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越南如果要想出国去中国流学需要什么条件
中国公民前往越南必须获得越南签证,可亲自到越南驻中国领事馆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所需材料 2、到最近的领事馆交材料 3、领取护照(签证):有出境资质的国际旅行社或出境组团社都可以办理出国签证。手续也相对简单。只需提供护照正本+小二寸蓝底或白底彩照片两张;3个工作日即可出签。材料要求: 1、护照 有效期需至少半年;护照至少有两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护照尾页需申请人亲笔签名,旧护照不需要提供。 2、照片 两张大一寸(3.5cm*4.5cm)近半年白底或蓝底或红底相片。
‘贰’ 我朋友是越南人 16岁 现在旅游来中国后想在中国念书 请问能否 办理留学呢 都需要什么手续····万分感谢
能办理留学呀!先填好学校的留学生入学申请表,与其他所需要的材料(如:学历证书、成绩单、护照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HSK等)一起交上去,学校录取后会发个录取通知书,拿这个去办理学习签证(X签证)就可以啦!
‘叁’ 越南人到中国的合法签证是什么
越南人到中国的合法签证分为以下16种类型:
1、C字: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2、D字: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3、F字: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4、G字: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5、J1字: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6、J2字: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裤李外国记者。
7、L字:赴中国旅游人员。
8、M字: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9、Q1字: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10、Q2字: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11、R字: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12、S1字: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13、S2字: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14、X1字: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15、X2字: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16、Z字: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3)越南留学签证去中国需要什么扩展阅读
越南人申请中国签证的基本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申请表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注:申请表须由本人散稿签字。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签字。如系旅行社代填,也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曾胡掘迟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肆’ 一名越南华人想来中国留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如果已经入籍越南,可以以越南身份申请外国人来华留学,基本申请条件,可参考:
1. 18周岁以上(本科要求30周岁以下,专科及汉语言课程要求40周岁以下)
2. 非中国公民
3. 具有等同于中国高中以上的学历
4. 申请人通过健康检查
5. 必须提供担保人信息。如自费来华,需准备保证金以支持在华学习生活所需(按每年学费及生活费估算,每年约需准备8-10万人民币);如成功申请奖学金,保证金可酌情减少,视奖学金情况而定
6. 获得学校录取后,申请X1留学签证来华,登陆30天内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伍’ 越南人来中国留学条件
法律分析:1.必须有中国正规院校的“录取通知书”;2.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签发的“留学签证”;
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