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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城管如何执法

发布时间:2022-02-05 06:05:30

Ⅰ 城管如何执法

要做好一名城管,首先在执法过程中要用情用理,使执法工作体现人性化。执法过程中,只要思想工作做得好、做得细致,做到了行政相对人的心坎上,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耐性细致不怕麻烦的讲解及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人格,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在发放的各类告知书中,附上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等,使公正执法和执法效果得到最佳统一,即缓解了执法氛围又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二是在执法过程中要细化裁量,使执法真正体现公平公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不合理行使,会造成行政处罚 “同案异罚”现象,客观上会影响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将违法情节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等几类情况,对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行政处罚的幅度,并向执法相对人公开。这样将自由裁量量化、细化做出的行政处罚才能体现出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性,才能被当事人接受,才能被公众认可。

Ⅱ 如何加强对城管执法的监督

一、创新监督机制,构建严密的内部监督体系

内部监督是城管执法监督中最直接、最经常、最主要的监督形式。有效的内部监督是城管公正执法的基石。笔者认为要构建科学严密的内部监督体系,应建立完善以下七项机制。

(一)建立执法教育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执法人员素质高低决定其执法水平的高低。要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执法权力,必须狠抓教育,着力提高队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一要加强宗旨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端正执法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服务观,摒弃特权思想,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二要加强法制教育,着力解决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努力提高依法执法的自觉性。三要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经常举办各类培训班,认真学习城管执法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网上练兵、以案示教和执法业务竞赛活动,让执法人员熟悉法律知识、清楚执法程序、掌握办案技能,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二)建立执法约束机制,规范执法行为。随着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城管队伍要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创新和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各项执法活动和队伍的执法行为。当前,一是要认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对有明显缺陷的要抓紧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强制性和权威性。二是要根据形势变化和任务要求,围绕保证政令畅通、促进执法公正、实现执法为民这个主题,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执法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和群众纪律,对不服从上级决议和命令,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关系的人和事,要坚决严肃处理,并用制度的形式进行规范,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权力制衡机制,强化集体决策。必须建立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对权力结构作适当分解和合理调整,实现权力制衡。一是实行决策制衡。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使集体领导原则具体化和制度化,确保重大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实行制度制衡。进一步规范各项执法工作的程序,完善操作流程,推行网上办案,建立健全案件审批权限、查处分离、会审、备案等制度,提高办案透明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分解和制约执法人员的手中权力。三是实行职务制衡。执法工作是城管队伍的中心工作,应实行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制,做到共同审核把关,尤其是对重要案件的审批,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共同审批签认,防止暗箱操作和“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在主官配备上应做到职务平衡,防止党政领导“一身兼”,特别是在基层中队,要尽量避免正职中队长配副职教导员的现象,便于开展监督工作。

(四)建立跟踪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到位。要建立完善执法督察制度,强化对队伍日常执法活动和履行职责、队容风纪、礼节礼貌、遵章守纪等日常行为的监督检查,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要建立完善执法检查考核制度,做到每月有检查、季度有考核、年中有考评、年度有评比;综合运行各种监督手段,采取提前介入、跟踪参与、明查暗访等方法,加大监督检查频率,提高监督检查覆盖面。要建立完善案前教育、案中监督、案后回访制度,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一线执法、现场取证、立案、办案程序、案件审批和财物管理等“六个关口”实施跟踪监督,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减轻处罚等问题发生。要建立完善谈话制度,采取谈话、诫勉、打招呼、亮黄牌等方式,勉励和警诫执法人员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做到勤政廉洁。

(五)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增强队伍活力。抓好队伍建设,搞好执法工作,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干部考核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以考核成果选用干部,努力形成“以群众公认论实绩,凭群众满意用干部”的用人导向,调动和激发执法人员争先创优、真抓实干的创业热情。二是实行竞争上岗制度,扩大和保障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真正把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想干事、求上进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干部进行交流、对执法热点和重要岗位的队员进行轮岗,以便相互交流经验,相互进行监督。

(六)建立监督责任机制,强化监督责任。搞好执法监督工作必须增强监督责任,解决好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监督责任机制。一要建立完善执法监督组织。支队和大队要在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同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中队要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小组,强化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二要建立执法监督责任制。既要明确各级领导的执法监督责任,督促各级领导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发现和纠正下属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又要明确一般队员的执法监督责任,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督促队员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三要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既要对失职渎职或监督不力以及严重失察造成下属严重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又要实行执法过错连带责任制,对应监督而放弃监督或知情不报的一般队员进行责任追究。

(七)建立奖励惩戒机制,弘扬队伍正气。要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完善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执法能手、文明执法标兵、勤政廉洁先进典型的具体办法,大力宣扬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奖励机制,完善各项奖励规定,对认真负责、依法行政、执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评先评优、提拨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惩戒机制,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惩戒措施,细化惩戒办法,对责任心不强、消极应付、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玩忽职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进行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理;对实施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追究有关人员的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总之,通过建立奖励和惩戒机制,增强队员责任心和使命感,树立队伍正气,形成有利于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二、拓宽监督渠道,构建畅通的社会监督体系

(一)建立执法公示制。公开是监督的前提,知情是监督的保证。为了让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便于监督,城管队伍应建立执法公示制,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采取印制宣传册、建立触摸屏、开设城管网站等方式,将城管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执法依据、办案程序、工作时限、处罚标准、服务承诺以及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纪律规定、责任追究办法、投诉方式等内容公布于众,方便群众查阅、监督。主动邀请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司法机关、新闻媒介、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代表参与执法活动,让群众在知晓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更好地进行监督。实行执法人员佩戴工号、出示执法证等措施,自觉把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对于群众的投诉情况和处理结果,也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兑现承诺,努力营造群众热情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社会评议机制。为方便群众对城管队伍及执法人员的投诉和监督,各级城管队伍应设立举报箱、意见簿、电子信箱和举报电话,建立信访举报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认真办理信访和举报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广纳民言,建立社会评议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服务对象的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经常开展走访、座谈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采取信函、电话、走访等形式,定期征求社会各界对城管队伍公正执法、服务态度、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清正廉洁等方面的评议;同时,应建立案后回访制度,主动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收集他们对队员执法情况的反映,及时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三)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城管执法涉及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工商、市政管理等多个部门,并且存在队伍内部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要搞好执法监督工作,必须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一是要建立支队纪检监察部门与区大队纪检监察部门、支队纪检监察部门与市纪委监察局、区大队纪检监察部门与区纪委监察局之间的纵向联系制度,定期分析队伍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协调研究解决办法,适时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活动,齐心协力搞好执法监督工作。二是要建立支队纪检监察部门与区纪委监察局,城管队伍与人大、政协、业务主管部门的横向联系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消除监盲点,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方位监督。

(四)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城管执法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媒体机构对此十分关注,曝光率较高。因此,城管队伍要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媒体机构的联系,建立完善舆论监督机制。一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大力支持新闻媒体对执法中存在的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揭露,促进队伍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二要密切与媒体机构的关系,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共识,力争主动。三要建立监督回应机制。对新闻舆论反映的问题尤其是批评报道,要反应迅速,处理果断,客观公正,给媒体和人民群众以答复,绝不能漠然处之。对失实或不全面的报道,应及时与媒体沟通,说明真相,澄清事实,消除误解。

三、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

(一)强化监督意识,端正监督思想。当前,在城管队伍内部仍然存在着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氛围不浓的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全体队员的监督意识,切实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一要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念。教育大家城管执法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权力与责任、权力与监督是相互统一的关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有权力就必须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背离行使执法权力的宗旨,丧失权力的基础。加强执法监督是确保队伍正确行使执法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重要保证;是预防职务犯罪,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措施。切实增强监督意识,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念,使开展监督与接受监督成为全体队员的自觉行动。二要摆正监督工作位置。监督工作是执法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监督本身也是一种执法活动,与执法工作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因此,要教育大家克服重执法、轻监督的思想,自觉把监督工作与执法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三要端正监督思想。实践表明,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露矛盾既是赢得反腐倡廉工作主动权的前提,也是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执法效益,促进队伍发展、提升队伍形象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克服监督影响执法效率、揭露矛盾损害队伍形象的错误认识,树立监督出效益、监督出形象的思想,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大胆揭露矛盾,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求发展、树形象。

(二)理清监督思路,突出重点难点。城管执法工作范围宽、内容多、任务重、点多面广、权力分散,监管难度大。因此,必须突出重点,抓住难点,盯住关键环节,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一要突出监督重点。近年来城管队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从执法人员看,大多发生在大队长、执法科长和中队领导身上,而且职务越高,违纪金额越大;从执法内容看,主要发生在查控“两违”和建筑工地管理执法方面。因此,必须把大队长、执法科长和中队领导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把查控“两违”和建筑工地管理执法工作作为重点监督内容。二要盯住关键环节。城管执法工作从发现案情到结案包括多个环节,而现场取证、立案、审批和暂扣罚没物品是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为有效预防有案不查、有案不立、大案变小案、中途撤案和随意减轻处罚等问题发生,必须紧紧盯住现场取证、立案、审批和暂扣罚没物品四个关键环节。三要抓住监督难点。当前,城管执法监督工作的难点主要表现在个别执法人员为了谋取私利,故意逃避监督,存在着有案不查、有案不立的问题。从已查处的几起案件看,大多没有进入立案程序,而是滥用职权,进行私下交易。因此,必须抓住这个难点,围绕这个难点下功夫,找对策,切实堵塞“放水”源头。

(三)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监督力量。一要理顺城管队伍管理体制。目前城管队伍管理体制不顺,市、区都具有执法主体,区大队接受支队和区委区政府双重领导,区委区政府管人事、管经费。这种管理体制,必然造成执法监督工作协调难、落实难等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区大队受制于区委区政府,在处理一些信访案件、督办案件中,存在着能拖则拖、能推则推的现象。因此,理顺城管体制,显得尤为重要。二要完善内部监督机构。当前部分区大队没有设立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由政工科兼管。但由于政工科人员少,完成自身业务工作尚有困难,难以承担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急需成立监察科(室)。三要搞好内部监督力量的协调与整合。引入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立由纪委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以人为主、法规部门以事为主、执法部门以履行职责为主、信访部门以信访举报为主、督察大队(中队)以现场执法检查为主的监督职责和工作模式,切实解决监督职责不清、工作内容交叉、监督对象疏漏、综合效能不佳的问题。

(四)搞好执法保障,营造良好环境。当前困扰城管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因素很多,既有法律法规滞后、执法范围、职责、权限不清的问题,又有政治地位不高、人员编制不足、经费保障困难、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较差的问题;既有执法任务重、工作强度大、队员身心疲惫的问题,又有执法环境差、暴力抗法事件多、人身安全缺乏保障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搞好执法保障工作,尽快解决上述问题,为城管队员创造一个安心执法、放心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环境。

(五)提高科技含量,增强监督效果。城管执法点多面广、突击性、临时性任务多,监督管理难度大。因此,应借助高科技手段,加快建立城管执法网络系统,实行网上办案,使执法行为在城管内部全面公开,监督部门可在网上对基层执法办案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队伍公正、廉洁、高效执法。同时,在城管网站上,开通网上投诉信箱,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效率。

Ⅲ 执法类公务员(市场监管和城管执法)待遇如何啦

不是公务员。 1、“参公管理”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管理人员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城管执法局机关是为行政编制,下面的执法大队是为事业编制。 3、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队员是合同编制工,不属于公务员。

Ⅳ 行政执法城管人员的待遇如何

待遇不好说。工资有不同。辛苦也不辛苦。就是其他地方的城管干坏事得替他们买单。

Ⅳ 如何破解“城管执法难”

城管是维护城市秩序的重要力量,但其群体形象却很糟糕,绝大多数城管新闻都绕不开“暴力执法”这个关键词。究其因,城管们似乎从未把自己当作城市管理的“服务员”,而是一直甘愿做追求秩序美学的“管家”——为了市容市貌的整洁,他们孜孜不倦地与街边流动摊贩上演“猫鼠大战”。
惯于集体出动的城管执法者,往往表现得比较强势和蛮横。因此,即便有些冲突的责任不在城管,公众依然会习惯性地同情作为“弱势群体”的小贩。城管群体频频遭遇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尴尬,原因就在于片面地将整洁、光鲜当作了城市管理的最高追求。
良好的街头秩序、整洁的市容市貌,当然值得追求和维护。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东西。每一个街边小摊都关联着一个家庭的生计,都关系到一群市民的消费需求,城管将这些小摊掀翻或者没收,当然是最简单的处理方式,但未必是最佳处理方式。如果因为觉得小摊小贩影响了市容市貌,就粗暴地将他们打伤打残打死,更是价值次序错乱的表现。
转变城市管理理念,才能实现规范城市秩序与保障小贩权益的“兼容”。在香港,被称为“走鬼”的无牌小贩,也曾让香港政府十分头疼,但香港并没有一禁了事,而是通过颁发牌照的方式将小贩纳入了法制轨道。香港每年都要按街区交通情况及市民需要进行测算,确定固定摊位和流动摊位数目,小贩必须持牌经营,并接受食物环境卫生署下的小贩事务队的卫生监管。
前不久疯传网络的那篇讲述“洛阳大叔在美国摆摊”的文章,让我们见识了美国“城管”是如何与小贩和谐共存的。纽约街头也有不少流动摊贩,但他们要接受严格的卫生监管,否则将面临数千美元的重罚。然而,小摊贩的权利总能得到充分尊重,因此不会出现暴力执法事件。非但如此,当地的城市管理者还认为,街头小贩在纽约食品消费里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是构成纽约风景的一员。
城市化最重要的尺度是人,在追求城市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同时,时刻都应将人的权利置于首位。要破解城管执法的尴尬,出路在于将小摊贩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让他们在高楼林立的城市能有更多生存空间。做到这一点,不仅有助于满足城市人差异化的消费需求,还能为城市生活增添几分“人情味”。
(责任编辑:年巍)

Ⅵ 城管执法,政府道歉,到底打了谁的脸

城管执法,政府道歉,到底打了谁的脸
2016年3月12日,一段时长2分39秒的题为“城管打人”视频在微信圈内传播。视频中显示,多名城管队员在执法中与商户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城管对商户有推打行为。随后,另一段时长为43秒的视频传出,可以看到前段视频中拿手机拍照的女子辱骂城管队员。2016年3月13日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城管人员与商户执法冲突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称,城管与商户发生冲突后,新城区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要求调查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调查,依法公正处理。此外,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区政府责成城管局对商户进行了慰问,并表示歉意。
2016年3月17日下午,又一段“承德城管暴力执法,欺负卖水果退伍老兵”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大街上5名城管工作人员将一名推着水果摊的老人围住,抓住水果摊不让其离开。随后老人右侧的1名城管与老人发生剧烈肢体冲突,城管用右手两次向老人背部打去,并用右脚踢向老人。随后,一段更完整的现场视频在网上出现,该视频清楚地显示,在城管与这名自称“当过兵”的老人发生肢体冲突前,该老人曾多次持折叠凳、酒瓶、秤杆等物向城管队员击打,并破口大骂。3月18日深夜,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官方微博通报了双桥区城市管理局的一封公开致歉信:近两日,微信朋友圈、微博迅速传播“承德城管暴力执法”视频,曝光我局工作人员不文明执法行为。在此,对我局工作人员不文明执法行为,向社会和关注此事的各界朋友正式道歉。
呼市和承德市这两起事件的发生,凸现了现在国内城市管理矛盾的突出:这城管执法,政府道歉的怪象,到底打了谁的脸?有些人肯定会说,这当然打了城管的脸,因为城管人员素质低下,或者根本没有执法权,所以城管打人道歉也是必然的事;一些人也许会说,这也打了政府的脸,说明政府用人不贤,明知道城管打人还养着他们“镇压”老百姓,政府出面道歉也是想当然的。那么,这两种说法正确吗?让我们再来看看下面这则新闻报道。
2016年3月24日,香港《明报》报道称,日前曝光内地游客在泰国酒店食自助餐“争食”,用碟铲虾遭人诟病后,23日再有网友发布内地游客在越南抢水果的短片,不足7秒一大碟水果已被抢得一干二净。许多网友看到网传视频后说,“犹如看到一班饥民”、“让人以为大饥荒重现”,甚至质疑这是游客还是难民。还有媒体称,在美国市场调研机构曼达拉研究公司2013年的一份数据中,中国游客就是“最不讲卫生、不遵守公共秩序、在飞机上争夺行李架空位”的那群人。所以,此次发生在泰国自助餐厅的“抢虾”事件,对于公众来说已经不算“耸人听闻”,不过是再次刷新了中国游客“没素质”的下限而已,正如曝光视频中一位女士说说,“用得着这样吗,吃点东西。”
中国人有句老话: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句话意味深远,显示了国人胸怀天下、器宇不凡的气概。但事实上, “一屋不扫”却是中国人的一种通病。但这里所指的“一屋不扫”,并不是真的指家里搞搞小卫生什么的,因为中国人对“自家门前雪”的注重是不容置疑的。这“一屋不扫”指的是中国人对遵守一些日常规章制度、法律准则的自动性忽略。我们经常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听到几句耳熟能详的话,“我是老百姓,我怕啥?”“我又没做坏事,怕什么?”在很多国人眼里:第一,政府是人民政府,天生要维护老百姓;第二,只有杀人放火才是干坏事,另外的问题都是小节,只要不杀人放火,那么就永远站在真理一方。就是在这样一种心态下,于是在国外,在埃及神庙刻“到此一游”的中国人出现了;在卢浮宫外泡脚的中国人出现了;在国际航班上打架,泼空姐方便面的中国人,也出现了……在国内,拿地沟油当食用油卖的中国人出现了;拿死猪肉加工熟食的中国人出现了(插句冷笑话,对比下,把死猪抛黄埔江的中国人,应该还算是有中国人的“良心”了);拿三聚氰胺添加入鲜牛奶的中国人也出现了……而到了2016年,在浙江省平湖市,听说拿沥青做袢浆饭黍的中国人也出现了(再插句冷笑话,其实平湖人都知道,这拿桐油什么的加工袢浆饭黍的老早有人在做了,但大家都不当回事,反正吃了也不会立刻死人,对不?)!
有了这样一种氛围和认知观,我们就很容易理解前面两种认为城管执法政府道歉是打了城管和政府脸面的人的思维。因为商户和老人都是老百姓,他们又没干什么坏事,不就是占个道、摆个摊吗,凭自己双手挣钱吃饭,你们城管管什么管,闹出了事就是你们城管和政府的责任,道歉是必须滴!但这种思维真的好吗?毫无疑问,这种思维不好,而且非常有害,它骨子里其实还是中国式的人治思维在作祟。因为中国的城市管理体制在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后,在执法的主体资格上,在执行的法律法规方面,已经具备了真正的法律意义。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法治进步的必然要求。在法治社会下,所有的公民都必须有守法的自觉性,而不是凭借个人感观,对法律进行区分过滤,偏激地认为不要紧的就不用遵守,甚至对抗,而无视执法人员的再三告知。
据了解,在目前浙江省省正在开展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执法队员普遍感觉,虽然现在城管的执法对象越来越广,从个人延伸到了企业、公司……但执法难度最大、最容易引发冲突的还是涉及普通群众范围最广的市容管理类等法律条款,而企业、公司虽然比较强势,但行政处罚案反而比涉及个人的更容易得到执行。这里既有企业、公司负责人法律意识比较强的原因,但更有社会舆论习惯性倾向弱势群体而导致的普通群众对一些行政法规守法意识不强的原因。2014年,84岁的华裔老人黄春康(音译),在美国纽约曼哈顿百老汇大道步行穿越96街时,因为闯红灯被警察拦住,目击者称老人似乎听不懂英语继续前行,警察将其拦住开罚单,老人推搡警察发生冲突,被送上警车时脸上有血迹。受伤老人出院后,仍被开具了罚单,并面临包括“拘捕”、“妨碍公务”等四项指控。对于外界“过度执法”的争议,纽约市警察局表示他们正在进行内部审查,但至今消息无果。
黄春康老人的事情让人同情,当时也引起中国网民的群情激奋,国人的关注点大多集中于美国警察竟然会忍心对一位84岁外裔老人下手执法这个焦点上。因为这样的情形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如果有,这名警察必然会被开除公职,并象呼市的几名城管队员一样被拘留,而当地市政府也必然会出面公开道歉。但这事毕竟发生在美国,而且已经发生了,抛开这名警察的行为到底有否暴力执法的争议,黄春康老人闯红灯、不理会警察劝阻的事实存在,因此纽约警察的执法行为无错,而纽约市政府也根本没有责成警察局进行道歉。因为法治的标准,如果在执法者自身存在矛盾,势必引发公众对于执法心理预期的矛盾判断。这样一来,公众有时候会拿法律的标准比,有时候拿规避法律的范例来比较。当强势人群违法时,人们希望从重从快,但当一个弱者同样违法时,却希望得到最轻的处罚。这种一边讲合法,一边讲合情的双重标准,看上去是旁观者自我矛盾的一种表现,其实却是法治本身的缺失。而中国,现在就处在这样一个矛盾期,呼市和承德市这两起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城管执法,政府道歉,说到底,打的是我们每个国人的脸。这样的道歉越多,只能证明我们的国家法治还存在缺失。而中国执法环境遭受诟病,不是难在人口多,而是难在国人缺乏对执法条款、执法对象一视同仁的公平心。严于律己难,宽于待人易。但这样的宽于待人,真的好吗?一个“一屋不扫”、无视小节的民族,何时能真正跻身世界强国之林,受万邦敬仰?这,值得我们每个有理性、有思想的中国人深思。

Ⅶ 如何让城管“文明执法”

视频中,几名城管执法队员正在对一违章占用小区绿地的建筑进行拆除,但遭到了业主的强烈反对。执法过程中,业主连续三次将一名林姓执法队员推到在地,但该执法队员并没反击,并且情绪稳定,坚持拆迁工作。该执法队员的行为得到了网民的赞扬,并称其“淡定哥”。 过去发生的几起类似“城管打天安门死人”的事件,致使城管队伍“恶名昭着”。近几年也发生了多起小贩反抗城管将城管打伤甚至打死的事件,城管不仅成为一个“暴力”的职业,还是一个“高危”的职业。 城管执法工作面对的是社会基层矛盾,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而城管文明执法也关系着政府的良好形象和社会的稳定和谐。但目前,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不满意,城管的执法理念和科学发展观还有一定差距,城管执法方法还有待改进。而另一方面,群众对这个队伍的偏见也影响着执法的有效性。 要打造城管队伍新形象,笔者认为,应当由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提高城管队伍的素质。由于一些城管执法队员工作方法简单,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因此一方面建立健全奖惩机制。要鼓励、表彰如文章开头中文明执法的林姓执法队员,使这些队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对执法方法简单、粗暴的队员要给予批评或警告。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城管队员的教育,提高他们对“以人为本”的认识,鼓励使用“温情”执法,增强城管队伍的集体观念和形象观念。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狠抓队伍建设。要不断地探索和完善队伍建设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抓好队员的素质教育,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是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通过新闻媒体、张贴标语、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律认识,获得群众的理解,从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使群众能自觉、自愿地配合城管执法工作。 通过“淡定哥”我们也认识到,某些地方城管队伍的执法方法也在不断改善,不断向文明、科学靠近。我们应该鼓励和赞扬这样的执法方式,支持城管队伍执法的进步,为了城市的美观规范共同努力。

Ⅷ 找一篇关于如何做好一名城管执法人员的文章

转变执法理念 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这就表明,完善社会管理将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之一。毋庸置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属于社会管理的范畴,因此,城市管理部门在完善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中将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和任务。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深入,我们也在不断地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地探索、调整和改进城市管理的方法和手段。结合多年开展的城市长效管理活动,我们体会到,只有实现一个明确、两个转变,城管执法工作才能不断续写辉煌。一个明确——明确行政执法目的我们知道,任何法律的的制定和实施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行政处罚本身也同样不是目的,而是为了促进行政违法得以纠正、被侵害的社会关系得到恢复。确立新的执法目的,就是要彻底消除“执法即处罚”、“执法即管人”等错误的执法观念,在行政执法工作台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为民”观念。要端正执法思想,正确认识“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绝对不可以把行政执法与社会发展和广大民众的利益对立起来。以往特定的执法环境和狭隘的思想观念导致了工作方式的粗犷与单一,但随着城市建设的改造和管理态势的发展,过去的“冲冲杀杀”和“扫荡式”的大规模整治已不再适应构建和谐城管的形势要求。因此,在行政执法队伍中更新执法目的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目的是什么呢?它应该是努力提高全社会公民的综合素质, 在平时的生活、工作中依法、高效开展有益于社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活动,从而避免各类行政违法、违法、违章的情况出现,大家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和市容,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安居乐业和殷实富康的生活氛围,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确立新的行政执法目的,对转变执法观念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两个转变——转变行政执法观念、转变行政执法方式一是转变行政执法观念。传统体制下的城市管理工作,往往采取“以收代罚,以罚代管”等管理方式,既影响了了政府形象,也达不到管理效果。新的行政执法目的,决定了执法观念必须更新。作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城管行政执法,要明确我们行政执法队伍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什么。目前,在国际上无论是国土防卫还是打击恐怖势力,无论是重大疾病救治还是应对自然灾害的发生,都是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放在预防上。美国的导弹防御系统以及攻打伊拉克都基于此。古语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所以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来讲,我们行政执法的最高境界应该是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有效避免违章的发生。这是我们追求的第一目标。依法合理的处置各类已发生的违法、违章案件是我们的第二目标。做到第一目标就减少了第二目标;全面达到第一目标,我们就没有第二目标。这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因此,我们的工作理念必须要转变,要研究违章案件发生时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因素,不断调整工作方法,力争做到没有违章行为发生或把违章行为制止于萌芽阶段。逐步确立“民本位”的价值取向,把理念认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使传统经济条件下的管理者和监督者转变成为公共利益、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和服务者。二是转变行政执法方式。执法理念的转变最终体现在执法方式的转变。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职责、新的挑战,只有不断探索、深入研究,才能切实解决现实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1、强化队伍管理。构建和谐城管,队伍建设首当其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核心,以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实施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优良、作风顽强、业务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的综合执法队伍。2、加大宣传力度。我们要始终把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抓牢不放。在报刊上进行积极正面的宣传,加强与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多形式、多角度进行跟踪宣传,做到报纸上有文章、电视里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组织执法队员发放宣传材料、告知书,与经营户面对面交流,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沟通,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抓好宣传教育,形成有利于城市长效管理的宣传导向。采取多种形势、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让城管执法工作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市民的城管意识,形成理解支持城管执法队伍的辛勤劳动,自觉参与、配合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通过学校等各种教育载体,对在校学生进行城管意识教育。城管进校园,组织学生走上街头,开展义务宣传,并直接参与市容纠违,进而使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城管意识,影响并带动他人。3、完善预防措施。注重案例分析,针对不同形式的违章行为,制定、实施不同的预防措施。如根据街区内商家开始营业和结束营业的时间有早有晚这一实际情况,,可实行多班轮值的徒步巡查管理模式,确保管理不留空当。对难点、热点地段,可多安排队员进行定点、定时、定人管理。建筑工地是市容违章多发的源头,应建立《施工工地管理台帐》,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宣传有关法规,了解施工进度,同时根据不同的工程阶段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使辖区内的工地始终处于有效监控之中,力争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取得施工方、群众、管理方三方都满意的多赢局面。4、树立正确的执法方法。按照和谐执法的理念,我们的行政执法应从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以查处为主转化为以帮扶为主,对绝大部分的一般违法行为,应把查处作为手段,而把帮扶作为目的。这是我们执法工作能够赢得政府支持、群众理解、企业欢迎的关键也是体现和谐执法的根本。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以帮扶为主,寓执法与服务之中,作为建立和谐执法工作模式的基准。5、严格依法执法。应当看到,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这简单执法、草率执法的问题,尤其是不讲程序、粗暴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法行政和构建和谐社会是同一主题的不同层面。只有严格依法执法,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政府和群众的认可。比如,我们平阴县玫瑰广场周边,以前几乎户户占道经营,每到上下班高峰时,自行车都无法推行,周围群众反响十分强烈,各部门曾组织过数次大规模整治,效果却不明显。县综合执法局改变过去的执法模式,严格依法执法,疏堵结合,建立箱体式货柜免费向业户提供,同时对所有占道经营户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当场开具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按时限发出陈述申辩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最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得了较好效果。

Ⅸ 假如我是一个城管辅助执法人员怎么样协助执法人员执法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Ⅹ 谈谈城管如何文明执法

城管执法是国家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必须符合国家法制建设的总要求。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因此只有文明执法才符合法制建设的要求,也只有文明执法才能达到法制建设的目的。 文明执法的要求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执法为民,二是依法行政,三是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为民,要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基本实践的要求,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同时要坚决遵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依法运用手中的权力,坚持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城管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宗旨。依法行政,就是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律的程序和要求,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处罚方式、规范裁量额度。公平、公正、公开,城管执法是玻璃瓶式的执法,一切动作都暴露于市民的视线之内,执法是否文明让人一看便知。因此,城管执法就是要秉公执法,清廉执法,做到关系好坏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贫穷富有一个样,软弱强壮一个样。近年来城管的执法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很多指责,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少数城管执法人员对文明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没有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的要求是一个重要因素。在对文明执法的含义不清楚时,各级反复强调的严格执法,造成城管执法片面强调严格而不注重法定程序,只注重执法效果而不注重执法效益,只注重执法结果而不注重执法过程,只注重完成任务而不注重社会影响。(来源:上海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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