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949年底,越南实行哪种兵役制,进一步扩充军事力量
1945年越南独立同年9月被法国入侵,一直持续到1950年南北分治。这一时期,越南是“全民皆兵”。
Ⅱ 越南军事的兵役制度
越南《义务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龄18~27岁。服役年限,士官和士兵2年,士官指挥员、军队培训的专业技术士官和士兵、海军舰艇士官和士兵均为3年,需要时可延长半年。军官服役年限,尉官38岁、少校43岁、中校48岁、上校52岁、大校55岁、少将60岁,中将以上军官不规定服役年限 。
Ⅲ 越南现在的现役军人一共是多少人 包括海陆空
据越南2009年公布的防务白皮书,越南约有45万现役军人和500万储备军人。
Ⅳ 越南有多少部队
国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主要统计
面积32.9566万平方千米。人口8201.4万人(其中13~17岁男447.9万人,欠432.7万人;18~22岁男406万人,女392.7万人;23~32岁男702.8万人,女685.7万人)。国内生产总值300亿美元(1999年)。国防费10亿美元(2000年)。粗钢250万吨(2000年)。原油1600万吨(2000年)。原煤田7万吨(1999年)。天然气6.97亿立方米(1995年)。发电量240亿度(2000年)。粮食3570万吨(2000年)。民航能力,固定航班机场12处,民用航空飞机102架,客运量约2.09亿人千米,货运量1900万吨千米(1999年)。水运能力,商船(载重100吨以上)230艘,总载重量872.8万吨(1999年)。
国防政策
越南奉行“全民国防”政策:
(一)巩固和加强以人民武装力量为骨干的全民国防和安全事业,将国防与安全相结合,不断完善军事法规体系,把党关于建设全民国防、人民安宁的主张和政策体制化;加强党对军队、公安和国防安全事业的领导,加强国家对国防和安全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全民和政治系统的综合力量,逐步增加国防和安全潜力,建立稳固的全民国防基础。
(二)坚持国防与经济紧密结合,强调巩固国防和发展经济是越南的两大战略任务,在目前和平状态下,要优先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国力。同时要在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逐步加大对国防建设的投资比重,建设和巩固必要的国防工业基础设施,并利用民用经济设施为国防建设服务;明确国防工业的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国防工业的战略布局,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发展中心;根据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进程,逐步提高军队的现代化水平,提高武装力量战斗力的综合质量。
(三)坚持争取外援与积极发展本国国防工业相结合,不断提高部队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强调在从国外购进大量先进装备的同时,积极发展本国的国防工业,自行研制各种武撒备。
(四)坚持国防与外交相结合。强调奉行"多交友、少树敌"的和平、务实外交路线,主张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争端,坚持与世界上所有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为经济和国防建设创造安全的外部环境。
(五)坚持建设由常备军、预备役部队、民兵自卫队和公安力量组成的武装力量。重点建设一支革命化、精锐化、正规化、逐步现代化的人民军队和人民公安;同时建设强大的预备役部队,以便在发生战事时能及时为常备军补充兵员。
(六)强化军队的对外对内双重职能。对外,抵御侵略,捍卫国家独立、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对内,防暴乱、反颠覆,保卫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政局稳定;挫败各种旨在损害国家建设发展事业的阴谋破坏活动,有效地制止和严惩各类犯罪,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与安全。
军事战略
2000年,越南继续根据其面临的安全角势和未来高技术战争的特点研究调整军事战略问题。但仍实行“积极防御”军事战略,其主要内容是:以美国全球范围的潜在敌人,以“对越构成威胁的周边大国”为地区主要作战对象;以保卫领土(海)主权完整和社会主义制度为基本战略目标;以积极应付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坚决抵制“和平演变”为军事战略方针;以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三种武装力量相结合,建立“区域防御”体系为战略手段。
国防体制
越南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统帅各人民武装力量,并兼任国防与安宁会议主席。但实际上越共中央军事党委是最高军事决策机构,越共中央总书记兼任军委书记,通过国防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国会设有国防与安宁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国防安全政策的执行;国家机关设有国防与安宁会议协助国家主席统帅武装力量。国防部既是越共中央军事党委的办事机构,又是越军的最高军事行政机关,下辖总参谋部、总政治局、总后勤局、总技术局、国防工业总局和情报总局。六大总部(局)分别负责全军的军事指挥、政治思想教育、后勤供应、技术保障、军工及生产经营、情报搜集与服务。国防部机关设有办公厅政策局、物资局、财政局、外事局、刑事调查局、科技与环境管理局、经济局、计划投资局、车辆局、武器弹药局、计量局、科学工艺环境通讯中心、监察委员会等,直属单位有军事战略院、军事历史研究院等。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地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组成。正规军又称主力部队,分陆军、海军、防空-空军三个军种。
领导人物
越共中央总书记兼中央军事党委书记黎可漂上将(2001年4月上任),国防部长范文茶上将(1997年7月29日上任),总参谋长黎文勇中将(1998年9月10日上任),总政治局主任范青银上将(1998年1月3日上任),总后勤局主任阮文沱少将(1998年1月3日上任),总技术局主任阮花盛少将(1998年1月3日上任),国防工业总局主任陈德越少将,情报总局主任武政中将,海军司令杜春公少将(2000年2月上任),防空-空军司令阮德察中将(1999年7月14日上任)。
武装力量
兵力 现役部队48.4万人。
陆军
41.2万人。划分为8个军区、2个特区,编有14个军部、纪个步兵师、3个机械化步兵师、10个装甲旅、15个独立步兵团、若干个特种作战部队(含空降旅和爆破工兵团)、约10个野战炮兵旅、8个工程兵师、10-16个经济建设师、20个独立工程兵旅。
主战坦克:共1315辆,其中:T-34型45辆、T-54/-55型850辆、T-62型70辆、PT-59型350辆。
轻型坦克:PT-76型300辆,PT-62/-63型320辆。
侦察车:BRDM-1/-2型100辆。
步兵战车:BMP-1/-2型300辆。
装甲输送车:BTR-40/-50/-60/-152型1100辆,YW-531型80辆,M-113型若干辆。
牵引火炮:76毫米、85毫米、100毫米、105毫米、122毫米、130毫米、152毫米、155毫米共2300门。
自行火炮:152毫米30门,120毫米、122毫米、175毫米若干门。
火箭炮:107毫米360门,122毫米350门,140毫米若干门。
迫击炮:82毫米、120毫米和160毫米若干门。
反坦克导弹:AT-3“耐火箱”式若干具。
无坐力炮:75毫米、82毫米、87毫米若干门。
高炮:14.5毫米、23毫米、30毫米、37毫米、57毫米、85毫米、100毫米共12000门。
地空导弹:SA-7/-16型若干部。
海军
4.2万人(含海军陆战队2.7万人),划分为4个沿海区。
潜艇:朝鲜制小型潜艇2艘。
护卫舰:共7艘,即原苏制“别佳”级3艘,原苏制“别佳”2型级2艘,“巴奈加特”(美制“卡特尔”)1艘,124A型1艘。
巡逻艇和导弹、鱼雷快艇:共41艘,其中原苏制“黄蜂”Ⅱ级导弹快艇8艘,原苏制“蝗虫”级导弹快艇4艘,原苏制“图利亚”级水翼鱼雷快艇5艘,“大胡蜂”级鱼雷快艇5艘,原苏制SO-1级巡逻艇4艘,美制PGM-59/-71级3艘,小于100吨的近海巡逻艇10艘,原苏制“图利亚”级沿海扫雷舰3艘,“连云”级扫雷舰2艘,“瓦尼亚”级扫雷艇1艘,“叶夫根尼亚”级近海猎雷艇2艘,小扫雷艇5艘。
登陆舰:共6艘,即美制LST-510/-511坦克登陆舰3艘,原苏制“北方”级中型登陆舰3艘。
小型登陆艇:共30艘,包括机械化登陆艇12艘、通用登陆艇18艘。
防空-空军
3万人,编成3个航空师,2个攻击机团,6个歼击机团,3个运输机团,3个教练机团,4个高炮旅,6个雷达旅;有雷达阵地100处,地对空导弹发射阵地66处,作战飞机共189架,武装直升机26架。
攻击战斗机:共65架,即苏-22型53架、苏-27型12架。
战斗机:米格-21比斯124架。
武装直升机:米-24型26架。
海上侦察机:贝-12型4架。
反潜直升机:共15架,即卡-25型3架、卡-28型10架、卡-32型2架。
航测机:安-30型2架。
运输机:共28架,包括安-2型12架,安-26型12架,雅克-40型4架。直升机:米-6型4架,米-8、米-17型共30架。
教练机:L-39型18架,米格-21U型若干架,雅克-18型10架,BT-6型10架。
空对空导弹:AA-2、AA-8、AA-10型若干枚。
空对地导弹:AS-9型若干枚。
地对空导弹:SA-2/-3/-6/-7/-16型地对空导弹若干枚。
高炮:37毫米、57毫米、85毫米、100毫米、130毫米高炮若干门。
对空警戒雷达:约1000部。
地方部队
编有省、市、县军事指挥部;每个省、市军指下辖若干个独立团,每个县军指下辖若干个独立营。省军指、中央直辖市军指由所在军区指挥,省辖市、县军指由省军指指挥。
预备役部队
越南《军事义务条例》规定,男18~45岁、女18~40岁的退伍军人和依照法律应服兵役而未入伍的公民,都要编入预备役部队。预备役军官一般由军队转业军官、士官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受过专门培训的地方人员担任。预备役军人根据其服役经历和受训程度分为两类。凡服满现役1年以上或打过仗的士官和士兵,以及预备役期间参加集训累计达1年者,均为第一类预备役,其余为第二类。两类预备役军人又根据年龄分为两等:A等为35岁以内,B等为36岁~45岁。预备役士官和士兵在服满预备役年限后或身体不宜继续服预备役,可由省辖市、镇、县军事指挥长决定解除预备役。到2000年底,越全国预备役人员约400万人。
民兵自卫队
一般编成排、连、营(战时可扩充到团、师),沿海、岛屿编制为海团、海队、分队;由步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和侦察兵等诸兵种组成。到2000年底,越民兵自卫队约170万人。民兵自卫队平时不脱产,定期参加军事训练,受当地驻军统一指挥;战时担负警戒、侦察、巡逻、运输、救护、防空、消防和组织疏散等项任务,也可配合军队行动,增强军队的作战力量,开展敌后游击战。
部署
越陆军采取区域部署和机动部署相结合方式,全国由北向南划分为8个区域,每个区域部署1个军区;担负战略机动作战任务的野战部队部署是北部、南部地区各占一半;总兵力的50%部署在北部地区,40%部署在西南部地区,10%部署在中部地区。海军由北向南沿海岸线划分为4个区域,每个区域部署1个沿海区;主要作战舰艇部署在岘港、金兰湾和胡志明市等中南沿海地区。防空-空军将全国划分为北、中、南3个防空作战区,重点保卫主要城市和地域;总兵力的45%部署在北部作战区,32%部署在南部作战区,27%部署在中部作战区。越拥有海军基地11处(万华、锦普、鸿基、河修、海防、岘港、芽庄、头顿、金兰湾、胡志明市和归仁);空军基地15处(内排、安沛、克夫、和乐、建安、寿春、岘港、富吉、藩朗、边和、新山一、波莱古、绥和、金兰湾、朱莱)。
兵役制度
越南《义务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龄18~27岁。服役年限,士官和士兵2年,士官指挥员、军队培训的专业技术士官和士兵、海军舰艇士官和士兵均为3年,需要时可延长半年。军官服役年限,尉官38岁、少校43岁、中校48岁、上校52岁、大校55岁、少将60岁,中将以上军官不规定服役年限。
军衔
军官军衔分为3等12级: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官晋衔年限:少尉升中尉2年,中尉升上尉3年,上尉升大尉3年,大尉升少校4年,少校升中校4年,中校升上校4年,上校升大校4年,将官晋升不规定时限。士官分3级:上士、中士、下士。士兵分2级:上等兵、列兵。士兵晋升年限:列兵升上等兵9个月,上等兵升下土1年,下土升中士1年半,中士升上士1年半。
军工生产
2000年,越军自行建造了6艘运输船、油船、拖船和武装渔船,并在俄罗斯军事专家的指导帮助下,对部分作战飞机和舰艇进行了技术改造,以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作战效能。为加速实现武器装备国产化的进程,越军12月下旬决定大力加强国防工业建设,计划在加年内使自产武器装备基本满足陆军的全部需求和海军、防空-空军的部分需求。
军队节日
建军节12月22日(1944年)
海军节5月7日(1955年)
防空-空军节7月14日(1999年)
Ⅳ 世界上哪几个国家实施强制服兵役制度
强制兵役:即征兵制,是一种国家征募军人的制度,亦称为义务役、服兵役等,意指全体国民,如符合一定条件(通常是年满法定年龄,且身体健康、无残疾的男性),均须强制性加入军队服役一段时期(通常由半年至三年不等,视乎国家及军种而定)。
实行强制兵役制国家:
新加坡、韩国、朝鲜、柬埔寨、中国台湾(志愿役与义务役并用制)、越南、泰国(以抽签方式施行)、伊朗 、土耳其、希腊、丹麦、瑞士、奥地利、挪威、芬兰、俄罗斯 、巴西、墨西哥、埃及、阿尔及利亚、利比亚、突尼斯、以色列(男女均实施征兵制(全民皆兵))、古巴(男女均实施征兵制(全民皆兵)。
法律上实施征兵制,实际上实施募兵制的国家:中国、美国(原则上保留征兵制,但自1970年后至今无实施)。
附:下图所示
红色:征兵制、蓝色:募兵制、黄色:现为征兵制,计划短期内改为募兵制、绿色;无军队
Ⅵ 介绍一下越南陆军情况
越南陆军军力盘点
现役部队 约48.4万人。
陆军 约41.2万人。划分为8个军区、2个特区,编有14个军部、58个步兵师、4个机械化步兵师、10个装甲旅、15个独立步兵团、若干个特种作战部队(含空降旅和爆破工兵团)、约10个野战炮兵旅、8个工程兵师、10~16个经济建设师、20个独立工程兵旅。
主战坦克:共1315辆,其中T—34型45辆、T—54/—55型850辆、T—62型70辆、PT—59型350辆。
轻型坦克:PT—76型300辆。
装甲输送车:BTR—40/—50/—60/—152型1100辆,YW—531、M—113型若干辆。
牵引火炮:76毫米、85毫米、100毫米、120毫米、122毫米、175毫米若干门。
火箭炮:107毫米360门、122毫米350门、140毫米若干门。
迫击炮:82毫米、120毫米和160毫米若干门。
反坦克导弹:AT—3“耐火箱”式若干具。
无后坐力炮:75毫米、82毫米、87毫米若干门。
高射炮 (高射机枪):14.5毫米、23毫米、30毫米、37毫米、57毫米、85毫米、100毫米共1.2万门(挺)。
地空导弹;SA—7/—16型若干部。
预备役部队 越南《军事义务条例》规定,男18~45岁、女18~40岁的退伍军人和依照法律应服兵役而未入伍的公民,都要编入预备役部队。预备役兵官一般由军队转业军官、士官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受过专门培训的地方人员担任。预备役军人根据其服役经历和受训程度分为两类。凡服满现役1年以上或打过仗的士官和士兵,以及预备役期间参加集训累计达1年者,均为第1类预备役,期余为第2类。两类预备役军人又根据年龄分为两等:A等为35岁以下,B等为36~34岁。预备役士官和士兵在服满预备役年限后或生宜继续服预备役,可由省辖市、镇、县军事指挥长决定解除预备役。迄1998年底,越预备役部队约30万人。
民兵自卫队 一般编成连、排、最大编成营,由步兵、工兵、防化兵、通信兵和侦察兵等诸兵种组成。迄1998年底,越民兵自卫队约160万人。民兵自卫队平时不脱产,定期参加军事训练,受当地驻军统一指挥;战时担负警戒、侦察、巡逻、运输、救护、防空、消防和组织疏散等项任务,也可配合军队行动,增强军队的作战力量,开展敌后游击战。
部署 1998年,越南部署继续保持“南北兼顾“、“陆海并重”,重点防御北部、西南部和中南沿海地区的态势。陆军采取区域部署和机动部署相结合方式,全国由北向南划分为8个区域,每个区域部署1个军区;担负战略机动作战部队的野战部队部署是北部、南部地区各占一半;总兵力的50%部署在北部地区、40%部署在西南部地区、10%部署在中部地区。海军由北向南沿海岸线划分为4个区域,每个区域部署1个沿海区;主要作战舰艇部署在岘港、金兰湾和胡志明市等中南沿海地区。空军按照重点布防和机动布防相结合的原则,将全国从北到南划分为3个作战区,每个作战区部署相应部队;总兵力的2/3部署在中南沿海地区,1/3部署在北部地区、防空军将全国划分为北、中、南3个防空作战区,重点保卫主要城市、和地域;总兵力的50%部署在北部作战区、30%部署在南部作战区、20%部署在中部作战区。越拥有海军基地11处(万华、锦普、鸿基、河修、海防、岘港、芽庄、头顿、金兰湾、胡志明市和归仁等);空军基地15处(内排、安沛、克夫、和乐、建安、寿春、岘港、富吉、藩朗、边和、新山一、波菜古、绥和、金兰湾、朱菜等)。
Ⅶ 越南有多少军队,现在
国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主要统计
面积32.9566万平方千米。人口8201.4万人(其中13~17岁男447.9万人,欠432.7万人;18~22岁男406万人,女392.7万人;23~32岁男702.8万人,女685.7万人)。国内生产总值300亿美元(1999年)。国防费10亿美元(2000年)。粗钢250万吨(2000年)。原油1600万吨(2000年)。原煤田7万吨(1999年)。天然气6.97亿立方米(1995年)。发电量240亿度(2000年)。粮食3570万吨(2000年)。民航能力,固定航班机场12处,民用航空飞机102架,客运量约2.09亿人千米,货运量1900万吨千米(1999年)。水运能力,商船(载重100吨以上)230艘,总载重量872.8万吨(1999年)。
国防政策
越南奉行“全民国防”政策:
(一)巩固和加强以人民武装力量为骨干的全民国防和安全事业,将国防与安全相结合,不断完善军事法规体系,把党关于建设全民国防、人民安宁的主张和政策体制化;加强党对军队、公安和国防安全事业的领导,加强国家对国防和安全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全民和政治系统的综合力量,逐步增加国防和安全潜力,建立稳固的全民国防基础。
(二)坚持国防与经济紧密结合,强调巩固国防和发展经济是越南的两大战略任务,在目前和平状态下,要优先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国力。同时要在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逐步加大对国防建设的投资比重,建设和巩固必要的国防工业基础设施,并利用民用经济设施为国防建设服务;明确国防工业的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国防工业的战略布局,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发展中心;根据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进程,逐步提高军队的现代化水平,提高武装力量战斗力的综合质量。
(三)坚持争取外援与积极发展本国国防工业相结合,不断提高部队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强调在从国外购进大量先进装备的同时,积极发展本国的国防工业,自行研制各种武撒备。
(四)坚持国防与外交相结合。强调奉行"多交友、少树敌"的和平、务实外交路线,主张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争端,坚持与世界上所有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为经济和国防建设创造安全的外部环境。
(五)坚持建设由常备军、预备役部队、民兵自卫队和公安力量组成的武装力量。重点建设一支革命化、精锐化、正规化、逐步现代化的人民军队和人民公安;同时建设强大的预备役部队,以便在发生战事时能及时为常备军补充兵员。
(六)强化军队的对外对内双重职能。对外,抵御侵略,捍卫国家独立、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对内,防暴乱、反颠覆,保卫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政局稳定;挫败各种旨在损害国家建设发展事业的阴谋破坏活动,有效地制止和严惩各类犯罪,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与安全。
军事战略
2000年,越南继续根据其面临的安全角势和未来高技术战争的特点研究调整军事战略问题。但仍实行“积极防御”军事战略,其主要内容是:以美国全球范围的潜在敌人,以“对越构成威胁的周边大国”为地区主要作战对象;以保卫领土(海)主权完整和社会主义制度为基本战略目标;以积极应付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坚决抵制“和平演变”为军事战略方针;以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三种武装力量相结合,建立“区域防御”体系为战略手段。
国防体制
越南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统帅各人民武装力量,并兼任国防与安宁会议主席。但实际上越共中央军事党委是最高军事决策机构,越共中央总书记兼任军委书记,通过国防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国会设有国防与安宁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国防安全政策的执行;国家机关设有国防与安宁会议协助国家主席统帅武装力量。国防部既是越共中央军事党委的办事机构,又是越军的最高军事行政机关,下辖总参谋部、总政治局、总后勤局、总技术局、国防工业总局和情报总局。六大总部(局)分别负责全军的军事指挥、政治思想教育、后勤供应、技术保障、军工及生产经营、情报搜集与服务。国防部机关设有办公厅政策局、物资局、财政局、外事局、刑事调查局、科技与环境管理局、经济局、计划投资局、车辆局、武器弹药局、计量局、科学工艺环境通讯中心、监察委员会等,直属单位有军事战略院、军事历史研究院等。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地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组成。正规军又称主力部队,分陆军、海军、防空-空军三个军种。
领导人物
越共中央总书记兼中央军事党委书记黎可漂上将(2001年4月上任),国防部长范文茶上将(1997年7月29日上任),总参谋长黎文勇中将(1998年9月10日上任),总政治局主任范青银上将(1998年1月3日上任),总后勤局主任阮文沱少将(1998年1月3日上任),总技术局主任阮花盛少将(1998年1月3日上任),国防工业总局主任陈德越少将,情报总局主任武政中将,海军司令杜春公少将(2000年2月上任),防空-空军司令阮德察中将(1999年7月14日上任)。
武装力量
兵力 现役部队48.4万人。
陆军
41.2万人。划分为8个军区、2个特区,编有14个军部、纪个步兵师、3个机械化步兵师、10个装甲旅、15个独立步兵团、若干个特种作战部队(含空降旅和爆破工兵团)、约10个野战炮兵旅、8个工程兵师、10-16个经济建设师、20个独立工程兵旅。
主战坦克:共1315辆,其中:T-34型45辆、T-54/-55型850辆、T-62型70辆、PT-59型350辆。
轻型坦克:PT-76型300辆,PT-62/-63型320辆。
侦察车:BRDM-1/-2型100辆。
步兵战车:BMP-1/-2型300辆。
装甲输送车:BTR-40/-50/-60/-152型1100辆,YW-531型80辆,M-113型若干辆。
牵引火炮:76毫米、85毫米、100毫米、105毫米、122毫米、130毫米、152毫米、155毫米共2300门。
自行火炮:152毫米30门,120毫米、122毫米、175毫米若干门。
火箭炮:107毫米360门,122毫米350门,140毫米若干门。
迫击炮:82毫米、120毫米和160毫米若干门。
反坦克导弹:AT-3“耐火箱”式若干具。
无坐力炮:75毫米、82毫米、87毫米若干门。
高炮:14.5毫米、23毫米、30毫米、37毫米、57毫米、85毫米、100毫米共12000门。
地空导弹:SA-7/-16型若干部。
海军
4.2万人(含海军陆战队2.7万人),划分为4个沿海区。
潜艇:朝鲜制小型潜艇2艘。
护卫舰:共7艘,即原苏制“别佳”级3艘,原苏制“别佳”2型级2艘,“巴奈加特”(美制“卡特尔”)1艘,124A型1艘。
巡逻艇和导弹、鱼雷快艇:共41艘,其中原苏制“黄蜂”Ⅱ级导弹快艇8艘,原苏制“蝗虫”级导弹快艇4艘,原苏制“图利亚”级水翼鱼雷快艇5艘,“大胡蜂”级鱼雷快艇5艘,原苏制SO-1级巡逻艇4艘,美制PGM-59/-71级3艘,小于100吨的近海巡逻艇10艘,原苏制“图利亚”级沿海扫雷舰3艘,“连云”级扫雷舰2艘,“瓦尼亚”级扫雷艇1艘,“叶夫根尼亚”级近海猎雷艇2艘,小扫雷艇5艘。
登陆舰:共6艘,即美制LST-510/-511坦克登陆舰3艘,原苏制“北方”级中型登陆舰3艘。
小型登陆艇:共30艘,包括机械化登陆艇12艘、通用登陆艇18艘。
防空-空军
3万人,编成3个航空师,2个攻击机团,6个歼击机团,3个运输机团,3个教练机团,4个高炮旅,6个雷达旅;有雷达阵地100处,地对空导弹发射阵地66处,作战飞机共189架,武装直升机26架。
攻击战斗机:共65架,即苏-22型53架、苏-27型12架。
战斗机:米格-21比斯124架。
武装直升机:米-24型26架。
海上侦察机:贝-12型4架。
反潜直升机:共15架,即卡-25型3架、卡-28型10架、卡-32型2架。
航测机:安-30型2架。
运输机:共28架,包括安-2型12架,安-26型12架,雅克-40型4架。直升机:米-6型4架,米-8、米-17型共30架。
教练机:L-39型18架,米格-21U型若干架,雅克-18型10架,BT-6型10架。
空对空导弹:AA-2、AA-8、AA-10型若干枚。
空对地导弹:AS-9型若干枚。
地对空导弹:SA-2/-3/-6/-7/-16型地对空导弹若干枚。
高炮:37毫米、57毫米、85毫米、100毫米、130毫米高炮若干门。
对空警戒雷达:约1000部。
地方部队
编有省、市、县军事指挥部;每个省、市军指下辖若干个独立团,每个县军指下辖若干个独立营。省军指、中央直辖市军指由所在军区指挥,省辖市、县军指由省军指指挥。
预备役部队
越南《军事义务条例》规定,男18~45岁、女18~40岁的退伍军人和依照法律应服兵役而未入伍的公民,都要编入预备役部队。预备役军官一般由军队转业军官、士官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受过专门培训的地方人员担任。预备役军人根据其服役经历和受训程度分为两类。凡服满现役1年以上或打过仗的士官和士兵,以及预备役期间参加集训累计达1年者,均为第一类预备役,其余为第二类。两类预备役军人又根据年龄分为两等:A等为35岁以内,B等为36岁~45岁。预备役士官和士兵在服满预备役年限后或身体不宜继续服预备役,可由省辖市、镇、县军事指挥长决定解除预备役。到2000年底,越全国预备役人员约400万人。
民兵自卫队
一般编成排、连、营(战时可扩充到团、师),沿海、岛屿编制为海团、海队、分队;由步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和侦察兵等诸兵种组成。到2000年底,越民兵自卫队约170万人。民兵自卫队平时不脱产,定期参加军事训练,受当地驻军统一指挥;战时担负警戒、侦察、巡逻、运输、救护、防空、消防和组织疏散等项任务,也可配合军队行动,增强军队的作战力量,开展敌后游击战。
部署
越陆军采取区域部署和机动部署相结合方式,全国由北向南划分为8个区域,每个区域部署1个军区;担负战略机动作战任务的野战部队部署是北部、南部地区各占一半;总兵力的50%部署在北部地区,40%部署在西南部地区,10%部署在中部地区。海军由北向南沿海岸线划分为4个区域,每个区域部署1个沿海区;主要作战舰艇部署在岘港、金兰湾和胡志明市等中南沿海地区。防空-空军将全国划分为北、中、南3个防空作战区,重点保卫主要城市和地域;总兵力的45%部署在北部作战区,32%部署在南部作战区,27%部署在中部作战区。越拥有海军基地11处(万华、锦普、鸿基、河修、海防、岘港、芽庄、头顿、金兰湾、胡志明市和归仁);空军基地15处(内排、安沛、克夫、和乐、建安、寿春、岘港、富吉、藩朗、边和、新山一、波莱古、绥和、金兰湾、朱莱)。
兵役制度
越南《义务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龄18~27岁。服役年限,士官和士兵2年,士官指挥员、军队培训的专业技术士官和士兵、海军舰艇士官和士兵均为3年,需要时可延长半年。军官服役年限,尉官38岁、少校43岁、中校48岁、上校52岁、大校55岁、少将60岁,中将以上军官不规定服役年限。
军衔
军官军衔分为3等12级: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官晋衔年限:少尉升中尉2年,中尉升上尉3年,上尉升大尉3年,大尉升少校4年,少校升中校4年,中校升上校4年,上校升大校4年,将官晋升不规定时限。士官分3级:上士、中士、下士。士兵分2级:上等兵、列兵。士兵晋升年限:列兵升上等兵9个月,上等兵升下土1年,下土升中士1年半,中士升上士1年半。
军工生产
2000年,越军自行建造了6艘运输船、油船、拖船和武装渔船,并在俄罗斯军事专家的指导帮助下,对部分作战飞机和舰艇进行了技术改造,以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作战效能。为加速实现武器装备国产化的进程,越军12月下旬决定大力加强国防工业建设,计划在加年内使自产武器装备基本满足陆军的全部需求和海军、防空-空军的部分需求。
军队节日
建军节12月22日(1944年)
海军节5月7日(1955年)
防空-空军节7月14日(1999年)
Ⅷ 在哪些国家必须服兵役
实行强制兵役制国家及地区:
新加坡、韩国、朝鲜、柬埔寨、越南、泰国(以抽签方式施行)、伊朗 、土耳其、希腊、丹麦、瑞士、奥地利、挪威、芬兰、俄罗斯 、巴西、墨西哥、埃及等。
阿尔及利亚、利比亚、突尼斯、以色列(男女均实施征兵制)、古巴(男女均实施征兵制)等。
法律上实施征兵制,实际上实施募兵制的国家:中国、美国(原则上保留征兵制,但自1970年后至今无实施)。
(8)越南多少兵役扩展阅读:
世界上许多国家也曾采用过多种不同的兵役制度。
16世纪,法、德、意、西班牙等国盛行募兵制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国家都根据其国情和战略要求不断改革和完善兵役制度。世界大多数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也有实行募兵制,或实行征兵和募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继续实行志愿兵役制。1955年7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
1984年5月31日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Ⅸ 越南国防的详情
国防政策1997年,越南继续奉行越共“八大”制定的国防政策:发挥全体人民和整个政治体系的综合力量,建立稳固的全民国防体系,提高武装力量的质量,牢固捍卫国家的独立、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保卫人民、保卫党、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制止和粉碎一切破坏政治社会稳定、侵犯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损害国家建设发展事业的阴谋活动,有效地打击和惩治各种犯罪,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和安全。为此,要把建设和保卫祖国、国防任务与治安任务、国防安全活动与对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巩固国防、保卫国家安全作为全党、全国、全军和全民的经常性重要任务,逐步增强国家的国防潜力,建立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逐步现代化的军队和公安力量,形成牢固的全民国防与全民安全相结合的阵势;贯彻积极主动进攻、随时准备击败一切破坏活动的指导思想;完善保卫祖国的法律体系,使党关于建立全民国防和全民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制化;加强国家对国防安全的管理,加强党对军队、公安和国防安全事业的领导。
军事战略1997年,越南仍实行“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对安全环境的估计:越军认为,越国家安全主要面临3个方面的威胁:一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利用“民主”、“人权”干涉越南内政,对越进行“和平演变”,企图把越引向资本主义道路;二是国外敌对势力与国内反政府组织相互勾结,伺机制造暴乱和破坏活动,企图颠覆越南共产党政权;三是越与周边国家存在领土争端,有引发局部武装冲突甚至局部战争的危险。(二)军事战略目标:确保北部和西南边境稳定和安全,维护在南沙的既得利益,保持国内政局和社会稳定,为国家集中力量发展经济和提高地区大国地位创造有利条件。(三)军事战略方针:收缩陆地战线;扩大海上控制范围,巩固已占南沙岛礁;建立“区域防御”体系;坚决抵制“和平演变”,严防发生暴乱和颠覆活动。(四)战争准备:立足于依靠本国经济和军事实力,随时应付可能在南沙海域发生的中低强度战争和在越北部、西南边境局部地区发生的小规模武装冲突。(五)战略部署:南北兼顾,陆海并重,重点防御北部、西南部和中南沿海方向。(六)建军方针:削减数量、提高质量,建立—支“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和逐步现代化”的军队,同时加强后备力量建设。
国防体制越南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统帅各人民武装力量,并兼任国防与安宁会议主席。但实际上越共中央军事党委是最高军事决策机构,越共中央总书记兼任军委书记,通过国防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行统—领导和指挥。国会设有国防与安宁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国防与安宁政策的执行;国家机关设有国防与安宁会议,协助国家主席统帅武装力量。国防部既是越共中央军委的办事机构,又是越军的最高军事行政机关,下辖总参谋部、总政治局、总后勤局、总技术局、国防工业经济总局。5大总部(局)分别负责全军的军事指挥、政治思想教育、后勤供应、技术保障、军工及生产经营。国防部直属单位有军事战略研究院、军队监察委员会、军事历史研究院、外事局和规划局等。武装力量分为正规军、地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正规军又称主力部队,分陆军、海军、空军和防空军四个军种。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49.2万人。
地方部队编有省、市、县军事指挥部;每个省、市军指下辖若干个独立团,每个县军指下辖若干个独立营。省军指、国家直辖市军指由所在军区指挥,省辖市、县军指由省军指指挥。
预备役部队越南《军事义务条例》规定,男18—45岁、女18—40岁的退伍军人和依照法律应服兵役而未入伍的公民,都要编入预备役部队。预备役军官—般由军队转业军官、士官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受过专门培训的地方人员担任。预备役军人根据其服役经历和受训程度分为两类。凡服满现役1年以上或打过仗的士官和士兵,以及预备役期间参加集训累计达1年者,均为第1类预备役,其余为第2类。两类预备役军人又根据年龄分为两等:A等为35岁以内,B等为36—45岁。预备役士官和士兵在服满预备役年限后或身体不宜继续服预备役,可由省辖市、镇、县军事指挥长决定解除预备役。迄1997年底,越预备役部队约26万人。
民兵自卫队—般编成连、排,最大编成营,由步兵、工兵、防化兵、通信兵和侦察兵等诸兵种组成。迄1997年底,越民兵自卫队约170万人。民兵自卫队平时不脱产,定期参加军事洲练,受当地驻军统—指挥;战时担负警戒、侦察、巡逻、运输、救护、防空、消防和组织疏散等项任务,也可配合军队行动,增强军队的作战力量,开展敌后游击战。
部署1997年,越军部署没有大的调整,仍保持“南北兼顾”、“陆海并重”,重点防御北部、西南部和中南沿海地区的态势。陆军采取区域部署和机动部署相结合方式,全国由北向南划分为8个区域,每个区域部署1个军区;担负战略机动作战任务的野战部队部署是北部、南部地区各占一半;总兵力的50%部署在北部地区、40%部署在西南部地区、10%部署在中部地区。海军中北向南沿海岸线划分为4个区域,每个区域部署1个沿海区;主要作战舰艇部署在岘港、金兰湾和胡志明市等中南沿海地区。空军按照重点布防和机动布防相结合的原则,将全国从北到南划分为3个作战区,每个作战区部署相应部队;总兵力的2/3部署在中南沿海地区,1/3部署在北部地区。防空军将全国划分为北、中、南3个防空作战区,重点保卫主要城市和地域;总兵力的50%部署在北部作战区、30%部署在南部作战区、20%部署在中部作战区。越拥有海军基地11处(万华、锦普、鸿基、河修、海防、岘港、芽庄、头顿、金兰湾、胡志明市和归仁等);空军基地15处(内排、安沛、克夫、和乐、建安、寿春、岘港、富吉、藩朗、边和、新山—、波来古、绥和、金兰湾、朱莱等)。
兵役制度越南《义务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龄18—27岁。服役年限,士官和士兵2年,士官指挥员、军队培训的专业技术士官和士兵、海军舰艇士官和士兵均为3年,需要时可延长半年。军官服役年限,尉官38岁、少校43岁、中校48岁、上校52岁、大校55岁、少将60岁,中将以上军官不规定服役年限。
军衔根据越南《人民军军官法》规定,越南军官军衔分为3等12级,即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官晋衔年限:少尉升中尉2年,中尉升上尉3年,上尉升大尉3年,大尉升少校4年,少校升中校4年,中校升上校4中,上校升大校4年。将官晋升不规定时限。士官分3级:上士、中士、下士。士兵分2级:上等兵、列兵。士兵晋升年限:列兵升上等兵9个月,上等兵升下士1年,下士升中士1年半,中士升上士1年半。
外国驻军俄罗斯在越南金兰湾基地驻有500人的守备部队。
军队节日建军节12月22日(1944年);海军节5月7日(1955年);空军节4月3日(1965年);防空军节4月1日(1953年)。
军工生产能力越南拥有武器生产厂、修理厂100余家,只能生产陆军轻型武器及其弹药、海军1000吨级以下辅助船只,能装配和维修部分重武器。重武器和比较尖端的装备主要依赖进口。1997年,越海军自制了3艘运输船,并正在胡志明市制造2艘导弹攻击快艇;边防部队首次研制了1艘铝合金船体高速巡逻艇;空军对部分现役米格—21、苏—22、苏—27型机进行了技术改造;防空军改进了部分防空导弹系统。
越南防空军兵力1.5万人,编成14个防空师、4个高炮旅、5个雷达旅;
有雷达阵地100处、地对空导弹发射阵地66处;
装备37毫米、57毫米、85毫米、100毫米、130毫米高炮若干门,SA—2/—3/—6型地空导弹若干部。
越南陆军兵力42万人。划分为8个军区、2个特区,编有14个军部、58个步兵师、4个机械化步兵师、10个装甲旅、15个独立步兵团、若干个特种作战部队(含空降旅和爆破工兵团)、约10个野战炮兵旅、8个工程兵师、10-16个经济建设师、20个独立工程兵旅。
主战坦克:T-34型45辆、T-54/-55型850辆、T-62型70辆、PT-59型350辆。
轻型坦克:PT-76型300辆,PT-62/-63型320辆。
装甲侦察车:БΡДM-1/-2型100辆。
步兵战车:БMΠ型300辆。
装甲输送车:BTP-40/-50/-60/-152型1100辆,YW-531、M-113型若干辆。
牵引炮:76毫米、85毫米、100毫米、105毫米、122毫米、l30毫米、152毫米、155毫米共2300门。
自行炮:152毫米30门,100毫米、120毫米、122毫米、175毫米若干门。
火箭炮:107毫米360门,l22毫米350门,140毫米若干门。
迫击炮:82毫米、120毫米和160毫米若干门。
反坦克导弹:“耐火箱”式若干具。
无坐力炮:75毫米、82毫米、87毫米若干门。
高炮:14.5毫米、23毫米、30毫米、37毫米、57毫米、85毫米、100毫米共12000门。
地空导弹:SA-7/-16型若干部。
越南海军兵力4.2万人(含海军陆战队3万人)。划分为4个沿海区。
护卫舰:共7艘,即原苏制“别佳”II级3艘,原苏制“别佳”III级2艘,“巴奈加特”(美制“卡特尔”)级1艘,“陈庆余”(美制“萨维奇”)级1艘。
巡逻艇和小型快艇:共55艘,其中原苏制“黄蜂”II级导弹快艇7艘、“蝗虫”级2艘、原苏制“图利亚”级鱼雷艇7艘、“大胡蜂”级16艘。
扫雷舰艇:共16艘,其中“尤尔卡”级2艘、“索尼亚”级4艘、“瓦尼亚”级1艘、“叶夫根尼亚”级2艘。
登陆舰:共7艘,其中坦克登陆舰3艘、中型登陆舰4艘。
小型登陆艇:共30艘(机械化登陆艇12艘、通用登陆艇18艘)
越南空军兵力l.5万人,编成4个航空师,2个攻击机团,5个战斗机团,3个运输机团,3个教练机团。
攻击战斗机:共71架,即苏—22型65架、苏—27型6架。
战斗机:米格—21比斯124架。
武装直升机:米—24型24架。
海上侦察机:贝—12型4架。
反潜直升机:卡—25型8架。
航测机:安—30型2架。
运输机:共68架,包括安—2型12架,安—24型4架,安—26型30架,图—134型8架,雅克—40型14架。
直升机:米—4、米—6、米—8型约70架。
教练机:L-39型、米格—21U、雅克—18型等共52架。
空空导弹:AA—2、AA—8、AA—10型若干枚。
Ⅹ 越南的军队有多少人实力在亚洲怎么样
武装力量
兵力 现役部队48.4万人。
陆军
41.2万人。划分为8个军区、2个特区,编有14个军部、纪个步兵师、3个机械化步兵师、10个装甲旅、15个独立步兵团、若干个特种作战部队(含空降旅和爆破工兵团)、约10个野战炮兵旅、8个工程兵师、10-16个经济建设师、20个独立工程兵旅。
主战坦克:共1315辆,其中:T-34型45辆、T-54/-55型850辆、T-62型70辆、PT-59型350辆。
轻型坦克:PT-76型300辆,PT-62/-63型320辆。
侦察车:BRDM-1/-2型100辆。
步兵战车:BMP-1/-2型300辆。
装甲输送车:BTR-40/-50/-60/-152型1100辆,YW-531型80辆,M-113型若干辆。
牵引火炮:76毫米、85毫米、100毫米、105毫米、122毫米、130毫米、152毫米、155毫米共2300门。
自行火炮:152毫米30门,120毫米、122毫米、175毫米若干门。
火箭炮:107毫米360门,122毫米350门,140毫米若干门。
迫击炮:82毫米、120毫米和160毫米若干门。
反坦克导弹:AT-3“耐火箱”式若干具。
无坐力炮:75毫米、82毫米、87毫米若干门。
高炮:14.5毫米、23毫米、30毫米、37毫米、57毫米、85毫米、100毫米共12000门。
地空导弹:SA-7/-16型若干部。
海军
4.2万人(含海军陆战队2.7万人),划分为4个沿海区。
潜艇:朝鲜制小型潜艇2艘。
护卫舰:共7艘,即原苏制“别佳”级3艘,原苏制“别佳”2型级2艘,“巴奈加特”(美制“卡特尔”)1艘,124A型1艘。
巡逻艇和导弹、鱼雷快艇:共41艘,其中原苏制“黄蜂”Ⅱ级导弹快艇8艘,原苏制“蝗虫”级导弹快艇4艘,原苏制“图利亚”级水翼鱼雷快艇5艘,“大胡蜂”级鱼雷快艇5艘,原苏制SO-1级巡逻艇4艘,美制PGM-59/-71级3艘,小于100吨的近海巡逻艇10艘,原苏制“图利亚”级沿海扫雷舰3艘,“连云”级扫雷舰2艘,“瓦尼亚”级扫雷艇1艘,“叶夫根尼亚”级近海猎雷艇2艘,小扫雷艇5艘。
登陆舰:共6艘,即美制LST-510/-511坦克登陆舰3艘,原苏制“北方”级中型登陆舰3艘。
小型登陆艇:共30艘,包括机械化登陆艇12艘、通用登陆艇18艘。
防空-空军
3万人,编成3个航空师,2个攻击机团,6个歼击机团,3个运输机团,3个教练机团,4个高炮旅,6个雷达旅;有雷达阵地100处,地对空导弹发射阵地66处,作战飞机共189架,武装直升机26架。
攻击战斗机:共65架,即苏-22型53架、苏-27型12架。
战斗机:米格-21比斯124架。
武装直升机:米-24型26架。
海上侦察机:贝-12型4架。
反潜直升机:共15架,即卡-25型3架、卡-28型10架、卡-32型2架。
航测机:安-30型2架。
运输机:共28架,包括安-2型12架,安-26型12架,雅克-40型4架。直升机:米-6型4架,米-8、米-17型共30架。
教练机:L-39型18架,米格-21U型若干架,雅克-18型10架,BT-6型10架。
空对空导弹:AA-2、AA-8、AA-10型若干枚。
空对地导弹:AS-9型若干枚。
地对空导弹:SA-2/-3/-6/-7/-16型地对空导弹若干枚。
高炮:37毫米、57毫米、85毫米、100毫米、130毫米高炮若干门。
对空警戒雷达:约1000部。
地方部队
编有省、市、县军事指挥部;每个省、市军指下辖若干个独立团,每个县军指下辖若干个独立营。省军指、中央直辖市军指由所在军区指挥,省辖市、县军指由省军指指挥。
预备役部队
越南《军事义务条例》规定,男18~45岁、女18~40岁的退伍军人和依照法律应服兵役而未入伍的公民,都要编入预备役部队。预备役军官一般由军队转业军官、士官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受过专门培训的地方人员担任。预备役军人根据其服役经历和受训程度分为两类。凡服满现役1年以上或打过仗的士官和士兵,以及预备役期间参加集训累计达1年者,均为第一类预备役,其余为第二类。两类预备役军人又根据年龄分为两等:A等为35岁以内,B等为36岁~45岁。预备役士官和士兵在服满预备役年限后或身体不宜继续服预备役,可由省辖市、镇、县军事指挥长决定解除预备役。到2000年底,越全国预备役人员约400万人。
民兵自卫队
一般编成排、连、营(战时可扩充到团、师),沿海、岛屿编制为海团、海队、分队;由步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和侦察兵等诸兵种组成。到2000年底,越民兵自卫队约170万人。民兵自卫队平时不脱产,定期参加军事训练,受当地驻军统一指挥;战时担负警戒、侦察、巡逻、运输、救护、防空、消防和组织疏散等项任务,也可配合军队行动,增强军队的作战力量,开展敌后游击战。
部署
越陆军采取区域部署和机动部署相结合方式,全国由北向南划分为8个区域,每个区域部署1个军区;担负战略机动作战任务的野战部队部署是北部、南部地区各占一半;总兵力的50%部署在北部地区,40%部署在西南部地区,10%部署在中部地区。海军由北向南沿海岸线划分为4个区域,每个区域部署1个沿海区;主要作战舰艇部署在岘港、金兰湾和胡志明市等中南沿海地区。防空-空军将全国划分为北、中、南3个防空作战区,重点保卫主要城市和地域;总兵力的45%部署在北部作战区,32%部署在南部作战区,27%部署在中部作战区。越拥有海军基地11处(万华、锦普、鸿基、河修、海防、岘港、芽庄、头顿、金兰湾、胡志明市和归仁);空军基地15处(内排、安沛、克夫、和乐、建安、寿春、岘港、富吉、藩朗、边和、新山一、波莱古、绥和、金兰湾、朱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