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禁海捕鱼期是什么时候2022
2022年禁渔期从5月一号开始持续至6月30日24时,部分地区会持续到7月31日。
禁渔期间,禁止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类型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内陆水域禁渔规定的,渔业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特别指出:
实施禁渔期制度是国家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的“禁渔期”宣传活动,全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重点打击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要强化执法保障,增强安全意识,突出重点部位布控查控,抓现行、打团伙、除源头。要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打击犯罪,对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禁捕工作“禁得住、稳得住”。
⑵ 越南有没有禁鱼期,有谁知道,能说下吗
没有
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规定禁渔期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鱼类资源保护制度,我国的渔业法规也明确规定了这项制度。按照我国《渔业法》和其他法规的规定,禁渔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⑶ 什么是禁渔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禁渔制度:
禁渔制度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活动期间的规章制度。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按照我国《渔业法》和其他法规的规定,禁渔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二、禁渔制度的内容:
禁渔期的具体划定根据目的不同而不同,同时因区域不同,规定的禁渔制度略不相同,比如,长江流域调整禁渔期制度如下:
1、扩大了禁渔范围,覆盖了长江主要干支流和重要湖泊。禁渔区具体为: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东经122°)的长江干流江段;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通江河流在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境内的干流江段;大渡河在青海省和四川省境内的干流河段;鄱阳湖、洞庭湖;淮河干流河段。
2、禁渔时间进行了合理的调整和延长,统一了长江上中下游的禁渔时间,并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使禁渔期能涵盖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具体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3、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同时规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长江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业部制定的专项捕捞管理规定批准。
4、通告要求沿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水域内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管理,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凡违反者,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
三、禁渔期划分标准:
禁渔期的具体划定根据目的不同而不同。亲体是捕捞资源的基础,过少必然对后备资源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般规定亲体进入产卵期后为禁捕期。稚、幼鱼是捕捞资源的补充来源,成熟后构成补充群体,是捕捞丰歉的决定因素,因此多将幼鱼在某水域分布的时间定为该水域的禁渔期。国际上在公有水域或相邻水域对某些捕捞对象,如鲸类、堪察加蟹等,在多边或双边国际条约上定有多种不同形式的禁渔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79年 2月颁布的《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中有禁渔期的规定,农牧渔业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各海区分局和各省(市、自治区)还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如规定5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为青鱼(鲱)禁渔期,6月20日至8月20日为毛蚶禁渔期,7月10日至9月10日为黄海沿岸建网、坛网、闯网、袖网定置渔具禁渔期,4月15日至5月31日为淡水湖区与水库禁渔期,海南岛临高县临高角至东方县八所港20米水深以内海域禁渔期为3月1日至 6月30日等,禁渔期的规定对渔业资源的保护起了良好作用。
⑷ 有谁清楚全国各地的禁渔令(禁渔期),要尽量详细点的!!!
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