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越南铁路的介绍
越南铁路始建于1881年,经历100多年的发展,全国现有各种铁路约2700公里,由国营的越南铁路总公司(越南语:Tổng Công ty Đường sắt Việt Nam,2003年7月成立)拥有和经营,隶属越南交通运输部铁路局(越南语:Cục Đường sắt,Bộ Giao thông Vận tảiViệt Nam)管辖指导。
2. 通过铁路道口时应该怎么样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汽车在行驶通过铁路道口的时候是严禁超车的,切记不要超车,很多铁路道口都设有监控设施,一旦被抓拍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即使没有摄像抓拍的铁路道口,也会有警察巡视。所以也是为了安全起见,在行驶通过铁路道口的时候不要超车。
(2)越南铁路道口如何截停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与火车抢行。
穿越铁路时应视情况提前减速,换入适当档位,一气通过,不得在铁道区内换档、制动,以防熄火。
通过铁路道口时发生故障,应设法立即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无法立即移至安全地点的,应当立即报告铁路道口看守人员,在无人看守道口,应当立即在道口两端采取措施拦停火车,并就近通知铁路车站或者公安机关。
3. 无人看守铁路道口要停车吗
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1。行人和车辆在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处,发现或 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处,严禁 停留在铁路上,严禁抢行超过铁路。2。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指挥。3。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 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 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 停在距最外股钢轨5米(栏门或报警器等应设在这里)以外, 不得影响道口栏杆(栏门)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 杆(栏门)。
4。设有信号机的铁路道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稳定 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禁止车辆、行人通行。5。红灯熄白灯亮时,表示道口开通,准许车辆、行人通行。6。遇有道口信号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需停车和止步瞭 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车辆、行人通过设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 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 方准通行。
4. 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道口的管理,维护道口交通秩序,防止道口事故,保障铁路、道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道路与铁路相交的“道口”以及“人行过道”和“平过道”。第三条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要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规定,维护道口交通秩序。第二章道口的安全设施第四条道路与铁路的平面交叉分为:
(一)道口:系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二点五米以上,直接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按看守情况分为“有人看守道口”和“无人看守道口”。
(二)人行过道:系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二点五米以下(城市一般为零点七五至一点五米,乡村一般为零点四至一点二米),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人行过道只准通过行人、自行车(较宽的人行过道可通过人力车),不准畜力车及机动车辆通过。
(三)平过道:系指在车站、货场、专用线内,专为内部作业使用,不直接贯通道路的平面交叉。第五条道口和其他平面交叉安全设施的设置。
(一)在道口处的道路上设有铁路道口标志和护桩。铁路道口标志(见图1)设在通向道口、距道口最外股钢轨不少于二十米处的道路右侧(特殊情况除外),护桩设在道口附近(路堑内及城市市区可不设),在铁路上距道口五百至一千米处设有火车司机鸣笛标(站内不设)。根据需要还可在通向道口、距道口最外股钢轨五米处的道路右侧设置道口信号机;未设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可在安设道口信号机的位置设置停车(止步)让行标志(见图2)。有人看守道口还要设置带有标志(标志为红色圆牌、有条件的地方夜间可按设红灯)的栏杆(或栏门)。已安设道口信号机或停车(止步)让行标志的道口,取消过去设置的“危险道口、停车了望、安全通过”、“小心火车”、“一停(慢)、二看、三通过”等宣传牌。
(二)在人行过道及平过道不设铁路道口标志和道口护桩,在人行过道可按需要设置“人行过道”、“小心火车”、“禁止畜力车、机动车辆通行”等宣传牌及防止车辆通过的路障。第六条道口技术条件必须符合铁路与道路双方现行的技术标准,对尚不符合标准的道口设备,有关单位应安排计划尽快改造、完善并搞好维修、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一)道口路面的改造、维修和管理,铁路产权单位负责道口上铁路两股钢轨之间及钢轨以外二米以内的铺面部分;道路产权单位负责道口铺面以外的道路部分。
(二)道口信号、护桩、栏杆(栏门)、火车司机鸣笛标由铁路产权单位负责设置、维修和管理。
(三)铁路道口标志、停车(止步)让行标志属于道路交通标志,是道路的附属设备,铁路产权单位可代为设置、维修;由地方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交通管理部门不能负责时,由其交受益单位或乡村政府负责管理),铁路部门予以协助。第七条铁路部门要按照先干线后支线、先繁忙线路后一段线路的原则,努力增设道口信号及自动报警装置等安全防护设施。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的设备。一旦该设备被损坏时,损坏者应立即报告该设备的设置、维修单位或管理单位,并承担损失费用。当发现道口、人行过道的设备有人为缺损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互相配合共同查处,由损坏者(或其单位)赔偿损失,并对所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三章道口的设置原则第九条铁路与道路相交,应优先考虑设置立体交叉,努力减少道口的数量。在有地形条件的地方要多修小型、简易立交。铁路、交通、城乡建设各部门必须互相配合促进道口逐步改为立体交叉的建设;地方政府在拆迁、征地、封路施工等方面应积极协助。设置立交时所需投资,按国家规定由有关部门共同协商确定。第十条新建铁路的道口密度,在人口稠密地区,以两公里以内不超过一处为宜;在人口较稀疏地区,道口还应适当减少。
铁路车站内原则上不设道口。
在城市内,应结合城市规划综合考虑铁路与道路的交叉设施。第十一条对现有道口必须进行整顿。
(一)凡未经合法手续设置的不合理道口、按协议需拆除的道口以及危及铁路与道路交通安全的道口,应一律拆除。
(二)在一公里内或一个村庄(屯)有多处道口以及同一条道路在铁路同一个区间(两个车站之间)穿越两次及以上的道口,原则上只许保留一处。
暂时或短期内不能拆除的需订出规划,限期拆除。
(三)逐步取消站内道口。
道口整顿工作,由铁路部门(或路外铁路产权单位)会同当地政府或使用单位商定后即可实施(城市道口的整顿,由铁路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配合进行)。道口移设及拆除的费用由铁路部门(或路外铁路产权单位)承担。道路的改移费用由地方有关部门承担。整顿道口时,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采取改移道路、利用铁路桥涵通行、修建立交以及将道口改为人行过道等各种措施,尽量满足城乡居民通行的实际需要。
5. 通过铁路道口时应该
通过铁路道口时,应该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处,严禁停留在铁路上。
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什么
设有信号机的铁路道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稳定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遇有道口信号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需停车和止步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车辆、行人通过设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
6. 越南铁路的概况
越南铁路始建于1881年,经历100多年的发展,全国现有各种铁路约2700公里,其中2200多公里路段轨距为1000毫米,人们习惯称这种窄轨铁路为米轨。此外,越南铁路还有1435毫米(国际标准轨距)以及1000毫米与1435毫米混合2种轨距。如越南铁路主干线的南北铁路--全长1700多公里的河内-胡志明市铁路、长102公里的河内-海防铁路、长296公里的河内-老街铁路,轨距均为1000毫米;其他小部分路段如河内-同登160多公里、河内- Quan Trieu 75公里等路段为混合路轨;另外只有约200公里的铁路为国际标准轨距。
越南过去铁路建设选择米轨,主要是出于当年占领越南的法国人修铁路的一种偏好,同时,采用米轨比采用准轨还可以降低造价。但米轨火车运行速度和平稳性都要明显低于准轨。
长期以来,越南政府在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严重不足,2003年以来,对铁路的投资还不到对整个陆运投资的5%。因此,眼下在客运方面,越南铁路只能满足陆路交通运输需求的9%,货运上更是只占到4%的份额。近几年来,通过对铁路路线进行维修,越南铁路运输有所提速,最高时速从过去的约50公里/小时提高到90公里/小时。如从河内至胡志明市,铁路全长1726公里,上世纪80年代行车需72小时,90年代减为52小时,今天行车时间已减到29小时。当前,平常每天在越南南北铁路上运行的客运列车有20多趟,高峰期达30多趟,货车20多趟。2007年,越南铁路货运量为1280万吨,客运量1000多万人次。
与越南快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比,越南铁路无论是在设施装备、运能运力方面,还是在行车速度方面,都显得相当滞后,甚至被认为是目前世界上最落后的铁路之一。
7.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如何通行
一、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如何通行
1、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有交通信号的,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但是,如果有管理人员在现场指挥,应当按照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在经过铁路道口时,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不得超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怎样按交通信号灯通行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8. 机动车在铁路道口如何变道
机动车行驶到铁路道口时,不能随意变道。手动挡车。不能换挡。在进入道口前就改为低速档。然后缓慢通过铁路道口。这种缆车也是降低速度缓慢通过。不能超车不能掉头。
9. 铁路道口的控制方式
自动控制方式是通过道口自动信号和自动栏木完成道口的防护。接近道口的列车通过轨道电路或其他传感器将接近信息及时传至道口,道口信号机和音响器自动发出闪光与音响信号,栏木机自动下落。
10. 如何在道口安全行车
驾驶自己爱车出行时,总会遇到一些特殊的路况,比如过地道时,过铁道时,以及过立交桥的时候,那么当我们开车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该怎样处理好呢?通过铁路道口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并应服从铁路管理人员的指挥。遇有道口拦杆(拦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红灯闪亮或看守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须靠道路右侧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铁轨的5米以外处。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循“一停二慢三通过”的原则,确认安全。如果路口两边有物体挡住视线,看不清两边有无火车驶近时,则应下车察看,不得贸然通过,更不准与火车抢行。车辆在铁路道口停车等待时,要拉紧制动,以防车辆发生溜滑,与后面的车辆碰撞。火车通过时,应立即做好发动汽车和起步的准备,一旦放行,应立即起步,以免阻塞交通。穿越铁路时,必须一气通过,不得在火车通过区变速、制动、停车。应注意凸出路面的道叉、枕木,以防损伤轮胎。握紧方向盘,防止轮胎越过轨道时方向盘发生转动而击伤手臂,如果汽车一旦在铁路上熄火,必须立即设法把车移离铁路。在火车即将来临的紧急情况下,可将变速档挂入一档或倒档,抬起离合器,启动点火开关,用起动机直接将车驶离铁路。如实在没法移动车辆,要迎着火车驶来的方向晃动红色衣物等,以告知火车司机紧急制动,避免发生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