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鲁哈尼连任总统为什么需要伊朗最高领袖批准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地位仅次于伊朗最高领袖。在伊朗实行的总统内阁制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可授权第一副总统管理内阁日常工作,有权任命多名副总统,协助处理专门事务。伊朗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可连任一届。内阁部长由总统提名,需议会审议通过。
伊朗总统选举的法律依据是宪法和选举法,对选举方式、程序及候选人资格有具体规定。选举机构主要由内政部及各级行政机关执行,宪法监护委员会监督。新一届总统选举必须在上届总统任期结束前的一个月内完成,每4年举行一次。总统任期为4年,可连任一届。选举方式为公民直接投票,16周岁以上的伊朗公民拥有投票权。选举程序包括候选人报名登记、宪监会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竞选活动、公民投票等。
宪监会和选举委员会负责监督投票情况、封存投票箱和选票统计等工作。在选举结果确认程序中,获得超过50%选票的候选人将赢得选举。若首轮选举中无人得票率超过50%,则得票数居前两位的候选人进入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中获得多数票的候选人赢得选举。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公布,并须得到宪监会的认可。若宪监会确认存在违规行为,有权宣布选举结果无效。
最终胜出者还必须得到伊朗最高领袖的任命,才能正式宣誓就职。根据规定,总统宣誓就职必须在伊朗议会进行。因此,伊朗总统连任不仅需通过直接选举获得选民支持,还需得到最高领袖的任命,体现了伊朗政治体制中领袖和总统之间特殊的关系。
⑵ 伊朗最高领袖和总统哪个大
在伊朗,最高领袖(Supreme Leader)的权力大于总统。
伊朗的政治体制是共和制的变体,其中包含了许多独特的元素,例如最高领袖的角色。最高领袖,也被称为“法基赫”,在伊朗的政治结构中拥有最终权力。这是因为伊朗的政治体系是基于宗教原则构建的,而最高领袖被视为宗教权威的最高代表。
相比之下,伊朗的总统是国家的行政首脑,负责管理国家的日常事务。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其权力来源于宪法。然而,总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最高领袖的指导和决策。
例如,在重要的国家政策决策过程中,总统可能需要咨询最高领袖的意见,并获取其批准。此外,最高领袖还有权解散议会,否决总统的提案,以及任命关键职位,如司法机构和军队的高级成员。
总结起来看,虽然伊朗的总统在国家管理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最高领袖在伊朗政治体制中的权力和影响力更大。这是因为最高领袖不仅拥有宗教权威,还在宪法中规定了其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可以说在伊朗,最高领袖的权力大于总统。
⑶ 伊朗不是政教合一国家吗,国家元首和宗教领袖同为一人,那么领袖和总统是怎么回事,哪个是最高的
伊朗的政体是政教合一的国家,伊朗是典型的政教合一的国家。伊朗总统是没有实权的,实际的权力在宗教领袖那里。关键是军权和革命卫队的指挥权和国家安全机构的控制权在宗教领袖那里。宗教领袖由专门机构推举,终身任职,所以是最顽固最保守的势力。总统实际是受宗教领袖的制约。如果总统比较开明,比如过去的阿塔米,就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如果总统比较顽固保守,比如现在的内贾德。就放任他在前台表演。万一砸了还有宗教领袖维持。宗教领袖可以采取各种手段影响总统选举。当然伊朗还不是一个君主制国家。
伊朗的政治体制
1979年2月,伊朗前宗教领袖霍梅尼领导的伊斯兰革命推翻了巴列维王朝,成立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当年12月,伊朗举行公民投票通过新政权成立后的第一部宪法。根据宪法,伊朗实行政教合一、神权高于一切的政治体制,最高宗教领袖霍梅尼为伊朗国家最高领导人。1989年4月,伊朗对宪法进行了部分修改,强调伊斯兰信仰、体制、教规、共和制及最高领袖的权力不容更改,同时对领袖的产生以及行政、司法和立法部门等方面的规定作了修订,使伊朗的行政、司法和立法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根据宪法,领袖是伊朗国家最高领导人,也是伊朗政教合一的象征。领袖的权限包括任免宪法监护委员会(宪监会)宗教成员、司法总监、音像组织主席、武装部队参谋长、革命卫队司令以及武装部队和安全部队的司令;宣战或宣布停战;协调国家三权机构领导人之间的关系;颁发总统委任状,在总统有渎职行为或议会认为总统政治上无能的条件下罢免总统等。
领袖通过专家会议选举产生。专家会议是选举伊朗革命领袖的最高权力机构,共有成员86人,每年举行一次年会,讨论国家大事及领袖的行为。专家会议可在领袖不称职或失去领袖的必要条件时废黜领袖。1989年6月霍梅尼逝世后,通过专家会议推举,哈梅内伊当选为伊朗最高领袖。
伊朗政府实行总统内阁制。总统是继领袖之后的国家最高领导人,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可授权第一副总统掌管内阁日常工作,有权任命数名副总统,协助主管专门事务。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可连任一届。伊朗内阁部长由总统提名,需要议会审议通过。
为了保证议会决议不违背伊斯兰教义和宪法原则,宪法规定成立宪监会。宪监会有权审查议会通过的一切决议和提案,监督总统选举、议会选举和公民投票。
伊斯兰议会是伊朗最高立法机构,实行一院制。议会有权批准同外国签订一切条约、协议和合同,随时对总统和部长进行质询和弹劾,批准政府需要采取的紧急措施等。但是,议会通过的任何议案必须得到宪监会的批准后才能成为法律。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议长一年一选,可以连选连任。
司法部门是伊朗政坛的一支重要力量。司法总监是司法方面的最高首脑,由领袖任命,任期五年。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由司法总监任命,任期五年。司法部长由司法总监推荐,总统任命,负责协调政府和议会间的关系。在司法总监领导下,还设有行政公正法庭和国家监察总局,分别审理民众对政府机关的诉讼和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
伊朗选举制度
伊朗的选举主要包括专家会议选举、总统选举、议会选举和地方议会选举。其中专家会议选举每8年举行一次,总统、议会和地方议会选举每4年举行一次。有关选举事务均由内政部及各级行政机关具体执行,宪法监护委员会(宪监会)负责监督。
伊朗的选举是以直选方式,即通过选民无记名投票的结果来确定。16周岁以上的伊朗公民就拥有投票权。
伊朗宪法和选举法对各项选举以及候选人资格都有具体的规定。通常的程序是,首先由符合条件的伊朗公民在选举前规定的时间里到内政部在全国各地设立的选举委员会登记,选举委员会将登记在册的人选情况汇总,提交宪监会在各地任命的选举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审查委员会将审核的结果通知选举委员会,再由选举委员会具体执行有关选举事务。根据选举法,参选资格被否决者可获得有关自己被否决原因的书面通知,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
在选举委员会执行选举投票的过程中,宪监会还要向全国各地投票站指派监督员,监督投票情况、封存投票箱、监督选票的统计。各项选举的结果由选举委员会公布,但必须得到宪监会的认可。宪监会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有权宣布某个选区乃至整个选举的投票结果无效,当选者必须在宪监会的确认后才能宣誓就职。
伊朗的政党组织
1979年2月,伊朗伊斯兰革命推翻了巴列维王朝,成立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随着政权的逐步稳定,伊朗政府逐步取缔了大多数政党团体和组织。1985年伊朗宣布实行一党制,伊斯兰共和党为执政党,其他政党及其派别均被取缔。为防止政治纠纷,1987年6月,伊斯兰共和党也宣布中止一切活动。
1988年12月,伊朗颁布政党法,要求所有政党与组织向内政部重新登记,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1998年伊朗新的政党法出台后,国内各种政党竞相成立。到2000年1月,伊朗合法政党和政治组织已经达到110多个。
目前,伊朗大多数政党和政治组织尚处于创立阶段,没有严格的组织形式,缺乏章程及其相关纲领。伊朗现主要政党或组织有:
伊朗伊斯兰参与阵线: 1998年12月6日成立,其前身是1997年总统选举时哈塔米竞选班子。该党由哈塔米政府的一些部长和文化界的一些知名人士组成,现已成为伊朗第一大党,也是伊朗目前支持改革的最大组织。
德黑兰战斗的宗教人士协会: 1987年从革命初期成立的“德黑兰战斗的宗教界协会”中分离。其成员大多是宗教和政界的知名人士。总书记是现任议长迈赫迪·卡鲁比。
建设公仆党: 前身是1996年由6名伊朗政府高级官员组成的“建设公仆组织”(又称“6人集团”),1998年5月20日正式改为现名。该党在全国主要大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其成员多为政界人士。建设公仆党的宗旨是:维护伊斯兰尊严、建设伊朗、捍卫政权的伊斯兰及共和两大属性;主张专家治国,积极支持伊朗经济建设。总书记是德黑兰前市长卡尔巴斯奇。
伊斯兰伊朗团结党: 1998年1月31日成立,主要由议员和政府各级负责人组成,有成员30多名。该党的宗旨是发展文明、维护伊斯兰尊严与国家强盛。
⑷ 伊朗权力最大的人是总统还是精神领袖
在伊朗的总统地位是没有最高精神领袖的权利大,伊朗是一个政权宗教合一的国家。但是政权不如宗教的权利大,伊朗总统的任选是要经过宗教领袖的认可才能当选。甚至包括军队司令和司法领导人的任选,也是要经过宗教领袖的同意才能任命。并不是只要获得投票就能当选那么简单。可以说宗教权利是在司法和政府之上。
03、宗教领袖还身兼武装部队总司令,掌握军权
别看宗教领袖只有掌控政府的权利,实际上还有用军队的实权。宗教领袖还拥有另外一个职位,那就是武装部队总司令。这个是伊朗最高国防军队的总司令,军队里的成员还包括总统、国防部长和参谋长。武装部队是由正规军和革命部队组成的武装力量,这支部队是归于宗教领袖直接命令的。总统没有直接命令的权利。
⑸ 伊朗最高领袖、总统、议会三者的权力关系是怎样的
伊朗伊斯兰议会(英语:Islamic Consultative Assembly of Iran)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最高立法机构,居三权(立法、司法、行政)之首,首届议会成立于1980年5月。伊朗宪法规定,议会实行一院制。议会通过的一切决议案必须通过宪法监护委员会的审议和确认,确保它们不违背伊斯兰教义和宪法原则。一旦议会与宪监会出现争议,决议案则提交由三权领导和有关部长组成的“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裁决。
伊朗伊斯兰议会是伊立法机构,负责起草、审议和通过国家重要法律,其他权力机构起草的法律、法规须经议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协定和重大合同也须经议会批准。议会还负有监督政府工作的职责,有权弹劾内阁部长和总统。
⑹ 伊朗有2位国家元首,最高大权是在总统手里,还是最高领袖手
伊朗作为政教合一的国家,有两位国家元首,分别是最高精神领袖和国家总统。实权主要掌握在最高精神领袖手中。自1979年伊斯兰革命后,最高精神领袖霍梅尼被推举为伊朗国家领袖,由于其为宗教人士,对于国家施政经验有限。在这种背景下,伊朗在实施伊斯兰体制的同时,也确立了共和制度,但并非传统的议会制,而是总统制。
伊朗的总统地位在最高精神领袖之下,总统虽然由选举产生,但候选人的资格由最高精神领袖决定。比如前总统内贾德在两次宣布参选后,由于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的阻止,最终无缘总统大位。在总统选举后,胜选总统必须获得最高精神领袖的委任函,才能正式就职。由此可见,伊朗总统实际上由最高精神领袖控制。
尽管如此,伊朗的总统并非没有实权。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总统行使最高行政权和内阁成员任免权。例如,内贾德总统曾任命自己的亲家公马沙伊为副总统,但由于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的反对,最终解除了亲家公的副总统职务。此外,总统负责参与国际会议、出访他国等外事活动,这些活动通常由总统出面,最高精神领袖则从不外访。
然而,尽管总统拥有行政权,但最高军事指挥权却掌握在最高精神领袖手中。在伊朗,无论是伊斯兰革命卫队还是普通武装力量,都必须听从哈梅内伊的指挥。比如伊斯兰革命卫队总司令侯赛因·萨拉米就是由哈梅内伊任命,而非伊朗总统任命。在疫情期间,哈梅内伊直接向伊朗武装力量总参谋长巴盖里下达命令,要求成立“医疗卫生总部”,伊朗总统对此无权做出决策指示。
综上所述,伊朗总统的实权相对较小,受到最高精神领袖的严格制约。尽管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拥有一定的行政权,但关键决策权和军事指挥权等大权却在最高精神领袖手中。
⑺ 伊朗的政权的两个BOSS
伊朗的政治体制中,最高级别的领导层由两位关键人物共同掌控。首先,哈梅内伊,伊朗的最高精神领袖,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宗教领袖,他的地位至关重要。作为伊朗政教合一体系的核心,哈梅内伊在伊朗政治架构中握有至高无上的决策权,包括对政府部长的任命、政策制定、法律颁布、外交策略的确定和执行等,具有最终批准权。
另一方面,艾哈迈迪-内贾德担任伊朗总统,是国家的行政首脑,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尽管总统在国家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在伊朗,他的权力并非不受限制。实际上,哈梅内伊对总统的权力有着深远的影响,可以说,伊朗的总统更像是在哈梅内伊的指导下行使职权。
因此,尽管伊朗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在名义上是伊朗的国家代表,但在伊朗的政教合一制度下,哈梅内伊的影响力如同太上皇,对伊朗的政策和决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种双重领导体制确保了宗教和世俗权力的平衡,是伊朗政治体系的一个独特特点。
⑻ 伊朗的政体是什么
伊朗政体是神权政治与民主体制的独特结合。作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官方国名所反映,该政体融合了伊斯兰信仰与民主原则。伊朗的政治体制以宗教领袖为核心,建立了一套既包含传统宗教元素又具有现代民主特征的双重体系。
首先,伊朗的政治体系在宗教指导下运作。根据伊朗宪法,国家的基石是伊斯兰教,宗教领袖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着核心角色。
其次,伊朗的政治体制也包含了西方三权分立的一些要素。总统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负责国家的日常行政工作。伊朗议会( Majlis)是国家的立法机构,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拥有批准国际条约和协议的权力,并且能够对总统和内阁成员进行质询和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