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各国缔结和签订的贸易条约和协定依据的法律原则有
《凡尔赛条约》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主要战胜国在经过几个月的讨价还价之后,在需要共同对付日益高涨的革命形势下终于达成了协议,最后拟定了对德和约。4月30日德国代表团被召来巴黎,5月7日才被允许进入和会,从克里孟梭手中接过和约文本。德国代表团试图对和约的条件作有利于德国的修改,但遭拒绝,最终被迫无条件接受和约。6月28日在凡尔赛宫镜厅签订了《协约及参战各国对德和约》,即《凡尔赛条约》。《凡尔赛条约》共15部分,包括440个条款和一项议定书,第一部分为国际联盟盟约。对美国来说,尽管“十四点”中的某些具体内容在条约中得到了体现,但它攫取世界霸权的计划却遭到了失败。因此美国参议院拒绝批准凡尔赛条约。1921年8月25日美国与德国单独签订了和约。
《色佛尔条约》1920年8月10日,战胜国与土耳其素丹政府签订了《色佛尔条约》。该条约使土耳其丧失了独立地位。因此由土耳其资产阶级革命领袖凯末尔领导的大国民议会坚决拒绝承认这个条约,致使《色佛尔条约》从未生效。
《四国条约》美、英、日、法国四国在1921年12月13日签订了《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属地和领地的条约》,简称《四国条约》,有效期十年。《四国条约》的签订是美国外交的胜利。它不仅借此埋葬了英日同盟,消除了在远东争霸的一个障碍,而且成功地使该条约只具有外交协商性质而不具有军事同盟性质,使美国无需用武力保卫英法在远东的利益。
《五国海军条约》《美英法意日五国关于限制海军军备条约》即《五国海军条约》于1922年2月6日签字。条约有效期至1936年12月31日。《五国海军条约》使英国正式承认了美英海军力量的对等原则,标志着英国海上优势从此终结,并使日本的扩军计划受到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美国外交的又一胜利。《五国海军条约》是世界现代史上大国之间签订的第一个裁军协议。但条约本身并没有真正消除竞争,竞争将在以后重新激化。
《九国公约》1922年2月6日,与会九国签订了《九国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即《九国公约》。《九国公约》的核心是列强确认并同意把“门户开放”、“机会均等”作为它们共同侵略中国的基本原则。因此它们强加给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仍然有效,它们在华特权继续存在。《九国公约》的签订,是美国外交取得的重要成果。它使美国长期追求的“门户开放”在中国终于成为现实;它打破了日本对中国的独占,“又使中国回复到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共同支配的局面,”为美国进一步对华扩张和争夺亚太地区的霸权提供了条件。
《洛桑条约》土耳其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协约国与凯末尔政府于1923年7月24日另订《洛桑条约》以代替《色佛尔条约》。《洛桑条约》规定将小亚细亚全部领土和东色雷斯归还土耳其;承认土耳其领土完整和国家独立;废除领事裁判权;取消赔款,财政不受外国监督和关税自主等。但维持海峡地区非军事化和国际共管,对其他地区的委任统治安排也未改变。会后协约国军队从伊斯坦布尔撤出。《洛桑条约》是凡尔赛体系中惟一的较平等条约,它使土耳其获得了民族独立,成为战后远东最稳定的国家。
《洛迦诺公约》1925年10月5日,德、比、法、英、意、波、捷七国代表在瑞士小城洛迦诺举行国际会议,10月16日与会各国草签了“最后议定书”和其他7个条约,以及“关于国际联盟盟约第十六条给德国的集体照会”。其中最主要的是《德国、比利时、法国、英国和意大利相互保证条约》,即《莱茵保安公约》。此外德国分别与比、法、波、捷签订了仲裁条约,法国分别与波、捷订立了相互保证条约。这些文件总称为《洛迦诺公约》。1925年12月1日《洛迦诺公约》的各项文件在伦敦正式签字。《洛迦诺公约》的签订,是协约国在政治上正式承认德国作为一个平等国家的前提下,在欧洲安全问题上对凡尔赛体系所做的又一次较大调整。它暂时解决了安全问题,改善了协约国尤其是法国与德国的关系,使欧洲的国际关系进入了相对稳定时期,并为“道威斯计划”的继续实行和20年代中后期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正由于此,“洛迦诺精神”一词一时成为和解与安全的代名词。
《非战公约》1928年8月27日,德、美、比、法、英、意、日、波、捷等15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作为创始国签订了《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约》,即《非战公约》,又称《白里安—凯洛格公约》或《巴黎公约》。该公约于1929年7月25日生效,截至1993年,加入者共计63个国家(包括但泽自由市)。作为当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签字的一项国际条约,《非战公约》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文件。它第一次正式宣布在国家关系中放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从而在国际法上奠定了互不侵犯原则的法律基础,并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为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德、日战犯的重要法律依据:。
《反共产国际协定》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德、意、日三个法西斯国家勾结的协议。1936年,德意秘密签订了《德意议定书》,商定加强在对外侵略过程中的合作,形成了“柏林—罗马轴心”。1936年11月,德日签署了《反共产国际协定》。一年后,意大利也加入这一协定,德、意、日三国轴心正式形成。
《慕尼黑协定》1938年9月30日英、法、德、意四国在德国慕尼黑签订的以牺牲捷克斯洛伐克为代价谋求互相妥协与勾结的国际协定。《慕尼黑协定》粗暴地践踏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大国主宰小国,牺牲小国利益进行妥协的一次交易,是绥靖政策登峰造极的表现。慕尼黑协定助长了法西斯国家进一步发动侵略战争的野心,加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苏德互不侵犯条约》1939年8月23日苏联和德国在莫斯科签订的条约。有效期10年。该条约的签订使苏联得以暂时置身战争之外。但希持勒之所以签订条约完全是为避免两面作战的权宜之计。条约签订不到两年,德国在西线得手后,便迫不及待的于1941年6月22日撕毁《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对苏联发动突然袭击,挑起了苏德战争。
《大西洋宪章》又称《罗斯福丘吉尔联合宣言》。1941年8月9日~12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在大西洋纽芬兰的阿根夏湾的军舰上举行二战期间首次会晤,讨论国际形势及两国对德对苏政策。13日签署了《两国国案中某些共同原则》的宣言,14日正式公布,史称《大西洋宪章》。9月,苏联及其他反法西斯国家先后表示支持《大西洋宪章》。宣言明确表达了英美两国对法西斯侵略战争的态度,宣布了对德作战的目的和一些重要民主原则,对鼓舞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斗争和促进反法西斯联盟的形成起了积极的作用,并成为后来《联合国宪章》的基础。
《联合国家宣言》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反法西斯盟国对德、意、日法西斯国家作战的第一个共同纲领性文件。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美提议对法西斯国家作战各国签署一项宣言。1942年1月1日,英、法、美、中等26个国家的代表在华盛顿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嗣后又有21个国家陆续在宣言上签字。宣言的发表标志着国际反法西斯联盟的形成与壮大,为创建联合国组织奠定了基础。《开罗宣言》1943年11月22~26日,中、美、英三国政府首脑在开罗举行的国际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中国国民党政府主席蒋介石。会议讨论制定联合对日本作战计划和解决远东问题的方案。会议签署了《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关于朝鲜独立日期只作含糊规定。对中国香港地位亦不作明确规定。这些都反映了美英的各自意图。
《关于被解放的欧洲宣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盟国向即将全部被解放的欧洲宣告未来政策的宣言。1945年2月,由苏、美、英3国首脑在雅尔塔会议上通过,作为《苏美英三国克里米亚会议公报》的一部分予以公布。宣言表达的实现民主的欧洲的政策,一方面激励了欧洲各国人民反法西斯的斗争,一方面也反映了盟国间在欧洲被解放国家发展方向上的斗争。该宣言是由美国提出、经苏联修正后公布的。美国希望借助欧洲各国人民自己选择政治制度来保证欧洲处于资本主义体系之内。《波茨坦公告》合称《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会议期间发表。该公告是由美国起草的。公告的发表反映了世界人民和盟国早日击败日本结束战争的愿望。但公告也反映了美国妄图保留天皇制,拉拢日本当权派,实现其单独控制日本的企图。苏联于8月8日对日宣战的同时宣布参加《波茨坦公告》。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有关关税和贸易政策的多边条约及国际经济组织。1946年和1947年,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筹备委员会先后在伦敦和日内瓦举行会议,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会议期间,美国及其他22个国家进行了关税减让谈判,签订了123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这些协议与《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中有关贸易政策的条文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一项单独的协定,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47年10月30日,美、英、法等23国签署《关税及贸易总协定》。1948年1月1日生效。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主要通过多边贸易谈判的办法,大幅度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自1948年1月1日总协定生效以来,已完成8轮谈判,对扩大世界贸易,促进世界经济繁荣起了重要作用。1993年结束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决定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新的“多边贸易组织”。1995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并被纳入联合国,成为联合国专门组织。
《北大西洋公约》1948年7月6日,美国、加拿大和布鲁塞尔条约组织的成员国在华盛顿举行正式会谈,讨论缔结安全条约问题。1949年3月,《北大西洋公约》条文拟就并予以公布。4月4日,美国、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法国、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和英国等12国外长云集华盛顿,在美国国务院会议大厅举行北约签字仪式。北大西洋公约的内容包括一个简短的序言和14项条款。它宣布,任一缔约国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或安全遭受威胁时,各缔约国应共同协商。8月24日,各缔约国均按照本国的宪法程序完成批准手续,至此,公约正式生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正式建立。这是美国所组织的最大一个军事同盟,是它的冷战政策的主要支柱。
《圆桌会议协定》1949年8月27日荷兰与以哈达为首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代表和印度尼西亚各傀儡邦代表、以及联合国印尼委员会的代表在海牙举行圆桌会议。11月2日荷印签订《圆桌会议协定》。主要内容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和15个傀儡邦组成印尼联邦共和国,荷兰向该联邦共和国“移交政权”。12月19日,印度尼西亚联邦成立,苏加诺任总统,哈达任总理。12月27日在阿姆斯特丹和雅加达同时举行荷兰“移交主权”仪式。从此结束了荷兰对印度尼西亚长达340年之久的直接统治。1956年4月21日国会一致通过了废除圆桌会议协定的法案,从此,荷兰在印度尼西亚不再享有任何特权。印度尼西亚完全以独立的主权国家的姿态出现在国际舞台。5月2日印度尼西亚政府又提出收回西伊里安问题,直到1963年5月1日,西伊里安才回到印度尼西亚的怀抱。
《日美安全保障条约》日美两国签订的规定两国军事关系的条约。全称《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间的安全保障条约》。1951年9月8日在旧金山对日媾和会议上签署,1952年4月28日生效。该条约通过日美间不平等的军事同盟关系,保持了美国对日本的半占领状态,从而确立了日本在政治上,军事上对美国的依附从属关系。《布列斯特和约》即《布列斯特——里托夫斯克和约》。1918年3月3日苏维埃俄国与德国、奥匈帝国、保加利亚、土耳其在布列斯特——里托夫斯克(今布列斯特)签订的和平条约。和约内容非常苛刻,但它使苏俄退出了帝国主义战争,为集中力量巩固十月革命取得的成果争取了时间,因此和约的签订是一种革命的妥协。1918年德国爆发11月革命,推翻了威廉二世政权。1918年11月13日,苏俄政府宣布废除布列斯特和约。
《朝鲜停战协定》1951年7月10日,朝鲜停战谈判在开城开始举行,10月8日谈判移至板门店,战争进入边谈边打,谈谈打打的新阶段。谈判断断续续进行了两年之久。1953年7月27日美国在停战协定上签字。《朝鲜停战协定》确定:以北纬三十八度附近的双方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双方各自由此线后退二公里,以建立一非军事区;协定生效后三个月内召开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以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
《日内瓦协议》1954年4月26日,为谋求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和印支问题的日内瓦会议开幕。参加会议的有中、苏、美、英、法和朝鲜、越南、老挝、柬埔寨等23个国家。7月21日,与会国达成协议,签订关于在印支三国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并通过了会议最后宣言。
《华沙条约》1955年5月14日,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等8国在华沙缔结了《友好合作互助条约》(通称《华沙条约》)。根据条约,成立了华沙条约组织,总部设在莫斯科。华约组织是与北约组织相抗衡的欧洲两大军事集团之一。它的成立,是苏联对联邦德国加入北约组织公开作出的反应。华约的建立使东西方之间最终形成了两个对立的军事集团。《日美新安保条约》全称《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共同合作及安全保障条约》。1960年1月在华盛顿签署,6月生效。用以取代1951年的旧安保条约。由前言和10条正文组成。该条约的签订,结束了日本的半占领状态,使日本取得了真正的独立,大大提高了日本的国际地位。随着日本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的提高,条约的意义也发生了变化,双方更强调同盟关系,条约签订前后,日本人民和民主力量开展了广泛持久的斗争。由于双方一直未提出条约失效,条约延长至今。1996年4月,美国总统克林顿和日本首相乔本龙太郎发表《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修改日美安保条约。
《洛美协定》全称《欧洲经济共同体和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区(国家)洛美协定》。1975年2月,欧洲经济共同体与46个非洲、加勒比及太平洋地区国家在多哥首都洛美签订了此协定。1979年10月和1984年12月,欧共体又分别与57个和66个非、加、太国家签订第二、第三个洛美协定,提供援助额分别达到75亿和83亿美元。该协定的签订是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南北合作中最主要的协定。
条约缔结程序,是指国家之间签订条约的全部过程。一般包括谈判、签字、批准和交换批准书。
(1)谈判。国家间就条约内容和缔约等事项进行交涉的过程。除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外,开始时通常须审_代表是否具有参加条约谈判的全权。
(2)签字。由受权签约的代表在条约正式文本上签名。一些条约规定,签字之日即为生效日。
(3)批准。国家对其代表所签署的条约的最后确定。重要条约需经缔约国有关机关批准方能生效。国家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其代表所签署的条约。
(4)交换批准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的具体事务。
‘贰’ 意大利海关规定
意大利海关规定,由非欧盟国家进入意大利或从意大利前往非欧盟国家需遵循以下规定:
一、 消费品
(一) 入境
进入意大利时,旅客在个人行李中携带的消费品可免关税,但此类物品不得具有贸易进口性质,其总价值不得超过175欧元。15岁以下未成年人携带物品最高限额为90欧元。
另外对某些特定商品(酒类、烟草等),旅客可携带的免税商品数量限制如下:
1.烟草类:可携带下列四项中的一种
(1) 香烟 200支
(2) 卷烟(每支重量不超过3克的雪茄) 100支
(3) 雪茄 50支
(4) 烟草 250克
2.酒精饮料类:可携带下列两项中的一种
(1)超过22度的蒸馏、酒精饮料或纯度超过80%的非变性酒精1升
(2)等于或小于22度的蒸馏、酒精饮料,开胃葡萄酒,香槟,烈性葡萄酒2升以及低度葡萄酒2升
3.香水类: 香水50克
清新剂250毫升
4.咖啡类:可携带下列两项中的一种
(1) 咖啡500克
(2) 咖啡精或浓缩咖啡200克
5.茶类:可携带下列两项中的一种
(1) 茶叶100克
(2) 茶精40克
上述物品不被计算在175欧元的旁灶免税物品中。
如果旅客进入意大利时携带的物品超过了上述规定的限制,应向海关申报;超出免税额的部分应当缴纳关税。
(二) 出境
意大利对出境商品无任何价值限制,但应遵守目的地国的有关规定。
凡居住在非欧盟国家旅客在意大利购买的商品享有减免增殖税优惠,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商品价格在155欧元以上(含增殖税);
2.商品仅供个人或家庭使用,并携带在旅客的个人行李中;
3.商品发票上写明商品的名称、旅客的个人资料及其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的详细情况;
4.商品在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离开欧盟区;
5.旅客应将申请减免税的商品及发票一并送至欧盟海关出境办公室,该办公室会在发票上加盖海关签证(VISTO DOGANALE),以证明该商品将出境;
6.经加盖海关签证的发票在商品购买之日起4个月内退还给零售商;
7.退税时需本人当场签字领取现金。
减免增殖税的商品不一定由旅客随身携带出境,也可通过航空公司托运至目的地。在这种情况下,运输公司会给旅客开具一份航空运输证明(LTA)。
办妥托运手续后,海关出境办公室在核实以下情况均属实的条件下,才会加盖海关签证:
1.航空运输证明与商家开具的发票对商品的描述一致;
2.商品的寄件人与收件人一致;手启枣
3.航空运输证明与商家开具的发票上上注明的旅客本人毕拆的身份资料(护照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件)一致。
由于退税手续繁杂,现在有专门的公司负责办理减免增殖税业务,可即时办理,退还现金,旅客则不必亲自将发票退还商家。当然这些公司将从退还给旅客的增殖税里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另外在贴有退税服务(Tax Refund)的商店购买商品可直接要求商家开具退税单,这样就可以直接在海关签字领取现金。
(三) 处罚
若旅客进入意大利时携带的消费品超过了上述规定的限制,需向海关申报;超出免税份额的物品需缴纳关税。
如果超额携带物品的旅客试图欺骗海关逃税,一经发现,将被勒令补交税款;如果逃税额超过4000欧元或逃税的物品为外国生产的烟草,该旅客还将被控以走私罪名,处以逃税额2至10倍的罚款。罚没物品可由旅客赎回,除需支付与物品价值相等的回购款外,还需补交关税及罚金。
二、 有关携带货币、动植物及武器的规定
(一) 货币
进出意大利可无申报携带的货币、证券总价值不得超过10329.14欧元。超过这一数额则需填写一张报关单:
1.前往或来自非欧盟国家的旅客应在通关时在海关办公室填写;
2.欧盟国家间旅客可在入境后48小时或出境前48小时(不含节假日)以内在任意一个银行、海关办公室、邮局或财政警察局填写。
(二) 动植物
1. 猫狗
携带猫狗进入意大利需准备好该动物的原产地证明书和健康证明书(由意大利承认的外国公共卫生部门颁发),证明书上除了需注明动物的详细资料及所有者的身份资料,还要证明该动物健康状况良好且已注射防狂犬病疫苗20天以上,且注射日期不得超过健康证书颁发日期11个月以上。
2.其它动物
携带鸟类、鱼类、蛙类、陆龟等其它动物进入意大利需准备好由原产地国有关当局颁发的原产地证明书,证明书上需证明该动物已受过卫生检查,且没有传染病。
3.受保护动物
某些来自特定地区的动物(如鹦鹉、蜥蜴、蛇、海龟等)属于《华盛顿条约》中的“受保护类别”,旅行者如欲携带此类动物进入意大利必须出示由该动物原产地国颁发的出口许可证书(CITES)。
《华盛顿条约》附录1中所列举的动物绝对不准进入意大利,比如皮肤上带有斑点的动物(花豹、猎豹和豹猫)。
如果没有CITES而携带上述动物入境,将被处以1033至9296欧元的罚款,甚至将该动物没收。
4.象牙、兽皮、珊瑚
即使由《华盛顿条约》规定的保护动物所制造的产品(如象牙、兽皮、皮革、珊瑚等)在进入意大利时也需要有出口许可证书,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与违法携带动物入境的处罚措施相同。
5.植物
某些植物样本(如仙人掌、兰花)也属于“受保护类别”。旅行者如欲携带此类植物进入意大利必须出示由原产地国颁发的出口许可证书(CITES),对某些特定的类别《华盛顿条约》完全禁止其进出口。
(三) 武器
意大利禁止旅客携带任何枪炮、刀剑(包括装饰性的)及难以定性的武器入境,除非旅客持有其居住地警察局颁发的准许其携带该种武器的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旅客可将武器免费存放在意大利海关,等候有关部门颁发许可证。
三、 有关携带文物出入境的规定
(一) 入境
旅客携带文物入境需向海关出示购买发票及原产地证明书。海关将请文物及环境保护部门对该艺术品进行鉴定。
(二) 出境
如果要携带有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如50年历史以上的绘画、雕塑、装饰瓶以及100年历史以上的家具)出境,需要持有文物管理出境办公室出具的国家出境许可证和海关通知单。
如果要携带列如国家历史遗产的具有艺术、历史、考古价值的文物出境,需要持有文物管理出境办公室出具的国家出境许可证和自由流动证书。
如果对文物的艺术、历史、考古价值有疑问,可以向文物管理出境办公室申请鉴定。
四、 意大利口岸通关介绍
(一)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应准备3份,发票上端应印有发货者名称、发货地址等。发票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和件号、包装件数和每箱内容、每箱的净重和毛重、生产国别等。所有费用必须逐项列出。发票必须由得到授权的负责人用墨水笔手签。
2.产地证书
如果进口商或信用证有要求,则需提供产地证书。有时产地证明可以做在发票或提单上,无须单制。产地证书应由被认可的商会颁发,一式两份,原件与其他单据一起寄给进口商,副本与商业发票副本随货物走。通常应多要一份发票的副件存档。
3.提单
除了标明产地,意大利海关对提单的形式和数量没有别的规定,允许使用“指示提单”。提单通常包发货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货名、运输和其他费用清单、整套提单的张数、待运货物正式到达运货车船上的日期及承运人收到货物的签字。提单内容与发票和装单的内容应当一致。空运货物使用空运提单。
4.装箱单
装箱单不是必须的,但为了便于海关结关,特别是当各种不同类型的商品混装时,最好制定装箱单。
5.保险单
保险单至少需要两份,按意大利海关规定,以F.O.B价格进口的商品必须在意大利投保。
6.卫生、动物检疫和兽医证书。
意大利禁止没有原产国指定的检疫部门签发的卫生及产地证书的动物进口。使用过促进生长和中和性别的雌性激素的动物、肉制品、牛奶和奶制品也禁止进口。食用鱼及鱼制品卫生及产地证书中必须声明:该产品是由官方承认的机构或工厂在卫生条件下加工的,且未使用化学添加剂。罐头鱼卫生及产地证书应表明对需要灭菌的产品进行了适当的消毒处理。家兔、野兔、及其肉制品,蜂蜡和蜜蜂要有卫生及产地证书,且应由原产国的官方机构用本国文字填写清楚。
(二)进口关税
1.从量税
只有少量产品征收从量税,既按进口商品的单位数量(如每百升或百公斤)征收固定税额。商品按重量征税时,“毛重”一词指包括包装在内的商品重量,“净重”指内外包装除外的商品重量。有时从量税是按商品的净重征收的。
2.从价税
大部分商品须缴纳从价税,从价税按到岸价格(C.I.F)计征从价税,按关贸总协定关于海关佑价的第七条款。
3.优惠税
意大利对欧共体成员国免征关税,并根据欧共体的一系列特殊贸易安排对来自属于第三国的许多国家的进口给予优惠的关税待遇。
4.处罚
报关时错误申报进口商品或商品的数量、种类或价值可能受到罚款处理。罚款额不少于商品实际价值与申报额之差额的1/10,也有可能高达相当于全部差额的数目。允许报关数量或价值与实际情况有5%的公差。
(三)非关税管制措施
进口条例因国别而异。意大利得把所有国家分为三类:A地区,其中又划分A/1地区(欧共体各国、瓜德罗普、法属圭亚那、马提尼克和留尼汪),A/2地区(欧共体国家的海外领地和附属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各国、欧共体的联系国),A/3地区(A/1、A/2、及B、C以外的所有国家);B地区包括大部分东欧国家、中国、朝鲜和越南;C地区为日本。对不同的商品采取不同的进口措施,有些商品可不受数量限制自由进口,有些需要特殊许可证。A/1和A/2地区的商品可以自由向意大利进口,对A/3地区的商品进口也几乎没有怎么限制,而对地区B和C,尤其是地区B,很多商品进口受到严格控制。
进口许可证由意大利商贸中心提出,由意大利财政部发放。有些进口产品需要全国商贸中心协会事先审批。烟草、烟草制品和火柴的进口由国家控制,不允许私人参与。进口彩电必须有邮电部颁发的彩电技术标准合格证书,电视接收装置的标志和标签符合意大利有关当局的规定方可进口!
(四)样品、广告品和标签的规定
1.样品
意大利对有商业价值的样品一般可获免税待遇,但有以下4个条件:
(1) 样品必须是外国公司的代表携带入境的仅为展出和陈列,并将按期出口;
(2) 必须提交由被承认的商会签发的产地证书;
(3) 先在入境海关交付适当关税,待复出口时再退税;
(4) 填写表格,一式两份,详细填报每件样品的重量和价值。
2.广告品
广告印刷品、工业出版物和其他广告品进入意大利要交税,税率与印刷品或平版印刷品相同。印有待售或待租商品的目录表、价格表和行业通知的印刷品免税入境。
3.标签
意大利法律规定,所有纺织品不论是国内产品还是进口货,必须在标签上用意大利文注明其注册商标、厂商、制造商、进口商或零售商品名称,所有纤维的名称和按用量多少依次排列的主要成分的百分比。
意大利:熟悉意大利海关规定,能让您过关更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