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雅乐越南雅乐
越南的传统音乐艺术,被称为越南雅乐(Nha Nhac),又名林邑乐,因其深远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已被联合国列入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名录。每年在约100个重要典礼中,如周年纪念日、宗教节日、特殊仪式如加冕礼、葬礼和官方接待活动中,它都会作为场地音乐进行庄重表演,体现了其在越南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尤其在Nguyen王朝时期(公元1802~1945年),越南雅乐达到了巅峰,成为宫廷仪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王的支持使得它被正式确立为宫廷音乐,象征着王朝的权力和繁荣。其音乐系统以宫廷管弦乐队为核心,特色鲜明,音乐家需保持精神集中,演奏长仪式中的音乐。雅乐的音乐内容丰富,包括对神和国王的敬意,以及哲学思想的传达,如越南的天体演化理论。
更为广泛地说,雅乐不仅限于宫廷,其五声音阶的旋律也深深植根于越南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成为当代越南音乐的源泉。然而,20世纪的动荡,如君主政体的变迁和战争,对雅乐的生存构成威胁。它失去了宫廷形式,原有的社会功能大打折扣。如今,仅存的前宫廷音乐家在努力传承这一传统,期望在有生之年将其技能传授给年轻一代,保留其独特的魅力。
值得注意的是,雅乐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跨越三千年,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创新精神。它早在汉、唐时期就传播到日本、韩国、越南和老挝等国,日本和韩国甚至设有专门的雅乐研究中心。然而,在越南雅乐被世界认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它的故乡中国却在过去的百年里鲜有关注。这一对比突显了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与重要性。
“雅乐”的意思即“优雅的音乐”。雅乐是中国古代的宫廷音乐。雅乐的体系在西周初年制定,与法律和礼仪共同构成了贵族统治的内外支柱。以后一直是东亚乐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宫廷雅乐乐谱在中国、韩国、日本及越南尚有保存。
Ⅱ 越南音乐的简介
中国的雅乐﹑儒家音乐(包括祭孔音乐)﹑道教音乐﹐印度的佛教礼仪音乐﹐以及这些音乐的演奏方式和使用的乐器﹐早在10世纪起就先后传入了越南。到15~18世纪﹐在音乐理论(如音律﹑音阶﹑调式﹑工尺谱等)﹑乐器(如月琴﹑三弦﹑琵琶﹑二胡﹑筝﹑横笛等)以及戏曲音乐(如嘲剧)﹑说唱音乐(如大鼓词)等都与中国相似。用月琴和筝伴奏的古雅曲﹕《徵妇》﹑《南哀》﹑《南春》﹑《流水》﹔古代歌曲﹕《连环》﹑《金钱》﹑《元宵》﹑《龙虎》等﹐现今虽已不再演唱﹑演奏﹐但尚有曲谱保存。
19世纪中叶﹐西方音乐开始传入越南﹐尤其是南部的海港城市﹐受法国及欧洲其他一些国家音乐的影响很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越南音乐工作者致力于民歌的蒐集﹐挖掘民族遗产﹐发展﹑创造新的民族音乐文化。