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普罗迪只有两种选择,大家说说意大利政体是怎样的
总统可以指定人员担任政府公职和组成内阁,有权接受部长的辞职或解除其职务。总统领导内阁,但内阁只是总统的集体顾问,重大事务由总统个人决定。总统与国会的关系是国会有立法权,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总统可以否决,但国会可以再以2/3多数通过后,不经总统批准即可成为法律。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要得到国会的认可,同时国会还有权根据法律对总统与政府高级官员的违宪犯法行为进行弹劾。最高法院的法官由总统提名并经国会认可方能担任,而最高法院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反宪法为由宣布无效。
国家政治
【宪 法】现行宪法是1947年12月22日由立宪大会通过。宪法规定意大利是一个建立在劳动基础上的民主共和国。总统对外代表国家,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出。总理由总统任命,对议会负责。议会是最高立法和监督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两院具有同等权力,各自可通过决议,但两院决议相互关联。除少数终身参议员外,参、众议员均由普选产生,任期5年。议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修改宪法和法律,选举总统,审议和通过对政府的信任或不信任案,监督政府工作,讨论和批准国家预算、决算,对总统、总理、部长有弹劾权,决定战争状态和授予政府必要的政治决定权力等。在总统选举和宣誓就职等特殊情况下,两院举行联席会议。
【司 法】最高司法委员会是最高司法权力机构,拥有独立司法体制和任命法官的权力,有法官的任命、分配、调遣、提升和规定措施等项权力。由33人组成,总统任主席,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为当然成员。其他成员由议会选举的10位委员(律师和司法教授)和全体法官选出的20位法官组成,任期4年,不得连任和兼职。宪法法院主要是检查和监督法律条文是否符合宪法,由15名法官组成,任期9年,不得兼职,享有豁免权。此外,还依次设有地方调解法官、初审法院(轻罪)、法庭、初审法院(负责民事和刑事案件)、上诉法院、审计院(主管公共账目和养老金)等。
【政 府】 本届政府于2001年6月11日宣誓就职,是意战后第59届政府。内阁成员如下:总理西尔维奥·贝卢斯科尼(Silvio Berlusconi)兼外长, 副总理姜佛朗哥·菲尼(Gianfranco Fini),内政部长克劳迪奥·斯卡约拉(Claudio Scajola) ,经济和财政部长朱利奥·特莱蒙蒂(Giulio Tremonti),国防部长安东尼奥·马尔蒂诺(Antonio Martino),生产活动部长安东尼奥·马尔扎诺(Antonio Marzano),环境和国土保护部长阿尔泰罗·马泰奥利(Altero Matteoli),司法部长罗伯特· 卡斯泰利(Roberto Castelli), 基础设施和交通部长皮埃特罗·卢纳尔迪(Pietro Lunardi), 农业和森林政策部长焦瓦尼·阿莱马诺(Giovanni Alemanno) , 劳动和社会政策部长罗贝尔托·马罗尼(Roberto Maroni),文化遗产部长朱利阿诺 ·乌尔巴尼(Giuliano Urbani),通讯部长毛里齐奥·加斯帕里(Maurizio Gasparri) , 卫生部长吉罗拉莫·西尔基亚(Gerolamo Sirchia),革新和技术部长卢齐奥·斯坦卡(Lucio Stanca) , 体制改革和权力下放部长翁贝托·博西(Umberto Bossi ),与议会关系部长卡洛·焦瓦纳尔迪(Carlo Giovanardi),大区事务部长恩里科·拉·洛基亚(Enrico La Loggia),政府计划实施部长朱塞佩·比萨努(Giuseppe Pisanu), 机会均等部长斯特法尼亚·普雷斯蒂贾科莫(Stefania Prestigiacomo,女),海外侨民部长米尔科·特雷马利亚(Mirko Tremaglia),欧盟政策部长罗科· 布蒂利奥内(Rocco Buttiglione),公共职能部长佛朗科·佛拉蒂尼(Franco Frattini),教育、大学和科研部长莱蒂齐亚·莫拉蒂(Letizia Moratti,女),总理府副部长加尼·莱塔(Gianni Letta)和保罗· 博纳依乌蒂(Paolo Bonaiuti)。
【行政区划】 全国划分为20个行政区,103个省,8088个市镇。20个行政区包括十五个普通自治行政区:皮埃蒙特、伦巴第、威内托、利古里亚、艾米利亚-罗马涅、托斯卡纳、翁布里亚、拉齐奥、马尔凯、阿布鲁佐、莫利塞、坎帕尼亚、普利亚、巴西利卡塔、卡拉布里亚和由少数民族、历史和边远地区等原因而设立的五个特别自治行政区瓦莱·达奥斯塔、特伦蒂诺-上阿迪杰、弗留利-威尼斯·朱利亚、西西里岛及撒丁岛。
【司法机构】 最高司法委员会是最高司法权力机构,拥有独立司法体制和任命法官的权力,有法官的任命、分配、调遣、提升和规定措施等项权力。由33人组成,总统任主席,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为当然成员。其他成员由议会选举的10位委员(律师和司法教授)和全体法官选出的20位法官组成,任期4年,不得连任和兼职。宪法法院主要是检查和监督法律条文是否符合宪法,由15名法官组成,任期9年,不得兼职,享有豁免权。宪法法院院长莱那托·格拉那塔(Renato Granatta),最高法院院长维托里奥·斯格罗伊(Vittorio Sgroi)。
此外,还依次设有地方调解法官、初审法院(轻罪)、法庭、初审法院(负责民事和刑事案件)、上诉法院、审计院(主管公共账目和养老金)等。
【政党】
意主要政党有
(1)意大利力量党(Forza Italia):1994年1月由西尔维奥·贝卢斯科尼 ( Silvio Berlusconi ) 创建。该党于1994年3月全国大选前组建,其主要力量来自贝卢斯科尼领导的菲宁韦斯特集团和原传统执政党衰落后分化出来的部分力量。取得了同年3月全国大选(得票21%)和6月欧洲议会选举的胜利,成为意政坛举足轻重的政治力量。在1996年的大选中力量有所下降,得票率仅为20.6%;在2000年4月意地方选举中力量明显加强。在2001年全国大选中获胜,得票率高达29.5%,成为全国第一大党。2000年党员登记人数30万人。
(2)意大利左翼民主党(Partito Democratico della Sinistra Italiana):前身为1921年成立的意大利共产党,1991年改为此名。该党1947年之后一直为意主要反对党,具有完整的组织机制和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在1996年4月的大选中,该党得票21.2%,成为执政联盟的中坚力量。1998年2月该党率先倡议并推动建立了在暂不解散各自组织前提下,由左民党、工党、共和党左翼、团结共产党人、基督教社会运动等五支左翼力量组成的“左翼民主人士党”(Democratici di Sinistra)的新政党。党员67万人(2000年)。2000年1月,该党在都灵召开一大,选举韦尔特罗尼(Walter Veltroni)全国书记,达留任主席。在2001年全国大选中,左民党仅获16·6%的选票,跌至历史最低点,失去执政地位。同年11月,该党在佩萨罗召开二大,选举法西诺(Piero Fassino)为总书记,达莱马留任主席。
(3)雏菊联盟(Margherita)由意大利人民党(PPI)、民主人士党(Democratici)、意大利革新党和欧洲民主联盟(UDEUR)等中左阵营的中间党派组成。在2001年全国大选中获选票14.5%。领导人为原罗马市长、中左联盟的总理候选人佛朗切斯科·卢泰利(Francesco Rutelli)。
(4)民族联盟(Alleanza Nazionale):前身是成立于1946年的原意大利社会运动—国家右派,因其极右色彩而处境较为孤立。1993年底启用现名。改革后以较温和的面孔出现,其力量迅速扩大。1994年3月大选中得票13·5%,并首次入阁参政。1998年2月召开纲领大会,明确宣布割断与法西斯历史的关系,致力于树立新右翼政党形象。2000年党员登记人数53.2万。在2001年6月大选获得12%的选票,重返执政地位。该党领导人姜佛朗科·菲尼出任副总理。
(5)意大利重建共产党(Partito della Rifondazione Comunista Italiana):1991年12月在原意大利共产党部分力量基础上重新组建。该党坚持传统的左翼意识形态,强调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中下层群众的利益。1996年大选中获得8.6%的选票,成为中左联盟议会多数不可缺少的力量。2000年重建共党员人数为9万。2001年大选中,重建共退出中左联盟独立参选,得票率为5%。总书记法乌斯托·贝尔蒂诺蒂(Fausto Bertinotti)。
(6)北方联盟(Lega Nord): 原名伦巴底联盟,成立于1984年4月,该党代表广大中小企业的利益,主张联邦主义和地方自治,其力量和影响主要集中在北方地区。在1996年大选中,得票率高达10.1%。后由于该党把联邦制主张推向极端,大搞分裂意大利的活动, 因而受到意政府、议会及广大公众舆论的强烈反对,影响力和支持率有所下降。该党在2000年地方选举时放弃分离主义。在2001年大选中得票率仅为3.9%,但由于加入中右联盟而入阁参政。书记翁贝托·博西(Umberto Bossi)。
(7)白花联盟(Biancofiore)是由天主教民主中心(CCD)和团结基督教民主人士(CDU)两个右翼阵营的中间党派组成,领袖分别是皮埃尔·费尔迪南多·卡西尼(Pier Ferdinando Casini)和罗可·布蒂利奥内(Rocco Buttiglione)。该联盟在1996年和2001年两次选举中分别获得5.8%和3.2%的选票。
国家军事
总统为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总理对国防政策及军队建设负有全部责任。最高国防委员会为国防决策机构,总统任主席。国防部为最高军事行政机关,负责武装力量的建设和管理。国防参谋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下辖陆军、海军、空军参谋部和宪兵总部。参谋长委员会为国防部最高咨询机构,成员有国防参谋长、三军参谋长、国防秘书长和宪兵部司令,由国防参谋长任主席。国防体制是以国防部长(文官)为首,国防参谋长和国防秘书长分别主管军事和后勤管理的双轨制。意大利是欧盟和北约成员。北约南欧盟军5个司令部均设在意大利境内。美国在意还设有许多军事基地和设施。2004年7月,意大利众议院通过军事改革法案。按照法案,意大利实施了一百多年的义务兵役制度将从2005年1月1日起取消。
⑵ 意大利政体
王政时代因为塔昆为王时无道,强暴一贵族女子鲁克丽丝导致王朝覆灭,从此罗马转型为贵族共和国。屋大维掌握政权后,改为实际的独裁专制统治,但披共和国外衣。戴克里先时代正式称帝。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成为哥特人统治下的王国,东罗马帝国曾经一度收复原首都罗马,但终究被外族驱逐。后来整个意大利陷入混乱局面,贵族诸侯割据,教皇以罗马为中心通过丕平献土成立教皇国。一直到19世纪下半期,意大利都处在分裂局面之中,几个比较大的国家都是帝王专制下的封建国家。后来北方撒丁王国势力强大,终于实现统一。统一后仍然为君主政治,原撒丁国王担任意大利国王。一直存在到二战时期,墨索里尼虽然曾经实际掌握政权,可是国王仍为国家元首。战后盟军占领意大利,进行民主改革,根据1947年12月22日由立宪大会通过的宪法,意大利现在是一个建立在劳动基础上的民主共和国。总统对外代表国家,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出。总理由总统任命,对议会负责。议会是最高立法和监督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两院具有同等权力,各自可通过决议,但两院决议相互关联。(有些是根据印象写的,仅供参考)
⑶ 德国,意大利的政治体制
两个国家都是议会制国家,德国是总理制,意大利是总统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
⑷ 意大利和法国的政体有什么区别
意大利实行的是“-内-阁-制-”:
总统只担任-国-家-元-首-,而作为-政-府-的首脑则是-总-理-。因此,尽管在意大利有-总-统-这一职位,但是意大利实行的并不是总统制。
法国实行的“-总-统-制-”:
-总-统-制-是指-总-统-既担任-国-家-的元首又担任政府的首脑的一种-政-体-形式。
⑸ 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日本和俄罗斯的政体和结构形式
政体:美国 法国 俄罗斯是总统共和制,德国 意大利是议会共和制,英国 加拿大 日本是君主立宪制。
结构形式:美国 英国 德国 加拿大 俄罗斯是联邦制,法国 日本 意大利是单一制。
⑹ 意大利的政体什么
总统制是指总统既担任国家的元首又担任政府的首脑的一种政体形式。 它不在于国家是否有总统。例如,意大利设有总统,但是在意大利,总统只担任国家元首,而作为政府的首脑则是总理。因此,尽管在意大利有总统这一职位,但是意大利实行的并不是总统制,而是内阁制。 总统通常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议会的议员也是定期由公民选举产生。但是,总统与议会是相互独立的,总统只向人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直接组织和领导政府,政府只向总统负责,不向议会负责。总统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也不能用不信任票迫使总统辞职。总统虽然可以对重大问题进行个人决策,但是议会最后通过的议案,总统必须执行。
⑺ 世界各国政治体制
纵观当今世界,各国的政体主要分为四种:总统制、议会(内阁)制、委员会制和半总统半议会制。
一、总统制:美国是典型的总统制国家,实行总统制的国家还有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委内瑞拉、印度尼西亚等。
特征:(1)总统集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于一身,并统帅全国武装力量。(2)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3)总统与议会相互制衡,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有否决权,议会可弹劾总统。(4)总统及行政官员不得兼任议员。
二、议会(内阁)制: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内阁)制国家。分议会君主制(英国、日本、荷兰、瑞典、比利时、西班牙、泰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议会共和制(德国、意大利、印度、新加坡)。
特征:(1)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由两个人担任,但国家元首是虚权元首,不负行政责任,仅在形式上代表国家。(2)内阁由议会产生,并由议会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或者形成政党联盟。(3)议会与内阁合一,内阁成员一般是议会议员,首相或者总统为议会多数党领袖。(4)内阁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必须辞职,但首相或总理有权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重新进行选举。
议会制即代议制,是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议会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属于间接民主的形式,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政治产物。
三、委员会制。只有瑞士实行委员会制。在这种制度下,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合二为一。
特征:(1)由联邦议会选举7名委员,组成联邦政府,每个委员分管政府的一个部门,兼任部长。(2)政府的决策均由7名委员集体做出,实行集体领导。(3)每年从7名委员中选举一人为总统,任期一年,不得连任,总统的权力与其他委员相同。(4)议会无权通过信任投票迫使政府辞职,政府也无权解散议会。
四、半总统半议会制。这是法国总统戴高乐的叫法,实行此类制度的国家有法国、奥地利、冰岛、爱尔兰、荷兰、俄罗斯等。
半总统半议会制兼有总统制和议会(内阁)制的混合特征:(1)具有总统制特点,总统是国家元首,由选民选举产生,统帅军队。(2)具有议会(内阁)制特点,总理为政府首脑,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必须辞职。
从法国实际运作来看,半议会半总统制的实质上是一种可变性共和政体:当总统和国民议会中的多数派属于同一翼时,国家权力中心在总统;如果总统和国民议会的多数派分属两翼,总统就会任命国民议会多数派的领袖担任政府总理,出现"左右共处”的局面。
⑻ 意大利的政体
意大利政治:现行宪法是1947年12月22日由立宪大会通过。宪法规定意大利是一个建立在劳动基础上的民主共和国。总统对外代表国家,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出。总理由总统任命,对议会负责。议会是最高立法和监督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两院具有同等权力,各自可通过决议,但两院决议相互关联。除少数终身参议员外,参、众议员均由普选产生,任期5年。议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修改宪法和法律,选举总统,审议和通过对政府的信任或不信任案,监督政府工作,讨论和批准国家预算、决算,对总统、总理、部长有弹劾权,决定战争状态和授予政府必要的政治决定权力等。在总统选举和宣誓就职等特殊情况下,两院举行联席会议。
军事:总统为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总理对国防政策及军队建设负有全部责任。最高国防委员会为国防决策机构,总统任主席。国防部为最高军事行政机关,负责武装力量的建设和管理。国防参谋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下辖陆军、海军、空军参谋部和宪兵总部。参谋长委员会为国防部最高咨询机构,成员有国防参谋长、三军参谋长、国防秘书长和宪兵部司令,由国防参谋长任主席。国防体制是以国防部长(文官)为首,国防参谋长和国防秘书长分别主管军事和后勤管理的双轨制。意大利是欧盟和北约成员。北约南欧盟军5个司令部均设在意大利境内。美国 在意还设有许多军事基地和设施。2004年7月,意大利众议院通过军事改革法案。按照法案,意大利实施了一百多年的义务兵役制度将从2005年1月1日起取消
⑼ 意大利的政治体制
1948年 1月实施《意大利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总统为虚位元首,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三权分立制度。意大利属于典型的议会共和制政体。
1、意大利议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众议员和参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所有年满18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权参加众议员的选举,众议员当选资格须年满25岁。参加参议员选举的选民必须年满25岁,其中年满40岁者方有当选资格。众、参议员均任期5年。在正常情况下,每5年举行一次大选。立法职能由两院集体行使。两院的职能主要有:审议批准法案、国家预算和决算,监督政府,选举共和国总统,批准政治性国际条约,决定战争状态、大赦和特赦等。议案必须在两院分别通过。单独一院通过的决议无效。必要时可举行两院联席会议。对于重大问题,两院均须独立进行两轮审议和独自作出重复性决议。
2、意大利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国家统一的象征。凡年满50岁、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公民,均有资格当选总统。总统由众、参两院联席会议以秘密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任期 7年,连选连任。主要职权有:向两院提出咨文;宣布新议院的选举;批准政府提交两院的法律草案;颁布法律,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依宪法规定宣布举行公民投票;依法律规定任命国家官员;任命和接受外交代表,必要时经两院事先授权,批准国际各约;统帅武装部队,担任最高国防委员会主席,根据两院决议宣布战争状态;在听取两院议长的意见后,解散两院或其中一院。总统担任全国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总统犯罪时,由众、参两院联席会议提出控告,由宪法法院判决。
3、意大利政府。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内阁是国家权力的核心。由内阁总理及各部部长组成,一般都由执政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议员担任。新政府经总统批准成立后,应在10天内向议会报告施政纲领,取得议会信任。如果议会不予信任,须重新组阁。议会对政府可随时提出不信任的动议,政府也可随时要求议会进行信任投票。如果议会不予信任,政府必须辞职。总理是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领导整个政务工作,对政府总政策负责。内阁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是政府的集体议事和决策机构。各部部长对内阁活动负集体责任,并对各主管部门的活动负个人责任。总理和部长在执行职责时犯罪,由众、参两院联席会议决定起诉送交法院惩办。
4、意大利司法。意大利法律属大陆法系。法院组织系统设宪法法院、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司法行政由最高司法委员会领导,并进行日常管理。宪法法院的职能包括:监督和裁决法律、法令和其他规定是否符合宪法;裁决国家各权力机关之间、国家和大区之间、大区和大区之间在权限范围方面的冲突;审理根据宪法规定对总统和部长提出的控告案。行政法院系统由国务委员会、审计院以及地区行政法院组成。国务委员会受理中央机关与地区当局、行政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受理地区行政法院的上诉案件,并依宪法规定享有裁判权。审计院除行使财政监督职能外,还受理公民对政府机关、公务员有关财政方面的上诉案件。普通法院系统则由治安法官、地方法官、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构成。治安法官仅享有一定的民事管辖权,其他各级法院分级受理案情轻重不同的民事、刑事案件。上一级法院是下级法院的上诉法院,最高法院拥有最终审判权。最高司法委员会由共和国总统任主席,并主持工作。最高法院的首席院长和总检察官是当然成员,其余成员2/3从普通法官中选出,1/3由议会从大学常任法学教授和有15年经验的律师中选出。司法部长在遵从最高司法委员会的前提下,管辖某些司法行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