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开诊所需要哪些手续
申请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经过医师执业技术考试、考核,取得《医师资格执业证书》,或者取得医师职称,以及经过省级以上卫生厅职业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证书,还应当具有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持有所在县(市区)的常住城市户口,向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设置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以及县(市区)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文件。
不具备上述条件,私人是不能开诊所的。
❷ 开诊所需要什么条件及手续
开诊所需要的条件及手续如下:
1、诊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3、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八条
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设置申请书
(二)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❸ 开诊所需要什么手续
一、开诊所需要的手续条件:
1、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中医坐堂医诊所由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设置。
3、在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同一时间坐诊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不超过2人。
4、配备的医师必须是取得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5、设置的诊室必须独立隔开,诊室不超过2个,每个诊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6、必须设有诊察桌、诊察床、诊察凳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7、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二、办理部门:
1、这些条件具备后再向所在地的设区市药监局提出申请,当然,此前要先向工商部门申请预留药店的字号即药店名称,因为向药监局申请填表时要有工商部门预准药店的名称手续。
2、药监局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药店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时药店可以正式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3、被批准的药店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药监局再对已经营的药店进行GSP认证。
4、药店的开办一般程序大致是以上所说。有的地方可能会有特殊的规定,请到你所在地的药监局进行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管理条例》,个体行医必需注册后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才能开诊所。注册条件是必需取得《执业医师证》。
❹ 开诊所需要什么手续这些手续都分别在什么部门办理
一、开诊所需要向当地有审批权限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设置申请,申请包括下列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申请村卫生室的,必须要有书面申请书,并有当地村委及卫生院、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
3、申请人资质证明(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有户口所有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5、申请开设中医坐堂诊所的药店,还需要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取得《设置医疗机批准书》后,申请办理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有效期内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房屋租用合同、屋主房产证明);
5、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6、卫生技术人员一览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
7、消毒供应设施配置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方案;
8、主要医疗设备清单;门诊部以下的,还应提交药品清单;
9、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装订成册;
10、《医疗机构分类代码证》(到区卫计局财务室申请办理);
11、合伙设置的还应提交合同书。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和现场查看、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相关业务考核,经审核合格,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执业。
(4)去越南开诊所需要哪些手续扩展阅读:
开设诊所个人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❺ 开门诊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设置申请书
(二)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三条 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第十四条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登 记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二) 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 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 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 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门诊的分类
按门诊的就诊者的病情、需要处理的迫切程度以及健康状况,
可分为一般门诊、保健门诊、急诊门诊三种。
一般门诊
就诊者自觉或他觉躯体或精神上有异常表现而来就诊的人群,其病情允许在门诊时间里根据医生的安排进行检查和处理。
保健门诊
就诊者自觉健康,而进行预防性检查、健康咨询、疾病普查、婚前检查、预防接种、围产期保健、防癌普查、婴幼儿保健门诊等。
急诊门诊
急诊门诊的就诊对象,都是病情紧急、危机、需要及时诊疗或迅速抢救的病人,必须分秒必争。急症室应昼夜24小时开放。
❻ 开诊所需要什么手续,这些手续都分别在什么部门办理。
一、开诊所需要的手续条件:
1、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中医坐堂医诊所由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设置。
3、在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同一时间坐诊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不超过2人。
4、配备的医师必须是取得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5、设置的诊室必须独立隔开,诊室不超过2个,每个诊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6、必须设有诊察桌、诊察床、诊察凳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7、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二、办理部门:
1、这些条件具备后再向所在地的设区市药监局提出申请,当然,此前要先向工商部门申请预留药店的字号即药店名称,因为向药监局申请填表时要有工商部门预准药店的名称手续。
2、药监局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药店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时药店可以正式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3、被批准的药店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药监局再对已经营的药店进行GSP认证。
4、药店的开办一般程序大致是以上所说。有的地方可能会有特殊的规定,请到你所在地的药监局进行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管理条例》,个体行医必需注册后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才能开诊所。注册条件是必需取得《执业医师证》。
❼ 请问,想开办个人诊所需什么手续,走什么程序
我国规范设立医疗机构行为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依据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办个人诊所有如下条件:
1、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个人设置医疗机构,由设置人申请;两人以上合伙设置医疗机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3、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对上海市范围内设立医疗机构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本市对医疗机构实行执业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2、设置医疗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向其他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设置个体(包括合伙)诊所或者个体护理站,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根据申请执业范围取得相应的医师或者护士执业资格后,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三)非在职人员。
4、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前,应当向原设置审批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的资金、仪器设备、卫生技术人员以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施;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你如果想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卫生局进一步咨询。
❽ 办诊所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钱多什么条件都可以解决,如果有一点钱那还是跟人家租个诊所执照来操作,我以前了解过,但是没那财力。如果你是医生,开了诊所要用一颗济世仁心去做,别钱有了良心没了。祝你早日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