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意大利罗马的议员相当于中国官员什么职务
1、国外的选举人员是没有级别的,只有公务员才有职级。但在仪式上有一个排名问题,议员一般排在政府主要官员和最高法院法官之后。当然,议会制国家中,首相和内阁成员必须是众议院议员,他们和普通议员的地位是不一样的。 2、如果要对国内干部和国外议员做一个类比,则议员相当于我国的全国人大常委。
B. 西方几个主要国家的政治制度,
就政治体制而言,西方所有国家都是实行议会民主、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的制度。但在具体的组织方式上不同国家又各有自己的特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美国的总统制模式、英国、德国的议会内阁制模式和法国的半总统制模式。
一、美国政治体制模式的基本特点
美国的政治体制是一个总统制的国家,在其早期的权力构架中,并没有政党的因素,只是在后来政治角逐中,政党不断在其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主要特点是:
1、总统候选人由政党推荐产生,总统在全国由全体选民直接投票、间接选举产生,当选总统并不一定是得到绝对选票多者,而是为获得选举人票更多者,哪一位总统候选人只要获得270张选举人票即当选美国总统。当选总统所在的那个党即为“执政党”,上台组阁行使行政权。总统还是行政首脑,直接控制着行政机构,并且还是三军总司令。
2、美国的政党体制相当松散,政党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作为各类选举的工具,选举之后,政党作为一种组织体系作用相当微弱,所以它是一种典型的“选举党”。美国是一个典型的两党制国家,但它不同于西欧国家的两党制,它不是以意识形态划分的,而是按照区域和利益集团来划分,两党从本质上讲都是代表不同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在美国的权力体系中,从联邦到地方各级政府的绝大部分权力都由两党人士掌控,第三党从未在真正意义上对共和、民主党构成实质威胁。
3、美国的国会即众议院、参议院议员一般由政党推荐参选,由全民投票直接选举产生,拥有立法权。除个别当选议员是第三党、独立人士外,大部分议员都由共和、民主两党所得,并组成各自的党团。众院议长由多数党资深议员出任,参院议长由副总统兼任,另设临时议长。与西欧国家不同,即便在参、众两院获得多数席位也未必是执政党,只有总统所在的党才是执政党。在总统任期的中间,还有中期选举,主要是改选部分参议员和众议院全部改选。
4、美国的总统尽管名义上是所在党的领袖,但当选后更多的是以“全民总统”的面目出现,其政党背景和痕迹淡化,没有哪一个美国总统全面领导过一个党,他难以通过党组织来控制国会、州和地方公职人员。美国总统不由国会选举产生,他不对国会负责。
5、这一政治体制模式的优点是:美国总统的权力较大,总统受政党的约束小,独立性较大,有利于较快地作出政治决断,提高执政效能。其弱点是:美国三大权力体系的相互制约与牵制明显,造成一些体制消耗。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国会可以弹劾总统;总统可以任命最高法官,最高法院又可以裁决国会和总统的法律、决定是否违宪。
二、英国、德国等政治体制模式的基本特点
这类国家的政党政治及政权构成模式在西方较为普遍,包括如英国、德国、瑞典、加拿大、意大利、日本和西欧大陆的多数发达国家。它们基本上都是属于责任内阁制政体,是典型的议会民主制政体,其基本特点是:
1、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议员候选人大都由政党推荐或具有政党背景,多党参加的竞选是体现其所谓民主制度的重要方面,一般都设定了3-5%的门槛票,并实行以多数代表制为主的选举制度,更有利于大党获得多数议席。一般是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但也有议会的少数党组阁的现象,这尤其是在多个党进入了议会,且无一党获得议会相对多数的情况下更有可能。
2、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内阁对议会负责,受议会制约。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内阁总理或首相有很大的权力,他不仅能够挑选阁员,决定国家大政方针,甚至可以解散议会,宣布提前进行大选。
3、总统或国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在这一政体中,国王均为世袭制,总统多为间接选举产生,如由国会议员投票选举产生。总统或国王作为国家元首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只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脱,不承担具体责任。
4、政党大都是一个相对严密的组织体系,但右翼比左翼要松散。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制。
5、这种政权模式的优点是,无论是体制形成还是实际运作都相对民主、公正,更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和周全。但缺点是,体制或制度容易模式化,导致官僚主义,影响执政效率。
三、法国政治体制模式的基本特点
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不同,法国的政权模式是一种“半总统制”模式,既有总统制的特点,又有议会制的特征,其主要特点为:
1、总统候选人由政党或政党联盟推荐,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从原来的七年减为五年,同议会、政府任期同步。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权力不如美国总统大,但又远远大于内阁制国家的总统或国王。他掌管着国家的外交和国防大权,决定包括经济社会事务在内的各项大政方针,实际上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但他不是行政首脑,也不具体负责经济社会事务),主持内阁会议,享有对政府官员的任命权,并有权解散议会,宣布提前大选,还可施行宪法第16条规定的非常权力。
2、政府由获得下院即国民议会多数的政党组成,总理也由该党领袖出任,并由总统任命,政府主要职责是管理经济与内政事务,同时对总统和议会负责,议会可以质询并弹劾政府。
3、法国的总统和议会一般都实行两轮投票制(总统如在第一轮选举中获得超过50%的多数,就不必再进行第二次投票),总统、议员都是由在第二轮投票中获得相对多数的候选人出任。如果总统与获得议会多数的党不是同一个党,便会出现“左右共治”的政治现象,但一般都把在政府中当政的党视为执政党。近20年来,法国几次出现了这种“左右共治”的现象。
4、这种政治模式的优点是,权力相对分散,不易于导致专制和专权,总统握有一定的实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其缺点是,行政权力的分散使得政府权威较弱,不利于国家管理,而且“左右共治”现象又导致了政党间的争权夺利,损害了政党的形象,也不利于社会问题的顺利解决。
C. 报告称欧洲议员待遇过高成负担,为何议员收入高是否与工作正相关
通过欧盟所发布的报告我们可以知道,正是由于欧洲议员的待遇过高,所以为其经济上增加了负担,尤其是意大利议员的薪资达到了14万欧元,每年甚至比美国会议员的年薪高还要高3.5万欧元。通过意大利方面的解释,表示意大利的工资薪酬之所以会这么高,是因为这些议员们拥有卓越的才能,国家想要追求卓越,那么也就必须要为此付出代价。
所以在今年的9月份意大利通过公投决定了,意大利国家的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席位都将减少,但是最终还是没有确定将减少一元的薪资说明意大利方面认为他们国家的议员是能够拥有这样的薪资的。
D. 国会议员有什么权力
议员的权利主要有提案权、表决权、对内阁的质询权等。许多国家规定,议员在议院内所有的演说、辩论及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但法国、意大利仅以执行职务时的言论和表决为限,联邦德国则规定该种保障不适用于诽谤性侮辱。西方国家的宪法一般都规定,议员在议会会议期间非经议院同意 、在议会闭会期间非经议院常设性机构的许可,不受逮捕、拘禁和刑事审判,但现行犯不在此限。《日本国宪法》还规定,会期前曾被逮捕的议员,如其所属议院提出要求,必须于会期中予以释放。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机关的代表都由选举产生,享有特殊的言论保障权和人身保障权,接受选民或选举团体的监督,选民或选举团体有权罢免其选出的代表。
E. 意大利的政体什么
总统制是指总统既担任国家的元首又担任政府的首脑的一种政体形式。 它不在于国家是否有总统。例如,意大利设有总统,但是在意大利,总统只担任国家元首,而作为政府的首脑则是总理。因此,尽管在意大利有总统这一职位,但是意大利实行的并不是总统制,而是内阁制。 总统通常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议会的议员也是定期由公民选举产生。但是,总统与议会是相互独立的,总统只向人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直接组织和领导政府,政府只向总统负责,不向议会负责。总统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也不能用不信任票迫使总统辞职。总统虽然可以对重大问题进行个人决策,但是议会最后通过的议案,总统必须执行。
F. 美国、东欧、意大利,怎么有那么多黑手党
东方黑手党
相对于西半球而言,东半球的黑手党历史更加长久,只不过人们不叫他们黑手党罢了。
在日本,黑社会历史大约可以追溯到17世纪,当时的武士常被土地主或官僚雇佣,让他们看守赌场或刺杀敌手。后来,这些特殊的人群渐渐形成了一种向雇主致歉的行为——剁指和纹身,这些习惯至今仍保留在当地的不少黑手党组织中。
黑手党在日本被称作“雅库扎”,据估计,日本的黑手党帮派约有三千个之多,如亲和会、双爱会、松叶会、国粹会、全港振、稻川会和住吉会等,但所有的帮派都无法与“山口组”相提并论。因为这个帮派约占到日本黑手党总人数的70%,是一个可以和世界上任何黑手党相比的、巨大的黑手党组织,几乎涉足于日本所有的产业。
日本黑手党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与他们的国民好面子有关。即使在法庭上,日本人也会因面子问题而拒绝作证。黑手党正是利用了这种心理,将大量的政府要员或企业家拉入他们的阵营中,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大阪是“山口组”的老巢,约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这个组织完全可以说是美国黑手党在日本的翻版。在这一个帮派内部,还可以分出数字十分惊人的子帮派,他们大约有两千个子帮派,总人数超过15万。山口组与美国黑手党、旧中国的三合会及福清帮等均有来往,它们共同组织东亚地区的贩毒等活动。
三合会在旧中国的帮派组织中最为着名,它几乎渗透到了海外的各个华人世界。在海洛因时代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以后,它将桥头堡建到了亚洲、欧洲和北美地区。与其他地区的黑帮有所不同的是,他们将自己的同胞作为重要的掠夺对象之一,例如,在美国旧金山的华人餐馆里,许多餐桌就必须向他们上交每年200至700美元的保护费。更让人吃惊的是,这个庞大的组织竟然与各地的黑手党有着非常良好的合作关系。法国巴黎也是三合会的基地之一,他们被当地人称为“鲨鱼”,他们出手大方,总是把眼光瞄向塞纳河沿岸的黄金地带。如今的三合会已经取代了西西里人,成为海洛因贸易的龙头老大。他们的优势是,能够控制缅甸那里的产品,提供2/3的市场需求。三合会的另一个大买卖是非法移民生意,与毒品生意相比,这种生意的风险要小得多,但赚头却小不到哪里去。在旧中国香港,法律规定初入三合会的人只能判处六个月的监禁,因此,三合会一直把香港作为他们与世界接头的窗口,在100年里,他们至少已经将500万名中国人偷渡到了世界各地。
俄罗斯“教父”
从地理划分上看,俄罗斯属于西方,但这里的黑手党却与东方传统的黑帮十分相似。以苏联解体为契机,俄罗斯迅速地出现了新的黑手党,他们用不到20年的时间走完了西西里人用100年时间走完的路。与西方传统不同的是,俄罗斯黑手党遵循着一套独特的伦理规则,他们的领袖常常大半生都蹲在监狱里,过着清教徒般的生活,但意志坚定,智慧出众,因此,他们在群体中具有强大的号召力,他们所领导的黑手党也与东方人一样,有着十分惊人的凝聚力。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俄罗斯黑手党在世界各地发展出众多的帮派。莫斯科郊外的黑手党教父是一位行政首脑;“远东帮”教父巴达捷夫,在哈巴罗斯托克建立了基金会;国家杜马艾塞尔吉斯,在企图脱离黑手党时被黑手党人暗杀;“伊里奇帮”教父弗兰茨,是民主党的议员。在这些本地帮派之外,更多的黑手党则选择到国外建立基地:彼德利克等13名黑手党人将基地建在了德国,“车臣帮”教父鲁斯兰开辟了莫斯科与伦敦间的军火走私通道。当然,最着名的还要算来自加勒比海的俄罗斯“小日本人”伊凡科夫,此人崛起于阿鲁巴岛,与美国及南美的黑手党均有着十分深厚的联系,他回到莫斯科后迅速成为俄罗斯黑手党的领袖,组织了一个坚不可摧的黑手党家族。更值得注意的是,苏联解体时,大约有30万军人滞留在德国,他们迅速成为黑手党网罗的对象,其中很多人最终加入了黑手党。
俄罗斯黑手党一进入世界,就以其大规模的绑架、暗杀和爆炸,给人们留下恐惧的印象。有时为了几公斤的毒品,他们也会用坦克来运输,其他像火箭筒这样的武器则更是被经常使用。此外,他们的教父也极为讲究葬礼的体面,例如,“顿河帮”教父、绰号“老板”的科尔图诺夫,就被葬在了着名的瓦尔科夫公墓。下葬时,有500名黑手党人跟着他的灵柩,浩浩荡荡地穿越了繁华的街市,再现了当年西西里黑手党教父死后的情景。
“和平的黑手党时代”
在人们的眼里,黑手党一直是暴力与冲突的代名词,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这种情况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西西里和美国的黑手党、日本的山口组,到俄罗斯或其他地区的黑手党新生力量,世界黑手党正在或已经营造出一种和平相处、避免冲突的新格局,以一种全新的协作方式共同瓜分全球市场,并进入了一个“和平的黑手党时代”。随着苏联的解体、柏林墙的倒塌、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人口大流动,很多国家之间的障碍越来越小,对黑手党来说,他们也能更加容易地从一个国家渗透到另一个国家。同时,这也为黑手党带来了更加便捷的交易条件。他们可以在互联网上以一桩羊毛或饮料生意为名,谈定一宗毒品或军火买卖,而这些物资的流动,也不再需要武装人员的押运,只需在几层楼高的集装箱里预备一个缝隙就够了。
欧盟在打击黑手党的具体措施上差异极大,这就给新兴的黑手党提供了新的机会。一名毒袅在英国或希腊可以被判无期徒刑,在法国要被判40年,而在荷兰只需蹲20年的牢。比利时和荷兰的警察没有权力监听公民的电话;法国的警官可以卧底用金钱诱捕贩毒者,但如果德国警察这样做了,他就触犯了法律。
全球黑手党已呈联合的趋势,各国黑手党及黑手党帮派内部不再对抗,而是分工与合作。西西里、美国、俄罗斯、日本以及土耳其的军火毒品组织已经全球化,形成了“东西半球的焊接”,结为一个空前的大联盟。意大利内政部的一份文件认为:黑手党已经“在一个全球性的棋盘上活动”。当俄罗斯黑手党跨越到太平洋地区,不断地把他们的新生力量输送到美国时,他们在地球的另一端遇到了缅甸和日本的同行,随之形成了环绕世界的连环套。德国联邦刑事侦查局在对“卡利集团”的欧洲企业跟踪进行了一年的调查后发现,除了柏林外,他们还在布鲁塞尔、荷兰、卢森堡、匈牙利、韩国,以及美国的各大城市都设有分公司。事实上,在今天的很多地区,混合的黑手党团队模型的确已经形成,如在东欧的“柏林——俄罗斯——美国”模式;在中南欧的“德国——意大利——美国”模式;在东南亚的“三合会——山口组——西西里”模式;在美洲的“西西里——美国——哥伦比亚”模式等。
变成了“商业大佬”
在20世纪90年代初,一些激进分子曾宣称:黑手党已经灭绝。他们的理由是:在近十年里黑手党直接与政府对抗的事件大大减少,而他们的内讧事件更是少之又少。这种现象的确给了人们一个良好的感觉,似乎黑手党在80年代末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甚至连欧盟的很多领导人也持有这样的观点,但现在看来,这是一个十分幼稚的言论,他们不但没有灭绝,反而以一种全新的生存方式发展着。
1993年后,位于加勒比海地区的主权国家阿鲁巴岛,已经成为世界各地的黑手党休闲度假和洽谈贸易的胜地和国际性合作的总部,全球的黑道生意很多都是在鲜花簇拥的酒店或赌场内谈成的。
街头武力不再是黑手党主要的生存手段,他们已经走完了原始的资本积累阶段,放弃了传统的街头敲诈,而以“商业大佬”的形象直接进行搏杀。在他们眼里,街头贩毒是低层次的事业。20世纪90年代之后,他们大都从事着合法的生意,只有少数处于权力最底层的黑手党人才会直接去干那种冒险的事。意大利官方认为,西西里黑手党在洗净他们的收入后,至少有50%的资金投入到了合法生意中,而在全世界范围内,每年至少有2500亿美元的黑色收入转进了合法企业。
举例而言吧,在澳大利亚,一个以山口组为靠山的制造公司,正在悉尼修建港口隧道。而西西里黑手党通过希拉普企业集团,于1993年直接控制了西西里10亿美元的公共工程。在富饶的托斯加尼地区和米兰这样的工业城市里,他们的酒店、工厂和矿山更是遍地开花——这种营运方式在世界各地普遍流行着。
向各国政府渗透
许多国家的黑手党正悄悄地向政府部门渗透。哥伦比亚卡利集团曾花费10亿美元建立了一个研究中心,对全国每一位高层官员进行追踪研究,对接受贿赂的人建立了录影资料馆,如果有人不按他们的指令行事,他们就会把此人的老底翻出来。
在俄罗斯,黑手党与腐败官僚的合作更是天衣无缝。他们用价值5美元的卢布就可以从官僚们的手中买到一吨石油,然后以140美元的价格卖到西欧,如果能取得进口货物的许可证,则可以获得400%甚至1000%的高额利润。此外,黑手党人花2000美元,就可以自由地进出国家杜马,并免费享用那里的午餐和国际长途电话。事实上,在今天的俄罗斯,黑手党与官僚的联合,已经威胁到这个国家的安全。
意大利政坛依然如故。据这里的法官估计,在今天的西西里,黑手党仍然掌握着50万张选票,即每五张选票中就有一张控制在黑手党手里。如果再加上基督教民主党及南方同伙手中的选票,就可以占到南方选票的1/3。他们的选票不是白得的,当选的官僚最终必将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把利益回报给他们。
在欧盟和北约东扩之际,西西里黑手党也在东扩;他们的势力早已延伸到了波兰和捷克等国家。俄罗斯黑手党在西征,他们在美国和欧盟已经站稳了脚跟。三合会和山口组也正联手控制环太平洋地区,他们的股份正随着环太平洋地区的经济增长而不断增值。他们一直在有条不紊地运行,这需要引起阳光下的守法社会的足够的警觉。
G. 议员是什么
西方国家议员产生的方式有3种:选举、任命和因特殊身份成为议员。后两种仅出现于部分两院制国家的上院议员中。
1.选举产生议员
绝大多数西方国家的议员(包括大多数两院制国家的上院议员)都是经由直接选举产生。其具体方式,或采用多数制,或采用比例代表制。
采用多数制的国家,大都采用小选区制(即每一选区只产生1名议员)。采用比例代表制的国家则大都采用大选区制或全国选区制(即将整个国家作为一个选区)。有些国家(如德国、日本等)以混合制方式产生议员时,则全国选区、大选区采用比例代表制,小选区采用多数代表制。
多数代表制的“多数”要求,各国并不一致,有些国家仅要求获得简单多数即可当选(即得票最多者当选),而另一些国家则要求获得绝对多数始能当选(即只有获得超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在采用绝对多数制时,往往会出现第二轮投票,在第二轮投票时通常以对第一轮投票中得票较多的两个候选人再投票,这时仅要求获得简单多数即可当选。采用多数制的国家通常是两党制国家。
比例代表制常见于西欧多党制国家。选举在大选区或全国选区中进行,选民对候选人或候选人名单投票。名单由政党或政党联盟提名。选举结果依据各名单所得票数在总选票中所得比例份额分配当选议员名额,再按名单上候选人排列顺序产生当选议员。比例代表制在决定议员时,常伴有极其复杂的公式,且各国所采用的公式也极不相同:阿根廷、比利时采用最大平均数法,意大利、瑞士采用最大余数法。
混合代表制近年来常成为一些国家选举制度改革的一种选择。在这种体制下,半数议员从全国选区按比例代表制产生,另半数议员则从各地小选区中按多数制产生。1999年俄罗斯国家杜马议员选举采用的就是这种体制。各国采用比例代表制时,为防止议会出现因内部政党过多而影响有效运作的局面,大都对进入议会的政党或政党联盟设置了最低限额(一般为总选票数的5%),只有得票超过这个限额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才能参加全国选区议席的分配。
间接选举产生议员一般出现在两院制的上院议员选举中,如法国参议员由选举团选出,选举团则按省组成,由本省的国民议会(法国下院)议员、省议会议员、本省各市议会议员组成;荷兰上议院议员也是由省议会议员组成的选举团选举产生。
2.任命产生议员
在一些两院制国家,上院议员常有由国家元首任命产生的情况:如共和制的意大利,总统有权依据宪法任命在社会活动、科学和艺术方面有巨大成就,为国争光的公民为终身参议员,但不得超过5人;君主制的英国,女王有权任命终身贵族,作为终身贵族即成为上院议员(例如撒切尔夫人卸去首相职务后,被女王授予勋爵爵位,进入上议院)。此外,加拿大参议院全部议员都是任命产生的。
3.因特殊身份成为议员
在某些两院制国家的上院议员中,有一些是由于其本人的特殊身份而成为上院议员的。具体情况分为两种:
在共和制国家,有些国家宪法明确规定,总统卸任后进人参议院成为终身参议员,意大利、智利宪法都有此规定。
在君主制国家,特别是英国上院议员,大都属于这类情况。英国上院议员包括这样几部分人:王室贵族(君主的男性亲属)、世袭贵族、大法官(由英王任命的)、高级僧侣(教区大主教)和因功受封的终身贵族,其中教区大主教卸职后则离开上议院,不是终身议员,其余都是终身议员。1999年英国上院进行改革,将取消世袭贵族作为上院议员的资格。
4.因递补成为议员
在一届任期中,当议员因死亡、职业不相容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则出现因递补而产生的议员。各国具体作法不同,通常会采用补缺选举,原选区选民重新选举产生,如英国。但也有其他作法:由原拥有该议席的政党按选举时提出的候选人名单排名顺序,依次替补,如芬兰、以色列;另一种作法是在选举时就规定替补者,即候选人在提出竞选申请时,同时提出替补者的名单与资料(替代者所需资格条件与候选人一样),当候选人在竞选中或当选后出现意外,就由原定的替补者替补,比利时、瑞典、墨西哥都采用这种作法。人们通常都倾向于补缺选举,而认为后两种作法只能反映选举当时而不是现时的民意,忽略了可能出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