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办理去国外注射疫苗服务
一般打疫苗需要到国际旅行健康中心,戴上健康证书,护照,如果是留学带上自己的学生证。一般打疫苗有如下的问题:
1、留学生需要打疫苗么?
请务必咨询所在学校规定
如果学校给学生寄了类似疫苗注射表格(Immunization Form)的东西的话,学生就需要按照上面的要求注射相应的疫苗。一般大家都是在国内打的,因为国内相对而言还是便宜。当然,如果学校可以免费给学生打,学生当然也可以出去了之后再打。
2. 学校只要求学生打疫苗,没有要求体检,那学生可以不体检么?
一般学校只要求学生注射疫苗,而出国体检的话,其实只是中国海关的要求。
详情如下:
对乘飞机的出境旅客进行卫生检疫查验内容如下:
1)查验《健康证书》
(1)对出国一年以上的中国籍公民,要求其出示《健康证书》;
(2)对不具备有效《健康证书》者,劝其前往就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补办后方可出境。
2)查验预防接种证书
(1)对前往黄热病疫区的中国籍旅客要求出示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
(2)对未持有效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者应予以现场补办;
(3)根据自愿原则,对前往霍乱疫区的旅客提供预防注射或药物预防。
3)医学观察、健康询问、健康咨询
(1)对所有出境旅客实施医学观察,发现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应阻止其出境,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检查、实验室检验或隔离治疗;
(2)对前往疾病流行区的旅客提供抗症药;
(3)对出境者进行健康咨询,提供保健药盒和旅行卫生资料;
(4)监护艾滋病病人,HIV感染者或其他传染病病人出境。
检查机构:上海浦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国际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检查内容:健康证书、预防接种证书
检查程序: 1.对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要求其出示国际旅行健康证书;2.对前往黄热病疫区的中国籍旅行者,必须出示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3.医学观察、健康咨询。
双方权利义务: 1.检验检疫人员应依法查验,热情服务,耐心宣传;2.出境旅客应积极配合,如实申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八条、第三章(传染病监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九章(传染病监测)
而这里说的国际旅行健康证说就是我们说的体检证明。
3. 应该到哪里去打疫苗,做体检呢?
一般首选都是当地的国际旅行健康中心。因为那里是一条龙服务,学生打疫苗之前必须要先做体检,做完之后会给学生上面提到过的国际旅行健康证书(俗称的小红本),里面记录了学生的体检信息。打完疫苗之后还会给你一本国际疫苗接种证明(俗称的小黄本),里面记录了学生打过的疫苗及信息。
4. 去国际旅行健康中心需要带些什么东西呢?
一般需要携带的东西有:
护照,身份证
2寸免冠照4张(1张贴在小红本上,1张贴在小黄本上,1张贴在中心发给你的体检申请表上,1张备用)
学校发的疫苗注射表格
个人疫苗注射记录(比如儿时的疫苗注射凭证,因为可以抄几个疫苗到小黄本上,证明你打过了)
‘贰’ 异地怎么申请打新冠疫苗
法律分析:接种新冠疫苗的时候,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接种,也可以在工作所在地接种,一般建议是在自己长期居住的地方接种,这样会更方便一些。各地将根据需要及时公布接种点和时间,并可关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布的信息。根据接种需要,将考虑设立临时接种点,上门服务。严格规范接种条件。所有疫苗接种点都将提供疫苗接种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叁’ 出国打新冠疫苗如何申请
法律分析:出国留学生可打开https://fumaohui.cnbg.com.cn/这个网址链接,进入登记接种的页面,刚开始进去第一眼,会看到新冠疫苗接种意向调查,选择“愿意接种”即可进入“个人信息登记”的页面,认真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在“人群分类”的栏目中,选择“留学生”即可,提交前,记得勾选《个人信息知情同意》。如果预约成功,还需提供境外院校offer或学签复印件,完成身份验证就能接种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肆’ 2023想去越南旅游需要提前带些什么东西
出行准备:签证、通讯、货币兑换都是必不可少的
1、签证:批文落地签及另纸签
2、通讯:要去越南祥稿衡不得不考虑到通讯问题,毕竟现在手机已经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去越南游玩的话建议更换谨做本地电话卡会比较好,因为中国电话卡信号并不能覆盖越南全部地区,其次漫游费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可以提前购买越南电话卡或者到了之后在机场或者便利店购买,提前购买的话可以看看他家(恭棕号:东南亚e生活),我买过,还可以对充话费流量敬慧,蛮方便的
3、货币兑换:建议在国内换了美金之后再去越南机场、便利店等换越南盾
‘伍’ 越南媳妇打疫苗需要什么证件
预约成功后凭短信确认通知,携带以下证件前往接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护照;
2、有效停居留证件。
在指定接种点接种前,按程序签署知情同意书、免责承诺书等,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告知健康状况,由专业人员判定是否符合接种条件。
接种14天内请密切关注自身身体情况,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医
在接种新冠疫苗前一般需要提供一种或多种材料证明,所以必须先办理身份证才行
因为疫苗接种情况和身份信息是绑定的,所以需要用到身份证
外籍人士可以争取获得中国绿卡
3、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这是流程
4、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将依据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公安部审批。经公安部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然后就可以接种疫苗了
外籍人士预约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证件信息,接种现场凭护照及有效停居留证件接种,确保截至第2剂接种日相关证件仍在有效期内。
接种前,需同步签署知情同意书和免责承诺书,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告知身体状况,由专业人员判定是否符合接种条件。
在指定接种点接种前,请配合接种点工作人员完成规定程序,主动告知个人健康状况,配合医护人员询问,签署知情同意书和免责承诺书,由专业人员判定是否符合接种条件,接种后留观30分钟。
接种期间,请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卫生防护。14天内请密切关注自身身体情况,如有不适,请及时就医。谢谢希望有所帮助
‘陆’ 已经在国外的留学生怎么打新冠疫苗
已经在国外的留学生需要回国才可接种。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国家整体部署,2021年春节前,对涉及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
医疗卫生人员,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共9类重点人群以及其他应急保障人员,年龄应在18岁至59岁人群中开展紧急接种,实现应接尽接。
(6)在越南怎么申请打疫苗扩展阅读: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的相关要求规定:
1、2020年12月底,市、区两级制定接种实施方案及配套技术方案,部署启动全市接种工作,以区为单位开展重点人群摸底工作,试点在部分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开展接种工作。
2、2021年1月份,各区按照国家确定的重点接种人群逐批开展、有序推进,2021年1月中旬完成所有重点人群首针接种,2至4周后接种第二针;2021年2月,在九类重点人群接种基础上,根据统一安排,有序开展其余人群接种。
‘柒’ 出国打疫苗在哪里打
法律分析:中国的黄皮书统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制。申请人出入国境,需要办理黄皮书,一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检疫局签发和注射疫苗。如果出入国境者没有携带黄皮书,国境卫生检疫人员则有权拒绝其入出境,甚至采取强制检疫措施。所以对于因私出国人员来说,在具备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出入境登记卡和经过认证的公证书之后或同时,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一条,就是到所在地的卫生检疫部门进行卫生检疫和预防接种,并领取黄皮书——《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法律依据:《全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组建方案》 三、主要职责。
(一)各出入境检验检疫直属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管工作。
2.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
3.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4.实施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
5.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及其生产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和对外注册管理,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以及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
6.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7.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标志及签证、标识、封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8.负责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统计工作,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分析、整理、提供有关信息。
9.依法对所辖区域涉外检验检疫、鉴定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分支局、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外事、科技、财务等工作。
11.承办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局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具体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执行直属局赋予的其他任务。
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新的口岸通关协调机制,切实提高口岸行政执法的整体效能。在口岸通关作业过程中遇有重要问题需要协调时,由海关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