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意大利的政体什么
总统制是指总统既担任国家的元首又担任政府的首脑的一种政体形式。 它不在于国家是否有总统。例如,意大利设有总统,但是在意大利,总统只担任国家元首,而作为政府的首脑则是总理。因此,尽管在意大利有总统这一职位,但是意大利实行的并不是总统制,而是内阁制。 总统通常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议会的议员也是定期由公民选举产生。但是,总统与议会是相互独立的,总统只向人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直接组织和领导政府,政府只向总统负责,不向议会负责。总统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也不能用不信任票迫使总统辞职。总统虽然可以对重大问题进行个人决策,但是议会最后通过的议案,总统必须执行。
㈡ 平均13个月换一个,为何意大利政府的内阁更迭如此频繁
主要原因由于意大利的社会阶层太过于复杂,由此衍生出了非常多的党派,为了能够尊重每一个党派,所以很多党派联合起来一起管理整个国家,这样产生的弊端就是人多口杂,每一个党派都有自己的想法,最终导致意大利的内阁不断更换。
很显然这也不是唯一的理由,还有其他几个方面,比如说利益的分配问题,在意大利南北的经济利益分布的非常不均匀。在意大利北方发展的富足,而南方总是处处落后,北方人民过的好,而南方人民就过得贫穷,虽然是受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交通问题和是地形原因,和沿海城市发展的好是一样的道理。
局势不断的变化,人民的口碑也在不断的改变,任何一个政党都有翻身或者是从高处往下掉的可能,而每一次的变革都会影响着政府,政府为了自保,所以政府的内阁人员也不停地在改变,总地来说,影响意大利总理改变的因素频繁改变的因素有很多,这两个只是其中比较重要的。
㈢ 意大利的政治体制
1948年 1月实施《意大利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总统为虚位元首,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三权分立制度。意大利属于典型的议会共和制政体。
1、意大利议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众议员和参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所有年满18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权参加众议员的选举,众议员当选资格须年满25岁。参加参议员选举的选民必须年满25岁,其中年满40岁者方有当选资格。众、参议员均任期5年。在正常情况下,每5年举行一次大选。立法职能由两院集体行使。两院的职能主要有:审议批准法案、国家预算和决算,监督政府,选举共和国总统,批准政治性国际条约,决定战争状态、大赦和特赦等。议案必须在两院分别通过。单独一院通过的决议无效。必要时可举行两院联席会议。对于重大问题,两院均须独立进行两轮审议和独自作出重复性决议。
2、意大利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国家统一的象征。凡年满50岁、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公民,均有资格当选总统。总统由众、参两院联席会议以秘密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任期 7年,连选连任。主要职权有:向两院提出咨文;宣布新议院的选举;批准政府提交两院的法律草案;颁布法律,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依宪法规定宣布举行公民投票;依法律规定任命国家官员;任命和接受外交代表,必要时经两院事先授权,批准国际各约;统帅武装部队,担任最高国防委员会主席,根据两院决议宣布战争状态;在听取两院议长的意见后,解散两院或其中一院。总统担任全国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总统犯罪时,由众、参两院联席会议提出控告,由宪法法院判决。
3、意大利政府。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内阁是国家权力的核心。由内阁总理及各部部长组成,一般都由执政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议员担任。新政府经总统批准成立后,应在10天内向议会报告施政纲领,取得议会信任。如果议会不予信任,须重新组阁。议会对政府可随时提出不信任的动议,政府也可随时要求议会进行信任投票。如果议会不予信任,政府必须辞职。总理是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领导整个政务工作,对政府总政策负责。内阁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是政府的集体议事和决策机构。各部部长对内阁活动负集体责任,并对各主管部门的活动负个人责任。总理和部长在执行职责时犯罪,由众、参两院联席会议决定起诉送交法院惩办。
4、意大利司法。意大利法律属大陆法系。法院组织系统设宪法法院、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司法行政由最高司法委员会领导,并进行日常管理。宪法法院的职能包括:监督和裁决法律、法令和其他规定是否符合宪法;裁决国家各权力机关之间、国家和大区之间、大区和大区之间在权限范围方面的冲突;审理根据宪法规定对总统和部长提出的控告案。行政法院系统由国务委员会、审计院以及地区行政法院组成。国务委员会受理中央机关与地区当局、行政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受理地区行政法院的上诉案件,并依宪法规定享有裁判权。审计院除行使财政监督职能外,还受理公民对政府机关、公务员有关财政方面的上诉案件。普通法院系统则由治安法官、地方法官、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构成。治安法官仅享有一定的民事管辖权,其他各级法院分级受理案情轻重不同的民事、刑事案件。上一级法院是下级法院的上诉法院,最高法院拥有最终审判权。最高司法委员会由共和国总统任主席,并主持工作。最高法院的首席院长和总检察官是当然成员,其余成员2/3从普通法官中选出,1/3由议会从大学常任法学教授和有15年经验的律师中选出。司法部长在遵从最高司法委员会的前提下,管辖某些司法行政事务。
㈣ 意大利的政体
意大利政治:现行宪法是1947年12月22日由立宪大会通过。宪法规定意大利是一个建立在劳动基础上的民主共和国。总统对外代表国家,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出。总理由总统任命,对议会负责。议会是最高立法和监督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两院具有同等权力,各自可通过决议,但两院决议相互关联。除少数终身参议员外,参、众议员均由普选产生,任期5年。议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修改宪法和法律,选举总统,审议和通过对政府的信任或不信任案,监督政府工作,讨论和批准国家预算、决算,对总统、总理、部长有弹劾权,决定战争状态和授予政府必要的政治决定权力等。在总统选举和宣誓就职等特殊情况下,两院举行联席会议。
军事:总统为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总理对国防政策及军队建设负有全部责任。最高国防委员会为国防决策机构,总统任主席。国防部为最高军事行政机关,负责武装力量的建设和管理。国防参谋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下辖陆军、海军、空军参谋部和宪兵总部。参谋长委员会为国防部最高咨询机构,成员有国防参谋长、三军参谋长、国防秘书长和宪兵部司令,由国防参谋长任主席。国防体制是以国防部长(文官)为首,国防参谋长和国防秘书长分别主管军事和后勤管理的双轨制。意大利是欧盟和北约成员。北约南欧盟军5个司令部均设在意大利境内。美国 在意还设有许多军事基地和设施。2004年7月,意大利众议院通过军事改革法案。按照法案,意大利实施了一百多年的义务兵役制度将从2005年1月1日起取消
㈤ 意大利选举制度是什么样的
按照宪法,意大利议会实行两院制,其中参议院议员315名、众议院议员630名。这次议会选举中,意大利境内选民将选举产生参议员309名、众议员618名,其余6名参议员和12名众议员由境外262万意大利选民选举产生。意境外选民投票已于6日结束。这是意大利境外选民首次参加全国大选投票。
事实上,自1946年6月意大利确立国家体制为议会共和制以来,意大利一直实施多党比例分配制。由于意大利政党林立,参选党派众多,通常在议会中获得席位的政党就有10个左右。根据党派所得选票分配议席原则,议会选举常常难以产生一个多数党,地位薄弱的主要执政党只有联合其他小党组阁。为了改变这种选举方式给意政坛带来的种种弊端,1993年,意大利修改选举法,开始实行多数制与比例代表制相结合的选举制度。
选民们在投票中选举出自己支持的政党,然后各政党依据获得选票比例来分配议席。各政党可单独参加选举或加入政党联盟来角逐议会议员的席位。
为防止选票过于分散,选举法还分别规定了取得参议院和众议院议席应获选票的最低数额,其中,进入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政党联盟至少须分别获得10%和20%的选票,以联盟形式参加竞选的政党要进入众议院和参议院至少要分别获2%和3%的选票,对于独立竞选的党派只有在至少获得4%或8%的选票才能分别在众议院或参议院获得议席。
㈥ 意大利的政府由谁组成
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内阁是国家权力的核心。由内阁总理及各部部长组成,一般都由执政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议员担任。新政府经总统批准成立后,应在10天内向议会报告施政纲领,取得议会信任。如果议会不予信任,须重新组阁。议会对政府可随时提出不信任的动议,政府也可随时要求议会进行信任投票。如果议会不予信任,政府必须辞职。总理是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领导整个政务工作,对政府总政策负责。内阁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是政府的集体议事和决策机构。各部部长对内阁活动负集体责任,并对各主管部门的活动负个人责任。总理和部长在执行职责时犯罪,由众、参两院联席会议决定起诉送交法院惩办。意大利政府没有任期规定,但政府频繁更迭构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政局的一个突出特点。
政府各部根据总理及其内阁的总政策执行管理职能。部的设置由总理组阁时确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每届内阁大体保持在20个部左右。此外还有为管理或处理某些特殊事务而设置的不管部和协调部际关系的委员会。意大利政府设有 3个辅助机构:①国家经济和劳动委员会,是政府和议会在经济和劳工方面的咨询机构,由经济界、劳工界的代表和专家组成。其主席由总统直接任命,其余79名成员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②国务委员会,是最大的法律 -行政咨询机关和行政司法机关,它有权就各种问题向政府提出意见,但不享有法案创制权。国务委员会主席和28名小组委员会主席以及74名其他成员均由内阁会议提名,总统任命。③审计院,主要监督政府资金的管理使用,并享有财务方面的行政司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