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越南人如何在中国定居,已经国内连续居住5年多了,在中国身份证可以办理吗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2003年12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
第一条 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第四条 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第五条 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以及联合年检证明、验资报告、个人完税证明。
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二)《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三)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四)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所指人员申请时,属于配偶的,还需提交婚姻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其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其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及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其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六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国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七条 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提出申请。
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九条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 ”字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条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三个月。确因实际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国累计居留满三个月的,需经长期居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但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一年。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或者十年。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五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十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二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损坏或者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向其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公安机关经审核对没有丧失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规定情形的,一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第二十三条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内容变更的,应当在情况变更后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第二十四条 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同时收缴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宣布作废:
(一) 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
(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
(四)未经批准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三个月或者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一年的。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到原居留证件签发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以及签发、换发、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二)“以上”、“以内”皆包括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外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Ⅱ 目前中国养猪业形势如何前景怎样小型养猪场的出路在哪儿
你的问题不仅很大,而且还多。
中国是一个奇怪的国度,养殖出现亏损的时候,政府会出台政策,但是基本就不会落实,或者说不会认真地落实。但是如果一旦猪价上涨,猪肉价格疯涨的时候,国家一定会拿猪肉说事,说物价指数上涨的根本原因是猪肉价格的上涨,反正猪又不会说话,它不背黑锅谁背黑锅啊。那个时候政府一定会打压生猪的价格。养猪如此,其他的养殖业大体也如此,前一段时间,蛋鸡养殖的养殖户跳楼的不少,但是国家没有任何的干预,现在鸡蛋刚刚出现转机,养殖户开始赚钱了,央视就开始关注了。这个大体就是养殖业在我们国家的的形势。
我这样说,可能很多的人接受不了,认为现在政府开始收冻肉等等。你看政府说这话后两个月,猪价有半点上扬吗?
但是中国毕竟是一个人口大国,养猪我认为前景还是乐观的。总体说来,养殖在向大型养殖场转化,不管是资金,还是技术,甚至国家的扶持,都主要以中大型猪场为主。
盈利周期其实就是没有周期,只有一句话,冬天来了,春天还远吗?只要你看到别人在卖母猪,杀母猪的时候,小猪价格低得你无法想象的时候,就以为着养猪业的春天马上就到了。别相信三年一个周期,或者是五年一个周期的鬼话,那一般都是砖家说的,砖家在中国确实是一种土特产。
小型猪场怎么办?出路在哪儿,我个人的意见如下:
一、建好猪舍,我认为新鲜的空气,阳光,适当的运动,清洁的饮水,优质的饲料对于养殖来说是有帮助的。猪舍的建立最好是坐北朝南、附近有优质的水源、排泄物对猪场不进行二次污染。
二、自繁自养,选育优良的种猪。不建议使用杜长大纯三元,最好里边能有国内优良母猪血统,比如用长白公猪配太会母猪所产下的长太母猪再陪大约克的公猪,这样产下的小猪为大长太小猪作为商品肉猪,就是我们将的内三元猪。国内消费者由于瘦肉精的影响,正在逐步转化以前吃瘦肉的习惯,希望看到一点肥肉。迎合市场的同时,这样的猪对于疾病,耐粗饲等方面都好于外三元。
三、建议每次做一组,换句话说,一头公猪配25-30头母猪,所产下的小猪育肥。
四、小猪价格高的时候,或者是特别高的时候就卖小猪,小猪价格低迷的时候就卖育肥猪。
五、后备母猪,空怀母猪和妊娠母猪都不用定位栏。但产房一定要用产床,漏缝地板,保育猪用保育栏。
六、做好轮流配种计划,轮流配种,轮流生产。不管行情,流水线生产和销售。
七、做好消毒,防疫,驱虫程序并严格执行。
八、和当地兽医站搞好关系,各种补贴搞到手。(这个里边的水分很重,一定要搞好,你懂的。)
小型养殖场的各项成本其实比大型养殖场低。要注意尽量不和当地的屠宰户发生关系,那些人实在。。。
Ⅲ 最新消息,日本人到越南用一种细菌喂猪,小猪四个月可以长成大猪,被中国人做生意的把病毒猪肉走私到云南
纯属造谣,小猪用饲料也可以四个月出栏,干嘛要用细菌喂。
Ⅳ 越南人如何来中国
办好护照,到中越边界,乘火车汽车到中国,在越南机场,乘飞机来中国,陆地交通空中交通速度比较快。
Ⅳ 越南村民地下室圈养17只老虎,只为卖虎骨赚钱,他们为何敢如此猖獗
因为越南立法保护野生老虎的开始时间晚、立法执法力度不强,另外还存在着“圈养老虎合法”这样的空子可钻。越南人不但有购买虎皮、虎骨以及老虎加工药品的习惯,还会将这些商品卖往他国,牟取利益。我国也出现过有人非法收购虎皮虎骨虎牙最后获刑的案例,追查这些老虎制品的来源,十之八九都是越南。总之,越南民间非法圈养老虎并出售牟利行为,是一条相当广泛且庞大的产业链。
目前,这两名村民已因涉嫌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被捕。
Ⅵ 中国的生猪产量占全球一半,为什么还要大量的进口
中国的产量确实很大。根据前几年的相关权威数据,中国猪肉产量几乎占世界总量的一半,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猪肉生产国。中国选择进口猪肉的主要原因是进口猪肉的价格低于中国生猪的价格。以2018年生猪价格为例,我国生猪屠宰价格为9.25元/公斤,而进口猪肉价格仅为6.5元/公斤。即使加上关税等费用,猪肉的价格也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许多猪肉加工厂更喜欢购买进口猪肉。
毕竟利益是相互的,在交往中不断发展进步。自我保护的屏障最终会导致自我毁灭。总之,中国是养猪大国,但是孩子要从外国进口猪肉,说明外国猪肉比中国猪肉便宜,只有利益才能促进商品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当然,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带来了一些互利,这就是所谓的相互接触、相互交流、相互交流、互利共赢。
Ⅶ 越南人如何短时间进入中国
从东兴口岸过来,可以找当地旅行社办理一日的旅游签证
Ⅷ 越南人如何在华长期居住
来深圳住很简单,办旅游签证,还有就是你和你女朋友在越南结婚,越南法律规定18岁就可以结婚,结婚后可以直接去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半年或者1年的签证。
Ⅸ 古代农业发展历程
一、中国农业的起源
中国是人类的发祥地之一。距今170万至1万年前,已有脱离动物界的原始人类生活在这片辽阔的大地上。当时尚末产生农业,原始人类依靠采集和渔猎为生,史称旧石器时代,相当于中国古代传说中的有巢氏“构木为巢”、燧人氏“钻燧取火”’和伏羲氏“以佃以渔”的时代。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和采集渔猎的强化,人类常常面临饥饿的威胁。如何获得稳定而可靠的食物来源成了农业起源的动力。
距今1万至4000年前,也就是史称的新石器时代,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先人们创始了农业。一般认为,采集活动孕育了原始的种植业,狩猎活动孕育了原始的畜牧业。中国古代有关“神农氏”的传说就反映了原始农业发生的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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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石器时代我国原始种植业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10000年至8000年前为原始刀耕或火耕阶段;8000年至5000年前为原始锄耕或耜耕阶段;5000年至4000年前为发达锄耕阶段。在生产工具上,这一时期完成了由“刀耕火种”向发达锄耕的进化;在耕作制度上,完成了由年年易地的生荒耕作制向连种三五年撂荒三五年的轮荒耕作制的转变,土地利用率较以前有了显着提高。作物种类有一定增加,北方旱作粟、黍常见,南方水稻籼、粳并存,大麻、苎麻成为人们衣着的主要原料,葫芦、白菜、芹菜、蚕豆、西瓜、甜瓜等也已开始栽培。因原始农业的发展,这一时期人们开始由以前游移和季节性的野营生活逐渐转入定居生活,男子在农业生产中渐居主要地位,从而实现了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的转变。
在原始畜牧业方面,经长期圈养驯化,家畜种类有所增加。河北武安磁山和河南新郑裴李岗遗址有家猪、家犬和家鸡的遗骨出土,说明七八千年前中原地区已有原始畜牧业。稍后的仰韶文化遗址中又有牛的遗骨出土。大汶口和龙山文化遗址中还发现马、山羊和绵羊的遗骸。至此,在我国北方马、牛、羊、鸡、犬、豕“六畜”俱全的畜牧业已具雏形。在中国南方,养猪之历史可上推至8000到10000年。浙江河姆渡遗址还出土有水牛和家犬的遗骨,说明六七千年前以饲养猪、狗、水牛为内容的南方畜牧业已初步发展。
1926年我国考古学者在山西夏县西阴村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一个半割的、似丝的茧壳”。1958年在浙江吴兴钱山漾遗址中又发现一批丝织物,说明早在五六千年前我国已开始养蚕缎丝,纺织技术已具相当水平。
三、粗放农业阶段
到了五六千年前,黄河流域的原始农业进一步发展,黄河中下游人口持续繁衍,逐渐成为中原经济文化的中心。夏、商、周王朝相继在这里建立了强盛的国家。夏、商、周属奴隶制时代,历时1300多年。这个时期的农业按原始农业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处于粗放农业阶段。
夏代是原始公社开始解体并逐渐走向奴隶社会的时代。私有财产已经萌发,土地制度由农村公社制蜕变为奴隶主国家所有制。国王拥有全部土地,并将其分封给诸侯和臣属,最后由“庶民”进行耕种,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由于国家统治形式的确立及分层分区管理,从而在制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夏代政府机构中设立有专门掌管水利灌溉的官职。有组织的奴隶劳动为水利工程的建设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人力。因此,夏代大规模治河导水及沟洫体系的建设,对当时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大禹治水的故事便是这一历史的生动写照。夏代人民还首开天文科学,并根据农耕经验,结合农事发展,制定了指导和规范农业生产的历书和历法。当时谷物酿酒业已形成,成为农产品加工的先声。陶器的发明为谷物食料的处理提供了有效方法,也为金属冶炼创造了基本条件。夏代后期,青铜器已经出现,对后来农业生产工具的变革产生了划时代影响。
商代是奴隶制的鼎盛时期,它持续了600多年,是我国历史上存在时间最长的一个王朝。商代的社会经济和科学文化都有长足发展,农业已成为社会主要生产部门,农具制作较夏代更为精细。商后期农具除木、骨、石器外,已有少量青铜农具。商代还开创了井田制,以630亩地划为9区。1区70亩为公田,其余8区各授一家,借8家之力助耕公田,私田不再纳贡。这一赋税形式,对解放奴隶生产力无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元前11世纪,西周取代商朝,中国步入一个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大转变时期。西周继续实行分封政策,促使封国户口增殖,田地扩大,富源开阔,农业生产有了长足的进步。
西周继承夏代沟洫和商代井田体系,施行井疆沟洫制。木制农具和青铜农具均有大量增加。随着中原人口的增加,作物种类也日趋多样化。除谷、豆、麻之外,蔬、果种植发展迅速。蔬菜品种有直根类、薯芋类、嫩菜类、葱类、柔滑及香生菜类多种。果树有落叶果树带和落叶常绿果树混交带果树品种40余种。
在畜牧业方面,西周已发明了马匹去势术,牲畜内外科病症的治疗也积累了初步经验。在林业方面,西周时注重用养结合,设有“虞人”,专司护林工作,并对树木采伐年龄及采伐季节作了规定。
西周时代国家上层建筑已相当完备。各级组织均有首长领其事,如闾师、闾胥、族师、乡大夫、乡师等。他们经常的工作就是向村社农民传达政府命令并组织农民从事生产活动。
第二节 北方传统农业的形成与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在社会制度上实现了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演变,在农业生产方面则开始了由粗放农业向精耕农业的转变。由于春秋战国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主要农业区在秦岭和淮河以北,全国7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黄河流域,因此,本节着重阐述北方地区传统农业的形成与发展。
一、精耕细作农业传统的奠基
中国农业最显着的特别就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制度之上,以提高土还生产率为目的的精耕细作。这一特点的发生始于春秋战国时代。
公元前770年周朝东迁后,国力日趋衰弱,不再有控制分封诸侯的力量,从而出现了大国争霸的局面,而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催化了奴隶制向封建制的嬗变。战国时期,“七雄”不断进行兼并战争。为了能在兼并战中取得胜利,他们进行了一系列变法和改革。在政治上,奴隶主贵族世卿世禄制度被废止或削弱,封建地主阶级逐渐登上政治舞台。在土地制度上,长期沿袭的井田制逐渐消亡,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迅速发展。在赋役制度上,奴隶主贵族的“贡、助、彻”被废除,代之以按地亩征税的赋役制度。在经营方式上,改“千耦其耘”为个体经营。所言这一切极大地调动了农民从事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已进入铁器时代,铁制农具的使用已较普遍。与铁犁相配,牛马被用于农业,从而实现了农业动力上由人力耦耕向畜力耕作的革命性变迁。铁犁与牛耕并举,相辅相成,使这一时期农业生产力有了突破性发展。如《吕氏春秋??上农》所言:“一人治之,十人食之,六畜皆在其中矣。”这些进步均为封建制度的最终确立创造了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
铁器的应用和推广也为大型水利工程的兴建和井灌提供了有效手段,一些大型水利工程应运而兴。如中国最早和最大的陂塘蓄水工程“芍陂”、魏国修建的漳水渠、秦国李冰主持修建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都江堰及我国古代最长的人工灌溉渠道郑国渠等,为保障当时农业的稳产高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一时期,人们对土壤和农作物有了更多的认识。“五谷”的概念已经形成,并注意到了开展农业生产要因地制宜。人们认识到“地可使肥,又可使棘”,给庄稼施肥可增加产量;种庄稼要深耕、熟耰(碎土)、易耨(除草),才能获得好的收成。周时的起亩作垄技术至战国时因犁耕有了发展,形成“畎亩法”、即在高燥田里将庄稼种于垄沟以防旱,在低温田中将庄稼种在垄青以防涝。由于积累了这些经验,西周时那种垦种休闲交替的易田制渐被废弃,耨地实行连种,一年一熟,部分发达地区还试行复种,两年三熟,从而实现了耨作制度上的重大转变。
这一时期,园艺业也有了较大发展,周以前虽然也有蔬菜和果树栽培,但多作为农业的补充而存在。春秋战国时,农圃已经分工。当时栽培果树有20种以上,食用蔬菜有40余种,其中人工栽培者十余种。由此,独立的园艺业初步建立。
此期畜牧业也有相当大的发展。在西部游牧区,牧业渐成规模,战争中俘获的牲畜常以万甚至10万计。在广大中原地区,因战事、犁耕和积肥等多种需要,六畜被普遍饲养。以外形来鉴别家畜优劣的相畜术已具相当水平。名传千秋的相马专家伯乐和相牛专家宁戚就活跃在这一时代。为了保障畜牧业的发展,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的牧业机构和“牛人”、“羊人”、“校人”等畜牧官员,同时还制定了各种畜牧法规。湖北云梦出土的战国“厩苑律”竹简堪称世界最早的畜牧法规。
因战乱和连年滥伐,原始林遭到严重破坏,迫使政府不能不重视森林的养护和种树。当时设有“山虞”和“林衡”等林官。严禁滥伐,严防山火,将植树造林已作为利国利民的长久之计。
二、北方传统农业的形成
秦汉时期,我国农业在春秋战国开始的道路上进一步发展,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逐渐形成。
秦灭六国后,结束了诸侯纷争割据的局面,于公元前221年统一全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货币和度量衡,统一车轨和文字,大规模移民西北和五岭,修筑堤防,疏浚河道,这一切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秦汉王朝继承了春秋战国时的农本思想,将重农思想推向一个新的高峰,实行轻徭薄赋、垦荒实边、兴修水利、奖励力田、劝业农桑等一系列重农政策,较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因汉武帝对水利事业的重视,汉代农田水利建设蓬勃发展。仅国都所在的陕西关中就兴建了六辅渠、龙首渠和灵轵渠等水利工程(图9-2)。山西引汾水和黄河水,河南汝南和安徽西部引淮水,山东引巨定泽水和汶水,等等。井渠法传到新疆以后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地下灌溉渠道—坎儿井,解决了干旱地区开渠塌方或沙土漏水和蒸发量大的难题。此外,这一时期还创造了放淤压碱,成为后来治理盐碱地的重要手段之一。
由于冶铁业的迅速发展和冶铁工艺水平的提高,此期铁农具的种类大为增加,质量也有较大提高,农具已完全铁器化。犁壁的发明使犁在破土松土的同时增加了翻土、灭茬、压草、开沟、作垄的功能,使得耕作更有效率。秦汉时牛耕得到进一步推广。搜粟都尉赵过在陕西关中推行“代田法”时,用的就是“二牛三人”的牛耕。铁犁的广泛应用和牛耕的大力推广是汉代农业发展的两项重大措施,对我国农业精耕细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汉代我国还发明了世界最早的条播机—耧车。它改原先的撒播为条播,将开沟、下种甚至施肥等作业合而为一,不仅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而且播种均匀且节省种子。《齐民要术》称之为“省力过半,得谷加五”。耧车18世纪传入英国,经塔尔改进后成为当时通行于欧洲的畜力条播机。
秦汉时期,在耕作技术方面,进一步改进垄作法,经济有效地利用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逐渐形成了耕、耙、磨、压、锄相结合的防旱保墒耕作技术体系,创造了用力少而得谷多的旱作农业传统。因冬麦的推广,汉代时轮作复种制初步发展。在施肥方面,也创造了基肥、种肥、追肥等一系列施肥技术。秦汉时期,二十四节气与七十二候已完全成形并广泛用于指导农业生产。
此期,园艺事业也有较大发展,出现了一些有相当规模的果园和菜圃,栽培和管理技术也明显提高。
畜牧业方面,相畜术、畜禽良种的选育、牲畜杂交和杂交优势的利用,以及畜禽的饲养管理均有一定进步。在中兽医方面,脉学和症治、阉割去势、本草学方面都有进展,并且制定了一些防疫制度。养蚕业与蚕桑技术继续发展,中国的丝织品和养蚕技术通过“丝绸之路”传至西亚。
此期,人工养鱼和人工造林也进一步发展,渔业和林业逐渐成为农业中独立的生产部门。
总之,秦汉时期我国精耕细作的农业传统无论从经营思想、农学理论,还是技术体系均已基本形成。
三、北方传统农业的发展
公元2世纪末,黄巾大起义使东汉王朝濒于瓦解,各地义军乘势而起,中国从此进入了分分合合、混战不已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频、政局动荡、人口逃亡、耕地荒废,使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但客观上战乱所造成的人口大迁徙也促进了各地区各民族的融合及农业文化的交流。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更多的民族逐步卷入以种植业为主的洪流中来。由于各族劳动人民的共同努力,中国传统农业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在秦汉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土地制度仍然是秦汉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继续。但此期国军事的需要,屯田制有较大发展,如曹魏时期的军屯与民屯和南北朝的屯田。无论军屯还是民屯,土地所有权都属国家。屯田按军事组织进行,屯垦工作与军事活动相结合。
这一时期,因豪强割据,水利事业废多兴少。但南朝各代比较重视水利建设,宋、齐、梁、陈相继修复了芍陂堤堰,溉田万顷。
随着钢铁冶炼和加工业的发展和提高,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铁农具的种类大大增加,性能有较大改进。后魏《齐民要术》中记载的农具有20余种,不少是汉代未见记载的。从出土农具看,这些农具全都通过白口铁柔化而制成。
这一时期传统农学理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谷田必须岁易”,连作“莠多而收薄”等记载说明当时人们已经认识到合理轮作的必要性。合理轮作不仅有利于消灭杂草,减轻病虫的危害,而且有助于提高农作物的产量。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我国已经从野生绿肥作物的利用发展到有意识栽种绿肥作物,并且将绿肥作物纳入轮作体系,开创了绿肥作物轮作制。《齐民要术》记述了谷、瓜、葵、葱等多种作物与绿肥作物的轮作复种,称之为“美田之法”。为了获得更多更好的良种,这一时期还创建了“种子田”,进行良种繁育。单种单收、精心管理、防止混杂,较汉代“穗选法”有了一定的进步,奠定了我国传统选种和良种繁育的基础。据西晋郭义恭《广志》记载,粟的品种有11个,稻的品种有13个。《齐民要术》中粟的品种增至86个、水稻品种为24个。
在植物保护方面,农业防治增加了作物抗虫品种的选育及轮作防病等新内容。对寄生性天敌昆虫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并总结了利用捕食性天敌昆虫黄猄蚁防治柑橘害虫的经验,开创了“以虫治虫”的生物防治新篇章。
在园艺方面,北方黄河流域栽培果树的种类与汉代相比变化不大,但南方栽培果树有显着增加,如柚、枇杷、频婆子(又名凤眼果)、韶子(又名毛荔枝)、海枣、古度树、枸橡等,而且出现了一些大面积果园。栽培的蔬菜种类也从东汉时期的20多种增加到30多种。蔬菜栽培技术发展了留“本母子瓜’作种、大蒜“条中子”及促使莲子早发芽等方法。窖藏鲜菜的技术较汉代进一步完善。
在畜牧兽医方面,因征战、驿传及农副业生产的需求旺盛,促使养马业蓬勃发展;家畜远缘杂交产生了骡子;相马术已有成套标准,相牛、相猪也积累了更为丰富的经验;家畜的阉割和兽医内外科均有一定进步,尤其是北魏时期对猪的阉割法的改进,使出肉率显着提高。
这一时期我国蚕丝生产在农业中仍占较大比重。敦煌为丝绸商业交易之地,南方蚕丝业发展更为迅速。这时人们认识到了孤雌生殖现象;学会了用低温控制蚕卵化性;发明了盐渍杀蛹储茧法。
我国很早就认识到蜂的用途,3000多年前已开始食蜜。有关蜜蜂的人工饲养最早见于西晋文献。张华《博物志》记载了人工养蜂蜂种的来源及收取蜂蜜的时间和方法。
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渔业生产仍以捕捞为主,但已经试行人工养鱼。南北朝墓葬出土有养鱼的陶器涌。《齐民要术》也介绍了养鱼致富的经验,包括鱼的习性、鱼池规模、放养量、雌雄鱼的比例及鱼池蓄水的深度。
第三节 南方传统农业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经济重心一向在黄河流域。长江以南广大地区公元3世纪时依然地广人稀、文化落后,农业生产基本上仍然是“火耕水耨”的粗放经营。虽经汉、晋、南朝的持续开发,经济渐成规模,但与同时代的北方相比,仍逊色许多。这种状况直到隋唐五代时始有改变。
一、南方传统农业的兴起
唐朝初期,社会经济曾有过一段空前繁荣的时期。但唐中叶以后,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崩溃,社会矛盾日渐突出。历时7年的安史之乱使北方社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南方因未受战乱直接侵害,社会生产相对稳定;而大量北方人南下,带来了高素质的劳动力和中原先进的农业技术,使得南方农业迅速发展,中国经济重心逐渐南移。
西汉以前我国的灌溉工程大都在北方,东汉后开始向南方推进。南北朝时北方陷于破坏停滞状态,南方则进一步发展。中唐以前,南方灌溉工程仅23起、防洪排涝工程3起、运输工程3起。中唐以后,灌溉工程猛增至938起、防洪排涝工程7起、运输工程8起。水利建设极大地促进了江南农业的发展,江南日益繁荣,出现了“赋出天下,江南居十九”的局面。
在农具方面,曲辕犁和筒车的发明,标志着我国南方水田耕作技术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曲辕犁又称江东犁,它增加了犁评,可调节深浅,犁壁与犁铧面不连续,可以起到碎土和翻土的作用。中国犁自此基本定型。曲辕犁的出现和耖耙的推广,促进了耕作技术的发展。经长期实践,逐渐形成了耕、耙、耖、耘、耥相结合的水田耕作技术体系。这一时期,随水田冬作的发展,一年两熟制在南方初步发展。
在园艺方面,此期我国从国外引进了不少果树和蔬菜品种;嫁接理论与技术有了新的发展;创造了蜡封果蒂的保鲜贮藏技术;开始了食用菌的人工培养;茶叶生产及茶叶栽培技术具有世界性的影响。
在畜牧业方面,相畜术进一步发展;创立了马籍和马印制度;引进了大宛马、康居马和波斯马等国外优良畜种。在兽医方面,创建了世界上最早的兽医教育机构,仅太仆寺中就有600余位专职兽医。解剖、针灸、脏腑学说及兽医外科等方面均有进展。
隋唐时期,我国蚕桑业相当发达,生产中心也从黄河流域移至南方。
二、南方传统农业的发展
宋元时期,全国经济重心进一步南移。东南太湖地区已成为国家经济命脉,农业生产水平远远超过北方。唐代后期,南粮北济最高年额不过300万石,北宋则超过700万石。
南方农田水利建设持续发展。宋代人口高峰时全国人口约1亿。因耕地不足,出现与山争地、与水争田的现象,导致梯田、圩田的迅速发展。出现了芜湖万春圩田40万亩,江东络官圩80万亩。
宋元时期农具的发展在历史上是空前的。这主要表现在新农具的大量涌现和农具所具备的各种特点上。可以说,传统农具到这时已基本完备且趋于定型。
宋元时代,多熟制迅速发展,双季稻种植面积扩大,部分地区出现了三季稻。农业内部生产结构也有了新的变化,主要作物种植范围扩大。麦在南方长足发展,有不减“淮北”之势,成为稻田的主要冬作。因大豆需求增加,大豆种植日渐普遍,以至王祯《农书》称之为“济世之谷”。棉花的发展突出。北宋时期中棉栽培仅限于两广和闽滇地区,非洲棉也多在新疆和陕西栽培。但宋末元初,中棉已扩展至江淮流域。因植棉比之蚕桑,“无采养之劳,有必收之效”;比之种麻,“免绩缉之功,得御寒之益”,倍受人们喜爱,种植范围不断扩大。
此期土壤肥料的理论与技术也有一定突破,创立了“地力常新”论。肥源进一步扩大,肥料积制方法不断改进,施肥技术有了明显的提高。
园艺方面,原来主要在岭南种植的橙、橘、香蕉、荔枝、龙眼等,在宋元时分别向闽、浙、赣、川、苏等地推移,扩大了种植区域。
畜牧业在宋代北方汉族地区远不如汉唐,但元代有一定发展。南方畜牧多养牛、羊、猪、鸡,并以猪、鸡最多。此期,优良品种“湖羊”培育成功,淡水养鱼业也有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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