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国外币现金最多可以带多少
一、出国最多带多少现金
出境可以带人民币20000元现金。
根据国家规定,进出境旅客可携带的外币额度尺携梁则分为当天进出隐誉境超1次携带外币金额折合不超过500美元,15天内进出境超一次携带外币金额折合不超过1000美元,非以上情况携带外币金额折合不超过5000美元。
普通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时,数额超出等值5000美元的,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并提供最近一次携带外币入境的申报单,或者提供外汇管理局指定的银行或外汇管理局出具的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海关凭上述单证予以放行,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属于走私行为,将被处以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以下罚款,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申报不实的,海关予以警告,并且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条 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第四条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陵运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2. 去越南最多可以带多少现金
越南是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东南亚国家,越南境内的旅游产业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特别是位于热点地区,海岸线又长,诸多知名的海滨度假城市吸引了世界各地大量游客,那么前往越南旅游最多可以携带多少现金呢?下面给大家详细的解答裤袜。
1、推荐带3,000,000越南盾(约折合1000人民币)
越南我经常飞,一般提示去越南的朋友带1000人民币在身上即可,带零钱的目的是方便小额的支付,比如打车,路边买个什么,小费等等。
这大概是多少越南盾呢?
今天的汇率是1元~3300越南盾,但实际换到手里的大概是1~3000,这个是正常的兑换,大概整数方便计算。
(另不同地方不同人兑换不一致,高的可兑1~3200,低的1~2800,不过多计较)
兑换的地方:
①、飞机场的外币兑换处。
②、领队手里可以兑换部分。
③、当地机场,商店等等
2、最多带2万人民币
(折合越南盾约66,000,000)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出境携带人民币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具体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携带人民币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其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当前个人每次携带人民币出入境的限额为2万元
3、简单认识越南盾如图六信纯闷
①越南盾分硬币和塑料币,硬币现在很少见,基本为塑料币。塑料币方便流通。
②越南币有很多“0”,简单的计算小技巧:
一般去4个“滑弯0”,在乘3即大概人民币的金额。
如图六:最小额1,000,即去4个“0”,剩1,乘3,即约0.3元。最大额200,000即20乘3约60元。
4、去越南不必带大量现金,大的商城等都可以刷卡,带VISA卡就行。吃饭,打车等不是很贵,少量现金方便零用即可。
所以啊,不要带多,1000人民币上下即可。
是折合多少越南盾你知道了吗[
3. 出国个人最多能带多少现金
依据中国海关相关条例,市民在出境时可以携带20000元人民币或5000美元以下的现金。
如果是其他外币,则最多可带不超过5000美元等值的外币。不过海关的条例也并没有那么僵硬。据介绍,如果市民确实因一些原因需要多带一些现金出入境的话,则需要提前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具体来说,市民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而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则会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检验放行。
拓展资料
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打击洗钱、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1996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7年2月10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对携带外汇进出境管理的规定》;1999年6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9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6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1999年10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关于加强<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