中国记者更是敞开大门,持欢迎态度。马生贵说,伊朗副总统、旅游局局长马里克曾许下承诺:“凡是到伊朗进行采访的中国媒体,伊朗方面一定给予全面支持。”
在伊朗的个体华商不多,一般都经营服装、鞋帽等。伊朗市场上销售的衣服、家用品等,有很多是中国制造。物美价廉的中国商品很受当地人的欢迎。范先生强调,伊朗当地的同行并不像欧美国家的商家那样不满华商甚至抵制中国货。伊朗当地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抵制中国货、针对中国商人的暴力活动,相反,当地的商家非常愿意与华商合作,不少人已成为中国产品的经销商。
由于中伊之间长期友好的传统关系,伊朗一直为前来投资、承建项目的中国公司和中资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在伊朗的中资企业多达四五十家,中国各行业的领军企业,如中石化、华为、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中信等,都在伊朗投资并开展各种业务,范围涵盖通讯、电信、公路、铁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汽车、五金、石油开采等重要领域。伊朗的铁路、公路、桥梁、地铁等核心基础设施的建设,多数都是由中国公司承建的。
伊朗与伊拉克交界的城市霍拉姆沙赫尔,准备建起第一座中国商贸城。中国商贸城的投资者边柏功先生告诉记者,之所以选择在伊朗建中国商贸城,主要是看好伊朗得天独厚的投资环境和经营前景,为华商提供一个集中经营的场所。在伊朗市场,高达70%以上的产品都是中国制造,这说明中国产品受到了伊朗人的高度认可;而是另一方面,在伊朗经商的中国个体经营者却少得可怜。
伊朗全称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人口约7000万。伊朗石油储量为1000亿桶,占世界储量的10%,居世界第四位。天然气储量26万亿立方米,约占世界总储量的16%,居世界第二位。中伊关系可追溯到公元前2世纪,张骞的副使甘英曾到过伊朗,并打通了中国经伊朗通往罗马的交通线,即“丝绸之路”。自此以后,两国间的往来连绵不断。由于两国文化的相似,伊朗人对中国人非常友好。中资公司在伊朗积极投身伊朗的基础建设。如中兴通讯自2000年进入伊朗市场后,目前成为伊朗电信市场最知名的设备供应商。在GSMWLL领域,ZTE是伊朗业界公认的第一品牌,市场占有率超过65%。
❹ 中国和伊朗的关系怎么样去伊朗经商会有危险吗
1. 中伊关系总体保持友好,两国在多个领域有着合作与交流。
2. 中国企业在伊朗投资和经商时,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挑战和风险,但这些风险并非源于国籍,而是与市场环境、政策变动等因素相关。
❺ 伊朗什么生意好做
伊朗的油品、天然气和矿产资源相关生意好做。
伊朗地处中东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石油、天然气以及矿产资源的开采和贸易是伊朗的重要经济支柱。以下是详细解释:
1. 油品和天然气生意:伊朗拥有世界上第四大石油储量和第二大天然气储量,这使得与油品和天然气相关的生意在伊朗具有巨大的潜力。包括石油开采、天然气勘探、油气管道的铺设与维护以及相关的服务业都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2. 矿产资源开发:除了石油和天然气,伊朗还富含各种矿产资源,如铜、锌、铬、铁矿等。随着全球矿产需求的增长,伊朗在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出口方面也展现出巨大的商机。
3. 地理位置优势:伊朗位于中东地区,紧邻一些重要的海上交通线路,使其成为一个重要的贸易枢纽。这使得与贸易、物流、运输等相关的业务在伊朗也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伊朗的市场潜力巨大,但也需要注意在投资或开展业务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与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关系。此外,由于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建议在进入伊朗市场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具体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查阅相关行业的报告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