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烟台市民政对参加过越南自卫反击战的人员每月补助是多少
不知道烟台的标准,找了个相关文件仅供参考。具体还请咨询民政局。
关于落实《关于明确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退役士兵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的做法
一、基本做法
(一)对困难企业中的烈士配偶和参战退役士兵,下岗或失业后比照国有企业“4050”下岗职工的办法,帮扶就业:1、免费为其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落实税费减免政策。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除政策性安置和紧缺技术工种外,应优先安排他们就业。 4、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他们就业,并实行岗位补贴。5、实行领导帮扶责任制,落实帮扶对象。
(二)失业保险待遇: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市就业局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发放两年的失业保险金,每月145元。对欠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市财政为这些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士兵补缴欠费后,市就业局也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发放两年的失业保险金,每月145元。
(三)医疗保险待遇:所有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士兵都纳入医疗保险范围,为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的医疗保险费由市财政兜底,个人部分的由自己负担。
二、存在的困难。
宜市劳社字[2006]67号《关于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认真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通知>的意见》下发后,我们立即着手进行布置、提出意见,并报市政府研究。但“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中有一处执行起来有点难。即“连续参保年限男超过30年,女超过25年,连续实际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且连续参保至法定退休年龄后,可停缴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我们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是退休人员仍然要缴纳医疗保险费,所以执行起来不一致。
丰城市劳动局
二00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